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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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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發道:“是……是這樣的。”

劉英榮面無表情道:“那麽問題一, 這封信是你寫的,為什麽在你們凹子山大隊長面前,你要否認這封信?”

姜大發顫抖著聲音道:“我害怕, 我害怕他們打我,害怕他們說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於笑是城裏來的, 我是鄉下窮小子, 我配不上她。”

劉英榮:“我問的是為什麽撒謊?為什麽明明寫了信, 卻又撒謊說沒有寫?”

姜大發:“我……我就是害怕。”

劉英榮冷哼道:“害怕就可以撒謊嗎?害怕和否認寫信有什麽關系?”

姜大發回答不出來。

劉英榮:“你否認寫信, 是因為你謀殺於笑,是不是?”

姜大發:“我沒有, 我沒有想殺她。”

劉英榮:“那你為什麽要把她騙到小水庫邊?於笑說是你把她推下水裏的,你剛開始否認說沒有碰過她,後面又說和她說話拉拉扯扯的時候她自己掉進水裏的, 你的話又前後不一。”

姜大發道:“我太緊張, 我太緊張忘記了。”

“你又撒謊。”劉英榮道,“你有沒有和於笑說過話會緊張到忘記?再問你, 你說你和於笑處對象了一段時間, 然後她不想處了,這一段時間是多久?一天?一個禮拜?一個月?還是多久?”

姜大發咽了咽口水, 想了想:“一……一個多月。”

劉英榮銳利的眼神盯著他:“你確定一個多月?不改了?不會又忘記了吧?你考慮清楚。”

姜大發知道一次次的說忘記警察肯定會不滿, 他堅定道:“確定一個多月,非常的確定。”

劉英榮猛地站起,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你又撒謊, 盜墓賊那天是11月中, 於笑是11月初下鄉的,你和於笑處對象了一個月多月,那個時候她還在X縣城, 你是坐飛機去X縣城和她處對象的嗎?你三番兩次撒謊,是不是想謀殺她求財?”

姜大發:“我沒有。”

劉英榮:“不管你有沒有,你欺騙於笑在先,推他下水想淹死她在後,現在到了派出所還欺騙我們警察,光是欺騙我們警察,幹擾我們查案,就足夠你坐牢了。姜大發,實話告訴你,不管你怎麽辯解,怎麽否認都沒有用,有任朔和韓簡作證,他們親眼看見你推於笑下水的,你這謀殺的罪名是逃不了的,你就等著槍斃吧。謀殺烈士家屬,我們饒不了你,國家饒不了你。”

姜大發:“他們是於笑的朋友,都是知青肯定幫於笑說話的,這對我不公平。”

劉英榮:“公不公平我們說了算,我們說他們的證詞可以采用,就可以采用,你就等著謀殺未遂槍斃吧。或者,你老實說出動機,謀殺肯定是要槍斃的,除非你有比謀殺罪輕的動機。姜大發,咱們都是大豐公社的人,也算是老鄉了,我可不想看著你被槍斃,這事情傳出去,我們大豐公社的名聲也不好聽。”

姜大發沈默不說了。

劉英榮見他不說,就道:“那你什麽時候想說了再喊人。”他才不會在這裏等著呢。

劉英榮走出審問室,其他警察見狀便問:“怎麽樣?交代了嗎?”

劉英榮搖頭:“背後目的沒有說,寫信推人是跑不了的,不然沒有必要撒謊。”

“真的是謀殺?”另一個警察問。

劉英榮道:“這就不知道了,但如果他不開口,謀殺未遂跑不了。兩個男知青的證詞怎麽樣?那會兒天黑,想要證明他們的證詞,還有些困難。如果他們的證詞不能證明,那謀殺的罪名可能也定不了。”

又一個警察道:“倒是有辦法證明他們的證詞,他們說親眼看到姜大發推了於笑,那麽讓他們指出姜大發是推了於笑的哪裏,任朔、韓簡、於笑,只要三個人說的推人的地方是同一個地方的話,就能證明推人一說。再說了,當時雖然天黑,可於笑一個人去小水庫,是拿著手電筒的,他們借著手電筒的光看到姜大發推人也是可能的。”

劉英榮道:“的確,大家再去問問任朔、韓簡和於笑的證詞,看看推人的地方是不是同一個地方。”

“是。”

不過五分鐘,分別詢問於笑、任朔和韓簡的三名警察出來了。

劉英榮問:“怎麽樣?”

三名警察把詢問的結果給劉英榮看了。其中一名警察道:“三個人的口供是一致的,姜大發推的是於笑肩膀的位置,因為這是於笑設計的一個陷阱,所以生怕於笑有危險,任朔和韓簡的眼神都沒有離開過於笑,也因此,他們盯的於笑很緊,並且,他們也很靠近於笑。根據他們提供的地方,我們可以去事發地看一下。冬天露重,泥土比較濕,他們在那裏從下午站到晚上,肯定會留下腳印。或者我們可以等到晚上,在那裏實踐一下,如果我們在那樣的情況下,看清姜大發的動作,那麽任朔和韓簡的證詞,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劉英榮道:“你們去實踐,我這邊繼續審問姜大發,有這三份口供,就足夠證明姜大發推人的事實了。”

劉英榮拿著三份口中又進了姜大發的審問室,他看見姜大發沈默的坐在那裏。劉英榮冷笑一聲:“你準備準備,三天後,我們要送你去槍斃了。”

姜大發心頭一緊:“我冤枉,我沒有謀殺於笑。”

劉英榮:“你說的不管用。你先用信引誘於笑出來,再推她下水就跑了,單從這件事就可以證明謀殺罪成立。何況,我們核對了任朔、韓簡和於笑的證詞,三人一致說了你推的是於笑的肩膀。有這份證詞,就足以給你定罪了。這三天你好好休息吧,對了,要跟你家人告別嗎?”

姜大發緊緊盯著劉英榮,想看看他說的是不是真的,但是看著劉英榮嚴肅的臉龐,他看不出所以來。

劉英榮道:“既然你不需要,我就不聯系你家人了,起來吧,跟我們去牢房,槍斃犯的牢房不在這裏。”

姜大發一聽劉英榮這樣說,心頭就緊張了,他畢竟是普通人,這輩子最大的見識也出不了鎮上,聽到劉英榮要把他送到槍斃犯的老房,他就扛不住了。他趕忙求饒:“我錯了,我真的沒有要殺她,我就是嚇唬嚇唬她。求求警察同志饒了我吧,我沒有謀殺人。”

劉英榮質問:“你說什麽?你這話什麽意思?”

姜大發道:“我和於笑沒有處對象,我就是……我就是故意把於笑騙到小水庫那邊,然後推她下水,再打算去救她,然後以救命之恩去娶她,我沒有謀殺她,我沒有。”

劉英榮聽聞這個解釋,真是被氣消了:“你推她下水,還指望她嫁給你?”當人是傻子呢?

姜大發道:“我推她的時候帶著頭套的,救她的時候不帶頭套,這樣一來,她就不會知道我是誰了。”

劉英榮:“……”這是什麽人啊?劉英榮當警察也有七八年了,這樣心思歹毒的人還是第一次見到。

“不過我看見於笑和一個男的摟摟抱抱是真的。”姜大發道,“她和男同志鉆小樹林,這是搞破鞋吧?”反正自己沒有謀殺,不會被槍斃,去勞改是難免的,既然如此,他也不會放過於笑。搞破鞋的臭女人,和她一起去下放吧。

劉英榮:“姜大發,說話要有證據,沒有證據胡亂舉報,也是要坐牢的。”

姜大發道:“我親眼所見,就是證據。”

劉英榮:“那你說說,什麽時候什麽地方看見於笑鉆小樹林的,又是和什麽樣的男人一起?”

姜大發心裏頭恨死於笑了,但是也知道城裏人是看不上普通人的,所以他道:“就是那天啊,盜墓賊事件那天,是個個子很高的男人,長得挺好的,看上去條件很好,不是我們凹子山的人,我也不知道對方是誰,反正兩人很親昵的抱在一起。警察同志,你不知道,於笑來我們凹子山的時候,穿的很破舊的,瞧瞧她現在穿的多好,肯定是和她搞破鞋的男人買給她的。”

劉英榮:“你空口白牙嘴巴一張說人家搞破鞋那就是搞破鞋了?犯事要講證據。”

姜大發道:“我親眼所見就是證據。任朔和韓簡看見我推於笑了,所以他們能當證人,我看見於笑和男人抱在一起了,我就不能當證人嗎?如果我不能當證人,那任朔和韓簡怎麽能當證人?”

劉英榮沒有想到這小子口才這麽好:“好,你說盜墓賊事件那天,你看見於笑和一個男人抱在一起了,那是幾點鐘?”

姜大發想了想,那天大隊長帶他們去找人是中午,那當然是中午了,他道:“十一點多,吃午飯前,我去山上撿柴。”

劉英榮點點頭:“行,你小子要知道,於笑是軍屬,冤枉軍屬罪加……”

咚咚咚……

有人來敲門了。

“什麽事情?”劉英榮問。

“小紅兵來了,說有人舉報於笑搞破鞋,要把於笑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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