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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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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六點五十,她今天起得很早,早得有些過頭了。

這份勤勉毫無意義。

西元三零一六年,如今時代已日新月異,哪怕是載於歷史裏需要踩點的課前一分鐘蘇醒,都不足為懼。

想要從一個地方前往另一個地方,一個瞬間就夠了。

她起身看向窗外,空蕩蕩的。她曾經在數據上看過歷史中車水馬龍的景象,那時她大開眼界,畢竟從未見過。而未知,往往暗示著一種向往。

她慢悠悠洗漱後下了樓,吃了出生以來最漫長的一餐,再慢慢地離開家門,今天罕見地不用個人移動機,她選擇步行。

其實她一直想這樣的,緩慢的、靜謐的,周圍的景象像跑馬燈映入眼簾,再悠悠晃出視野。她一步一步踏著,用雙腳立於土地,親自感受自然的一片生機,不知怎地,她突兀地生出一股懷念的感覺。

然而在這個時代,這樣的想法都成了一種奢侈。世界的步調是快的,連帶周遭人們的步調也是快的。

歷史留下的痕跡被洪流沖刷得一乾二凈,什麽也沒能留下。

她一直是個奇怪的人,她會藉由所有能用的資源去窺視歷史,不曾經歷過的年代、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看著他們的一顰一笑,藉此描繪自己在那裏的樣貌。

她對於過往──那些她無從參與的年代滿懷憧憬。

她走入教室,花了二十分鐘,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時間。對於能夠花一分鐘就抵達的同學們,她的行為顯得過度浪費,寶貴的十九分鐘能夠做很多事,譬如買份早餐、譬如看本書、譬如小憩一會兒,而她用來感受世界。

任何事都能透過科技迅速完成,就是時間也能自由選擇減緩抑或加速,而她從沒用過,一分一秒都過於真實,本該是平凡無奇,在這裏卻反而獨樹一幟。

真是個怪人。

她的同學沒少用這個形容詞稱呼她,而她像沒聽見似的,下意識對這些莫名的惡意謾罵視若無睹。

興許她見怪不怪了,能夠在現在被說奇怪,也能算某種榮耀,畢竟她的同桌正用玻璃杯啜飲一杯血,課桌椅也全是自己自備的高級沙發套組,沙發還好說,就是不知道他打哪找玻璃杯這種老古董的。

不過她這人雖是怪異了些,人緣還是不錯的,只是大多數的朋友都弄不清她的想法,從一開始的試圖理解到後來的棄之不顧,反反覆覆來來去去,她不以為意,全然把他人的不過問當作對她詭異行為的尊重。

上課的提示音響了,大家紛紛入座,也有不少在老師開始上課後幾分鐘才紛紛從座位上浮現的學生。她滑過眼前的屏幕,年代久遠的文字出現在她的視野,她確定這是此次上課內容後,才繼續往下閱讀。

那是一段古老的英文歌詞。

『Thesharpknifeofashortlife%2Cwell

I'vehad%2Cjustenoughtime』

如刀鋒般短暫急促的人生,然而這倉促的人生旅程,剛好夠我學會珍惜。

她翻開課表,確認這是一門臨時性的調課,古文學成了古代情歌賞析。她偏頭看了一下,同桌還在喝他的不知道第幾杯鮮血,九宮格範圍有好幾位的頭已經開始釣魚,看來沒有幾個人註意到課程改變,又或許對他們來說不重要。

課乏味地結束了,她靜靜聽著一旁的人開始討論起最新的潮流,哪家公司上市了什麽新產品、哪位人物有了對象、哪位歌手發行了新歌。最後她聽見他們不約而同地討論起同一個名字──雷西。

似乎是某位已逝的作家,他留下了一部巨作,震撼了當時的年代,即使是現在,知曉他的人依舊不少。而且這名字聽起來很親切,讓她對這位作家的第一印象很好,雷西一生只有那一部作品,後來人就沒了。

人生裏的第一本書影響了後世許多發展,可以說是一位天才,而或許天才都註定英年早逝,雷西很早就過世了。她曾經讀過對方的自傳,但上頭提及的資料少之又少,簡直像杜撰出來的人物,盡寫些毫不相幹的東西。

說起來方才那首歌中文譯名似乎是《假使我英年早逝》,這巧合倒是很微妙了。

她一直想找時間去看看那本書,苦於找不著機會,擇日不如撞日,她決定今天去看看。世上的書店只有那麽一間,她很常去,偶爾聽聽裏頭的歌,偶爾會在店裏翻閱當日進的書籍。

也只剩那裏還存在可以用手碰的東西了吧?只剩數據的年代裏,唯有那裏尚存人世間該有的溫暖。她再次踏進那間店,今天自己的情緒有些不大對勁,從一早就開始了,盡想些有的沒的,她甩頭忽略不重要的念頭。

她一進門就看見她想找的書,那種過載的渴望一直催促她向前,一步、兩步,直到近在咫尺,直到她拾起書,開始閱讀。

『一個人的一生漫長也無趣,我遇見了很多人,做了很多事,覺得自己什麽都來不及做,就匆匆過了幾個年頭。我時常在後悔,這一生中做了太多錯事,誤會了人、耽誤了人、傷害了人,什麽事我都做過。

……

──在廣闊無邊的世界裏與你相遇,我何其有幸。』

她一頁一頁看著,一如往常,一如她平時動用資源窺視前人的歷史,她詫異起其中的相似度。

滴答、滴答。

靜得只剩時鐘的響聲。

她的手指劃過扇頁,碎金的長發落在文字上,那文字仿佛有了溫度,燙得她一震,又裝作若無其事。

「同學,妳沒事吧?同學?」

「……沒事,不好意思。」

她楞了半晌,眼角夾著的淚突兀地落在扇頁,勾勒出一個不深不淺的痕跡,扇頁上那一行手寫的字跡被襯得格外清晰。

「我要買這本書。」她將書遞了過去,店員狐疑地盯著她看,收了錢確認對方真的沒事後才將書遞給她。

看人影漸漸在視線中模糊,店員才收回探究的目光。

離開書店後她緊緊地將書捧在懷裏,幾乎是下意識的反應,就像在對她說一樣,那溫度過於真實炙熱,她的心臟仍在激烈撞擊。

她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只能篤定是很重要的、不能遺忘的東西。

她磕磕絆絆地回到家,再次把書翻開,盯著那一行字,莫名地楞了神。那滴淚落在字尾,渲染了部分的白,猶如一種沈默的回答,竟讓她憑空生出了慶幸的感覺。

後來她也不想了,書靜靜躺在桌上,窗戶開著,微風輕拂,扇頁的那行字又透了出來。那是一行手寫的印刷體,字體相當堅毅,寫出來的語句卻卑微地落到腳底,儼然祈求一句回覆都是奢望。

──我很愛妳,妳知道嗎?

【作者有話說:  文裏出現的歌是TheBandPerry的《IfIDieYoung》,有興趣可以去找來聽,不過個人比較喜歡別人演繹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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