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紅與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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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著塵土的氣窗透不出多少光線,房間昏暗一片。林曦這才覺得自己頭疼欲裂,今天發生了太多事情了,雖然為了往後的生存她把該做的都做了,但心裏畢竟不能一下就接受這樣的現實。
正在她閉上眼睛的時候,忽然覺得胸口一陣劇痛,如潮水般的記憶湧進了她的腦子,那是屬於林欣的記憶——悲傷、濃烈,少有的幾點亮光也只是撲閃了幾下便永久的湮滅在黑暗之中。
林欣出生在湘省一個重男輕女的農村家庭,從小就是全家使喚的對象和主要勞動力,不光是父母,就連哥哥和弟弟都能對她肆意辱罵。敏感、內向、自卑像野草一樣瘋狂的在她的內心中滋生,她原本以為,自己的未來也不過是嫁給本村另一個男人,延續著這樣仿佛看不到頭的日子,直到15歲那年,她認識了駱城。
兩個年輕人的心本來就容易貼得很近,更何況駱城高大帥氣,讓她灰色壓抑的天空有了一縷吹散烏雲的清風。只要一想到駱城,林欣的嘴角就不自覺地露出甜甜的笑容,少女姣好的面容和豐滿的身體也在這情竇初開的年紀發育的如同一個成熟女子。可是沒有想到,這反而給她招來了禍患。16歲那年,哥哥在醉酒後闖進她的房間對她動手動腳,父親和弟弟明明在屋子裏,卻連面都沒露一下。她沒有心死的時間,只能費勁全身力氣掙脫出去,裹著單衣在駱城門外的寒風中獨自站了好久,才等到駱城出來。
那時候他說了什麽?“林欣,我原本打算3天後離開家裏去深安打工,既然你哥這麽不是人,你就和我一起走吧。” 林欣歡喜異常,她只有兩件衣服,也偷偷收拾好了帶著,平生第一次有了可以掙脫過去擁抱未來的希望,跟著駱城一道扒著火車來到了深安。林曦看到這裏,已然在心中嘆息不止。這個駱城明顯就打算自己獨自一個人去打工,根本就沒有把林欣真正的放在心上。若說是喜歡林欣或許也有,但誰能不喜歡這樣可愛溫順,又一心一意愛著自己的女孩子呢?說到底,駱城是一個自私的人。
腦中的故事繼續進行著,駱城和林欣一起在一家制衣廠打工,他甚至還在得到林欣的身子以後送了她一枚金戒指,好讓她在別的女工前炫耀。可好景不長,5個月後駱城竟然和一個1979年逃去港城,後來又回深安投資的港商女兒暗通款曲,林欣發現後找他哭鬧,他也沒有一句解釋,只是離開兩人合租的小屋,自此消失在林欣的視線之中。
林欣在港商女兒的運作下丟了工作,她所有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期待也隨著駱城的消失一起化為烏有。剛來深安時不是沒有人看重她的美貌和身材,給她介紹老板,都被她狠狠拒絕了。而這次她才終於知道,原來自己的反抗是那麽可笑,她終究不是被命運選中的幸運兒。
駱城消失後第二個月,林欣成為了一個港城老男人的二奶。也是在那時候,她發現自己懷孕了,而這個孽種,是駱城的孩子。
從此這個孩子成為了她固寵的工具和憤恨難平時最好的發洩對象。
她開始塗脂抹粉,穿暴露流行的衣服,用鮮艷的嘴唇和指甲來武裝自己空虛的內心。五年,她從淳樸善良的農家妹變成了虛榮無度的菟絲花,唯一不變的恐怕只有她年年寄往老家的人民幣。真可笑,這樣的生活讓人如此扭曲,她卻仍拼了命想要留住它。
可是紙始終是包不住火的,李傲渾身上下沒有一點和老男人相似的地方,而老男人也終於在五年的時間裏逐漸厭棄日漸俗氣的林欣。除夕夜後,他徹底消失不見。林欣的生活再次動蕩崩塌。
林欣將所有的怨氣都發洩在小李傲身上,小李傲的身體沒有哪天不是青紫帶傷的。林曦皺著眉頭看著眼前的一切,對林欣的同情便越來越稀薄,生活已經將這個原本天真懦弱的少女折磨成一個怨天尤人的毒婦,她現在的所作所為,和自己那惡毒的父母有什麽區別?
腦海中的故事仍在繼續,林欣同意到嬌嬌夜總會上班,和昨天來的那個叫做“猴子”的男人鬼混在一起,沒過多久便出臺了。日覆一日身體和靈魂上的折磨,讓林欣染上了毒-癮和性-病,終於,在1997年,她因為嚴重的花柳病被嬌嬌夜總會掃地出門,家裏人怕麻煩上門也再不理會她,走投無路毒-癮發作的她竟然逼著李傲去給她弄毒-品。
往後的事情也不必細說了,李傲就此走上了不歸路,而林欣也因為精神疾病,在兩年後的一個雪夜身穿一條蕾絲裙子上吊身亡。李傲將她的屍體從窗簾上解下來,面無表情,眼角卻微微抽動,13歲的少年眼中已經有了寒冬與冰刃。
就像一場電影落幕一般,畫面最後定格在李傲的眉眼上,林曦才睜大著眼睛從這一段林欣的回憶中清醒過來。身旁的孩子在夢中發出了一聲輕微的呢喃,睡夢中都皺著眉頭。
“幸好,”林曦這樣想,“幸好我穿越回了一切仍舊能夠被改變的時候。”無論她來到這裏的原因是什麽,既然已經接受了林欣的記憶,她便會好好珍惜接下來的每一天,好好的將這個本質並不壞的孩子教養成人。或許,好好生活並且拯救李傲從而拯救無數將來可能會因為他而破裂的家庭,就是老天讓她回到1992年的目的吧。
第二天,1992年5月2日,林曦特意記住了這個日子,這是她帶著小李傲搬到12平米的單間的日子,也象征著他們兩個人新生活的開始。當然,因為現金不夠,她還把原身那令人惡心的初戀駱城送的戒指給當掉了,換了300元,正好夠一個月的房租還多餘20塊。
接下來就是找工作,原身連初中都沒有畢業,自然也做不來那些高端大氣的工作,如果不想出賣色相,暫時也不可能賺大錢了。如果去廠子裏上班,一是怕工作太忙照顧不了小李傲,二是林曦的手腳向來是比較笨拙的,弄不來那些精細活計,三是林曦決定明年6月份要參加高考,只有擁有了本科學歷才有可能在深安高速發展的未來占據一席之地,而去工廠就很難覆習功課了。
在金沙村附近尋覓了三天,倒真被林曦在村裏找到了兩份合適的工作。
第一份就是到那天給李傲買書的舊書店看店,從上午9點到下午4點,一個月薪資400元。按理來說這麽悠閑的工作,來應聘的人肯定擠破頭,可是這店子的老板是當年上山下鄉來金沙村插隊的老知青,偏偏要求自己的店員像他一樣對文學熱愛了解,起碼要知道金瓶-梅和紅樓夢有什麽區別吧?那個年代,有這個閑工夫愛好文學的人不是沒有,可沙金村自來就是以二奶和娛樂行業聞名的地方,哪裏能找得到這樣的人?所以招聘廣告貼在門外一個月了,老板還一個人坐在店裏呢。
林曦剛剛出現的時候,老板只是將懷疑的目光從他厚重的玻璃鏡片中露出來,不是他看不起人,但是沙金村裏這樣長相和發色的女人,多半是被港城老板包養的情婦,哪裏會來他這個小店應聘呢?可是當林曦開口和老板從《紅與黑》談到《安娜卡列寧娜》談到《聊齋志異》,老板當即拍板決定,就是她了!甚至還允許林曦白天把兒子帶到店裏來,只要他安安靜靜的不惹事就行。其實老板早就靠自己那棟樓的房租賺的盆滿缽滿了,現在不過是舍不得這間開了十年的老店,既然招到了人,他上午和中午一般不出現,就是下午和晚上來這裏坐坐,倒是給了林曦很大的自由。
第二間則是一家專做夜宵的燒烤店,從9點鐘上到淩晨2點,雖然辛苦了些,林曦卻能夠利用下午4點到晚上8點的時間安排好李傲,而且晚上工作薪資也有350元,倒是她最好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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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她閉上眼睛的時候,忽然覺得胸口一陣劇痛,如潮水般的記憶湧進了她的腦子,那是屬於林欣的記憶——悲傷、濃烈,少有的幾點亮光也只是撲閃了幾下便永久的湮滅在黑暗之中。
林欣出生在湘省一個重男輕女的農村家庭,從小就是全家使喚的對象和主要勞動力,不光是父母,就連哥哥和弟弟都能對她肆意辱罵。敏感、內向、自卑像野草一樣瘋狂的在她的內心中滋生,她原本以為,自己的未來也不過是嫁給本村另一個男人,延續著這樣仿佛看不到頭的日子,直到15歲那年,她認識了駱城。
兩個年輕人的心本來就容易貼得很近,更何況駱城高大帥氣,讓她灰色壓抑的天空有了一縷吹散烏雲的清風。只要一想到駱城,林欣的嘴角就不自覺地露出甜甜的笑容,少女姣好的面容和豐滿的身體也在這情竇初開的年紀發育的如同一個成熟女子。可是沒有想到,這反而給她招來了禍患。16歲那年,哥哥在醉酒後闖進她的房間對她動手動腳,父親和弟弟明明在屋子裏,卻連面都沒露一下。她沒有心死的時間,只能費勁全身力氣掙脫出去,裹著單衣在駱城門外的寒風中獨自站了好久,才等到駱城出來。
那時候他說了什麽?“林欣,我原本打算3天後離開家裏去深安打工,既然你哥這麽不是人,你就和我一起走吧。” 林欣歡喜異常,她只有兩件衣服,也偷偷收拾好了帶著,平生第一次有了可以掙脫過去擁抱未來的希望,跟著駱城一道扒著火車來到了深安。林曦看到這裏,已然在心中嘆息不止。這個駱城明顯就打算自己獨自一個人去打工,根本就沒有把林欣真正的放在心上。若說是喜歡林欣或許也有,但誰能不喜歡這樣可愛溫順,又一心一意愛著自己的女孩子呢?說到底,駱城是一個自私的人。
腦中的故事繼續進行著,駱城和林欣一起在一家制衣廠打工,他甚至還在得到林欣的身子以後送了她一枚金戒指,好讓她在別的女工前炫耀。可好景不長,5個月後駱城竟然和一個1979年逃去港城,後來又回深安投資的港商女兒暗通款曲,林欣發現後找他哭鬧,他也沒有一句解釋,只是離開兩人合租的小屋,自此消失在林欣的視線之中。
林欣在港商女兒的運作下丟了工作,她所有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期待也隨著駱城的消失一起化為烏有。剛來深安時不是沒有人看重她的美貌和身材,給她介紹老板,都被她狠狠拒絕了。而這次她才終於知道,原來自己的反抗是那麽可笑,她終究不是被命運選中的幸運兒。
駱城消失後第二個月,林欣成為了一個港城老男人的二奶。也是在那時候,她發現自己懷孕了,而這個孽種,是駱城的孩子。
從此這個孩子成為了她固寵的工具和憤恨難平時最好的發洩對象。
她開始塗脂抹粉,穿暴露流行的衣服,用鮮艷的嘴唇和指甲來武裝自己空虛的內心。五年,她從淳樸善良的農家妹變成了虛榮無度的菟絲花,唯一不變的恐怕只有她年年寄往老家的人民幣。真可笑,這樣的生活讓人如此扭曲,她卻仍拼了命想要留住它。
可是紙始終是包不住火的,李傲渾身上下沒有一點和老男人相似的地方,而老男人也終於在五年的時間裏逐漸厭棄日漸俗氣的林欣。除夕夜後,他徹底消失不見。林欣的生活再次動蕩崩塌。
林欣將所有的怨氣都發洩在小李傲身上,小李傲的身體沒有哪天不是青紫帶傷的。林曦皺著眉頭看著眼前的一切,對林欣的同情便越來越稀薄,生活已經將這個原本天真懦弱的少女折磨成一個怨天尤人的毒婦,她現在的所作所為,和自己那惡毒的父母有什麽區別?
腦海中的故事仍在繼續,林欣同意到嬌嬌夜總會上班,和昨天來的那個叫做“猴子”的男人鬼混在一起,沒過多久便出臺了。日覆一日身體和靈魂上的折磨,讓林欣染上了毒-癮和性-病,終於,在1997年,她因為嚴重的花柳病被嬌嬌夜總會掃地出門,家裏人怕麻煩上門也再不理會她,走投無路毒-癮發作的她竟然逼著李傲去給她弄毒-品。
往後的事情也不必細說了,李傲就此走上了不歸路,而林欣也因為精神疾病,在兩年後的一個雪夜身穿一條蕾絲裙子上吊身亡。李傲將她的屍體從窗簾上解下來,面無表情,眼角卻微微抽動,13歲的少年眼中已經有了寒冬與冰刃。
就像一場電影落幕一般,畫面最後定格在李傲的眉眼上,林曦才睜大著眼睛從這一段林欣的回憶中清醒過來。身旁的孩子在夢中發出了一聲輕微的呢喃,睡夢中都皺著眉頭。
“幸好,”林曦這樣想,“幸好我穿越回了一切仍舊能夠被改變的時候。”無論她來到這裏的原因是什麽,既然已經接受了林欣的記憶,她便會好好珍惜接下來的每一天,好好的將這個本質並不壞的孩子教養成人。或許,好好生活並且拯救李傲從而拯救無數將來可能會因為他而破裂的家庭,就是老天讓她回到1992年的目的吧。
第二天,1992年5月2日,林曦特意記住了這個日子,這是她帶著小李傲搬到12平米的單間的日子,也象征著他們兩個人新生活的開始。當然,因為現金不夠,她還把原身那令人惡心的初戀駱城送的戒指給當掉了,換了300元,正好夠一個月的房租還多餘20塊。
接下來就是找工作,原身連初中都沒有畢業,自然也做不來那些高端大氣的工作,如果不想出賣色相,暫時也不可能賺大錢了。如果去廠子裏上班,一是怕工作太忙照顧不了小李傲,二是林曦的手腳向來是比較笨拙的,弄不來那些精細活計,三是林曦決定明年6月份要參加高考,只有擁有了本科學歷才有可能在深安高速發展的未來占據一席之地,而去工廠就很難覆習功課了。
在金沙村附近尋覓了三天,倒真被林曦在村裏找到了兩份合適的工作。
第一份就是到那天給李傲買書的舊書店看店,從上午9點到下午4點,一個月薪資400元。按理來說這麽悠閑的工作,來應聘的人肯定擠破頭,可是這店子的老板是當年上山下鄉來金沙村插隊的老知青,偏偏要求自己的店員像他一樣對文學熱愛了解,起碼要知道金瓶-梅和紅樓夢有什麽區別吧?那個年代,有這個閑工夫愛好文學的人不是沒有,可沙金村自來就是以二奶和娛樂行業聞名的地方,哪裏能找得到這樣的人?所以招聘廣告貼在門外一個月了,老板還一個人坐在店裏呢。
林曦剛剛出現的時候,老板只是將懷疑的目光從他厚重的玻璃鏡片中露出來,不是他看不起人,但是沙金村裏這樣長相和發色的女人,多半是被港城老板包養的情婦,哪裏會來他這個小店應聘呢?可是當林曦開口和老板從《紅與黑》談到《安娜卡列寧娜》談到《聊齋志異》,老板當即拍板決定,就是她了!甚至還允許林曦白天把兒子帶到店裏來,只要他安安靜靜的不惹事就行。其實老板早就靠自己那棟樓的房租賺的盆滿缽滿了,現在不過是舍不得這間開了十年的老店,既然招到了人,他上午和中午一般不出現,就是下午和晚上來這裏坐坐,倒是給了林曦很大的自由。
第二間則是一家專做夜宵的燒烤店,從9點鐘上到淩晨2點,雖然辛苦了些,林曦卻能夠利用下午4點到晚上8點的時間安排好李傲,而且晚上工作薪資也有350元,倒是她最好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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