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千金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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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
宣於璟出門垂釣,許是實在無趣,毓芳郡主猶豫了一陣,竟然沒有跟著,反倒是入宮找芮涵游玩去了。
羽洛自釀的米酒已然甘甜,出門前,宣於璟還特意要了一壺去。
難得電燈泡不在,羽洛遍跟著宣於璟去了。
“王爺,垂釣為何還要帶酒?”兩人騎馬到了蕭曳河邊,耳邊沒有了陣陣風聲,羽洛這才問道。
“那得看掉的是什麽魚了。”宣於璟神神秘秘地隱了一句,嘴上的笑意一直勾著,一個勁兒地盯住在擺弄釣竿的小洛兒。
都是這毓芳郡主一來,他已有好幾日沒像現在這樣,輕輕松松、無牽無絆地與她說幾句話了。
“哼”,羽洛明“哼”暗笑,心想這喝酒的還真能是魚麽?
是某個好酒的人還差不多。不消多想,王爺身邊,也就是他了吧……
羽洛正猜著呢,元晝與齊方卿就現身了。
而聞舉則是退到了遠處,望風去了。
齊方卿一來,見羽洛也在,抱扇稱了一句“喬姑娘”。他與元晝本是來與王爺商量虎頭符一事的,可看樣子佳人也在,他與元晝還是盡快說完,早點離開為好。
一旁的元晝,就不像齊方卿這般敏覺了,尤其眼面前,王爺的腳邊,竟然還放著一壇子酒!
這不明擺著是為了他準備的麽?
“王爺,喬姑娘。”元晝嘿嘿笑著,打了招呼,雙手合十來回搓動著,一雙眸子所視就沒出過酒壇方圓一米的範圍!
“坐吧。”宣於璟指著河邊的平石道。
酒壇子被他單手一拋,拋去了元晝那邊。
不出眾人所料,元晝這家夥,也不管白天黑夜,大早晨的,一扯酒壇子上的紅蓋,仰頭就是一大口。
“哈——”他喝罷,抹了一把嘴,轉頭問王爺:“王爺,這米酒煞是夠味兒,王爺這是打哪兒買的?改明兒,我也去弄幾壇子來。”
眼看著自大鬼口中的“魚”上鉤了,還誇她釀的酒好喝,羽洛不禁一個人捂了嘴,在一旁暗笑。
宣於璟則是攔了她的肩頭,讓她坐得更靠近自己,隨後才扭頭道:“這酒啊,千金難求!”
“千金難求?難不成是出自哪位制酒名家?”元晝說著,又品了一口。咂巴著嘴,似乎是在對比著街面上那些酒莊的米酒。
可嘴裏的味道,更香更醇更滑順,後味甘甜,從米酒的時機而論,現在是正好喝的時候!酒莊裏的貨色多多少少會過勁一些。
這究竟是哪裏出產的酒?
元晝舉了壇子,左看右看,連一點標記都沒有,顯然是家釀的。
“王爺,你越是這般說,元晝的酒蟲就越是被鉤得不行。您行行好,就告訴我這酒是出自哪家吧……”他擺著笑臉追問,這會兒的工夫,早就把正事拋到腦後去了。
勤王是笑著直搖頭。
而齊方卿倒是旁觀者清,他發現王爺看著喬姑娘淺笑,喬姑娘也忍不住捂著嘴的模樣,當即明白過來。
“元晝,你求王爺,還不如去求喬姑娘。”他好心提醒元晝。
可元晝就是直來直去的人,拐彎抹角,藏頭不露尾的話,他楞是聽不明白。
順著齊方卿起的頭,他想了想,才得出以下的結論:
“王爺,難道這是喬姑娘的朋友釀的?那您一定要給元晝引薦引薦!”說罷,還學著文人的模樣,向羽洛作揖。
就這吃頓的模樣,讓齊方卿不加幾句評價,怎麽可能?
“沒有文人的智慧,只學個皮囊有什麽用?”他說。
元晝當然不服氣:“有禮行遍天下不是?再說了,我哪裏沒有智慧了?”
“還說你有智慧?你也不想想,王府中要什麽沒有?一壇子酒,要不是釀酒的人特殊,又怎會在王爺心中千金難求?”齊方卿分析道。
可要元晝開竅兒,還真不是一兩句話能達成的。
“所以,我才問是否名家所釀啊。”元晝繼續回。
齊方卿聽罷,長吸了一口氣,又長嘆了一聲。搖搖頭,忍無可忍,還是用扇子給這小子開智來得快。
“乓”地一聲。一扇子果斷敲完,齊方卿才指了指在一旁看好戲的喬姑娘,又指指酒……
別說,就扇子明智的功能,還真起了效果。
“繞了半天,高人就是喬姑娘啊。”元晝撓著頭頂,沒好氣地白了齊方卿一眼後,總算是明白了。
“好!好!喬姑娘,沒想到,您連釀酒都這般拿手!元晝佩服,佩服地五體投地!”
他討好似的誇了羽洛一番,一看就是討酒喝的意思。
隨之一偏頭,又“埋怨”了王爺道:“爺,您一直不明說,害我又挨了齊方卿一扇子!再這麽下去,齊家的扇子都快長到我頭上了。”
說話的人煞是認真,可聽話的人們卻是哈哈大笑!
尤其是方卿,他拿著扇子在元晝頭頂比劃了幾下,狀似滿意地接道:“欸,別說你小子這主意不錯!等我把扇子往你頭頂那麽一種,將來再需敲打時,可不省得我親自動手了麽?”
話音才落,就連一直表情正經的勤王也忍俊不禁,笑出了聲。
羽洛則是捂了肚子想笑,可見元晝一副被欺負的憋屈樣,又不好意思放聲大笑。
“元兄弟,這酒我在王府釀了不少,你要是喜歡,多拿一些去喝就是。”
“多謝喬姑娘。”元晝急忙回了。
羽洛的話,就好像被沈溺在笑聲中元晝的救命稻草一樣,話盡,他又白了齊方卿一眼,說:“你看,還是人家喬姑娘厚道。”
一段插曲很快就過去了。
羽洛沒有參與接下來的話題,只是對著河水的粼光,靜靜觀著,時不時,還掬起一捧水,向著釣竿的方位潑去,仿佛是不想讓魚上鉤一般。
餘光中,宣於璟註視著她“搗亂”的小動作,沒有絲毫阻止的意思。顏色一正,他很快就與元晝、方卿兩人,進入了正題。
就虎頭符一事,三人一致覺得,王爺的提議是對極的:不論行動與否,先謄抄一部分的事錄,讓公良將軍辨一辨真假,的確是最為妥當的選擇。
當然,這抄錄的任務,是落在了齊方卿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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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電燈泡不在,羽洛遍跟著宣於璟去了。
“王爺,垂釣為何還要帶酒?”兩人騎馬到了蕭曳河邊,耳邊沒有了陣陣風聲,羽洛這才問道。
“那得看掉的是什麽魚了。”宣於璟神神秘秘地隱了一句,嘴上的笑意一直勾著,一個勁兒地盯住在擺弄釣竿的小洛兒。
都是這毓芳郡主一來,他已有好幾日沒像現在這樣,輕輕松松、無牽無絆地與她說幾句話了。
“哼”,羽洛明“哼”暗笑,心想這喝酒的還真能是魚麽?
是某個好酒的人還差不多。不消多想,王爺身邊,也就是他了吧……
羽洛正猜著呢,元晝與齊方卿就現身了。
而聞舉則是退到了遠處,望風去了。
齊方卿一來,見羽洛也在,抱扇稱了一句“喬姑娘”。他與元晝本是來與王爺商量虎頭符一事的,可看樣子佳人也在,他與元晝還是盡快說完,早點離開為好。
一旁的元晝,就不像齊方卿這般敏覺了,尤其眼面前,王爺的腳邊,竟然還放著一壇子酒!
這不明擺著是為了他準備的麽?
“王爺,喬姑娘。”元晝嘿嘿笑著,打了招呼,雙手合十來回搓動著,一雙眸子所視就沒出過酒壇方圓一米的範圍!
“坐吧。”宣於璟指著河邊的平石道。
酒壇子被他單手一拋,拋去了元晝那邊。
不出眾人所料,元晝這家夥,也不管白天黑夜,大早晨的,一扯酒壇子上的紅蓋,仰頭就是一大口。
“哈——”他喝罷,抹了一把嘴,轉頭問王爺:“王爺,這米酒煞是夠味兒,王爺這是打哪兒買的?改明兒,我也去弄幾壇子來。”
眼看著自大鬼口中的“魚”上鉤了,還誇她釀的酒好喝,羽洛不禁一個人捂了嘴,在一旁暗笑。
宣於璟則是攔了她的肩頭,讓她坐得更靠近自己,隨後才扭頭道:“這酒啊,千金難求!”
“千金難求?難不成是出自哪位制酒名家?”元晝說著,又品了一口。咂巴著嘴,似乎是在對比著街面上那些酒莊的米酒。
可嘴裏的味道,更香更醇更滑順,後味甘甜,從米酒的時機而論,現在是正好喝的時候!酒莊裏的貨色多多少少會過勁一些。
這究竟是哪裏出產的酒?
元晝舉了壇子,左看右看,連一點標記都沒有,顯然是家釀的。
“王爺,你越是這般說,元晝的酒蟲就越是被鉤得不行。您行行好,就告訴我這酒是出自哪家吧……”他擺著笑臉追問,這會兒的工夫,早就把正事拋到腦後去了。
勤王是笑著直搖頭。
而齊方卿倒是旁觀者清,他發現王爺看著喬姑娘淺笑,喬姑娘也忍不住捂著嘴的模樣,當即明白過來。
“元晝,你求王爺,還不如去求喬姑娘。”他好心提醒元晝。
可元晝就是直來直去的人,拐彎抹角,藏頭不露尾的話,他楞是聽不明白。
順著齊方卿起的頭,他想了想,才得出以下的結論:
“王爺,難道這是喬姑娘的朋友釀的?那您一定要給元晝引薦引薦!”說罷,還學著文人的模樣,向羽洛作揖。
就這吃頓的模樣,讓齊方卿不加幾句評價,怎麽可能?
“沒有文人的智慧,只學個皮囊有什麽用?”他說。
元晝當然不服氣:“有禮行遍天下不是?再說了,我哪裏沒有智慧了?”
“還說你有智慧?你也不想想,王府中要什麽沒有?一壇子酒,要不是釀酒的人特殊,又怎會在王爺心中千金難求?”齊方卿分析道。
可要元晝開竅兒,還真不是一兩句話能達成的。
“所以,我才問是否名家所釀啊。”元晝繼續回。
齊方卿聽罷,長吸了一口氣,又長嘆了一聲。搖搖頭,忍無可忍,還是用扇子給這小子開智來得快。
“乓”地一聲。一扇子果斷敲完,齊方卿才指了指在一旁看好戲的喬姑娘,又指指酒……
別說,就扇子明智的功能,還真起了效果。
“繞了半天,高人就是喬姑娘啊。”元晝撓著頭頂,沒好氣地白了齊方卿一眼後,總算是明白了。
“好!好!喬姑娘,沒想到,您連釀酒都這般拿手!元晝佩服,佩服地五體投地!”
他討好似的誇了羽洛一番,一看就是討酒喝的意思。
隨之一偏頭,又“埋怨”了王爺道:“爺,您一直不明說,害我又挨了齊方卿一扇子!再這麽下去,齊家的扇子都快長到我頭上了。”
說話的人煞是認真,可聽話的人們卻是哈哈大笑!
尤其是方卿,他拿著扇子在元晝頭頂比劃了幾下,狀似滿意地接道:“欸,別說你小子這主意不錯!等我把扇子往你頭頂那麽一種,將來再需敲打時,可不省得我親自動手了麽?”
話音才落,就連一直表情正經的勤王也忍俊不禁,笑出了聲。
羽洛則是捂了肚子想笑,可見元晝一副被欺負的憋屈樣,又不好意思放聲大笑。
“元兄弟,這酒我在王府釀了不少,你要是喜歡,多拿一些去喝就是。”
“多謝喬姑娘。”元晝急忙回了。
羽洛的話,就好像被沈溺在笑聲中元晝的救命稻草一樣,話盡,他又白了齊方卿一眼,說:“你看,還是人家喬姑娘厚道。”
一段插曲很快就過去了。
羽洛沒有參與接下來的話題,只是對著河水的粼光,靜靜觀著,時不時,還掬起一捧水,向著釣竿的方位潑去,仿佛是不想讓魚上鉤一般。
餘光中,宣於璟註視著她“搗亂”的小動作,沒有絲毫阻止的意思。顏色一正,他很快就與元晝、方卿兩人,進入了正題。
就虎頭符一事,三人一致覺得,王爺的提議是對極的:不論行動與否,先謄抄一部分的事錄,讓公良將軍辨一辨真假,的確是最為妥當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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