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沒人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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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我了,對嗎?”
沐沐看著眼前的女人,一字一句地問道。
這是她有記憶以來第十一次見到這個女人,不出意外的話,也可能會是最後一次。
被問到的女人面色驟然僵硬,朝著面前的小孩心虛地笑了笑,否認道:“怎麽會呢,媽媽只是去買點東西,很快就會回來的。”
說罷,女人向四下張望了一下,將沐沐拉到旁邊的長椅前,又將一塊色彩鮮艷的棒棒糖塞到她的手中,交代道:“你在這裏坐著吃著糖等我一下,千萬不要亂跑知道嗎?”
沐沐沒有說話,直勾勾地看著女人。
女人第一次被一個孩子看得內心發虛,於是不再解釋,緊了緊身上的外套,轉身離開。
沐沐看著女人離開,直到對方的身影徹底消失在視線裏,稚嫩的臉上才終於流露出了與年紀有些許不符的惆悵。
雖然沐沐年紀不大,但此時她的內心就跟明鏡似的。
她知道:那個女人不要她了。
因為書裏就是這麽寫的。
沐沐也記不清是什麽時候,好像從她有意識以來,腦海中就莫名多出了一段奇怪的記憶。
那段記憶裏,她生活在的世界其實是一本小說。
剛才那個女人,也就是她的生母,名叫沈曼,是小說裏的惡毒女配。
小說一開始,沈曼原本是男主在大學時期的白月光,為了自己的舞蹈事業,沈曼拒絕了男主的告白出國深造。
幾年後,男主繼承家業成了娛樂公司的總裁。
一次聚會上,男主意外遇到了當時還是十九線小明星的女主。
因為女主長相酷似白月光,男主便包下女主,讓她做了替身情人。
在相處的過程中,男主漸漸被女主天真善良和獨特性格吸引。
等到幾年後,沈曼回國準備和男主再續前緣時,卻發現男主已經徹底忘記她愛上了女主,並且利用手中的權利和資源讓女主成功從十八線小明星逆襲成了娛樂圈的當紅頂流。
沈曼因為嫉妒而黑化,開始處處針對女主。
只是,無論沈曼再做什麽都無法挽回男主,反而把自己弄得身敗名裂。
無計可施之下,為了報覆男女主,沈曼買通了男主身邊的人拿到了據說是男主的精子,通過手術成功讓自己懷孕。
幾個月後,沈曼挺著大肚子出現在了男女主的訂婚宴上,公開宣稱孩子是男主的。
然而,沈曼的計劃並未得逞,當場就被男主帶去做了羊水穿刺手術。
親子鑒定結果,她肚子裏的孩子根本不是男主的,所謂男主的精子也不過是那名下屬為了忽悠她隨便從醫院裏取的。
計劃失敗,名聲掃地的沈曼最後只能帶著肚子裏的孩子銷聲匿跡。
離開後的沈曼本打算將那個孩子打掉,但因為月份太大,無法拿掉孩子。無奈,沈曼只能在一家私人小醫院偷偷將孩子生了下來。
孩子幾個月大時,沈曼將她送到了一個專門替人照顧孩子的老太太那兒看養。
這個孩子,就是沐沐。
從小到大,沐沐見到沈曼的次數屈指可數,只有在沈曼每隔半年來給錢老太太送錢的時候,她才能看到對方。
這一次,沈曼把她丟掉也是那本小說裏的一段劇情。
——在試圖破壞男女主訂婚失敗後,沈曼不僅被沈家趕出家門,舞蹈事業、表演事業全都遭到封殺。
就在沈曼花光了全部繼續,不僅付不起看養孩子的費用,就連自己都快養不活的時候,她再一次遇到了男主。
畢竟是曾經的白月光,沈曼的潦倒勾起了男主的同情心,於是男主決定幫沈曼一把。
男主此舉卻再一次點燃了沈曼內心的‘希望’,惡毒女配再度上線。
為了破壞男女主的婚姻,沈曼開始利用各種手段接近男主。
因為不想讓自己當初的黑歷史成為她和男主之間的障礙,沈曼決定和那個錯誤生下的孩子撇清關系。
而她想到了一個很愚蠢、但卻意外有效的辦法:將孩子扔掉。
小說的最後,惡毒女配的奸計依舊沒有得逞,反而因為誣陷、盜竊商業機密、棄養等等罪名被關進了監獄。
至於那個被丟掉的、不重要的孩子最後是什麽結局——小說只說她死了,已經腐爛了一半的屍體在城郊一個廢棄工地旁的汙水溝裏被發現。至於是怎麽死的,小說並沒有交代。
“可能是被餓死的吧……”沐沐小聲嘀咕道。
沐沐在身後的長椅上坐好,拿出女人最後給她的棒棒糖嘗了一口。
很甜。
這是她從來沒有吃過的味道。
又舔了兩口之後,沐沐便將棒棒糖小心翼翼地裝回包裝袋裏,然後揣進衣服口袋裏放好——這說不定就是她之後的口糧了,省著點吃她沒準可以多活幾天。
擡頭環顧了一圈四下陌生且空無一人的環境,沐沐的眼中露出迷茫,垂眸開始思考自救的辦法。
……
或許是今天早上被叫醒帶出來的時間太早還沒有睡夠的緣故,不等沐沐想出辦法,就不知不覺倒在長椅上睡了過去。
等到她再一次醒來的時候,自己已經身處派出所。
發現長椅上的小孩醒來,一個年輕的警察走到了她的面前,輕聲問了一句:“小朋友,你醒了?”
剛剛醒來的沐沐還有些發懵,看著眼前的陌生人下意識地往後縮了縮,又警惕地朝四周環顧了一圈。
“咳,你別害怕,這裏是派出所,叔叔是警察,不是壞人。”警察解釋道。
這時,又一個年長一些的警察走了過來,開口道:“小王,這是怎麽回事?走丟了還是什麽?”
“劉隊,”被叫做‘小王’的警察身旁年長的警察打了聲招呼,又指著沐沐解釋道:“之前一個大姐送來的,說是早上晨練的時候在東郊公園後門那附近看到的,當時這孩子就躺在那邊公園的長凳上,大姐等了半天又在附近找了一圈,沒見著孩子的家長,就把這小孩送咱們這兒來了。”
“筆錄做了?”
“做了。”小王一邊回答,一邊將那位好心路人做的筆錄遞給了一旁的小隊長。
劉隊將筆錄看了一遍,又看了一眼凳子上神情楞楞的沐沐,繼續問道:“最近有孩子走丟來報案的嗎?”
“有兩起,不過一起孩子已經找到了,另外一起經過核對,不是這孩子。”
“東郊公園那邊的監控看了嗎?”劉隊又問。
“正想和你說這個,”小王頓了頓,又道:“東郊公園後面那一片連著公園附近的道路在搞改造,許多公共管網設施都被挖斷了,那附近的監控也全都拆了,根本查不到監控,再加上現在去那邊的路不好走,除了一些家住附近偶爾過去晨練的,那邊幾乎沒什麽路人,想找個目擊者估計都難。”
聞言,劉隊皺了下眉,在沐沐面前蹲下,開口道:“小朋友別怕,我們幫你找你家人。”
見沐沐似乎點了點頭,警察又問:“你叫什麽名字?”
“小沐沐。”沐沐回答道。
“姓什麽?”警察又問。
“……”沐沐沒有說話。
“你全名叫什麽?”警察又耐心地詢問了一句。
“小沐沐。”沐沐還是一樣的回答,她沒有姓,平時錢婆婆就是這麽叫她的。
“沒有姓,就叫小沐沐。”沐沐又強調了一句。
兩個警察對視一眼,都不相信沐沐的話:怎麽可能有人只有名沒有姓。
劉隊無奈,又看向沐沐問道:“你爸爸媽媽呢?叫什麽?”
沐沐不說話。
劉隊:“不知道?”
沐沐依舊不說話。
她沒有爸爸,至於媽媽……
那個女人已經不要她了,就算找到了對方,她也很有可能再一次被扔掉。
而且,書裏說沈曼會被關進監獄,她不想跟著她。
“住在哪裏有印象嗎?”劉隊又問。
“住在……”
沐沐從小就被寄養在錢婆婆那兒。錢婆婆全名叫錢貴珍,住在廠南巷17號的老舊居民區。
不過最近錢婆婆一直在說沐沐的錢到時間了,並且已經拖欠了半個月的,如果不趕緊把錢續上,就要把她趕出去,讓她睡大馬路。
那個女人不會再交錢,所以錢婆婆多半也不會再養她了。
沐沐話到一半,閉上了嘴。
“這孩子該不會是這裏……有問題,家裏人故意不要她了吧?”一旁的小王隱晦地指了指腦袋的位置說道,他懷疑這孩子智力有問題。
看這孩子的模樣,雖然不像是流浪小孩,但看身上穿的衣服也並不太好,不像是被家裏精心照顧長大的孩子。
劉隊皺著眉頭沒說話。
見從沐沐這裏問不出什麽,兩人只能放棄。
“小楊那邊忙完沒有,忙完了,帶這孩子去查一下指紋信息吧。”劉隊對小王說道。
小孩來上戶口的時候都會采集指紋信息,確定了指紋信息很快就能找到她的家人。
“行,我這就帶她過去。”
小王帶著沐沐去做了指紋查找。
然而,查到的結果卻令他意外。
幾分鐘後,盯著屏幕上‘搜索信息為0’的結果,小王面露詫異:“這小孩還是個黑戶?”
隨後過來的劉隊看到這樣的結果也皺了下眉。
他們的指紋庫覆蓋率幾乎達到了99.99%,黑戶這種情況雖然不是完全沒有,但也是少之又少。
又低頭看了一眼旁邊默不作聲的沐沐,劉隊嘆了口氣,道:“做基因比對吧。”
基因庫是最近幾年才健全的一項數據庫,一個人的聲音外貌可以改變、指紋可以抹除,但DNA絕對騙不了人。
只是,采樣查找的過程相對繁瑣,一般的案子如果沒有必要,他們不會用。
好在整個采樣的過程沐沐還算配合,沒哭沒鬧,就連采血的時候針紮進指尖也沒吭一聲。
終於,在經過一系列覆雜的采樣分析、大數據比對過程後,電腦屏幕上彈出了兩條基因匹配信息。
生母信息那裏,跳出了‘沈曼’的名字,之後還附上了沈曼的戶口所在地地址、照片、通訊信息等等。
“這女的怎麽看著有點眼熟?”小王盯著屏幕低喃道。
電腦前的女警察則開口道:“沈曼,好像是個明星吧,跳舞的還是什麽的,貌似幾年前還上過一個舞蹈綜藝小火了一陣,後來因為鬧事還是什麽事情被封殺了,反正我好久都沒有聽說過這個人的名字了。”
“這樣啊,”小王點點頭,又問:“爸爸呢?”
女警察繼續將信息跳轉到了下一頁。
當孩子的生父信息跳出來的一瞬間,兩名警察都是一楞。
“秦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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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沐看著眼前的女人,一字一句地問道。
這是她有記憶以來第十一次見到這個女人,不出意外的話,也可能會是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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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罷,女人向四下張望了一下,將沐沐拉到旁邊的長椅前,又將一塊色彩鮮艷的棒棒糖塞到她的手中,交代道:“你在這裏坐著吃著糖等我一下,千萬不要亂跑知道嗎?”
沐沐沒有說話,直勾勾地看著女人。
女人第一次被一個孩子看得內心發虛,於是不再解釋,緊了緊身上的外套,轉身離開。
沐沐看著女人離開,直到對方的身影徹底消失在視線裏,稚嫩的臉上才終於流露出了與年紀有些許不符的惆悵。
雖然沐沐年紀不大,但此時她的內心就跟明鏡似的。
她知道:那個女人不要她了。
因為書裏就是這麽寫的。
沐沐也記不清是什麽時候,好像從她有意識以來,腦海中就莫名多出了一段奇怪的記憶。
那段記憶裏,她生活在的世界其實是一本小說。
剛才那個女人,也就是她的生母,名叫沈曼,是小說裏的惡毒女配。
小說一開始,沈曼原本是男主在大學時期的白月光,為了自己的舞蹈事業,沈曼拒絕了男主的告白出國深造。
幾年後,男主繼承家業成了娛樂公司的總裁。
一次聚會上,男主意外遇到了當時還是十九線小明星的女主。
因為女主長相酷似白月光,男主便包下女主,讓她做了替身情人。
在相處的過程中,男主漸漸被女主天真善良和獨特性格吸引。
等到幾年後,沈曼回國準備和男主再續前緣時,卻發現男主已經徹底忘記她愛上了女主,並且利用手中的權利和資源讓女主成功從十八線小明星逆襲成了娛樂圈的當紅頂流。
沈曼因為嫉妒而黑化,開始處處針對女主。
只是,無論沈曼再做什麽都無法挽回男主,反而把自己弄得身敗名裂。
無計可施之下,為了報覆男女主,沈曼買通了男主身邊的人拿到了據說是男主的精子,通過手術成功讓自己懷孕。
幾個月後,沈曼挺著大肚子出現在了男女主的訂婚宴上,公開宣稱孩子是男主的。
然而,沈曼的計劃並未得逞,當場就被男主帶去做了羊水穿刺手術。
親子鑒定結果,她肚子裏的孩子根本不是男主的,所謂男主的精子也不過是那名下屬為了忽悠她隨便從醫院裏取的。
計劃失敗,名聲掃地的沈曼最後只能帶著肚子裏的孩子銷聲匿跡。
離開後的沈曼本打算將那個孩子打掉,但因為月份太大,無法拿掉孩子。無奈,沈曼只能在一家私人小醫院偷偷將孩子生了下來。
孩子幾個月大時,沈曼將她送到了一個專門替人照顧孩子的老太太那兒看養。
這個孩子,就是沐沐。
從小到大,沐沐見到沈曼的次數屈指可數,只有在沈曼每隔半年來給錢老太太送錢的時候,她才能看到對方。
這一次,沈曼把她丟掉也是那本小說裏的一段劇情。
——在試圖破壞男女主訂婚失敗後,沈曼不僅被沈家趕出家門,舞蹈事業、表演事業全都遭到封殺。
就在沈曼花光了全部繼續,不僅付不起看養孩子的費用,就連自己都快養不活的時候,她再一次遇到了男主。
畢竟是曾經的白月光,沈曼的潦倒勾起了男主的同情心,於是男主決定幫沈曼一把。
男主此舉卻再一次點燃了沈曼內心的‘希望’,惡毒女配再度上線。
為了破壞男女主的婚姻,沈曼開始利用各種手段接近男主。
因為不想讓自己當初的黑歷史成為她和男主之間的障礙,沈曼決定和那個錯誤生下的孩子撇清關系。
而她想到了一個很愚蠢、但卻意外有效的辦法:將孩子扔掉。
小說的最後,惡毒女配的奸計依舊沒有得逞,反而因為誣陷、盜竊商業機密、棄養等等罪名被關進了監獄。
至於那個被丟掉的、不重要的孩子最後是什麽結局——小說只說她死了,已經腐爛了一半的屍體在城郊一個廢棄工地旁的汙水溝裏被發現。至於是怎麽死的,小說並沒有交代。
“可能是被餓死的吧……”沐沐小聲嘀咕道。
沐沐在身後的長椅上坐好,拿出女人最後給她的棒棒糖嘗了一口。
很甜。
這是她從來沒有吃過的味道。
又舔了兩口之後,沐沐便將棒棒糖小心翼翼地裝回包裝袋裏,然後揣進衣服口袋裏放好——這說不定就是她之後的口糧了,省著點吃她沒準可以多活幾天。
擡頭環顧了一圈四下陌生且空無一人的環境,沐沐的眼中露出迷茫,垂眸開始思考自救的辦法。
……
或許是今天早上被叫醒帶出來的時間太早還沒有睡夠的緣故,不等沐沐想出辦法,就不知不覺倒在長椅上睡了過去。
等到她再一次醒來的時候,自己已經身處派出所。
發現長椅上的小孩醒來,一個年輕的警察走到了她的面前,輕聲問了一句:“小朋友,你醒了?”
剛剛醒來的沐沐還有些發懵,看著眼前的陌生人下意識地往後縮了縮,又警惕地朝四周環顧了一圈。
“咳,你別害怕,這裏是派出所,叔叔是警察,不是壞人。”警察解釋道。
這時,又一個年長一些的警察走了過來,開口道:“小王,這是怎麽回事?走丟了還是什麽?”
“劉隊,”被叫做‘小王’的警察身旁年長的警察打了聲招呼,又指著沐沐解釋道:“之前一個大姐送來的,說是早上晨練的時候在東郊公園後門那附近看到的,當時這孩子就躺在那邊公園的長凳上,大姐等了半天又在附近找了一圈,沒見著孩子的家長,就把這小孩送咱們這兒來了。”
“筆錄做了?”
“做了。”小王一邊回答,一邊將那位好心路人做的筆錄遞給了一旁的小隊長。
劉隊將筆錄看了一遍,又看了一眼凳子上神情楞楞的沐沐,繼續問道:“最近有孩子走丟來報案的嗎?”
“有兩起,不過一起孩子已經找到了,另外一起經過核對,不是這孩子。”
“東郊公園那邊的監控看了嗎?”劉隊又問。
“正想和你說這個,”小王頓了頓,又道:“東郊公園後面那一片連著公園附近的道路在搞改造,許多公共管網設施都被挖斷了,那附近的監控也全都拆了,根本查不到監控,再加上現在去那邊的路不好走,除了一些家住附近偶爾過去晨練的,那邊幾乎沒什麽路人,想找個目擊者估計都難。”
聞言,劉隊皺了下眉,在沐沐面前蹲下,開口道:“小朋友別怕,我們幫你找你家人。”
見沐沐似乎點了點頭,警察又問:“你叫什麽名字?”
“小沐沐。”沐沐回答道。
“姓什麽?”警察又問。
“……”沐沐沒有說話。
“你全名叫什麽?”警察又耐心地詢問了一句。
“小沐沐。”沐沐還是一樣的回答,她沒有姓,平時錢婆婆就是這麽叫她的。
“沒有姓,就叫小沐沐。”沐沐又強調了一句。
兩個警察對視一眼,都不相信沐沐的話:怎麽可能有人只有名沒有姓。
劉隊無奈,又看向沐沐問道:“你爸爸媽媽呢?叫什麽?”
沐沐不說話。
劉隊:“不知道?”
沐沐依舊不說話。
她沒有爸爸,至於媽媽……
那個女人已經不要她了,就算找到了對方,她也很有可能再一次被扔掉。
而且,書裏說沈曼會被關進監獄,她不想跟著她。
“住在哪裏有印象嗎?”劉隊又問。
“住在……”
沐沐從小就被寄養在錢婆婆那兒。錢婆婆全名叫錢貴珍,住在廠南巷17號的老舊居民區。
不過最近錢婆婆一直在說沐沐的錢到時間了,並且已經拖欠了半個月的,如果不趕緊把錢續上,就要把她趕出去,讓她睡大馬路。
那個女人不會再交錢,所以錢婆婆多半也不會再養她了。
沐沐話到一半,閉上了嘴。
“這孩子該不會是這裏……有問題,家裏人故意不要她了吧?”一旁的小王隱晦地指了指腦袋的位置說道,他懷疑這孩子智力有問題。
看這孩子的模樣,雖然不像是流浪小孩,但看身上穿的衣服也並不太好,不像是被家裏精心照顧長大的孩子。
劉隊皺著眉頭沒說話。
見從沐沐這裏問不出什麽,兩人只能放棄。
“小楊那邊忙完沒有,忙完了,帶這孩子去查一下指紋信息吧。”劉隊對小王說道。
小孩來上戶口的時候都會采集指紋信息,確定了指紋信息很快就能找到她的家人。
“行,我這就帶她過去。”
小王帶著沐沐去做了指紋查找。
然而,查到的結果卻令他意外。
幾分鐘後,盯著屏幕上‘搜索信息為0’的結果,小王面露詫異:“這小孩還是個黑戶?”
隨後過來的劉隊看到這樣的結果也皺了下眉。
他們的指紋庫覆蓋率幾乎達到了99.99%,黑戶這種情況雖然不是完全沒有,但也是少之又少。
又低頭看了一眼旁邊默不作聲的沐沐,劉隊嘆了口氣,道:“做基因比對吧。”
基因庫是最近幾年才健全的一項數據庫,一個人的聲音外貌可以改變、指紋可以抹除,但DNA絕對騙不了人。
只是,采樣查找的過程相對繁瑣,一般的案子如果沒有必要,他們不會用。
好在整個采樣的過程沐沐還算配合,沒哭沒鬧,就連采血的時候針紮進指尖也沒吭一聲。
終於,在經過一系列覆雜的采樣分析、大數據比對過程後,電腦屏幕上彈出了兩條基因匹配信息。
生母信息那裏,跳出了‘沈曼’的名字,之後還附上了沈曼的戶口所在地地址、照片、通訊信息等等。
“這女的怎麽看著有點眼熟?”小王盯著屏幕低喃道。
電腦前的女警察則開口道:“沈曼,好像是個明星吧,跳舞的還是什麽的,貌似幾年前還上過一個舞蹈綜藝小火了一陣,後來因為鬧事還是什麽事情被封殺了,反正我好久都沒有聽說過這個人的名字了。”
“這樣啊,”小王點點頭,又問:“爸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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