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我小時候有個名字,就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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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相對晚上可能出現的蛇蟲,白天的野外會安全一些,但對於正在被追殺的齊霄等人,卻並不一定。白天有利於追捕,昨晚那些人隨時可能會來。
阮頌快速為齊霄清理好傷口,這個時候卻突然發現一個之前沒發現更可怕的情況,他的腿竟也受了傷。
撩開衣擺才看到,他大腿上面的動脈牢牢捆著皮帶,現在上面的血都已半凝固,也不知道傷到了哪裏,是什麽程度。在這種情況下,他居然還能堅持在前帶路走完這麽長的路,而且連哼都沒有哼一聲,這個人的心智堅韌可見一斑。
她有些吃驚看他:“你昨天晚上怎麽不說?”
齊霄便懶洋洋看她說:“那時候說了,除了讓你心亂,應該也沒有什麽作用。”
“你現在這樣是走不了多遠了。”阮頌心裏發急,根本沒有聽出對方話裏那幾分不動聲色的軟,她只是看著那傷口蹙眉,現在沒有手機無法聯系,這傷口又不知是什麽程度的傷。
而且傷口在懶泉這樣的炎熱氣候下太容易發炎,而發炎一般都伴隨著高燒,如果再被蚊蟲叮咬一下,那可不是一般的麻煩。
齊霄聞言,眼眸的光微微一利,很快又笑了下:“是啊。”那雙深棕色的眼睛看向阮頌,提醒她,“追的人快要來了,你們現在扔下我,還可以跑快點。”
阮頌聞言頓時皺眉:“你是不是已經發燒了?”
齊霄咳嗽了一聲,無所謂般摸了摸自己的額頭:“好像是的。”
阮頌見他這自暴自棄的樣子有些沒好氣:“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發燒了說傻話,我怎麽可能把你扔在這裏,自己跑了?”
齊霄聽懂她話裏的意思,這回唇上真的帶了笑意:“就算是的話,也沒關系,人之常情,我不會怪你。”
阮頌一邊將他的肩膀傷口的布條捆好,一邊道:“那我可真謝謝老板體諒。”
她左右看去,周圍郁郁蔥蔥,倒是有不少野草,要是能找到一些止血草藥也是能用的,但在四處看了一下,都沒有找到合適的。
不過比起這個,現在更需要的是水,一晚上沒喝水,現在只覺得喉嚨已經快要燒起來。等一會太陽完全出來後,馬上就是烈日,高溫襲來,饑渴無疑會加重傷情。
水?她想了想,要找水恐怕要回到昨晚來的那條河那裏才行。仔細想來,距離應該不是特別遠,便搖了搖一旁那個迷迷糊糊剛醒來的小女孩:“阿素,等一下你能看著大哥哥一下嗎?我去找點東西。”
小阿素有點瑟瑟不安,小心擡頭看了看齊霄。她是認識阮頌的,也只記得阮頌給她的那個餅,心裏邊認定阮頌是個好人,但畢竟只是個十來歲的小姑娘,就算這麽覺得,現在直接見了齊霄身上這麽多血,又冷冷看著她,也害怕了。
阮頌安慰道:“別害怕,阿素,其實這個大哥哥是個好人,他只是有點兇,但他心底很善良的。”
齊霄聞言立刻笑了起來。
阮頌見他笑得厲害,惹得阿素更加遲疑,不由蹙眉:“笑什麽?難道你不是好人嗎?”
齊霄哈哈笑道:“是啊。人人都這麽說我。”他看小姑娘阿素:“小妹妹,是不是啊?”
阮頌見這個時候了齊霄還在故意作妖,忍不住伸手拍了拍他胳膊:“你現在可是病人,能不能安靜一點。”
手拍在他胳膊的時候,只覺得手下那結實的肩膀上的肌肉猝然一緊,仿佛一只忽然被驚動起了防備本能的豹子,他臉上的笑意和身上的氣勢一瞬都變了。
阮頌心裏一驚,擡頭看去,卻看齊霄眼眸微動看著自己,微抿的唇覆緩緩松開,重新露出笑意。
“既然是好人,當然可以。”
阮頌一時疑心自己剛剛是不是看錯了,再一看他,齊霄臉上是依然是懶洋洋的帶著幾分隨意的神色,好像對現在的處境還頗為自得。完全沒有將之前遇到的偷襲和現在的處境絲放在心上。
“你就不擔心一會他們追來嗎?”她忍不住,“到時候我可一個都打不過。”
齊霄看著她:“這麽大的地方,怎麽追?放心吧。”
這都火燒眉毛了,也不知道這個人哪裏來的盲目樂觀心情。
她搖了搖頭,在旁邊找了兩叢大葉子給他們蓋上,然後這才起身去找水。
為了節約時間,她走得很快,身姿看起來輕盈極了,在碧色的灌木中就像一只灰色的小鹿。
阮頌一走,齊霄臉上懶洋洋的表情便緩緩散開,他伸出手去,身上蓋著的葉子全數掉在地上,然後他站了起來,低頭看著自己的大腿,不知什麽地方摸出一把鋒利的匕首,幾乎只是瞬間,他就直接切開了自己腿上的傷口外面粘連的衣物,連同上面結痂的血。
血肉分離時,他輕輕哼了一聲,接著按動刀旁邊的手把的位置,刀尖彈出來一個小小的倒刺,然後他便直接站定,彎下腰隨手將手上的鹽一樣的粉末撒到還在流血的傷口上。
再用手上的剪刀上面的小購刺將腿上旁邊沾血的地方幾條吸血的綠色蟲子挑了出來。
“真是便宜你們了。”他冷哼一聲,一刀切開了還在翻滾的蟲。
阿素見狀嚇了一大跳,啊了一聲,一下跌坐在地上,小女孩這才發現自己和阮頌坐的地方都灑了一些金色的粉末,她認識這些,這是懶泉當地的驅蟲粉,大概是這些驅走了可怕的吸血蟲。
但因為藥粉不夠了,所以這個大哥哥這才沒有完全被覆蓋。
阿素看著齊霄一個接著一個麻利取下吃得飽飽的蟲。這些蟲為什麽之前不取,要等小水姐姐走了才取下,是擔心嚇到她嗎?阿素心中閃過疑惑。
在懶泉的林子裏,從來不缺這樣的蟲豸。
但就算是見慣這些東西本地人,遇到這樣的情況也難免頭皮發麻。
而齊霄卻是面無表情麻利而又淡定做完這一切。
等他處理完了這些東西,然後擡頭看了看頭上樹木的影子和方向,便重新站了起來,向阮頌剛剛離開的方向走去。
阿素呆呆在後面輕聲叫了一聲,連忙追了兩步,不敢和身後那些還在扭動的蟲子待在一起:“哎——哥哥”
齊霄回頭,她嚇得伸手捂住嘴,欲言又止不敢再說話。
齊霄勾起嘴角,毫無憐惜之情地威脅她:“剛剛的事情,你要敢說給那位姐姐聽,我會讓你死得很慘。聽到了嗎?”
阿素立刻捂住嘴白著臉重重點了點頭。
他帶頭走在前面,腿上的傷口開了一些,但並不致命。
走在這樣的密林中,他卻像是熟悉得跟自己的家一樣,只需要看林葉翻卷的位置,細微幾乎看不出來的腳印,地上輕微青苔遺落的缺口,不到二十分鐘,就準確找到了正在林子中走錯方向的阮頌。
這時阮頌手裏正拿著一根長棍打草驚蛇,走走停停,她走了好一會,明明是記得方向的,但漸漸走著走著就不對了,剛剛換了個方向,還是不對,沒有叢林生活過的人很難從雜亂的林間找到正確的路,還好她把來時的路做了記號,不至於回去迷路。
阮頌看著慢慢過來的齊霄,有些無奈:“你的傷不適合到處走。”
齊霄笑了一下:“可總要有人給你帶路,不然我們就是等到天黑也等不了你回來。”
說罷,他搖搖晃晃站在那裏,伸手招了招:“小水,你就不打算扶一下我嗎?還是準備讓這個小孩子來?她可不行。”
阮頌看著他的腿,走了過去,她將手裏的木棍塞給齊霄,然後將他一只胳膊拿過來搭在自己身上。
“會有點重。”他說,那只沈甸甸的胳膊攬住她纖細的肩膀。
果真是重,阮頌臉色有些發白,仍然站好了:“節省點口水吧,還不知道什麽時候能找到水呢。”
齊霄道:“不用這麽悲觀。”
他看了一下太陽的方向,用手裏的木棍指了指方向:“向著這裏走,不出三千米,肯定有水。”
走了一步,阮頌回頭看小阿素,瘦巴巴的小姑娘一雙眼睛很大,正默不作聲跟在後面:“阿素,你怎麽樣,還可以走嗎?”
阿素怯生生看了一眼齊霄,咽了口口水:“我可以的。”
昨晚事急從權,因為擔心被阿素的父母在他們前腳走後腳就被出賣,齊霄選擇帶上了阿素。現在這一晚上過去,也沒有聽到絲毫動靜,想來要麽是那些人放棄了追蹤,要麽是追錯了方向,現在的他們,應該暫時是安全的。
但現在就算放阿素走,她一個小孩子在叢林中也沒辦法安全回去,只能繼續帶著她,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讓她離開。
好在這個小姑娘雖然年紀不大,但性子還算堅強,經歷了一晚上的逃跑,雖然憔悴狼狽,卻還是堅定地站了起來。
三人就這麽緩緩向前。
清晨的叢林,帶著草木的香,卻又不會因為烈日變得過分濃郁,間或有小獸或蟲鳴聲,但更多的嘰嘰喳喳的鳥叫聲。
阮頌目光微動,齊霄見狀似了然她的想法,笑道:“是不是覺得挺漂亮。”
“嗯。”
齊霄笑容更深:“但這樣的林子一旦到了中午,被太陽曬過,就會又悶又熱,按照我們現在的情況,很容易中暑。”
阮頌真覺得這個人奇怪,他懶洋洋的,好像對什麽都不在乎,但又好像什麽都知道。
“你怎麽知道?”她已經感覺有些吃力,而身上的人似乎更沈了,只能盡量轉移註意力。
齊霄道:“以前我在比這種林子更惡劣的地方待了三年。找礦。”
阮頌想起他的身份:“沒想到老板也需要親自做這些事。”
齊霄聞言低頭看她,少女的頭發很短,現在因為淩亂有些垂在了眉上,纖長的睫毛低垂,她臉上還帶著泥土和樹葉的汁,卻有一種淩亂而落魄的美。
齊霄眉眼柔和,笑了一下:“那我也不是生下來就是個老板。”
阮頌道:“老板也真是不容易,好在所有辛苦都有了回報。”
齊霄促狹:“你一個做事的還念著拿錢的人的不容易。辛苦可不一定就有回報。我在屏山待過很長一段時間,在那裏比我苦的人可多多了,但大多都只能成為別人的踏腳石。”
阮頌心裏一動,屏山?她定了定神,不動聲色試探:“老板竟在屏山待過?不知那是個什麽樣的地方——”
齊霄看了她一眼,眼裏透著笑意:“屏山?那可是個好地方,上等的美玉翡翠,什麽都比別的地方更肥沃,那裏的吸血蟲懶泉的叢林比不了,它們就算灑滿藥粉,還是會順著你的衣服縫隙鉆進來,地上的落葉裏都是蟲卵,哪裏像現在這些,一顆就像一顆葡萄那麽大,踩下去,吧唧一聲。那裏的蛇不叫蛇,叫森蚺,最長的可以一口氣吃下三個成年男人——”
阮頌感覺身後的阿素微微一顫,手抓緊了她的衣擺,不由回頭看了小姑娘一眼,只看她緊抿著唇,顯然是嚇到了。阮頌安撫了阿素一句,轉過頭來,想要讓齊霄結束這個兒童不宜的話題,卻沒想到,齊霄也正低著頭,一轉過頭,猝不及防,她的唇擦過了他的臉頰。
阮頌頓時一楞,齊霄微怔,那只她肩上的手臂明顯僵了一下,接下來的腳步也慢了下來。
好在這時,隱隱聽到了水聲,阮頌頓時心裏一喜,只要有了水,先休整好也不會擔心脫水,然後她再回去找齊霄的人幫忙,三人的安全至少有保障了。
而齊霄現在欠了她這麽大一個人情,他在屏山待了那麽久多少有點關系,請他來幫忙找個人去或者去當初的礦場應該也很好辦,一舉兩得。
一思即此,阮頌態度愈發溫和:“老板,馬上到了,再堅持一下,我們在那裏稍微休息一下吧。”
她的溫聲軟語,齊霄似乎是聽進去了,片刻,意味不明嗯了一聲。
等三人終於到了水流處,看到眼前的情景,不由都松了口氣,這是一汪小小的泉眼,從石縫中間流出,在一塊凹地下面形成了兩米見方的小池,再順著小池緩緩流淌而去。
從小池旁邊零落的羽毛和白色的鳥糞來看,是有鳥經常來光顧並停留,那麽意味著這裏一水是能喝的,二周圍沒有鳥類的天敵蛇類。
齊霄左右一看,微微點頭:“這裏有蛇避草,應該暫時是安全的。”
他說罷,指了前面半塊方形的石頭,讓阮頌將他扶過去,坐下以後,阮頌連忙取了兩片樹葉,一片給阿素,讓她自己取水,一片打了水,捧給齊霄。
清澈見底的水裝在碧色的樹葉裏,晃晃悠悠,她捧到了齊霄面前,齊霄似乎沒有打算伸手來接,他看起來實在虛弱,阮頌便將那葉子稍微拿高一點,送到了他嘴邊。
但她本來就半蹲在石臺旁邊,沒辦法準確無誤,齊霄忽然伸出手來,捉住了她的兩只手,將那水送到了自己唇邊,就著她的手喝完了水。
那水冰冰涼涼,喝在嘴裏,有種淡淡的甜,他喝完了,擡頭看阮頌,感覺精神似乎好了些。
阮頌便又再次去給他打了水,捉著葉子過來給他喝了。
在他最後一次喝完,她問:“好些了嗎?”
齊霄看著她,說:“好多了。”
她的身高不過到齊霄下巴,平時站起來的時候並沒有什麽優勢,但現在齊霄坐著,她站直了,便奇異顯出一種存在感來,風從她身後吹過來,明明是叢林的悶熱和草木氣息,但他卻感受到了淡淡的屬於她的氣息,這種近在咫尺的感覺,就像貓爪踩在了心尖。
不過阮頌很快就退開了,齊霄目光追著她,看著她到了小池旁邊,洗了手,松開了葉子,直接用手捧了水來喝,那水順著指縫緩緩流下,他的眸光越發深沈。
就在這時,他察覺到了阮頌後面阿素的目光,小女孩小心看了他一眼,齊霄目光一楞,阿素嚇的立刻轉開了臉。
阮頌很快喝完了水,又看了阿素的情況,便過來準備為齊霄清洗傷口。
齊霄擺擺手:“不用了。都是小傷,我自己來就行。”
他的傷似乎在腿還有腰間都有,阮頌也不好堅持,便道:“有需要你叫我。”她想了想,又道,“要是你覺得不好意思,就把我當成醫生,醫生是沒有性別的。”
齊霄笑起來:“好啊。”
阮頌便到了池子的另一邊,簡單清洗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和腿,還好上面都只是一些擦傷,影響不大,她本想洗臉,但遲疑了一下,還是收住了手,臟點不是壞事。
小池的另一邊有一顆很大的樹,擋住了大半的池子,樹上開著一朵朵花,似乎是某種伴生藤類,花很漂亮,是赤紅色的,像鳳凰樹開花的樣子,但也不是,她站著仰臉看著那花,心尖微動,想到了某個地方。
就在這時,她忽然感到了身後有人,是齊霄。
齊霄就站在她身後很近的地方,順著她的目光看那花,他比她實在高很多,而且挺拔強悍,所以只是站在身後,便覺得身後仿佛有一面發熱的火墻,這是和韓其完全不同的存在,韓其的手總是微涼,連同他的氣息,都是溫文而又克制冰冷的。
齊霄看了一眼那花,明知故問問:“看什麽呢。”
阮頌移開了目光,回轉身的時候很自然移開了一步距離,說:“沒什麽,就是覺得這花長得還挺好看的。”
她看他肩上的傷都清理過了,但露出上面紅色的傷痕很是糟糕,不由眉頭微蹙:“你的傷需要包紮上藥。”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齊霄並不以為意:“沒關系,最晚今天下午阿裏奧他們就會找過來。”他眨了眨眼睛,“來的路上我留了專門的標記。”
難怪他一直這麽不擔心的樣子,阮頌聞言頓時也微微松了口氣,稍微松下來,才覺得腹中空空,幾乎一晚上加上大半天沒吃東西,早就餓了,剛才喝了水,胃裏現在更覺得空了。
三個人現在一個孩子一個傷員,找吃的的任務自然只能她來。
但在這林中去找吃的,說實話,阮頌心裏也有些發怵,蟲還好些,特別是蛇。不過重餓之下必有勇士,她硬著頭皮拿了棍子,努力做出很淡定的樣子,想起剛剛來的路上似乎有棵芭蕉樹,要是能有成熟的,可以勉強摘些抵擋一下。
阮頌將想法跟齊霄說了,他想了想,又將身上唯一一把小匕首取了出來:“這個你拿著用吧,可以防身,註意先打草,再走,沿著剛剛的路,這裏蛇避草很多,應該沒有蛇。”
阮頌接過匕首,發現這可不是一般的匕首,只看匕首手把上面鑲嵌的寶石,不由一聲感嘆:“竟然是粉鉆嵌玉?”一般來說,玉的強度比鉆低很多,兩者風格更不相同,但這一份碧色蓮葉紅色蓮瓣鑲嵌卻有種說不出的和諧感。
只是從材料的昂貴程度上看便足夠驚人,更不要說這把小匕首的設計和用料,鋒利的刀刃,剝皮切骨如砍瓜切菜。
阮頌看了一會:“真是個好東西。”然後她點了點頭,又讓阿素好好照看一下齊霄,這就去了。
阿頌走了一會,齊霄也跟著站了起來,阿素見狀連忙也跟著站起來,以為他也要走。
卻看著齊霄並不是要離開,而是走到了剛剛阿頌站立的那棵樹下。
他站在那看了一會,然後緩緩走過去,伸手扶住樹幹,開始慢慢向上爬。
阿素啊了一聲,頓時明白齊霄想要做什麽,她想要叫,卻不敢叫。
爬樹本來就是極為耗費體力的,只是這一動,齊霄的腿上的傷口又開始滲血,他卻似乎毫無察覺,此時的男人,一改之前的虛弱,雖然受傷,但在大樹上仍然敏捷矯健。
他看上了枝頭最前面那一朵紅花。嬌艷明麗,將開未開。
阿素舔了舔嘴唇,緊張看著齊霄,到底忍不住:“大哥哥……你小心。”
齊霄沒有理她,而是一點一點向前,小心翼翼,但那前面的樹枝到底太細了,他的體重並不能承受,他走到一半不得不停了下來,下意識想要掏匕首割斷樹枝,一伸手才想起匕首已經給了阮頌。
沒關系,他看了一會,確定了角度和位置,忽然縱身一跳,一手按住了那樹枝,一個下垂——那樹枝咯吱一聲斷了,齊霄也跟著掉了下去,砸在了水裏,但他另一只手上準確握住了樹枝那邊的藤蔓,那一朵漂亮的紅花正完好無損結在藤蔓上。
他站在水裏摘下了花,很隨意拿在手中看了看:“還算漂亮。”
然後他便將那花連帶下面一點根莖放在了坐的旁邊的小水坑裏。
阿素緊張看著他的腿,齊霄腿上的傷口再度裂開了,淡淡的血痕順著褲擺流到了水裏,又被沖走,應該很疼吧,但他好像根本沒有註意到。
阿素看看他,又看看阮頌倆開的方向,好像明白了什麽。
她也跟著找了個位置坐著等阮頌。
但是沒想到等了好久,阮頌也沒有回來,阿素早已經靠坐在樹葉上睡著了。
開始的時候齊霄還安靜靠做在石頭上,但等他從微昧的狀態醒來時,阮頌還沒有回來。
齊霄的神色就開始漸漸變了。
他想起了阮頌走之前拿到那匕首時面上的驚艷,看見那鉆石玉蓮時的驚訝,她是知道這把匕首的價值的,沒有人不喜歡財富,他想起了阮頌用來做交易的上好珍珠,還有之前被他放在一邊的情況匯報:阮頌之所以離開韓其,是因為韓其即將聯姻,而新婦是個很精於算計的女人,曾經在宴會上當面給阮頌難堪,她不可能從那裏在得到好處,阮頌走的那晚南邁警視廳接到報警說的是大盜偷走了巨額財富。
是啊,沒有人不愛錢。
在屏山的那些人活著或者留下,沒有人不是為了錢。
所以,在那樣一把價值連城的匕首面前,會心動並丟下他這個累贅的確是個很好的選擇。
齊霄想到這裏,忽然笑了一聲,他的聲音很低,但懶懶帶著讓人不寒而栗的戾氣:“早知道這樣就可以,我也不用這麽麻煩的。”早知道這樣,不必陪她玩這麽久游戲的。
他站了起來,彎腰撈起那花,手指微動,花瞬間被揉碎,花瓣落在水池裏面,很快又被水流帶走,什麽都沒留下。然後,他將剩下的花莖和花蕊也扔了下去。
池水冰涼,他的手指觸到腰間,伸手在腰上摸出了另一把槍,上了膛,就在這時,忽聽前面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
聽起來,只有一處,並不是來找他的人。
隨便什麽,現在他都不想看見。
齊霄面無表情轉過頭去,先看見了一個狼狽的身影,一身都是泥,他的手腕緩緩擡起。
然後那身影舉起了一只手,手上費力拎著一串割下來的芭蕉,沈甸甸拎在手裏。
那個泥一樣的人站了起來,嘴裏發出好聽的聲音,她說:“你們餓壞了吧。”
齊霄頓時一楞,然後看著把自己搞的跟個泥猴似的阮頌疲憊且狼狽走了回來,她的臉上手上渾身上下都是臟兮兮的泥。
“你怎麽……”他只覺得心中有什麽在湧動,一時竟然不知道說什麽。
阮頌看起來有些懊惱,又有些得意:“別提了——剛剛碰見了只猴子,被它打了,搶香蕉的時候掉到了泥潭裏,差點就回不來了,不過那兩只猴子也沒撈到便宜,你看我扯的這把毛。”
她另一只泥手上是一把扯下來的猴毛給嚇到的阿素看,好安慰她:“沒見過吧。阿素,阿素,快起來吃東西。”
睡得暈乎乎的阿素從樹葉上爬起來,再揉了揉眼睛。
阮頌將芭蕉放在地上,這一根芭蕉枝上一層一層疊著四五層芭蕉,有些熟了,有些還是青的。
阿素很懂事,連忙蹲下來先扯了一根,遞給阮頌,阮頌搖頭:“你先吃,讓我去洗手。”
阿素將那根芭蕉拿著,又看了看齊霄,遞給他,齊霄仍在怔怔沒有接,他很快回神揮了揮手:“你自己吃。”
他向著走過去,看著阮頌洗掉手上脖子上厚厚的泥,然後裏面就露出了幾處被抓傷的痕跡。
一道一道,微紅,她輕輕嘶了一聲。他只覺得自己的某個地方也跟著輕輕嘶了一下,想說什麽,卻又覺得什麽話都說不出口。
就在這時,忽聽見阮頌咦了一聲,卻看她從水裏撈出了之前齊霄扔下的那朵花的花莖和花蕊。
原來剛剛扔進去的時候,被泉眼的水沖到了旁邊,沒有順著溪流流出去。這朵本來從那高高的樹上摘下來的花,現在卻提前雕謝了。
阮頌拿在手裏看了一下,發現花謝了,然後重新將花扔到了水裏。
啪的一聲,花被水淹沒又浮了起來,然後被沖走了。
齊霄看著那花,只呆在原地。
阮頌洗了胳膊和脖子,但身上的衣服全是泥,她實在有些難受,外面又有齊霄在,她遲疑了一下。這時,齊霄轉過身來道:“你慢慢洗洗吧,我和阿素在外面守著,不會看的。”
他說罷,似乎怕阮頌覺得不放心,將手裏的槍同時放在了水池邊,阮頌看著那槍稍微放松了一點,她伸手拿了過去。
這泉水是從地下冒出來的,即使是經歷了半天的高溫天氣,但仍然浸骨透心的涼,阮頌也不敢真的全脫了衣服,就在淺淺的水池裏面洗,她只先脫了上衣,穿著裏面的小衣,先將衣服在水裏抖了抖,然後再快速清洗身上的泥,只是這水太涼了,洗著洗著阮頌就忍不住阿嚏一聲。
打完噴嚏她連忙擡頭,齊霄果然還在原地沒有回頭,阮頌心下稍定,又如法炮制洗完了一身,接著將濕漉漉的衣服全部穿上,這才慢慢走了過來。
等她走到兩人面前,本來還坐在地上吃芭蕉的阿素,看著阮頌,小嘴微張,差點忘了吃東西。
阮頌蹲下來,手指微動,她手中那柄鋒利的匕首滑過,割下一根芭蕉,先剝了皮,咬了一口。
軟糯香甜,裏面還有小小的籽,但仍然很好吃。
太餓了。
吃下去足足兩根,火-辣辣的胃才稍微好了一點,她呼了口氣,這才發現,齊霄和阿素都一直在看著她。
“你們吃呀,還很多呢。”她說。
齊霄以手握拳在唇上咳嗽了一下:“我們剛剛吃過了。”
阿素呆呆說著實話:“姐姐,你真好看。”
阮頌聞言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臉,剛剛一身的泥,從頭到腳洗了,整個模樣自然變成了原來的樣子,瑩白如玉的臉上也有一道傷口,這一觸之下,她又微微蹙眉。
齊霄道:“還疼嗎?”
阮頌心道他這個問題問得有點傻,明明人還在叫痛,還明知故問,她便先回答了阿素的話:“等阿素長大也好看。”
阿素臉上露出期待的模樣:“會跟姐姐一樣好看嗎?”
阮頌:“會比姐姐更好看。”
說完了,她將手上那把匕首還給齊霄:“這東西很貴重,還給你。”
齊霄看著那匕首,臉上的神色更有些覆雜,他伸出手去,卻沒接那匕首,而是按住阮頌的手輕推過去:“這個,你留著防身吧。”
阮頌想了想,遲一點還回去也沒關系,便也不客氣:“也好。回去再給你。”
有了這一串芭蕉打底,三人精神終於好了些。但阮頌在冰涼的水裏過了一下,確仍覺得有些冷,她搓了搓手,指尖仍舊涼極了,像極了那日在蓮池中撈東西的觸覺,不由微微恍惚。
就在這時,齊霄伸手拉過她的手,阮頌微微一楞,只見他兩手合攏將她的手合在了中間,他的手滾燙灼熱,阮頌猝不及防,只覺得一呆,一下連同自己的臉紅了。
她倏得抽掉了自己的手,擡頭看向齊霄:“不用不用。”
齊霄正看著她:“你的手太冷了。”他說。
那毫無芥蒂,一派真誠的模樣一瞬讓阮頌都要懷疑是不是自己想多了,但畢竟男女有別,這動作實在暧昧,她轉移了話題說:“是水太冷了,等一下就好了。我去曬曬太陽。”
她一邊說著,真的挪到了一邊的陽光下,火-辣辣的太陽落下來,照在她身上臉上,就像一片剛剛暈染起來的光。
齊霄道:“太曬了。”
阮頌只覺得倒有些舒服,便道:“沒事,正好把衣服曬幹。”
她這麽說,他的目光自然而然就跟這她的話落在了她的衣服上,上面還有沒有完全洗幹凈的泥,因為有些濕,貼在她身上,顯出格外的婀娜來。
她只是微微笑著,便已經足夠讓人移不開目光。
她這樣的姑娘,和周圍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這裏本不是她應該出現的地方。
齊霄忽然問:“你為什麽會想去屏山?”他知道,上一次被韓其帶走那次,阮頌是直接坐車到了屏山,而這一次,她來的是和屏山近在咫尺的懶泉,從她在懶泉的行程來看,目的恐怕也是屏山。
阮頌聞言微微咽了口口水,齊霄現在問的是屏山,而不是懶泉。
他是知道了什麽?她心裏迅速的覆盤,自己來了以後除了向阿裏奧經理和兩個技師問過三次屏山邊角的信息外,並沒有提到過別的什麽,齊霄便是知道什麽,也不會多。
但他現在問,卻是個請求幫助的好機會。
她定了定神,選擇說了一半真話:“其實我向來屏山,是想找一個人。”
齊霄目光定定看著她:“找人?”
阮頌道:“嗯。”
“什麽人?”
阮頌決定誇大一點:“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人。我和他是在屏山分開的。那時候我們都還很小,很多事情有些不記得了,但這個哥哥,是我記得的唯一的親人。”
齊霄聲音有些低啞,問她:“那你們是屏山人嗎?是怎麽分開了呢?”
阮頌搖搖頭:“很小的事情,我有些不記得了。我只記得,我和哥哥是被賣到屏山的,後來我被人帶走了,我哥哥留在這裏,但卻再也沒有哥哥的消息,我後來請人打聽,說我那哥哥早就死了,再後來,聽說連那礦場也被轉手荒廢了。”
齊霄又問:“是什麽礦場?”
阮頌還記得名字:“老坑礦場。”
齊霄忽然笑了一下,他點了點頭:“我以前在那裏呆過。”他問,“那你還記得你那哥哥叫什麽名字嗎?”
阮頌心裏升起了希望,滿懷期待:“他叫阿哲。”
齊霄慢慢笑得更深,他的聲音從來沒有這麽溫柔,臉上帶著微微的笑意,目光灼灼:“好巧,我小時候有個名字,就叫阿哲。”
阮頌一瞬間楞住。
她聽著齊霄繼續說:“我也有個妹妹,我們被賣過來的時候她還很小,總是跟在我身後阿哲阿哲的叫我,後來我們從寨子裏被賣到了老坑礦場做苦力,她那時候很瘦,總是生病,卻對我很好,還省下東西給我吃。她後來被人領走前,把自己得到的最後一塊小面包留給了我。”
隨著他的話,阮頌緩緩站了起來。
齊霄還在繼續看著她說:“那時候,她跟我說,她給我留了一筐要砸滿的石子,可以換一把魚飯。她叫我不要死,等以後她有錢,會回來的。”
阮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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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頌快速為齊霄清理好傷口,這個時候卻突然發現一個之前沒發現更可怕的情況,他的腿竟也受了傷。
撩開衣擺才看到,他大腿上面的動脈牢牢捆著皮帶,現在上面的血都已半凝固,也不知道傷到了哪裏,是什麽程度。在這種情況下,他居然還能堅持在前帶路走完這麽長的路,而且連哼都沒有哼一聲,這個人的心智堅韌可見一斑。
她有些吃驚看他:“你昨天晚上怎麽不說?”
齊霄便懶洋洋看她說:“那時候說了,除了讓你心亂,應該也沒有什麽作用。”
“你現在這樣是走不了多遠了。”阮頌心裏發急,根本沒有聽出對方話裏那幾分不動聲色的軟,她只是看著那傷口蹙眉,現在沒有手機無法聯系,這傷口又不知是什麽程度的傷。
而且傷口在懶泉這樣的炎熱氣候下太容易發炎,而發炎一般都伴隨著高燒,如果再被蚊蟲叮咬一下,那可不是一般的麻煩。
齊霄聞言,眼眸的光微微一利,很快又笑了下:“是啊。”那雙深棕色的眼睛看向阮頌,提醒她,“追的人快要來了,你們現在扔下我,還可以跑快點。”
阮頌聞言頓時皺眉:“你是不是已經發燒了?”
齊霄咳嗽了一聲,無所謂般摸了摸自己的額頭:“好像是的。”
阮頌見他這自暴自棄的樣子有些沒好氣:“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發燒了說傻話,我怎麽可能把你扔在這裏,自己跑了?”
齊霄聽懂她話裏的意思,這回唇上真的帶了笑意:“就算是的話,也沒關系,人之常情,我不會怪你。”
阮頌一邊將他的肩膀傷口的布條捆好,一邊道:“那我可真謝謝老板體諒。”
她左右看去,周圍郁郁蔥蔥,倒是有不少野草,要是能找到一些止血草藥也是能用的,但在四處看了一下,都沒有找到合適的。
不過比起這個,現在更需要的是水,一晚上沒喝水,現在只覺得喉嚨已經快要燒起來。等一會太陽完全出來後,馬上就是烈日,高溫襲來,饑渴無疑會加重傷情。
水?她想了想,要找水恐怕要回到昨晚來的那條河那裏才行。仔細想來,距離應該不是特別遠,便搖了搖一旁那個迷迷糊糊剛醒來的小女孩:“阿素,等一下你能看著大哥哥一下嗎?我去找點東西。”
小阿素有點瑟瑟不安,小心擡頭看了看齊霄。她是認識阮頌的,也只記得阮頌給她的那個餅,心裏邊認定阮頌是個好人,但畢竟只是個十來歲的小姑娘,就算這麽覺得,現在直接見了齊霄身上這麽多血,又冷冷看著她,也害怕了。
阮頌安慰道:“別害怕,阿素,其實這個大哥哥是個好人,他只是有點兇,但他心底很善良的。”
齊霄聞言立刻笑了起來。
阮頌見他笑得厲害,惹得阿素更加遲疑,不由蹙眉:“笑什麽?難道你不是好人嗎?”
齊霄哈哈笑道:“是啊。人人都這麽說我。”他看小姑娘阿素:“小妹妹,是不是啊?”
阮頌見這個時候了齊霄還在故意作妖,忍不住伸手拍了拍他胳膊:“你現在可是病人,能不能安靜一點。”
手拍在他胳膊的時候,只覺得手下那結實的肩膀上的肌肉猝然一緊,仿佛一只忽然被驚動起了防備本能的豹子,他臉上的笑意和身上的氣勢一瞬都變了。
阮頌心裏一驚,擡頭看去,卻看齊霄眼眸微動看著自己,微抿的唇覆緩緩松開,重新露出笑意。
“既然是好人,當然可以。”
阮頌一時疑心自己剛剛是不是看錯了,再一看他,齊霄臉上是依然是懶洋洋的帶著幾分隨意的神色,好像對現在的處境還頗為自得。完全沒有將之前遇到的偷襲和現在的處境絲放在心上。
“你就不擔心一會他們追來嗎?”她忍不住,“到時候我可一個都打不過。”
齊霄看著她:“這麽大的地方,怎麽追?放心吧。”
這都火燒眉毛了,也不知道這個人哪裏來的盲目樂觀心情。
她搖了搖頭,在旁邊找了兩叢大葉子給他們蓋上,然後這才起身去找水。
為了節約時間,她走得很快,身姿看起來輕盈極了,在碧色的灌木中就像一只灰色的小鹿。
阮頌一走,齊霄臉上懶洋洋的表情便緩緩散開,他伸出手去,身上蓋著的葉子全數掉在地上,然後他站了起來,低頭看著自己的大腿,不知什麽地方摸出一把鋒利的匕首,幾乎只是瞬間,他就直接切開了自己腿上的傷口外面粘連的衣物,連同上面結痂的血。
血肉分離時,他輕輕哼了一聲,接著按動刀旁邊的手把的位置,刀尖彈出來一個小小的倒刺,然後他便直接站定,彎下腰隨手將手上的鹽一樣的粉末撒到還在流血的傷口上。
再用手上的剪刀上面的小購刺將腿上旁邊沾血的地方幾條吸血的綠色蟲子挑了出來。
“真是便宜你們了。”他冷哼一聲,一刀切開了還在翻滾的蟲。
阿素見狀嚇了一大跳,啊了一聲,一下跌坐在地上,小女孩這才發現自己和阮頌坐的地方都灑了一些金色的粉末,她認識這些,這是懶泉當地的驅蟲粉,大概是這些驅走了可怕的吸血蟲。
但因為藥粉不夠了,所以這個大哥哥這才沒有完全被覆蓋。
阿素看著齊霄一個接著一個麻利取下吃得飽飽的蟲。這些蟲為什麽之前不取,要等小水姐姐走了才取下,是擔心嚇到她嗎?阿素心中閃過疑惑。
在懶泉的林子裏,從來不缺這樣的蟲豸。
但就算是見慣這些東西本地人,遇到這樣的情況也難免頭皮發麻。
而齊霄卻是面無表情麻利而又淡定做完這一切。
等他處理完了這些東西,然後擡頭看了看頭上樹木的影子和方向,便重新站了起來,向阮頌剛剛離開的方向走去。
阿素呆呆在後面輕聲叫了一聲,連忙追了兩步,不敢和身後那些還在扭動的蟲子待在一起:“哎——哥哥”
齊霄回頭,她嚇得伸手捂住嘴,欲言又止不敢再說話。
齊霄勾起嘴角,毫無憐惜之情地威脅她:“剛剛的事情,你要敢說給那位姐姐聽,我會讓你死得很慘。聽到了嗎?”
阿素立刻捂住嘴白著臉重重點了點頭。
他帶頭走在前面,腿上的傷口開了一些,但並不致命。
走在這樣的密林中,他卻像是熟悉得跟自己的家一樣,只需要看林葉翻卷的位置,細微幾乎看不出來的腳印,地上輕微青苔遺落的缺口,不到二十分鐘,就準確找到了正在林子中走錯方向的阮頌。
這時阮頌手裏正拿著一根長棍打草驚蛇,走走停停,她走了好一會,明明是記得方向的,但漸漸走著走著就不對了,剛剛換了個方向,還是不對,沒有叢林生活過的人很難從雜亂的林間找到正確的路,還好她把來時的路做了記號,不至於回去迷路。
阮頌看著慢慢過來的齊霄,有些無奈:“你的傷不適合到處走。”
齊霄笑了一下:“可總要有人給你帶路,不然我們就是等到天黑也等不了你回來。”
說罷,他搖搖晃晃站在那裏,伸手招了招:“小水,你就不打算扶一下我嗎?還是準備讓這個小孩子來?她可不行。”
阮頌看著他的腿,走了過去,她將手裏的木棍塞給齊霄,然後將他一只胳膊拿過來搭在自己身上。
“會有點重。”他說,那只沈甸甸的胳膊攬住她纖細的肩膀。
果真是重,阮頌臉色有些發白,仍然站好了:“節省點口水吧,還不知道什麽時候能找到水呢。”
齊霄道:“不用這麽悲觀。”
他看了一下太陽的方向,用手裏的木棍指了指方向:“向著這裏走,不出三千米,肯定有水。”
走了一步,阮頌回頭看小阿素,瘦巴巴的小姑娘一雙眼睛很大,正默不作聲跟在後面:“阿素,你怎麽樣,還可以走嗎?”
阿素怯生生看了一眼齊霄,咽了口口水:“我可以的。”
昨晚事急從權,因為擔心被阿素的父母在他們前腳走後腳就被出賣,齊霄選擇帶上了阿素。現在這一晚上過去,也沒有聽到絲毫動靜,想來要麽是那些人放棄了追蹤,要麽是追錯了方向,現在的他們,應該暫時是安全的。
但現在就算放阿素走,她一個小孩子在叢林中也沒辦法安全回去,只能繼續帶著她,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讓她離開。
好在這個小姑娘雖然年紀不大,但性子還算堅強,經歷了一晚上的逃跑,雖然憔悴狼狽,卻還是堅定地站了起來。
三人就這麽緩緩向前。
清晨的叢林,帶著草木的香,卻又不會因為烈日變得過分濃郁,間或有小獸或蟲鳴聲,但更多的嘰嘰喳喳的鳥叫聲。
阮頌目光微動,齊霄見狀似了然她的想法,笑道:“是不是覺得挺漂亮。”
“嗯。”
齊霄笑容更深:“但這樣的林子一旦到了中午,被太陽曬過,就會又悶又熱,按照我們現在的情況,很容易中暑。”
阮頌真覺得這個人奇怪,他懶洋洋的,好像對什麽都不在乎,但又好像什麽都知道。
“你怎麽知道?”她已經感覺有些吃力,而身上的人似乎更沈了,只能盡量轉移註意力。
齊霄道:“以前我在比這種林子更惡劣的地方待了三年。找礦。”
阮頌想起他的身份:“沒想到老板也需要親自做這些事。”
齊霄聞言低頭看她,少女的頭發很短,現在因為淩亂有些垂在了眉上,纖長的睫毛低垂,她臉上還帶著泥土和樹葉的汁,卻有一種淩亂而落魄的美。
齊霄眉眼柔和,笑了一下:“那我也不是生下來就是個老板。”
阮頌道:“老板也真是不容易,好在所有辛苦都有了回報。”
齊霄促狹:“你一個做事的還念著拿錢的人的不容易。辛苦可不一定就有回報。我在屏山待過很長一段時間,在那裏比我苦的人可多多了,但大多都只能成為別人的踏腳石。”
阮頌心裏一動,屏山?她定了定神,不動聲色試探:“老板竟在屏山待過?不知那是個什麽樣的地方——”
齊霄看了她一眼,眼裏透著笑意:“屏山?那可是個好地方,上等的美玉翡翠,什麽都比別的地方更肥沃,那裏的吸血蟲懶泉的叢林比不了,它們就算灑滿藥粉,還是會順著你的衣服縫隙鉆進來,地上的落葉裏都是蟲卵,哪裏像現在這些,一顆就像一顆葡萄那麽大,踩下去,吧唧一聲。那裏的蛇不叫蛇,叫森蚺,最長的可以一口氣吃下三個成年男人——”
阮頌感覺身後的阿素微微一顫,手抓緊了她的衣擺,不由回頭看了小姑娘一眼,只看她緊抿著唇,顯然是嚇到了。阮頌安撫了阿素一句,轉過頭來,想要讓齊霄結束這個兒童不宜的話題,卻沒想到,齊霄也正低著頭,一轉過頭,猝不及防,她的唇擦過了他的臉頰。
阮頌頓時一楞,齊霄微怔,那只她肩上的手臂明顯僵了一下,接下來的腳步也慢了下來。
好在這時,隱隱聽到了水聲,阮頌頓時心裏一喜,只要有了水,先休整好也不會擔心脫水,然後她再回去找齊霄的人幫忙,三人的安全至少有保障了。
而齊霄現在欠了她這麽大一個人情,他在屏山待了那麽久多少有點關系,請他來幫忙找個人去或者去當初的礦場應該也很好辦,一舉兩得。
一思即此,阮頌態度愈發溫和:“老板,馬上到了,再堅持一下,我們在那裏稍微休息一下吧。”
她的溫聲軟語,齊霄似乎是聽進去了,片刻,意味不明嗯了一聲。
等三人終於到了水流處,看到眼前的情景,不由都松了口氣,這是一汪小小的泉眼,從石縫中間流出,在一塊凹地下面形成了兩米見方的小池,再順著小池緩緩流淌而去。
從小池旁邊零落的羽毛和白色的鳥糞來看,是有鳥經常來光顧並停留,那麽意味著這裏一水是能喝的,二周圍沒有鳥類的天敵蛇類。
齊霄左右一看,微微點頭:“這裏有蛇避草,應該暫時是安全的。”
他說罷,指了前面半塊方形的石頭,讓阮頌將他扶過去,坐下以後,阮頌連忙取了兩片樹葉,一片給阿素,讓她自己取水,一片打了水,捧給齊霄。
清澈見底的水裝在碧色的樹葉裏,晃晃悠悠,她捧到了齊霄面前,齊霄似乎沒有打算伸手來接,他看起來實在虛弱,阮頌便將那葉子稍微拿高一點,送到了他嘴邊。
但她本來就半蹲在石臺旁邊,沒辦法準確無誤,齊霄忽然伸出手來,捉住了她的兩只手,將那水送到了自己唇邊,就著她的手喝完了水。
那水冰冰涼涼,喝在嘴裏,有種淡淡的甜,他喝完了,擡頭看阮頌,感覺精神似乎好了些。
阮頌便又再次去給他打了水,捉著葉子過來給他喝了。
在他最後一次喝完,她問:“好些了嗎?”
齊霄看著她,說:“好多了。”
她的身高不過到齊霄下巴,平時站起來的時候並沒有什麽優勢,但現在齊霄坐著,她站直了,便奇異顯出一種存在感來,風從她身後吹過來,明明是叢林的悶熱和草木氣息,但他卻感受到了淡淡的屬於她的氣息,這種近在咫尺的感覺,就像貓爪踩在了心尖。
不過阮頌很快就退開了,齊霄目光追著她,看著她到了小池旁邊,洗了手,松開了葉子,直接用手捧了水來喝,那水順著指縫緩緩流下,他的眸光越發深沈。
就在這時,他察覺到了阮頌後面阿素的目光,小女孩小心看了他一眼,齊霄目光一楞,阿素嚇的立刻轉開了臉。
阮頌很快喝完了水,又看了阿素的情況,便過來準備為齊霄清洗傷口。
齊霄擺擺手:“不用了。都是小傷,我自己來就行。”
他的傷似乎在腿還有腰間都有,阮頌也不好堅持,便道:“有需要你叫我。”她想了想,又道,“要是你覺得不好意思,就把我當成醫生,醫生是沒有性別的。”
齊霄笑起來:“好啊。”
阮頌便到了池子的另一邊,簡單清洗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和腿,還好上面都只是一些擦傷,影響不大,她本想洗臉,但遲疑了一下,還是收住了手,臟點不是壞事。
小池的另一邊有一顆很大的樹,擋住了大半的池子,樹上開著一朵朵花,似乎是某種伴生藤類,花很漂亮,是赤紅色的,像鳳凰樹開花的樣子,但也不是,她站著仰臉看著那花,心尖微動,想到了某個地方。
就在這時,她忽然感到了身後有人,是齊霄。
齊霄就站在她身後很近的地方,順著她的目光看那花,他比她實在高很多,而且挺拔強悍,所以只是站在身後,便覺得身後仿佛有一面發熱的火墻,這是和韓其完全不同的存在,韓其的手總是微涼,連同他的氣息,都是溫文而又克制冰冷的。
齊霄看了一眼那花,明知故問問:“看什麽呢。”
阮頌移開了目光,回轉身的時候很自然移開了一步距離,說:“沒什麽,就是覺得這花長得還挺好看的。”
她看他肩上的傷都清理過了,但露出上面紅色的傷痕很是糟糕,不由眉頭微蹙:“你的傷需要包紮上藥。”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齊霄並不以為意:“沒關系,最晚今天下午阿裏奧他們就會找過來。”他眨了眨眼睛,“來的路上我留了專門的標記。”
難怪他一直這麽不擔心的樣子,阮頌聞言頓時也微微松了口氣,稍微松下來,才覺得腹中空空,幾乎一晚上加上大半天沒吃東西,早就餓了,剛才喝了水,胃裏現在更覺得空了。
三個人現在一個孩子一個傷員,找吃的的任務自然只能她來。
但在這林中去找吃的,說實話,阮頌心裏也有些發怵,蟲還好些,特別是蛇。不過重餓之下必有勇士,她硬著頭皮拿了棍子,努力做出很淡定的樣子,想起剛剛來的路上似乎有棵芭蕉樹,要是能有成熟的,可以勉強摘些抵擋一下。
阮頌將想法跟齊霄說了,他想了想,又將身上唯一一把小匕首取了出來:“這個你拿著用吧,可以防身,註意先打草,再走,沿著剛剛的路,這裏蛇避草很多,應該沒有蛇。”
阮頌接過匕首,發現這可不是一般的匕首,只看匕首手把上面鑲嵌的寶石,不由一聲感嘆:“竟然是粉鉆嵌玉?”一般來說,玉的強度比鉆低很多,兩者風格更不相同,但這一份碧色蓮葉紅色蓮瓣鑲嵌卻有種說不出的和諧感。
只是從材料的昂貴程度上看便足夠驚人,更不要說這把小匕首的設計和用料,鋒利的刀刃,剝皮切骨如砍瓜切菜。
阮頌看了一會:“真是個好東西。”然後她點了點頭,又讓阿素好好照看一下齊霄,這就去了。
阿頌走了一會,齊霄也跟著站了起來,阿素見狀連忙也跟著站起來,以為他也要走。
卻看著齊霄並不是要離開,而是走到了剛剛阿頌站立的那棵樹下。
他站在那看了一會,然後緩緩走過去,伸手扶住樹幹,開始慢慢向上爬。
阿素啊了一聲,頓時明白齊霄想要做什麽,她想要叫,卻不敢叫。
爬樹本來就是極為耗費體力的,只是這一動,齊霄的腿上的傷口又開始滲血,他卻似乎毫無察覺,此時的男人,一改之前的虛弱,雖然受傷,但在大樹上仍然敏捷矯健。
他看上了枝頭最前面那一朵紅花。嬌艷明麗,將開未開。
阿素舔了舔嘴唇,緊張看著齊霄,到底忍不住:“大哥哥……你小心。”
齊霄沒有理她,而是一點一點向前,小心翼翼,但那前面的樹枝到底太細了,他的體重並不能承受,他走到一半不得不停了下來,下意識想要掏匕首割斷樹枝,一伸手才想起匕首已經給了阮頌。
沒關系,他看了一會,確定了角度和位置,忽然縱身一跳,一手按住了那樹枝,一個下垂——那樹枝咯吱一聲斷了,齊霄也跟著掉了下去,砸在了水裏,但他另一只手上準確握住了樹枝那邊的藤蔓,那一朵漂亮的紅花正完好無損結在藤蔓上。
他站在水裏摘下了花,很隨意拿在手中看了看:“還算漂亮。”
然後他便將那花連帶下面一點根莖放在了坐的旁邊的小水坑裏。
阿素緊張看著他的腿,齊霄腿上的傷口再度裂開了,淡淡的血痕順著褲擺流到了水裏,又被沖走,應該很疼吧,但他好像根本沒有註意到。
阿素看看他,又看看阮頌倆開的方向,好像明白了什麽。
她也跟著找了個位置坐著等阮頌。
但是沒想到等了好久,阮頌也沒有回來,阿素早已經靠坐在樹葉上睡著了。
開始的時候齊霄還安靜靠做在石頭上,但等他從微昧的狀態醒來時,阮頌還沒有回來。
齊霄的神色就開始漸漸變了。
他想起了阮頌走之前拿到那匕首時面上的驚艷,看見那鉆石玉蓮時的驚訝,她是知道這把匕首的價值的,沒有人不喜歡財富,他想起了阮頌用來做交易的上好珍珠,還有之前被他放在一邊的情況匯報:阮頌之所以離開韓其,是因為韓其即將聯姻,而新婦是個很精於算計的女人,曾經在宴會上當面給阮頌難堪,她不可能從那裏在得到好處,阮頌走的那晚南邁警視廳接到報警說的是大盜偷走了巨額財富。
是啊,沒有人不愛錢。
在屏山的那些人活著或者留下,沒有人不是為了錢。
所以,在那樣一把價值連城的匕首面前,會心動並丟下他這個累贅的確是個很好的選擇。
齊霄想到這裏,忽然笑了一聲,他的聲音很低,但懶懶帶著讓人不寒而栗的戾氣:“早知道這樣就可以,我也不用這麽麻煩的。”早知道這樣,不必陪她玩這麽久游戲的。
他站了起來,彎腰撈起那花,手指微動,花瞬間被揉碎,花瓣落在水池裏面,很快又被水流帶走,什麽都沒留下。然後,他將剩下的花莖和花蕊也扔了下去。
池水冰涼,他的手指觸到腰間,伸手在腰上摸出了另一把槍,上了膛,就在這時,忽聽前面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
聽起來,只有一處,並不是來找他的人。
隨便什麽,現在他都不想看見。
齊霄面無表情轉過頭去,先看見了一個狼狽的身影,一身都是泥,他的手腕緩緩擡起。
然後那身影舉起了一只手,手上費力拎著一串割下來的芭蕉,沈甸甸拎在手裏。
那個泥一樣的人站了起來,嘴裏發出好聽的聲音,她說:“你們餓壞了吧。”
齊霄頓時一楞,然後看著把自己搞的跟個泥猴似的阮頌疲憊且狼狽走了回來,她的臉上手上渾身上下都是臟兮兮的泥。
“你怎麽……”他只覺得心中有什麽在湧動,一時竟然不知道說什麽。
阮頌看起來有些懊惱,又有些得意:“別提了——剛剛碰見了只猴子,被它打了,搶香蕉的時候掉到了泥潭裏,差點就回不來了,不過那兩只猴子也沒撈到便宜,你看我扯的這把毛。”
她另一只泥手上是一把扯下來的猴毛給嚇到的阿素看,好安慰她:“沒見過吧。阿素,阿素,快起來吃東西。”
睡得暈乎乎的阿素從樹葉上爬起來,再揉了揉眼睛。
阮頌將芭蕉放在地上,這一根芭蕉枝上一層一層疊著四五層芭蕉,有些熟了,有些還是青的。
阿素很懂事,連忙蹲下來先扯了一根,遞給阮頌,阮頌搖頭:“你先吃,讓我去洗手。”
阿素將那根芭蕉拿著,又看了看齊霄,遞給他,齊霄仍在怔怔沒有接,他很快回神揮了揮手:“你自己吃。”
他向著走過去,看著阮頌洗掉手上脖子上厚厚的泥,然後裏面就露出了幾處被抓傷的痕跡。
一道一道,微紅,她輕輕嘶了一聲。他只覺得自己的某個地方也跟著輕輕嘶了一下,想說什麽,卻又覺得什麽話都說不出口。
就在這時,忽聽見阮頌咦了一聲,卻看她從水裏撈出了之前齊霄扔下的那朵花的花莖和花蕊。
原來剛剛扔進去的時候,被泉眼的水沖到了旁邊,沒有順著溪流流出去。這朵本來從那高高的樹上摘下來的花,現在卻提前雕謝了。
阮頌拿在手裏看了一下,發現花謝了,然後重新將花扔到了水裏。
啪的一聲,花被水淹沒又浮了起來,然後被沖走了。
齊霄看著那花,只呆在原地。
阮頌洗了胳膊和脖子,但身上的衣服全是泥,她實在有些難受,外面又有齊霄在,她遲疑了一下。這時,齊霄轉過身來道:“你慢慢洗洗吧,我和阿素在外面守著,不會看的。”
他說罷,似乎怕阮頌覺得不放心,將手裏的槍同時放在了水池邊,阮頌看著那槍稍微放松了一點,她伸手拿了過去。
這泉水是從地下冒出來的,即使是經歷了半天的高溫天氣,但仍然浸骨透心的涼,阮頌也不敢真的全脫了衣服,就在淺淺的水池裏面洗,她只先脫了上衣,穿著裏面的小衣,先將衣服在水裏抖了抖,然後再快速清洗身上的泥,只是這水太涼了,洗著洗著阮頌就忍不住阿嚏一聲。
打完噴嚏她連忙擡頭,齊霄果然還在原地沒有回頭,阮頌心下稍定,又如法炮制洗完了一身,接著將濕漉漉的衣服全部穿上,這才慢慢走了過來。
等她走到兩人面前,本來還坐在地上吃芭蕉的阿素,看著阮頌,小嘴微張,差點忘了吃東西。
阮頌蹲下來,手指微動,她手中那柄鋒利的匕首滑過,割下一根芭蕉,先剝了皮,咬了一口。
軟糯香甜,裏面還有小小的籽,但仍然很好吃。
太餓了。
吃下去足足兩根,火-辣辣的胃才稍微好了一點,她呼了口氣,這才發現,齊霄和阿素都一直在看著她。
“你們吃呀,還很多呢。”她說。
齊霄以手握拳在唇上咳嗽了一下:“我們剛剛吃過了。”
阿素呆呆說著實話:“姐姐,你真好看。”
阮頌聞言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臉,剛剛一身的泥,從頭到腳洗了,整個模樣自然變成了原來的樣子,瑩白如玉的臉上也有一道傷口,這一觸之下,她又微微蹙眉。
齊霄道:“還疼嗎?”
阮頌心道他這個問題問得有點傻,明明人還在叫痛,還明知故問,她便先回答了阿素的話:“等阿素長大也好看。”
阿素臉上露出期待的模樣:“會跟姐姐一樣好看嗎?”
阮頌:“會比姐姐更好看。”
說完了,她將手上那把匕首還給齊霄:“這東西很貴重,還給你。”
齊霄看著那匕首,臉上的神色更有些覆雜,他伸出手去,卻沒接那匕首,而是按住阮頌的手輕推過去:“這個,你留著防身吧。”
阮頌想了想,遲一點還回去也沒關系,便也不客氣:“也好。回去再給你。”
有了這一串芭蕉打底,三人精神終於好了些。但阮頌在冰涼的水裏過了一下,確仍覺得有些冷,她搓了搓手,指尖仍舊涼極了,像極了那日在蓮池中撈東西的觸覺,不由微微恍惚。
就在這時,齊霄伸手拉過她的手,阮頌微微一楞,只見他兩手合攏將她的手合在了中間,他的手滾燙灼熱,阮頌猝不及防,只覺得一呆,一下連同自己的臉紅了。
她倏得抽掉了自己的手,擡頭看向齊霄:“不用不用。”
齊霄正看著她:“你的手太冷了。”他說。
那毫無芥蒂,一派真誠的模樣一瞬讓阮頌都要懷疑是不是自己想多了,但畢竟男女有別,這動作實在暧昧,她轉移了話題說:“是水太冷了,等一下就好了。我去曬曬太陽。”
她一邊說著,真的挪到了一邊的陽光下,火-辣辣的太陽落下來,照在她身上臉上,就像一片剛剛暈染起來的光。
齊霄道:“太曬了。”
阮頌只覺得倒有些舒服,便道:“沒事,正好把衣服曬幹。”
她這麽說,他的目光自然而然就跟這她的話落在了她的衣服上,上面還有沒有完全洗幹凈的泥,因為有些濕,貼在她身上,顯出格外的婀娜來。
她只是微微笑著,便已經足夠讓人移不開目光。
她這樣的姑娘,和周圍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這裏本不是她應該出現的地方。
齊霄忽然問:“你為什麽會想去屏山?”他知道,上一次被韓其帶走那次,阮頌是直接坐車到了屏山,而這一次,她來的是和屏山近在咫尺的懶泉,從她在懶泉的行程來看,目的恐怕也是屏山。
阮頌聞言微微咽了口口水,齊霄現在問的是屏山,而不是懶泉。
他是知道了什麽?她心裏迅速的覆盤,自己來了以後除了向阿裏奧經理和兩個技師問過三次屏山邊角的信息外,並沒有提到過別的什麽,齊霄便是知道什麽,也不會多。
但他現在問,卻是個請求幫助的好機會。
她定了定神,選擇說了一半真話:“其實我向來屏山,是想找一個人。”
齊霄目光定定看著她:“找人?”
阮頌道:“嗯。”
“什麽人?”
阮頌決定誇大一點:“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人。我和他是在屏山分開的。那時候我們都還很小,很多事情有些不記得了,但這個哥哥,是我記得的唯一的親人。”
齊霄聲音有些低啞,問她:“那你們是屏山人嗎?是怎麽分開了呢?”
阮頌搖搖頭:“很小的事情,我有些不記得了。我只記得,我和哥哥是被賣到屏山的,後來我被人帶走了,我哥哥留在這裏,但卻再也沒有哥哥的消息,我後來請人打聽,說我那哥哥早就死了,再後來,聽說連那礦場也被轉手荒廢了。”
齊霄又問:“是什麽礦場?”
阮頌還記得名字:“老坑礦場。”
齊霄忽然笑了一下,他點了點頭:“我以前在那裏呆過。”他問,“那你還記得你那哥哥叫什麽名字嗎?”
阮頌心裏升起了希望,滿懷期待:“他叫阿哲。”
齊霄慢慢笑得更深,他的聲音從來沒有這麽溫柔,臉上帶著微微的笑意,目光灼灼:“好巧,我小時候有個名字,就叫阿哲。”
阮頌一瞬間楞住。
她聽著齊霄繼續說:“我也有個妹妹,我們被賣過來的時候她還很小,總是跟在我身後阿哲阿哲的叫我,後來我們從寨子裏被賣到了老坑礦場做苦力,她那時候很瘦,總是生病,卻對我很好,還省下東西給我吃。她後來被人領走前,把自己得到的最後一塊小面包留給了我。”
隨著他的話,阮頌緩緩站了起來。
齊霄還在繼續看著她說:“那時候,她跟我說,她給我留了一筐要砸滿的石子,可以換一把魚飯。她叫我不要死,等以後她有錢,會回來的。”
阮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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