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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拜訪沈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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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是不會把田地賣給我們這些百姓的!”王天無奈的搖頭。

“可惜了!”莫初初有些惋惜的聳了聳肩,她也是知道這情況的!莫初初那張小臉上閃過憂色,那這花卉業該怎麽發展,她不想就這麽放棄!但她也知道那幾塊地她是得不到了!

看來,只好想別的辦法了!如果沒有門路,在這京城裏買幾塊空地可不是那麽容易,這麽想之際,她更加無奈了幾分,但隨即又看到王天有些躊躇的表情,她才有些疑惑的看著他。

“王掌櫃,怎麽了?”莫初初放下茶杯,開口問道。

“不過……”王掌櫃頓了一下,然後開始說道,“其實,我有一個朋友,他也許可以弄到田地……”

莫初初聞言面色一喜,如果能弄到田地,那她的計劃就比較好實施了!想到此,她的眼角都然上了幾分笑意。

但看王天那依舊躊躊躇躇的樣子,她心下不禁有幾分擔心。

“難道,你那朋友不願意?”莫初初緊緊盯著他,有些緊張的攥緊手。

“我那朋友看著溫和,但脾氣卻有幾分古怪!”王天嘆了一口氣,他那朋友什麽都好,就是脾氣太怪了!

莫初初聞言松了一口氣,那緊抿的唇也逐漸放松,那扇子也開始搖了起來。她還以為是什麽事呢!

“沒事!我們可以去問問!”莫初初微笑著從椅子是站起來。

王天也隨後站了起來,他豪爽一笑,“那我就帶公子去見我朋友吧!畢竟我那個朋友一般也都在自家小院裏自我陶醉!”

“自我陶醉?”莫初初哭笑不得的挑眉,王天這麽說,她到對那個王天脾氣古怪的朋友挺感興趣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麽個自我陶醉法!

莫初初搖著折扇,跟著王天出了酒樓。

然後他們繞過幾條街道,人煙逐漸稀少後,他們才到達王天說的那個朋友的居住地。

“公子,到了!”王天大聲說道,然後他敲響大門。

不一會,一個仆人打扮的少年打開門,看到來人是王天時,那仆人臉上閃過驚喜。

“王掌櫃,你來了!我家公子這幾天正念叨你呢!”那少年欣喜的看著他。

“沈慕那小子居然會念叨我!你小子逗我呢!”王天調笑道,大手一巴掌拍向少年的肩,他雖然這樣說,但他臉上卻明顯的劃過喜色。

那小少年被王天拍的一個踉蹌,但臉上還是掛著得體的笑容。

“好了,阿風,不和你多說了!我要去見你家公子了!你家公子在哪?”王天看了看天色,然後又拍了下少年的肩膀,那少年急忙巧妙的閃開。

莫初初看到這情形,無奈的搖了搖頭,嘴角露出好笑的笑容。

“公子在書房。”阿風頓了一下,然後說道,“只不過,公子今天心情不太好!”

“怎麽了?”王天挑眉,明顯對這樣的情況司空見慣,“沈慕那現在那古怪的毛病又開始了?”

聞言阿風臉一黑,額頭上頓時劃過黑線。

“算了!我帶我家公子去找他吧。”王天看阿風也說不出什麽,無語的翻個白眼。

兩人開始開始朝書房走去。

跟著王天,莫初初默默打量了一下眼前幽靜的小院,王天朋友的小院和現代的四合院差不多,都是四面的房屋將庭院圍在中間。

這小院裏面樹木很多,尤其桂樹特別多,空氣裏面彌漫著一股桂花的香氣。莫初初吸吸鼻子,她很喜歡桂花的香氣,這會讓她有一種家鄉的味道,但她也知道她恐怕永遠也回不去了!想到此,她的心情明顯低落了幾分。不過只要一想到這裏有陸鳳,有何叔,有柳兒,她就開心了幾分。

“沈慕,你小子在嗎?”還沒有到書房,王天就大聲喊了起來。

“在!”書房裏面傳來一道溫潤的聲音。話落,只見一個白衣男子拿著書走了出來。

莫初初看到來人,漆黑的眸子中劃過驚艷,來人一襲白衣纖塵不染,不同於莫青蓮的做作,反而透出一股風華絕代,那三千青絲隨意的用一根藍色發帶束住,俊美無雙的臉上鑲嵌著一雙溫潤的眸子。

那男子隨意的看過來,看到莫初初時明顯一怔,然後臉上劃過疑惑,他挑起眉,看向莫初初,但明顯是在詢問王天,“不知這位是?”

“她是我家公子。”王天豪爽一笑,上前一步攬住沈慕的肩膀,“你那古怪的毛病可不要在我家公子面前發作啊!”

沈慕聞言,俊美的臉上頓時劃過黑線。他哪裏有古怪了!這王天……想到此,他不禁無奈的搖了搖頭!

“這位公子好!在下姓沈,單名一個慕字!”沈慕微笑,然後有禮貌的抱拳。

“在下姓莫,名初初!”莫初初學著他抱拳。

“莫初初,莫家的人?可我聽說莫家並沒有一個小少爺啊!”沈慕疑惑的看著她,更重要的是眼前這小公子,一身男裝,皮膚是小麥色,雖然長的雌雄莫辨,但那氣質看著也像一個男子,怎麽取一個女孩的名字。

“我家公子是莫家二小姐!”王天插嘴道,只見他鄙視的看了沈慕一眼。

沈慕一怔,看著莫初初的眼神也變得奇怪了幾分,現在居然還有那麽有男人味的女人……

如果莫初初知道沈慕想什麽,恐怕現在也不會覺得這沈慕是俊美非常的溫潤公子了!

“原來如此!”沈慕朝莫初初笑了笑,溫潤的眸子流光溢彩。隨後他像是想到他還讓莫初初和王天在門外等著,急忙的請他們進來坐。於是,莫初初和王天隨著沈慕裏到了書房。

一進去,莫初初便忍不住讚嘆,因為她實則想不到一個男子居然將書房收拾的如此幹凈,這書房雖然簡單,但書卻極多,而且她發現那些書都擺放的整整齊齊,想必沈慕一定是一個愛書之人。

“對了!沈慕,剛才阿風說你心情不好,發生了什麽嗎?”王天坐到椅子上,然後疑惑的問道。

“也沒什麽!”沈慕看了一眼莫初初,有些躊躇的開口,“就是我那寶貝君子蘭出現了一點問題!”

“你又養花!”王天無語的看著他,然後喝了一口茶。他也知道沈慕喜歡養花,但可悲的是他……養不活啊……

“君子蘭?”一旁的莫初初挑眉,然後開口道,“沈公子,請問,那花出了什麽問題?”

沈慕疑惑的看了她一眼,有些奇怪這莫家二小姐怎麽對這花感興趣,但他還是回答道:“我那君子蘭的根部似乎有點腐爛……”

聽到沈慕的話,莫初初頓時瞪大眼睛,腐爛!據她所知,蘭花是一種比較容易種植的植物,怎麽根部會腐爛呢……她好奇了,這沈慕究竟是做了什麽才將蘭花那種比較頑強的植物弄的根部腐爛……

“沈公子,你確定是根部腐爛……”莫初初嘴角微微抽搐,然後急忙拿起桌子上的茶杯來掩飾自己奇怪的神色。

“確定。”即使莫初初掩飾那奇怪的神色,他也不是沒有看到,沈慕有些委屈的開口。他把蘭花種壞了又怎麽了!他那麽喜歡它,他也不是故意的啊!

“沈公子,你一天澆多少次水啊?”莫初初挑了挑眉,臉上的神色依舊有些奇怪。

“五次啊!”沈慕有些驕傲,眼角得意的掃了她一眼。

“噗!”莫初初一口茶頓時噴了出來!五次!那蘭花根部沒腐爛完確實該讚嘆一下它的生命力頑強。良久,莫初初才緩緩開口:“沈公子,你水澆太多了!蘭花不被你拿水泡死也奇跡了!”

“莫二小姐,君子蘭喜濕潤,怎麽能不多澆水!”沈慕看向莫初初的眼神有幾分不歡迎,這莫二小姐不懂種花,亂說什麽,但她畢竟是王天的朋友,他也不好意思趕她離開。

莫初初看到沈慕那幾分不開心,無奈的搖了搖頭,放下手中的茶杯,然後才開口說道:“君子蘭,為半陰性植物。喜涼爽,忌高溫。生長適溫為15-25℃,適宜肥厚、排水性良好的土壤。喜濕潤,忌幹燥環境。”

沈慕聞言臉色立刻一變,他看的書上也是這麽說的,難道這莫初初懂花,想到此,他不由有些欣喜,完全忘記了剛才的不快。

“還有些什麽?”他瞪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她,手中一向愛惜的書本也被他捏的有些變形。

莫初初嘴角勾起笑容,然後開始為沈慕普及一些花卉知識,沈慕越聽越開心,看著莫初初的目光也越來越和善。

而王天則被兩人晾在一邊。看著兩人由原來的不熟悉到現在的沈大哥,初初叫的越來越親切,王天不禁有些無語。

兩人說了很久,莫初初才想到自己的目的。她向沈慕說了一下自己想找田地種花的事情,沈慕一聽,立刻拍手保證自己一定會幫忙。

莫初初想到自己牽掛的事情完成,心情也更好了起來,兩人又開始聊了起來!

直到天色已經晚了,兩人才分開,同時約定好後天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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