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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早晚都會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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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臣服

文/青絲著墨

北三百裏。屏山。

陰沈沈的天,蟬鳴好像從沒有停止過,就像眩暈的耳鳴聲,阮頌和幾個半大的孩子都被扔在地上,不時有人潑上一盆水,免得因為酷熱高溫迅速昏死過去,他們在間隙中硬撐著起來,渾渾噩噩用手裏的一個特制的小錘子敲手上的毛料石,敲成一塊塊小小的碎石子。

山上的發電機油料昂貴,舍不得用碎石機,這樣大的毛孩子砸石頭,均勻又聽話。

一筐碎石子可以換一頓飯。

在這片綿延深林的礦石裏,所有一切都是交易。就算一只鳥過都要拔根毛,沒有什麽是可以浪費的。

韓費凡挑選礦石的時候,那總管看他目露不忍之色,便笑:“韓先生仁慈,信佛,和我們這些粗人不一樣,有善報的。要不要帶兩個回去?便宜。”

他笑出一口雪白的牙:“這些都是從隔壁的寨邊批發送來的。都是些毛孩子,雖有點小毛病,就算不能幹別的,但買回去積福啊。”

韓費凡笑了一下,不為所動。

直到一場午後的暴雨突如其來,驚雷帶著暴雨轟然落下,幾個做事的孩子都驚慌擡頭,撒腿向後面退,碎石堆裏只剩下一個臟兮兮的女孩,還在一手一下的敲打著仿佛根本沒有知覺,暴雨洗掉她臉上的汙漬,巴掌大的孩子臉,還帶著傷,但那一雙烏沈沈的眼睛安靜漂亮極了。

韓費凡也有一個差不多的女兒,便伸了伸手,叫那女孩子過來。

然後隨手給了她一個廉價的小面包。每一次來這裏,糖和面包都是必須要準備的,在路上會有當地的小孩子真真假假擠在車前,這是買路的。

小女孩攤開雙手捧著那面包,沒有像其他這裏的孩子一樣直接瘋狂撕開就塞進嘴巴裏,而是先彎腰向他鞠了一躬。

是個懂禮貌的。

然後她將那面包裝進兜裏,慢慢的順著屋檐走回去,兩只細小的腿跟麻桿似的微微顫抖,好像隨時都會倒下去。

韓費凡有些好奇,借口喝水,跟著走了兩步,想看看她拿著面包去哪裏偷偷吃。

他想,也許就算是這些最底層的毛孩子,裏面也會有等級,這麽瘦弱的孩子是護不住自己的吃食的。

他跟著走過去,卻看見她竟然是將那小面包給了躺在過道側立的另一個小孩子。

就在這一瞬,他那早已結繭生硬的心不知為何微微一動。韓費凡做了一件自己從沒想過的事。

他對那管家說:“誒,那個女孩,換不換。”

~*

阮頌就是這樣跟著韓費凡離開了那個偏僻而又可怕的礦區的。

她記不得自己是從哪裏來,時間又過去了多久,可能一兩年,可能幾個月。被輾轉賣到屏山的路上,她應該是試圖逃跑過,但連續的毆打和漫長的黑暗窒息讓她的記憶發生了錯亂,大片大片的空白。最近這一個月她一直在生病,不斷的嘔吐和饑餓常常讓她無意識昏迷。

在屏山這片無主之地的地下市場,原本和她一起來的孩子在被其他用途的買主挑選後所剩無幾,只有她和幾個奄奄一息的同伴被用兩斤肉的價格賣到了這片礦區。

她太瘦了,就跟貓兒一樣。

從臟兮兮的籠子裏下來,他們就開始在這裏砸石子,砸滿一筐石子可以換一個饅頭。

平時大家做這個,等到開礦或者塌方的時候,這些小孩子就要按照要求抱著爆破的材料爬進幽暗的礦道,再按要求去點燃。

——這才是買他們真正的用途。

就算是孩子,大家都知道,早晚都會死的。

她對死沒有什麽恐懼。至少死了就不餓了。

可是她好像就是死不了,總是在滾熱的高燒眩暈後再度睜開眼睛,然後看見阿哲小心翼翼捧著樹葉給她餵水的臉。

阿哲是她最後一個剩下的同伴,現在他也病了,因為生病甚至連自己的口糧都掙不了了,昨天開始燒了一晚上,身體就像火一樣。

阮頌給他喝水,水從嘴角流出來。就跟清口水一樣。阮頌於是知道,他是餓了,很餓。她知道的,那種饑餓,從身體內部開始,像火一樣灼燒,再多的水都沒有用。

所以,她才賣力的砸石頭,所以,拿到那香甜的面包,第一件事只想給他吃一口。

臨走的時候,她跪在地上,將那只面包一口一口餵給阿哲吃了,旁邊一個新來的小孩子拿來葉子的水倒進阿哲的嘴巴裏,每個孩子都在咽著口水看著阮頌手裏剩下的面包,但沒有一個人伸出手。

阿哲吃了東西休息了一會,看起來好像好些了。阮頌對他說:“阿哲,我要走了。我那框石子已經快要砸滿了,都留給你。”

阿哲黑漆漆的眼睛看著她,她也不知道說什麽,舔了舔幹裂的嘴唇,又說:“我走了。阿哲,你不要死。你要快點好起來。以後肯定也會有一個人來帶你走的。”

他伸手想拉她,阮頌就拉著他,他張了張嘴,好像在說什麽。

她於是說:“會的,等我有錢,我以後一定會回來的。”

~*

阮頌躺在臟兮兮的貨車後面,一路穿山越嶺走了幾天幾夜,終於到了南邁。

穿過薄霧騰騰的春舞江,在若有若無的梵音中一路向南,到了老宅門口。

韓家的老宅是在一棟殖民時期洋樓的基礎上改建的,加上了韓費凡熟悉的符號,門口放著兩只白玉雕的獅子。

門口早就大開著。

一個妖艷嬌媚的女人迎上來,先挽住了韓費凡,殷勤極了:“可等得人家心急,水放好了,餓不餓,老爺要不要先吃點東西?”

韓費凡轉頭,看向後面的貨車:“等下,我帶了個人回來。”

女人的手收緊,立刻轉頭看向車子。

阮頌正從汽車後面貨車上爬下來,小小的女孩子,瘦的皮包骨頭,看起來不超過十歲,滿臉都是臟兮兮的汙漬,她赤足站在曬得滾燙的地上,挪了挪腳,不敢多動的樣子。

看清楚模樣,晚娜微不可見松了口氣,一邊叫門口的丫頭去帶過來,一邊笑道:“老爺真是口慈心軟的,又從哪裏撿了個毛丫頭回來。”

韓費凡說:“真真老說無聊,沒人陪她,正好作伴。”

晚娜提到女兒就笑:“你怕是要把這個丫頭寵到天上去了。”她的聲音嬌軟如蘭,“晚上……看真真喜不喜歡。哎,老爺,你可真要管管你那女兒了,那成績真是要命。這已經是第三個華語學校了,要還不行,怕就真的只能跟蘇家那個蘇明敏一樣,走國際學校,以後送到國外去。”

韓費凡哼:“那也至少要拿到中六的畢業證——還不是因為你嬌慣,但凡對她嚴厲點,她能這樣?”

晚娜靠了過去,將胸口蹭到韓費凡的胳膊上,妖妖嬈嬈也哼了一聲:“討厭,又怨人家。你又不是不知道,真真只聽你這個爸爸的,我說了她又不聽。”

他們倆就這樣說著走了進去。

阮頌還站在原地,一只白生生的手伸過來,毫不避嫌牽住她的手。

阮頌擡頭,眼前的女孩子穿著素色的裙褲套裝,紮著兩個辮子,有一張素凈溫柔的臉,看起來十三四歲,她笑:“我叫蓮齊。你叫什麽?”

阮頌搖搖頭,不記得了。她在販賣的過程中被傷痛和藥物傷了記憶,最開始她還可能記得,但是漸漸,一切都模糊起來,只能隱隱記得她家的旁邊有很多很多的雪。最後,連名字都開始模模糊糊起來,為了防止忘記,阮頌將自己的名字和幾個關鍵字都用布條記了下來,每天晚上都是拿出來看一看。

布條壞了,她就刻在石塊上,不看的時候埋起來。

走得急,石塊沒有帶走。

蓮齊笑她:“人怎麽會不記得自己的名字呢。”

阮頌想了一會,有些不確定:“叫……阿頌。”阿哲這麽叫她的,應該就是這個名字吧。

外面的人都走了。

阮頌跟著蓮齊走進這鏤刻雕花爬了薔薇的鐵門,路過門口的時候,她微微一楞,在門口石獅子的另一邊竟然還跪著一個人。

那是一個少年,看起來比蓮齊小一些。

他衣著精致考究,看起來絕對不是蓮齊這樣的身份。少年的膚色極白,脊背挺直,下頷線繃緊,唇色卻很紅,大概是咬的。阮頌看著他,他也面無表情看著她。

是韓家的孩子嗎?為什麽會跪在這裏?剛剛韓費凡和晚娜都進去了,但看也沒有看他……是因為處罰嗎?

可是怎麽有人會舍得處罰這樣好看的一個人?

堅硬的地板滾燙,她只是赤足站了一小會就已經很難受了,但他看起來已經在這裏跪了很久了。

阮頌看向他的眼睛裏不自覺帶了一絲同情。

只是一瞬,那張面無表情的俊美臉上,漆黑倨傲的眼睛看向她的眼神陡然變成了厭惡。

蓮齊拉了拉她的手,有些不安的加快了腳步。

~*

阮頌跟著她去痛痛快快先洗幹凈,淋浴間地上的黑水漸漸沖洗到透明,那些小傷口也都突然恢覆了知覺,周身都很痛,她悄悄蹲下來,從壞掉的衣服衣擺最深處,摳出來一塊小小的玉墜子。這個玉墜子碎了一小半,是她一直有的,現在也是她唯一還有的屬於自己的東西。

等洗完出來用吹風吹幹了頭發,蓮齊又將她將亂蓬蓬頭發跟她一樣編成小辮子。找了一套舊衣服給阮頌穿上。只看她空蕩蕩的像個稻草人,臉瘦的幾乎只有半個巴掌大小。蓮齊又偷偷從廚房端來了小粥和吃剩下的點心,蹲在小凳子前面看她吃。

“真可愛,你吃東西真斯文。一點也不像野孩子。”

阮頌吹碗裏的粥:“是粥有點燙。”

“才不是呢。你沒見過那樣的孩子,就算是滾滾燙的粥和包子,也能一口一口呼嚕嚕吞下去。”蓮齊說,“阿頌,你是從哪裏來的?”

阮頌將記得的說了一點。

蓮齊聽著就跟大人一樣嘆息說:“我想你以前一定也是好人家的孩子。你看你的牙齒,一顆壞的都沒有。哎,這都是命啊。”

她介紹自己:“我是晚娜夫人老家的遠房親戚,家裏爸媽都不在了,最開始我去了孤兒院,那可真不是人待的地方。你不知道,凡是八歲以上的孩子都得要做事掙自己的飯錢,課也根本沒有老師上。管教早上把我們送到蝦廠,和那些偷渡來的小勞工一起站在凳子上剝蝦,到了晚上再把我們接回去,哎,我的指甲都掉了,後來我偷偷跑回去,求我叔叔把我送過來做事的。”

阮頌微微瞪大了眼睛:“啊,孤兒院竟然——”她沒說後面的話,蓮齊也一下聯想到了。

“你現在什麽都不記得,就算不在這,那些人也只會把你送去孤兒院去,那裏太可怕了。你現在命好,被韓先生帶回來了。這裏至少吃的還是很好的對不對。”

小阮頌喝完最後一口粥,粥香甜可口,她舔了舔嘴唇,忍住還想喝的沖動。想起韓費凡說的關鍵人物:“那位真真小姐是誰呢?”

蓮齊很熱心介紹:“老爺以前結過一次婚,外面跪著的那位韓其小少爺——我們都叫他小七爺,就是以前那位夫人的。第二位夫人就是我們晚娜夫人,她和韓先生的女兒,就是真真小姐。”

阮頌對那位能決定她去留的真真小姐更感興趣,於是問:“蓮齊姐姐,真真小姐有什麽愛好,又有什麽東西是她討厭的?”

“真真小姐喜歡花——至於討厭?真真小姐最討厭那位小七爺。”

蓮齊壓低了聲音:“五年了。先頭那位夫人不死心,總想和老爺重歸於好,所以每周總有幾天,叫小七爺過來請老爺,每次,小七爺都在門口跪著,也不說話。……但,一次都沒成功過。哎,真可憐。”

阮頌再次想到那個少年,他緊抿的嘴唇和倨傲的目光。

可憐麽?

那樣的人,應該最不喜歡被人可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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