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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沈行與肖安的故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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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車的空間不大,但至少安靜,無人打擾。

成霜從後座上拿了瓶水遞給肖安,自己也打開水喝了一口。

“肖安,你應該也知道,我結婚了。我老婆叫紀言,你可能對這個名字沒什麽印象了,但……”

“我記得。”肖安打斷了成霜的話。

“我只是沒有想到,這個紀言是我認識的那個紀言。我也好幾年沒有見過她。這個世界好像真的挺小。”肖安感慨了一句。

“確實,世界挺小。另外,還有一件事,你可能不知道。你找了天澤要沈行做安保,天澤並沒有透露你的隱私,只是因為沈行是天澤的小舅子。這個世界,果然不太大。”

肖安聽完這話,嘆了口氣,“所以,我跟沈行的事,你們也都知道了?”

“知道一點點,但那不重要。我想知道的是,你的女兒,是不是沈行的孩子?”

成霜沒有拐彎抹角,話都說得這麽明白了,大家都是聰明人,不需要那些虛的。

“沈行也知道孩子的事?”肖安沒有直接回答是或者不是,但她這話,似乎又像是給了個答案。

“他不知道。沈行坐過牢,出來還沒有多久。我不知道你找他做什麽,但如果是為了孩子,大可不必。他什麽都給不了你,反倒會成為你在圈子裏發展的阻礙。

你應該知道,這個圈子沒有什麽秘密,只有秘密會不會被廣而告知而已。

如果你是為了感情,我沒資格阻止,但我只想說,你到今天這個位置不容易。走下坡很快,但要想再爬上來,可能就像登天一樣難。”

成霜的話發自肺腑,畢竟都是同一個公司,他自然也是希望人家好的。

“霜霜,我能問一個問題嗎?”肖安想了想。

“你說。”

“你說走到現在的位置不容易,其實你也一樣。在最當紅的時候,公布自己的另一半並不是明智之舉。為什麽?”肖安看著成霜。

成霜笑了笑,“我和她的故事太長。”

“像網上說的那樣?我以為,那只是公司編的故事。”肖安有點意外。

“不是故事。我和她嘛,其實比眾所周知的還要再曲折一些。我小時候被人綁架過……”

成霜的話一出口,肖安就僵住了,她並不想打聽別人的隱私,而且還是這樣的。

“對不起,我……”

“沒關系。當初幫我從綁匪那裏逃出來的小女孩,就是我現在的老婆,我也找了她很多年。

綁匪在逃十幾年,前一陣落網了,而且案子很快會開審,這也不是什麽秘密。

也許,過些天,你會從網上看到相關的新聞,這不算什麽。誰還能沒些經歷呢。”

成霜的話讓肖安沈默了好一會兒。

是啊,誰還沒些經歷呢。

放眼整個娛樂圈,又有多少人完全是幹幹凈凈,完全沒有瑕疵。

沒有,一個都沒有。

不是說這個圈子不幹凈,而人啦,或多或少都會經歷一些不好的事。

只不過,當你是素人的時候,那些事不被放大,而你是明星的時候,那些事就被人放大、誇張、添油加醋,就成了另一個故事。

世人也不在意真實是什麽,只要夠吸引人,夠狗血,他們就喜歡。

“我找沈行,其實……”肖安似乎有些說不出口。

“霜霜,你是個很好的人,也很坦誠,在圈子裏口碑也很好。你主動來問我,還跟我說你的事,我不應該隱瞞你什麽,我知道,你是關心你的家人。

我認識沈行的時候也就認識了紀言。那時候,我不知道他們什麽關系,像兄妹,但好像又不止於兄妹。霜霜,我說這個沒有要挑撥你們夫妻感情的意思,就是覺得,有點羨慕。”

肖安的表達好像很矛盾,她似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表達什麽。但是,成霜卻聽得很明白。

那時候,沈行喜歡阿言,但也可能不是完全的男女之情,也有兄妹之情,估計沈行自己也沒弄清楚。

但無論哪一種,成霜還是嫉妒。

“羨慕有一個人可以對自己她,也羨慕彼此再嫌棄,但有事的時候,總不會看著不管。

沈行是個挺有魅力的人。雖然讀書不多,人嘛,有時候也挺流氓的,但他對女人其實挺不錯。

那時候在酒吧駐唱,女歌手,難免會被喝醉了的客人占點便宜,又或者是有些客人明明沒喝醉,卻裝著喝醉來揩油。這都見怪不怪,我自己也很清楚那是什麽地方。

有的歌手,無論男女,除了唱歌之外,還會陪酒,甚至陪客人出去。

夢想很昂貴,也想堅持夢想,但首先還要活著。這好像很矛盾,但就是這樣。

也有客人看上了我,想出錢包我,但我不願意,好在對方也沒有強求。

不過,有些喝醉的人,或者是裝著喝醉了,湊上前來想要行茍且之事,在那種地方女人很難保護自己。

沈行是在我受欺負……”肖安停頓了一下,把臉埋在了掌心,這是她第一次跟人說自己的經歷。

雖然,她覺得,成霜可能早已經知道,但親口說出來,當時的難受勁雖然過了好幾年,還是湧上了心頭。

成霜遞了張紙巾給她,但她其實沒有哭。

“那天晚上,沈行帶我去了紀言那裏。我對紀言的印象其實挺深刻,她那時候又黑又瘦,後來我才知道,她在送外賣。

那天晚上,她什麽都沒問我,只說了一句:再難的事,挺過去了,就沒事了,別想不開。

說實話,我那時候覺得,她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但前一陣看了你們的經歷,我覺得,自己當年好膚淺。”肖安笑了一聲。

成霜沒說話,安靜地聽著。

“那件事之後,沈行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會來聽我唱歌,每次我唱完之後,他便走。

我知道,他是怕我受欺負,總還會送我一段,看到我樓下了,才回去。

那時候,我真的很感激他。差不多一個星期之後吧,他再送我回去的時候,我便說請他吃宵夜,他也沒有拒絕。

男女之間吧,很多事就是這樣開始的,我們也不例外。我那時候並不知道他是做什麽的,但我知道,他很招女孩喜歡。至少,他來酒吧喝酒的時候,常有女孩跟他搭訕。

我也知道,他跟其他女孩偶爾也會出去開個房。他沒說過喜歡我,我也沒權利要求人家怎麽樣。

後來,有一次,我們在一起吃飯,喝了些酒,也就發生了本來不該發生的事。

但是,我說不該發生,不是說他強迫了我,是我主動的,而且我們當時都很清醒。

這種事,其實也不算什麽。只是真正發生了之後,心頭就會生出獨自占有的那種想法來。

見不得他對別人笑,也見不得他跟別的女孩親近,這大約就是愛情吧。

但是,那時候的我們,談什麽愛情呢?不過是心照不宣地滿足彼此生理或者心理的孤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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