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零三十二章不能抹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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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零三十二章不能抹殺
這麼一來,養女兒實在是太吃虧了,這種情況女兒完全像是幫別人家的兒子養的。
反正她是不會這麼乾的,如果她有錢,會賺錢的話,她一定會想辦法把所有的錢都花在娘家人的身上,特別是父母的身上。畢竟這些人才是自己的至親,從小一起生活,感情那哪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與其把大把大把的錢,浪費在一個叫“老公”的外人身上,那怎麼樣,也沒有花在自己爸爸媽媽兄弟姐妹身上的好啊。
丁佳怡一聽,這話太有道理了。她生下喬楠,又把喬楠養大成人。喬楠好不容易會賺錢了,卻要把這些賺來的錢,養外人,還孝順別人家的老人,自己和喬棟梁還得靠後許多,憑什麼呀!
與其讓別人白白享受了自己的勞動成果,不如她先牢牢地把這顆勞動成果抓在自己的手上。至少,在喬楠結婚之前所賺的錢,她必須全放在自己的口袋裏。
喬楠那麼會賺錢,一年下來,也要二、三十萬呢。賺個五年,喬楠都快是百萬富翁了。憑什麼讓喬楠帶著一百萬嫁到別人的家裏去,然後拿著這一百萬,給什麼老公花,給公公婆婆共經,唯獨她跟老喬一點福都享不到。
在喬子衿的影響之下,丁佳怡變得越來越霸道,對喬楠的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多。丁佳怡從來不覺得,自己這麼做有什麼錯,是一種對喬楠很過分的行為。
所有不合理的行為,都被喬子衿歪曲的解釋給合理化了。丁佳怡簡直就把這一套思想當成了生活指南啊,件件樣樣都要參照參照。
以前有個喬楠在,丁佳怡怎麼可能把主意打到喬子衿的身上。這會兒沒了喬楠這個擋箭牌,丁佳怡的思想又沒有任何的改變,那麼她套用在喬楠身上的那一套合理指南,套在喬子衿的身上,有什麼問題?
今天被喬子衿這麼一頓噴和指責,丁佳怡不認同,更覺得自己是冤枉的:“我對喬楠怎麼就不好了,不是你告訴我,與其讓喬楠把她賺的所有的錢,花在外人的身上,那當然是孝敬我跟你爸更好。你現在是有不少錢,難道你不該孝順我和你爸嗎?”
不就是交一次手機費嗎,頂多一百塊錢的事兒。屁大點的事兒,子衿還要跟她吵架,嫌棄她這個當媽的太苛刻。這都算苛刻的話,那麼這些年來,她對喬楠的要求都成什麼了?
丁佳怡太清楚了,跟以前她對喬楠的要求比起來,她對喬子衿的這些話,都算不上是什麼要求。就連這兒,自己還在喬子衿那兒挨了一頓訓,到底誰是媽,誰是女兒了?
自己教過丁佳怡的話,喬子衿當然不怎麼記得了。經丁佳怡這麼一提醒,喬子衿倒是有些印象了:“媽,這個社會天天都在變,你的思想不能一直這麼老舊,故步自封,一點進步都沒有。女兒長大嫁人了,吃婆家的,喝婆家的,為婆家付出一點怎麼了?還有,女兒長大了,有自己的人生,你得讓我們獨立,這個獨立保持人格獨立,生活獨立以及經濟獨立。”
她已經做得很好了好吧,現在這個社會上,多的是啃老族。她口袋裏有錢,她也沒想著花著她爸媽的錢,處處樣樣花著自己的錢。跟那些啃老族比起來,她算是孝順女兒。她都沒對她媽有那麼多的要求,憑什麼她媽反過來對她的要求老高?
到底喬子衿的親媽,喬子衿說的經濟獨立是什麼意思,別人聽不懂,丁佳怡聽得懂啊。所謂的經濟獨立,是說,但凡是喬子衿口袋裏的錢,都是喬子衿的,自己不該幹涉,更不該拿喬子衿的錢,這就是喬子衿所說的經濟獨立。
為了錢,一向極為齊心的母女倆直接在警察局裏吵起來,看得警察局裏的人目瞪口呆,對這對奇葩的母女倆很是無語。開口閉口都是錢,在局子裏當著外人的面吵起來。難怪這位阿姨的愛人接到他們的電話,語氣那麼冷淡,不但不緊張,還表示要一個小時後再來接人。
兩人對話的內容太簡單了,沒有什麼內涵,長了耳朵帶了腦子的人都聽懂母女倆在吵什麼呢。當媽的讓女兒交個電話費,女兒嫌當媽的經濟不夠獨立,老扒著女兒吸女兒的血,找各種借口要花女兒的錢。
憑著這段對話,局子裏的人表示:這對母女,誰都不是什麼好鳥,難怪能上那種新聞。看來新聞後期的那些報道全是真的。吵了半天,這對母女倆的話就沒有離開過一個“錢”字,別說是把錢看得比親情重要,都快把錢看得比命還重要了。
丁佳怡和喬子衿在警察局裏吵起來的事兒, 喬棟梁當然不知道。翟家擺的是午宴,不是晚宴。所以,下午兩點左右的時候,就散場了。重要的賓客是由翟耀輝和苗靚兩人稍微送送的,年輕一點的同輩人,自然是由翟華來安排。
看到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喬棟梁站起來:“楠楠,你是有一個有後福的孩子。以前的事兒,錯就是錯了,回不去,也改變不了什麼。你現在……很好,就這麼一直保持下去吧。萬一哪一天,我不在了,更沒法兒管著她們。你就憑良心做事兒,應該管的,咱不推,不該管的,你也千萬不要接。自古以來,只有父母養兒女,兒女反哺父母的。你姐那麼大一個人,還是當媽,沒道理讓你照顧她、養她一輩子。你姐不像話,你以後別再搭理她了。”
喬楠點點頭,很是平淡地喊了一聲“爸”。這些囑咐對於喬楠來說,來得實在是太晚了。已經過去的歲月,的確是回不去,繼續糾結也沒有用。但這並不代表,喬楠就可以完全忘記過去自己在喬家所受到的傷害。
她曾經所遭受的一切,不是她爸這麼幾句不輕不重甚至沒什麼誠意的安慰就可以輕易抹殺得了的。安慰後,可以當事情從來沒有發生過,或者說自己受過的罪真能成過往雲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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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來,養女兒實在是太吃虧了,這種情況女兒完全像是幫別人家的兒子養的。
反正她是不會這麼乾的,如果她有錢,會賺錢的話,她一定會想辦法把所有的錢都花在娘家人的身上,特別是父母的身上。畢竟這些人才是自己的至親,從小一起生活,感情那哪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與其把大把大把的錢,浪費在一個叫“老公”的外人身上,那怎麼樣,也沒有花在自己爸爸媽媽兄弟姐妹身上的好啊。
丁佳怡一聽,這話太有道理了。她生下喬楠,又把喬楠養大成人。喬楠好不容易會賺錢了,卻要把這些賺來的錢,養外人,還孝順別人家的老人,自己和喬棟梁還得靠後許多,憑什麼呀!
與其讓別人白白享受了自己的勞動成果,不如她先牢牢地把這顆勞動成果抓在自己的手上。至少,在喬楠結婚之前所賺的錢,她必須全放在自己的口袋裏。
喬楠那麼會賺錢,一年下來,也要二、三十萬呢。賺個五年,喬楠都快是百萬富翁了。憑什麼讓喬楠帶著一百萬嫁到別人的家裏去,然後拿著這一百萬,給什麼老公花,給公公婆婆共經,唯獨她跟老喬一點福都享不到。
在喬子衿的影響之下,丁佳怡變得越來越霸道,對喬楠的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多。丁佳怡從來不覺得,自己這麼做有什麼錯,是一種對喬楠很過分的行為。
所有不合理的行為,都被喬子衿歪曲的解釋給合理化了。丁佳怡簡直就把這一套思想當成了生活指南啊,件件樣樣都要參照參照。
以前有個喬楠在,丁佳怡怎麼可能把主意打到喬子衿的身上。這會兒沒了喬楠這個擋箭牌,丁佳怡的思想又沒有任何的改變,那麼她套用在喬楠身上的那一套合理指南,套在喬子衿的身上,有什麼問題?
今天被喬子衿這麼一頓噴和指責,丁佳怡不認同,更覺得自己是冤枉的:“我對喬楠怎麼就不好了,不是你告訴我,與其讓喬楠把她賺的所有的錢,花在外人的身上,那當然是孝敬我跟你爸更好。你現在是有不少錢,難道你不該孝順我和你爸嗎?”
不就是交一次手機費嗎,頂多一百塊錢的事兒。屁大點的事兒,子衿還要跟她吵架,嫌棄她這個當媽的太苛刻。這都算苛刻的話,那麼這些年來,她對喬楠的要求都成什麼了?
丁佳怡太清楚了,跟以前她對喬楠的要求比起來,她對喬子衿的這些話,都算不上是什麼要求。就連這兒,自己還在喬子衿那兒挨了一頓訓,到底誰是媽,誰是女兒了?
自己教過丁佳怡的話,喬子衿當然不怎麼記得了。經丁佳怡這麼一提醒,喬子衿倒是有些印象了:“媽,這個社會天天都在變,你的思想不能一直這麼老舊,故步自封,一點進步都沒有。女兒長大嫁人了,吃婆家的,喝婆家的,為婆家付出一點怎麼了?還有,女兒長大了,有自己的人生,你得讓我們獨立,這個獨立保持人格獨立,生活獨立以及經濟獨立。”
她已經做得很好了好吧,現在這個社會上,多的是啃老族。她口袋裏有錢,她也沒想著花著她爸媽的錢,處處樣樣花著自己的錢。跟那些啃老族比起來,她算是孝順女兒。她都沒對她媽有那麼多的要求,憑什麼她媽反過來對她的要求老高?
到底喬子衿的親媽,喬子衿說的經濟獨立是什麼意思,別人聽不懂,丁佳怡聽得懂啊。所謂的經濟獨立,是說,但凡是喬子衿口袋裏的錢,都是喬子衿的,自己不該幹涉,更不該拿喬子衿的錢,這就是喬子衿所說的經濟獨立。
為了錢,一向極為齊心的母女倆直接在警察局裏吵起來,看得警察局裏的人目瞪口呆,對這對奇葩的母女倆很是無語。開口閉口都是錢,在局子裏當著外人的面吵起來。難怪這位阿姨的愛人接到他們的電話,語氣那麼冷淡,不但不緊張,還表示要一個小時後再來接人。
兩人對話的內容太簡單了,沒有什麼內涵,長了耳朵帶了腦子的人都聽懂母女倆在吵什麼呢。當媽的讓女兒交個電話費,女兒嫌當媽的經濟不夠獨立,老扒著女兒吸女兒的血,找各種借口要花女兒的錢。
憑著這段對話,局子裏的人表示:這對母女,誰都不是什麼好鳥,難怪能上那種新聞。看來新聞後期的那些報道全是真的。吵了半天,這對母女倆的話就沒有離開過一個“錢”字,別說是把錢看得比親情重要,都快把錢看得比命還重要了。
丁佳怡和喬子衿在警察局裏吵起來的事兒, 喬棟梁當然不知道。翟家擺的是午宴,不是晚宴。所以,下午兩點左右的時候,就散場了。重要的賓客是由翟耀輝和苗靚兩人稍微送送的,年輕一點的同輩人,自然是由翟華來安排。
看到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喬棟梁站起來:“楠楠,你是有一個有後福的孩子。以前的事兒,錯就是錯了,回不去,也改變不了什麼。你現在……很好,就這麼一直保持下去吧。萬一哪一天,我不在了,更沒法兒管著她們。你就憑良心做事兒,應該管的,咱不推,不該管的,你也千萬不要接。自古以來,只有父母養兒女,兒女反哺父母的。你姐那麼大一個人,還是當媽,沒道理讓你照顧她、養她一輩子。你姐不像話,你以後別再搭理她了。”
喬楠點點頭,很是平淡地喊了一聲“爸”。這些囑咐對於喬楠來說,來得實在是太晚了。已經過去的歲月,的確是回不去,繼續糾結也沒有用。但這並不代表,喬楠就可以完全忘記過去自己在喬家所受到的傷害。
她曾經所遭受的一切,不是她爸這麼幾句不輕不重甚至沒什麼誠意的安慰就可以輕易抹殺得了的。安慰後,可以當事情從來沒有發生過,或者說自己受過的罪真能成過往雲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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