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7章 不認強盜做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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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說三寸腳板把兒子養大這樣的事了。”
萬處長不屑地:“姜蘭在生下孩子不久就被摘帽,回到原單位工作,如果不是你偷走了姜蘭的兒子,他在母親身邊會得到更好的撫育和培養。
相反,本應該屬於他的資源,卻被用到了你女兒身上。而他卻被你強行帶走,跟著你過苦日子。是你偷走了他,才造成他長期跟父母骨肉分離,你以為,他很想被你養大嗎?”
曹蘭英啞口,的確,學軍如果不是被她偷了回去,肯定就會跟著他那摘帽右派的媽媽回城裏了。城裏的日子,怎麽都比她農村的日子好過。更何況,姜蘭夫妻倆都是大學教授。
哪怕是摘帽佑派,工資是少不了的。
“那,我能要回我的女兒嗎?”曹蘭英終於感覺到了害怕,有點不甘地問。
“這個話要問你的女兒。畢竟,你沒養過她。”萬處長說。
“她肯定願意跟我。”
曹蘭英以為,是她換了孩子,才讓丁萍從小跟在姜蘭身邊,過城裏人的日子,再怎麽樣,丁萍也會對她感恩戴德。
更何況,她去找到她,她每次都能好好跟她說話,還給她買衣服,寄錢給她。
只要女兒認她,把她接到女兒家裏,她以後照樣能過城裏人的生活。
只是,當丁萍被安排跟曹蘭英見面時候,丁萍卻說出了令曹蘭英絕望的話:“我是絕對會認這個女人做母親的。”
曹蘭英沒想到,她寄予了厚望的女兒,因為她的交換,從小成為城裏人,得到良好的培養和教育的丁萍,居然不願意認她這個母親。
“女兒,你不能這樣啊,你是媽親生的孩子,你怎麽能不認媽呢?不認親娘,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啊。”
都說子不嫌母醜,女兒不認母親,當場的所有人都用譴責的眼光看著丁萍。
丁萍冷靜地看著曹蘭英:“我不覺得,我不認你會遭天打雷劈。因為,你並沒有對我盡過一天母親的責任。你只是生下了我而已。當年,當你將我拋棄在牛棚裏的時候,我跟你的母女之情已經被你拋棄了。
當年你帶著我媽媽的兒子走了,牛棚裏只剩下我媽媽跟我,而當時,我媽媽還昏迷著,你想過我們的安全嗎?若是有野狗進入,我恐怕就已經被野狗拖出去吃掉了。或者說,來個不安好心的人,我跟媽媽都會遭殃。
你哪怕對我一絲母女之情,你就不會放任我跟我媽媽在牛棚裏,連門都不關。我媽媽說,要不是看牛的老伯路過那裏救了我們,也許,我跟我媽媽都已經死了。
我媽媽說,當初抱起我的時候,感覺不到母女的天性在,也是有過懷疑的,但她還是抱走了我。所以,是我的媽媽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只認我媽媽是我的母親。
至於你,當初遺棄了我,後來又沒有對我負起過一天的母親責任。你覺得你當得起母親兩個字嗎?你只會利用我的身世來逼迫我,敲詐我,勒索我,你的行為跟一個強盜有什麽區別?
你作為我生身之母的那點恩情,早就在這些年你對我的敲詐勒索中還清了,我不會認一個強盜為母親,我們兩清了!”
眾人聽著丁萍這一席話,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自己遇上這樣的母親,恐怕也不願意認下一個生下來就遺棄自己,長大後又敲詐勒索自己的母親吧?
丁萍又說:“更何況,我現在已經結婚,按照傳統的習慣,嫁出去的女,潑出的水。所以,無論任何情況,我都不會認你這個母親。我媽媽願意認我,我就認我媽媽為母親,以後也只會孝敬她,如果她不願意認我了,那就我最多就沒有娘家了。”
曹蘭英聽到丁萍的話,居然無法反駁。
對這個一出生就被自己拋棄,沒盡過一天母親責任的女兒,她有什麽立場要她認自己,接自己去城裏的家中奉養?
她不由悲傷起來:自己親生的女兒不願意認自己,而不是自己親生卻是自己養大的兒子也不願意見自己。
雖然,她在農村還有一個女兒。但那個女兒已經結婚了,農村人還真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她以後怎麽辦,誰來幫她?
想來想起,她覺得還是兒子好說話,因此,她在去服刑之前,在看守所哭天叫地要見兒子。
不過,完成任務回家的張學軍同志聽說了整個事情之後,還是去見了她。
一見到張學軍,“兒子兒子,你終於來見我了,兒子,你快救媽出去。”
張學軍眼神覆雜地看著這個養大了自己的女人不說話。
“兒子你說話呀,兒子你快告訴他們,你當的官有多大,你能保住媽對不對?你快告訴他們,放媽出去。”
張學軍憋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話:“你為什麽要把我從母親身邊抱走,讓我跟父母骨肉分離?”
小時候,張學軍最恨的就是他出生的家庭,父親是個酒鬼,還是個賭鬼,不但經常打母親,還時常打他。
有時候,還用很陌生的眼光盯著他,那目光,還帶著厭惡。
他應該早就知道,自己不是他的親生兒子吧?從他懂事起,他就沒有從父親那裏得到過一點父愛。
而母親呢?她生性自私,軟弱,最重要的是,她沒有將他當回事,在父親身上受了氣,就拿他出氣,稍不如意就打罵他,他很小的時候,就帶著妹妹,稍微大一點點,就扛起了家裏所有的家務活。
別人都說,他們張家男孩當女孩養了在農村,哪個家裏都是女孩子幹家務,但他們張家,家務都是他做的。
曹蘭英無法回答張學軍的話。
“我小時候,你們對我非打即罵,一直沒怎麽將我當回事,就是因為我不是你親生的嗎?”張學軍又問。
曹蘭英差點點頭,但還是忍住了。是的,她雖然將張學軍帶了回去,但不是親生的就是不是親生的,她無法對他親得起來。
後來她又生了個女兒,便借著哥哥比妹妹大,要讓著妹妹為由,把家務都推到兒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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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處長不屑地:“姜蘭在生下孩子不久就被摘帽,回到原單位工作,如果不是你偷走了姜蘭的兒子,他在母親身邊會得到更好的撫育和培養。
相反,本應該屬於他的資源,卻被用到了你女兒身上。而他卻被你強行帶走,跟著你過苦日子。是你偷走了他,才造成他長期跟父母骨肉分離,你以為,他很想被你養大嗎?”
曹蘭英啞口,的確,學軍如果不是被她偷了回去,肯定就會跟著他那摘帽右派的媽媽回城裏了。城裏的日子,怎麽都比她農村的日子好過。更何況,姜蘭夫妻倆都是大學教授。
哪怕是摘帽佑派,工資是少不了的。
“那,我能要回我的女兒嗎?”曹蘭英終於感覺到了害怕,有點不甘地問。
“這個話要問你的女兒。畢竟,你沒養過她。”萬處長說。
“她肯定願意跟我。”
曹蘭英以為,是她換了孩子,才讓丁萍從小跟在姜蘭身邊,過城裏人的日子,再怎麽樣,丁萍也會對她感恩戴德。
更何況,她去找到她,她每次都能好好跟她說話,還給她買衣服,寄錢給她。
只要女兒認她,把她接到女兒家裏,她以後照樣能過城裏人的生活。
只是,當丁萍被安排跟曹蘭英見面時候,丁萍卻說出了令曹蘭英絕望的話:“我是絕對會認這個女人做母親的。”
曹蘭英沒想到,她寄予了厚望的女兒,因為她的交換,從小成為城裏人,得到良好的培養和教育的丁萍,居然不願意認她這個母親。
“女兒,你不能這樣啊,你是媽親生的孩子,你怎麽能不認媽呢?不認親娘,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啊。”
都說子不嫌母醜,女兒不認母親,當場的所有人都用譴責的眼光看著丁萍。
丁萍冷靜地看著曹蘭英:“我不覺得,我不認你會遭天打雷劈。因為,你並沒有對我盡過一天母親的責任。你只是生下了我而已。當年,當你將我拋棄在牛棚裏的時候,我跟你的母女之情已經被你拋棄了。
當年你帶著我媽媽的兒子走了,牛棚裏只剩下我媽媽跟我,而當時,我媽媽還昏迷著,你想過我們的安全嗎?若是有野狗進入,我恐怕就已經被野狗拖出去吃掉了。或者說,來個不安好心的人,我跟媽媽都會遭殃。
你哪怕對我一絲母女之情,你就不會放任我跟我媽媽在牛棚裏,連門都不關。我媽媽說,要不是看牛的老伯路過那裏救了我們,也許,我跟我媽媽都已經死了。
我媽媽說,當初抱起我的時候,感覺不到母女的天性在,也是有過懷疑的,但她還是抱走了我。所以,是我的媽媽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只認我媽媽是我的母親。
至於你,當初遺棄了我,後來又沒有對我負起過一天的母親責任。你覺得你當得起母親兩個字嗎?你只會利用我的身世來逼迫我,敲詐我,勒索我,你的行為跟一個強盜有什麽區別?
你作為我生身之母的那點恩情,早就在這些年你對我的敲詐勒索中還清了,我不會認一個強盜為母親,我們兩清了!”
眾人聽著丁萍這一席話,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自己遇上這樣的母親,恐怕也不願意認下一個生下來就遺棄自己,長大後又敲詐勒索自己的母親吧?
丁萍又說:“更何況,我現在已經結婚,按照傳統的習慣,嫁出去的女,潑出的水。所以,無論任何情況,我都不會認你這個母親。我媽媽願意認我,我就認我媽媽為母親,以後也只會孝敬她,如果她不願意認我了,那就我最多就沒有娘家了。”
曹蘭英聽到丁萍的話,居然無法反駁。
對這個一出生就被自己拋棄,沒盡過一天母親責任的女兒,她有什麽立場要她認自己,接自己去城裏的家中奉養?
她不由悲傷起來:自己親生的女兒不願意認自己,而不是自己親生卻是自己養大的兒子也不願意見自己。
雖然,她在農村還有一個女兒。但那個女兒已經結婚了,農村人還真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她以後怎麽辦,誰來幫她?
想來想起,她覺得還是兒子好說話,因此,她在去服刑之前,在看守所哭天叫地要見兒子。
不過,完成任務回家的張學軍同志聽說了整個事情之後,還是去見了她。
一見到張學軍,“兒子兒子,你終於來見我了,兒子,你快救媽出去。”
張學軍眼神覆雜地看著這個養大了自己的女人不說話。
“兒子你說話呀,兒子你快告訴他們,你當的官有多大,你能保住媽對不對?你快告訴他們,放媽出去。”
張學軍憋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話:“你為什麽要把我從母親身邊抱走,讓我跟父母骨肉分離?”
小時候,張學軍最恨的就是他出生的家庭,父親是個酒鬼,還是個賭鬼,不但經常打母親,還時常打他。
有時候,還用很陌生的眼光盯著他,那目光,還帶著厭惡。
他應該早就知道,自己不是他的親生兒子吧?從他懂事起,他就沒有從父親那裏得到過一點父愛。
而母親呢?她生性自私,軟弱,最重要的是,她沒有將他當回事,在父親身上受了氣,就拿他出氣,稍不如意就打罵他,他很小的時候,就帶著妹妹,稍微大一點點,就扛起了家裏所有的家務活。
別人都說,他們張家男孩當女孩養了在農村,哪個家裏都是女孩子幹家務,但他們張家,家務都是他做的。
曹蘭英無法回答張學軍的話。
“我小時候,你們對我非打即罵,一直沒怎麽將我當回事,就是因為我不是你親生的嗎?”張學軍又問。
曹蘭英差點點頭,但還是忍住了。是的,她雖然將張學軍帶了回去,但不是親生的就是不是親生的,她無法對他親得起來。
後來她又生了個女兒,便借著哥哥比妹妹大,要讓著妹妹為由,把家務都推到兒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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