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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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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就走,身後立刻傳來助理略帶不悅的聲音:“你這是……”但他沒有說完,也許是被秦姝華制止了。林清巖越走越快,也不管身後人是否一直看著自己,很快就逃離了別墅。

第二天一早,林清巖朝公司遞交了辭職信,同時請病假不再去上班。三天之後,助理打來電話,他沒接,直接掛斷;過了一會兒,秦姝華親自來了電話,他還是沒接,直接掛斷關機。

幾天後,辭職手續辦下來了,秦姝華和助理都沒有再露面。

多年之後,林清巖再回想起這件事,明白很可能是自己過激的反應,才令秦姝華動怒,采取後來的鐵腕手段對付他。如果當時他處理得好一點,也許秦姝華會放過他。

當然,也許不會。

只是當時的他太過恥辱了,完全不想面對秦姝華。不僅是因為她利用職權之便,對他覬覦;最主要的,是他竟然利欲熏心的吻了她。

……

這個時候,林清巖以為,這事就算完了。

直到他連續到數家投資公司求職,明明筆試面試表現極好,卻都被拒絕,才感覺事情不對勁。後來也有人漏了風聲給他:“你幹嘛得罪秦氏?他們已經給話了,要封殺你。”

封殺?對於一個畢業不到半年的男孩來說,這個詞何其隆重其事。但事實是,堂堂秦總,想要在這個行業裏封殺個菜鳥,當真是舉手之勞。

林清巖被逼到不行,只能去一些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求職。可他學的是數學,能幹什麽?文員?領一份極其微薄的薪水,跟一幫極其平庸的同事在一起工作。而公司老板連一張覆印紙,都要跟員工算清楚。

可就算這樣的工作,也幹不長久。他明明是幹得最好的,莫名其妙就被炒掉。旁人對此諱莫如深,而他也只能沈默。

幾個月後,他終於被逼到了絕路。四年助學貸款還要還,而口袋裏一分錢都沒有。他餓了整整三天,在街上晃蕩。而秦總的人,大約是覺得火候到了,越發明目張膽,開著車,隔著幾步的距離跟著。

他硬著口氣,一家家餐廳找,當服務生,他們就在外頭守著,餐廳老板看這架勢,根本不敢用。

傍晚的時候,終於有家餐館肯用他。他在熱氣熏天人聲鼎沸的小餐館裏,來來回回跑了整個晚上,連什麽時候暈倒在地上,都不知道。

醒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躺在非常柔軟的大床上,身上已經換了幹凈舒服的衣物。這是個非常豪華的房間,可以俯瞰整個城市的燈火。

床邊擺著一盤食物,他爬起來,狼吞虎咽。

夜風吹動白色紗簾,秦姝華就坐在簾子後,靜靜的,溫和的看著他。

她沒說話,他也沒說話。

過了很久很久後,秦姝華輕聲嘆息:“你這又是何必?清巖,我能幫你實現夢想,我能改變你的人生。這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機會。”

☆、69林清巖番外下-蜜桃成熟時

十年一覺如夢醒。再回頭,林清巖已經三十二歲,秦姝華五十四歲。

香港的天是很藍的,每天早上醒來,林清巖會穿著黑色睡袍,站在觀景陽臺上,看著日出寂靜無聲。而這個時候,秦姝華或是依靠在他懷裏,或是從背後望著他高大修長的身軀,微笑不語。

這些年,從外人看,林清巖活得非常好。連他自己,都一度這麽認為。

秦氏集團董事長的義子,從管理一家小投資公司,到掌管秦氏的半壁江山。旁人都恭維:“林總簡直就像秦總的親生兒子,連做生意都同樣精明有氣魄。”像,當然像。他是秦姝華手把手教出來的,無論做人、做生意還是做~愛。

他也有了很多錢。秦姝華給的零花、身為高管的年薪、自己投資賺回的錢……雖然與秦姝華的資產相比,不過九牛一毛,但也足夠他花幾輩子了。他還給曾經的女班主任打過去一筆錢,她驚喜之餘堅決不要,林清巖硬是給了。

他每天健身、參加酒會、舞會、高爾夫協會,活得像個真正的上流人士。

甚至連秦姝華也許都是真心喜歡他的——她一直沒有其他男人,很多時候,兩人像真正的情侶呆在一起。

只是每當午夜夢回,看著身旁秦姝華頭發中新生的銀絲;看著她每年花費巨資維持的、光滑白皙得就像假人的臉;還有華麗衣衫之下,松弛的、零星散落老人斑的皮膚……滿室令人窒息的腐朽感迎面而來,而他沈沒其中,再好的未來,都會死去。

有一次回國,他從金礦弄了很多氰化鉀。據說這是種令人完全沒有痛苦的毒藥。他想終有一天,不是秦姝華死,就是他死。無論是誰,都應該死得平靜而快樂。

然而他第一次殺的,卻是個完全不相幹的女孩。

那段時間秦姝華去了馬來西亞修養,他留在香港坐鎮江山。加班到深夜,回到別墅只見一室清冷,秦姝華的睡衣還丟在床上,滿屋都是她淡淡的香水味,垃圾桶裏還有他們昨天用過的避孕套。林清巖突然覺得不能忍受,開著車離開別墅,一個人駛入夜色裏。

他是在蘭桂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Linda。那是個非常幹凈漂亮的女孩,二十出頭的年紀,笑起來眼睛彎彎的,臉蛋上還會有兩個梨渦,吸引了全場男人的註意。

也許林清巖天生就有犯罪的潛質。這個時候,他完全沒有想到要殺Linda,但他卻下意識的先離開了酒吧,在無人的小巷一直等,一直等到Linda出來取車。

之後發生的一切順理成章。開著豪車、英俊又憂郁的男人,對於任何女孩都有吸引力。Linda上了他的車,兩人一路熱烈擁吻,車剛開到半山,就忍不住來了一次。

他帶她去了自己的別墅——秦姝華不在香港的時候,他喜歡一個人呆著。那晚他和Linda做的非常自由,非常激烈,非常快樂。年輕女孩的身體如此清新幹凈,白嫩的皮膚就像要滴下水來。林清巖沿著她的身體一寸一寸的舔,連私~處和腳趾都不放過,Linda笑罵:“真變~態。”

變~態嗎?也許吧。林清巖只知道,他就像瀕死太久的魚,終於得到水裏的氧氣,怎麽要她都不夠。到最後,Linda也受不了了,吃吃笑笑,伸手推他:“你太猛了,夠了不來了。我要回家,開車送我吧。”

林清巖眼神沈黑如獸,斯文白皙的獸,一把將她按回床上。

好不容易得到的救贖,他怎麽舍得放過?再剩下他一個,他會死,他真的會死。

之後十多天,他用鎖鏈將Linda綁在床上,白天給她餵安眠藥,等她睡熟了,他才去上班。晚上回來,一有時間就做。他還給她餵了日本性素,那是一種女用催~情藥,秦姝華有時候也會用一點,而他加倍劑量,用在小寵物身上。那些夜晚簡直美妙得令人銷魂,小寶貝趴在他的胸膛,臣服在他身下,只為得到他的伐撻和恩寵。

事情終止於秦姝華返港前夕。

這個時候,Linda已經如行屍走肉,渾渾噩噩,意識清醒的時候,只反覆哭著求林清巖別殺她。

可他不能不殺啊,他又不是傻子,知道犯下了重罪。

而且他現在不想死了,他覺得自己重新又活了過來。LInda那鮮活幹凈的生命力,仿佛註入了他的身體。

他好快樂。

Linda死的時候很安詳,氰化鉀令她的臉蛋泛起淡淡的紅暈。林清巖把她放在別墅裏冷藏了三天,最後依依不舍開車到荒郊,藏在山林深處。

——

秦姝華第一個察覺到林清巖的變化。

過去的林清巖,雖然與她親密如夫妻,卻始終有一份說不出的執拗和落寞,令她又愛又恨;最近,他卻變得越來越溫柔主動,親吻比以前熱烈,看她的眼神也充滿愛慕。舉手投足間都是成熟男人性感蠱惑的氣質;

他在事業上也愈發游刃有餘,秦氏在他的掌管下快速擴張,人人都說林清巖帶領秦氏,進入第二次高速成長期……

他就像蒙塵許久的珠玉,終於洗凈塵埃,開始綻放光彩。

“為什麽?”某一次,被林清巖壓在身下熱烈索求時,秦姝華氣喘籲籲的問。

林清巖低頭深吻住她,過了許久,才盯著她說:“因為我愛你。其實我一直知道,你也知道對不對?過去我只是不肯正視自己的心。”

這是秦姝華一輩子聽過最動聽的情話。哪怕是精明強悍的商界女強人,也無法不沈醉其中。

檢查出癌癥後,秦姝華立下遺囑,將所有財產留給林清巖,沒有絲毫猶豫。她本就無夫無子,林清巖跟了她這麽多年,不給他給誰呢?

林清巖對此沒有太大反應,只微笑對她說:“你怎麽高興怎麽辦。”

秦姝華頗有些感慨,又有些欣慰。她知道林清巖為什麽無所謂——現在的他,憑自己也能打下無邊江山。他是她一手帶出來的人,如今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繼續留在她身邊,多半是為了那份情意。

晚期的時候,兩人已經很少親昵了。秦姝華住在遠離市區的私家療養院,林清巖就放下所有工作,鞍前馬後的伺候。有醫生護士不知其中端倪,笑著說:“林少對秦總,比親生兒子還孝順。”甚至連秦姝華也昏了頭,有時候會摸著他的頭,嘆息:“如果我的親生兒子還活著,也有二十二歲了。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兒子,多好?”

每當聽到她這樣的混賬話,林清巖臉上的笑容可以用璀璨形容:“我們這樣,也沒有分別。你當我情人也好,兒子也好。我始終把你當成,我最重要的女人。”

——

盡管大多數時間都耗在療養院,林清巖還是需要經常返回公司,處理事務。

馮燁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

有的人天生就優秀,無論站在什麽位置,都能吸引所有人的視線。

譬如馮燁。

合作公司年輕的項目經理,才華橫溢得令人驚嘆,加之英俊的相貌、穩重又幽默的性格,明明毫無背景,卻迅速在商場成名。

林清巖很快與馮燁成為好友。同樣聰明練達,同樣銳意進取,還有同樣的品味、同樣的野心……林清巖喜歡跟這個小夥子呆在一起,甚至不遺餘力的提攜他。

他讓他看到當年的自己。

如果沒有後來的差錯,他也許不會平步青雲。但他會活得像馮燁,這樣年輕而絢麗。

那是他想要的人生,可是人生永遠無法回頭。他是林清巖,不是馮燁,即使他即將擁有整個商業帝國,即使他已經殺了五個人,也不能真的救了自己。

馮燁的身世秘密,在三個月後被他洞悉。

他清楚的記得,那是個陰沈的雨天,他開車離開療養院,因為中途胃痛,把車停下,在附近的咖啡館休息。就在這時,他看到秦姝華的助理,冒雨開車前往山頂。

時光過得這麽快,昔日老成如狐貍的助理,如今也是鬢發微白的中年人。只是自林清巖掌管秦氏,就找了借口將他打發得遠遠的,讓他做個富貴閑人。

今天秦姝華將他找來,是為了什麽?

林清巖立刻開車,回了自己在半山的別墅。到了書房,打開設備,清晰的對話聲傳來。

秦姝華如今一切在他掌控,療養院安排是他的人,房間自然也裝有竊聽器。

“已經驗過DNA了。”助理的聲音有些感慨,“秦總,馮燁的確是您的兒子。”

秦姝華沈默了很久。這是林清巖第一次聽到她的聲音哽咽:“我知道了。讓我考慮一下,再帶他來見我。”

這頭,林清巖關掉竊聽器,看著迷蒙的雨簾笑了。

她要考慮,考慮什麽呢?

第二天一早,林清巖就去療養院看秦姝華。她看起來沒有半點異樣,微笑著讓他攙扶到庭院散步。雨後草地新綠,她的臉看起來比平日更有光彩。

是因為真正的兒子找回來了嗎?

她對馮燁的事只字不提,而林清巖只淡淡的望著她笑。

又過了兩天,林清巖再次監視到助理去見她。

這次她的態度非常幹脆,仿佛已經恢覆昔日殺伐果斷的女帝風姿。

“這件事有點麻煩。你找個機會把律師帶來,修改遺囑。我要把一切都留給馮燁。”她淡淡的說,“我給清巖的已經夠多了,這件事,暫時就不必告訴他了。等我死了,再宣布遺囑。”

林清巖靜靜的聽著,待那頭再沒有聲音時,他才發覺自己的眼眶有些濕潤了。

他真的是,很羨慕很羨慕馮燁啊,有這麽好一個媽。

——

他當天晚上就去找助理,開門見山:“我給你三成。”

忠心耿耿的助理,瞬間瞪大了眼。

誠然秦姝華許給他的條件,亦十分優厚。但是三成的秦氏股份?只有瘋子才會開出這樣瘋狂的條件。

——

秦姝華教過他,凡事得饒人處且饒人。所以全盤計劃發動前,林清巖還是給了她最後一個機會。

抑或是,給了他自己一個,可以背叛她的理由。

公司有個女孩追求他很久,一直被他拒絕,也讓他有些煩心。現在正好,他拿著戒指去找女孩:“這個請求非常唐突……秦總的病已經到了晚期。她說死之前,希望看到我結婚,這是長輩最後的心願。你能不能幫我這個忙,跟我假訂婚?一時間我找不到其他人願意幫忙。”

女孩當然願意。假戲真做,契約婚姻,浪漫又暧昧。而且林清巖多年一直單身,誰都說他是潔身自好的好男人。

風聲很快就如林清巖所願,“傳”到秦姝華耳裏。

林清巖最後一次去探望,她正躺在冰冷的床上。化療令她衰老又虛弱,看一眼就叫人惡心。但他還是低頭親吻了她。

她完全不提他的未婚妻和背叛,他也不提。兩人如同老夫老妻,他給她餵飯,給她按摩僵硬的肢體。最後,抱著她看著夕陽落日。

“最近我想一個人呆著,你忙好公司的事,不用過來了。”她柔聲說,“我死之後,你也可以開始新的生活,那也是我的願望。”

林清巖看著她虛偽的容顏,差點失笑出聲。

她的願望?是否他的“背叛”,令她終於感到解脫?將內心對他最後一點愧疚也放下?然後把他當成傻子一樣蒙在鼓裏,只等一切都交給她的親生兒子?

他陪了她十年,可當馮燁出現,他就算個屁?瞬間被打回原形。

林清巖沒有馬上離開,而是走過去拉上窗簾,又關上了房門。屋內陷入陰暗,秦姝華疑惑:“你幹什麽?”

林清巖聲音溫柔:“我有件事要告訴你。”

“……什麽事?”

“沒有未婚妻。我心裏只有你,怎麽會有未婚妻?那只是想要激怒你。”

秦姝華心頭冒出冷汗,她覺得林清巖好像變了個人:“……你為什麽想要激怒我?”

林清巖卻像根本聽不到她的疑問,自顧自繼續說話:

“我怎麽會讓你難過呢?讓你不高興的未婚妻,我早就殺了。”

“你看,這是你讓助理和律師準備的第二份遺囑。我現在撕了,就當沒發生過。”

“對了,我還殺了很多人。”

“你知道我接下來打算怎麽辦嗎?把你那個優秀的兒子也拉進來,陪我們好不好?”

……

秦姝華,有句話,你說得真的很對。

如果我是你的兒子多好?我是多想多想成為你的親生兒子,而你是我慈祥又威嚴的母親,教我成長,教我做人,保護我、照顧我,不讓任何人傷害我。我的人生就不會有這些齷齪,不會需要鮮血和生命,才能茍延殘喘的救贖。

如果我不是林清巖,而是馮燁,多好。

是啊,為什麽我不可以是馮燁?當然可以。

從今之後,我就是馮燁,我繼承母親的財產,我將生活得無憂無慮,我的人生,終於可以重來。

——

遇到姚檬,已經是三年之後。

這三年,他過得很平靜。沒有秦姝華,也沒有殺人,手上的生意都交給別人打理,他每年只看看總的賬目、確定集團戰略方向。有時候他會想,人生還有那麽長,如果是馮燁,還有什麽心願沒完成?

那個心願叫做姚檬。

被馮燁夾在錢包裏的照片,讓馮燁對所有女人拒之門外的女孩。

那是個非常明媚的早晨,他坐在車裏,在老舊的小區門口等了一會兒,就看到穿著淺粉色運動服的年輕女孩,迎著陽光朝自己跑過來。清澈烏黑的大眼睛,飽滿白皙得像蘋果的臉。

林清巖感覺到自己的呼吸都為之停滯。

如果說之前得到的女孩,都是一場愉悅的征服,那麽姚檬無疑是騎士最想獲得的王冠上的明珠。

更何況,她還是馮燁的心上人。光這個身份,想想都讓他情難自已。

轉眼她已經跑向街頭拐角,林清巖發動車子,不急不緩的跟著。誰知拐過去,卻發現前方沒了人影。他正凝視四顧,卻聽到有人在拍車窗。

女神近在眼前。

“你幹什麽?”她蹙眉問,“證件拿出來,我是警察。”

他望著她,徐徐笑了。

千山萬水,世事輪回,我只為你而來。

——

其實兩個人認識不過一年,在一起的時間,也不超過半年。

可這卻是林清巖一生中最快的時光。

跟她在一起,他是眾人仰望的成功商人,被她愛慕的幸運男人——他代替馮燁,終於尋回昔日摯愛;她不在身邊的時候,他在這個城市裏肆意狩獵,快活如游魂野鬼,墮落如人間的魔。

但他從沒想過要殺她,因為她是他的愛人。

他只被秦姝華愛過,所以也只會用她的方式愛人。因此,他把姚檬留在身邊,像對待情人又像對待女兒。等他死了之後,要把一切留給她,讓她孤獨的快樂一世。

平衡終於在某一天被打破。

她被譚良強~暴了。

林清巖唆使譚良定下所有罪責,卻萬萬沒料到,他會在臨死前進行最後的瘋狂,而撞上槍口的,竟然是他的女人。

不要緊,親愛的。譚良已死,再殺了許詡,這件事就像沒發生過。

可她是什麽時候,對他起了疑心呢?

林清巖到死前那一刻,都清晰記得那個晚上,記得姚檬的淚水。

那是她被譚良侮辱後的第二個月的第十天,他去醫院做化療,很晚才到家。她的房間燈已經熄了,林清巖怕吵醒她,自己睡到了客房。

照例,他打開監視器,只想看看她的睡顏。卻見她獨坐在一室陰暗裏,用手緊緊捂住嘴,極壓抑的抽泣。

她的手邊,散落著幾張照片。都是之前的幾個受害人,他拍了照,存放在地下室裏。她以前根本不知道地下室的存在,可此刻,顯然已經被她找了出來。

長夜淒冷,兩人隔著一扇墻,坐在不同的房間裏。林清巖看著她哭著拿出手機,撥了兩個號又丟掉;哭著拿起來,又丟掉;拿起來,又丟掉……她看起來那麽痛苦絕望,全身劇烈顫抖,像是已經被所有人拋棄。

林清巖的眼淚,不知不覺也掉下來。

天使,我最後的天使,這麽愛我的天使。

為什麽我沒能早點遇見你?

在最好的年華,在最美的季節,整個世界都不要來打擾,只有我一身幹凈如初,微笑走近你。

☆、70馮燁番外-你我皆凡人

從小我就知道,我跟別人不一樣。

我不怕痛,不會哭,很少難過。這世界在我看來,如此美好。

我的父母是聾啞人,對我也算不錯了,家裏就那麽點錢,他們把我養得人高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對可憐蟲。

所以我一直沒殺他們,很多事也瞞著他們。讓他們繼續在自己快樂貧窮的小世界裏,渾渾噩噩一輩子,我也算盡孝心了。

十歲的時候,我念四年級。有一天下午去上學,卻發現很多同學都在哭。一問才知道,年邁的數學老師上午發了什麽急病死了。滿教室哭哭啼啼,年輕的女班主任含著淚紅著眼眶對大家說:“我們一起默哀。”

我當時都想笑了,別人死了,我們為什麽要默哀?數學老頭很羅嗦,總是嫌我的作業本不夠幹凈——切,我的解答思路那麽棒。這麽看來,他死了挺好。

誰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別驚訝的樣子:“馮燁,你為什麽……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過來,眼淚汪汪的樣子,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聲趴桌上嚎起來——我是好學生,當然知道好學生應該怎麽表現,剛才只是忘了。

過了一會兒,就感覺到班主任走過來,摸了摸我的頭發,對旁邊另一個老師說:“看來他是嚇懵了,數學老師平時最喜歡他了。”

我把臉埋在手臂裏,笑了。

雖然同情心這種東西,我實在找不出來,但我依舊非常熱愛生活。

熱愛老師對我的讚賞,熱愛同學對我的仰慕,熱愛這虛偽又美麗的世界。我每一天都過得非常開心,開心得我都有些無聊了。

十二歲的時候,我第一次傷人。那一次就像啟蒙,讓我有點明白——為什麽會感到無聊了。

那是下午放學,我本來走得好好的,一個大塊頭的男孩沖出來,揪住我的衣領就打。臉頰傳來劇痛的時候,我明顯感覺到精神一振,居然有點興奮。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頭也很痛,我看到臟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聲說:“以後不許跟趙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個五年級的女孩給我寫情書,皮膚白白的,眼睛很大。

我點點頭。

男孩轉身就走,很得意的樣子,腳步都像要飄起來。我像只貓一樣、沒有聲音的爬起來,從地上撿起塊磚頭,狠狠朝他後腦勺砸去……

不得不說,男孩比我大一兩歲,眼光就是很不錯。他挑的這個偷襲地點,是一條僻靜的小路,邊上還有樹林擋著。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陣,也沒看到有人經過。我看著血液像紅墨水,從他腦袋上那個口子慢慢滲出來,流到地上,滲進泥土裏。那麽緩慢,那麽安靜。

我用手指沾了點血,放到嘴裏嘗了嘗。淡淡的腥味兒,我卻好像感覺到身體深處的快~感。

好棒。

離開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飯,自己吃了點,其他的留給爸媽。他們下班很晚。然後我去了鄰居家,先幫三年級的小妹妹溫習功課,再做好自己的作業。鄰居看到我臉上的傷,有點惱火:“誰欺負你了?”拿來藥酒給我塗抹。

“是高年級的一個同學。”我低聲答,“好像是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暈了,醒了就回來了。”

鄰居都氣得不行,當時就給班主任打了電話。

第二天,那個男孩的父母果然氣勢洶洶到學校來找我。他們家裏條件很好,還開了車過來。班主任和其他幾個年輕老師都氣哭了,把我拉到那對父母面前:“你們自己看,你兒子把馮燁打成什麽樣子?他跟同學從來沒有沖突,他是三好學生,怎麽可能拿磚頭打你兒子?”

“對,不帶這麽欺負人的。馮燁爸媽是聾啞人,家裏條件不好,還這麽勤奮用功。你們兒子整天打架鬥毆……”

“會不會是其他人打的?當時你兒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嗎?”

……

這件事到最後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卻開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殺人,是在高二。

那個時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糧——香港電影傳到內地:英雄本色、上海灘、古惑仔……看著鏡頭前血肉橫飛,我能感覺到手心浸出熱熱的汗。家裏有臺老舊的錄像機,爸媽都去上班了,我拉上簾子,一個人坐在暗暗的屋子裏。外頭是夏日的狂風暴雨,我將那些鏡頭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沖動,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飛快的套~弄。

從來沒像今天這樣,一洩如註,巔峰般的感覺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沈浸在快樂的海洋中。

那感覺是毒藥,是救藥,是我血脈深處極其渴求的東西,我無法阻擋。我根本就不想阻擋。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為什麽要阻擋?

不過殺人是項技術活兒,我不想粗制濫造,還要躲過警方,不能留下一點線索。

期末考試後,我拿到年級第一的成績單,終於有閑暇開始自己的事。我仔細考察了十多天,最後選擇在一個晴朗的午後動手。

那是市裏一個小公園,因為是工作日,太陽又大,人很少。我在一個沒有監控攝像頭、沒有人的角落坐了一會兒,小徑上就走來個年輕男人,朝我微笑。

賓果!網上說這個公園是Gay聚集的聖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歲,還算高大,看起來油頭粉面。他在我身邊坐下:“一個人?”

我點點頭,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媽惡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輕聲問。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歡在外面。去我那裏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備的看著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氣,把臉給憋紅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點點頭。

我們一前一後離開公園。

我把他帶到郊區的一個廢棄工廠。我在這裏搭了個棚子,裏面放了舊沙發還有舊床,扶手上還搭著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驚:“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遞給他,“所以我不敢在市裏……”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開始脫我的衣服,脫著脫著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該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離開工廠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這樣不會有太大的氣味,然後分裝到兩個編織袋裏,留在棚子裏角落,用雜物蓋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裝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廠一大段,在路邊碰到爸爸他們的工友,笑瞇瞇的對我說:“小燁又來撿瓶子?”對身邊人說:“這孩子太懂事了。成績特好,將來肯定清華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點頭:“叔叔好。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應該的。”

等他們走遠了,我看看手裏鼓囊囊的袋子——他們居然能當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這個人的骨頭,最後我都找了個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個公園調查,但是不會有人懷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

姚檬這個女孩,我高一開始就註意到了。不僅是因為她漂亮、學習又好,還因為大家總喜歡把我跟她說成一對,說是什麽“金童玉女”。

說實在的,我也挺喜歡她。我也是個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覺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別的男生講話,我也會不高興。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麽想的。不過我每次殺人的時候,看著對方驚恐的眼神,總會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挑明關系,是在高三上學期。有一天中午,我坐在學校草坪吃便當,她來了,也捧了個便當盒。

“馮燁,你每天都躲這兒吃呢!”她的聲音清脆柔軟,漂亮的臉在陽光下好像花朵。

“嗯。”我朝她微微一笑,“你找我?”

她好像有點窘了,答:“我才沒找你!”

好矯情,好做作,好可愛。

我倆沈默吃飯。過了一會兒,她眨眨眼,看著我飯盒裏的肉塊:“那是什麽肉?”

“紅燒肉。”

“我知道是紅燒肉啦!”她笑,“是豬肉嗎?看起來不像吶。”

我也笑了:“對,大小姐,不是豬肉,其實是人肉。你敢不敢試試?不敢就別問了。”我夾了一塊遞到她面前。

她瞪我一眼:“有什麽不敢的?我以後可是要當警察的。”

我看著她真的把那塊肉給吃了下去。

她皺眉:“有點難嚼,到底是什麽肉啦?”

我放下飯盒:“笨蛋,是駱駝肉。我爸一個工友從外地回來帶給他的。”

“你才笨蛋。”她橫我一眼,起身要走。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她身子微微一僵,臉立刻紅了。

我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軟的臉,她的大眼睛像是兩汪清水,盈盈望著我:“你……要幹什麽?”

我低頭親下去。她掙了一下,手抵在我胸膛,不動了。

我沒接過吻,只能根據電視裏的畫面揣摩。所以我吻得很用力,用力吸著她的舌頭。她嘴裏有淡淡的肉香,還有另一種幹凈清新的味道,混雜在一起……我幾乎是立刻硬了,梆硬梆硬。好在校服褲子寬大,她沒有察覺。

看著她微微顫抖的睫毛、緋紅的臉頰。我一邊咬她的嘴,一邊想:她比想象的更迷人。

——

之後跟她好的一個學期,我都沒有殺人。

這是一種很奇怪的感覺,好像身體另一部分得到了滿足,殺人的欲望也就不強烈了。每當我抱她摸她親她,把她脫得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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