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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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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光棍的人,比娶了妻子的人都要多,有些普通的牧民窮,娶不起妻子,都是幾個兄弟共用一個妻子。

像兄弟共妻的事,草原的小村落裏,或者部落裏,都是普遍的,很平常。

所以可以想象,昨日夏梓晗三個女子,在集會上逛了一圈,惹來了多少牧民們的窺視,又招惹了多少覬覦的人。

就是達克魯王子這樣有無數女子趨之若鶩的人,也被夏梓晗的美貌閃花了眼睛,不然,也不會這麽急吼吼的來擄夏梓晗。

要不是為了生鐵和糧食,達克魯王子現在就會直接能搶人,哪兒還會偷偷擄人,草原上的勇士,對於女人,可都是直接的。

而選妻子,只是作為第一勇士的第一個榮耀。

還有一個榮耀,就是除了能自己挑選對象外,第一勇士還必須作為先鋒,率領精兵前去攻打水暮城

而這一次戰出來的勇士,等到十一月中旬,就會領兵去攻打水暮城,進犯大盛朝的地盤,搶奪百姓的食物。

夏梓晗關註這事,也想打入韃子內部深處去看看,說不定,她能找到褚景琪呢。

褚景琪來草原,一定不會放過這次絕好的機會的。

等送走了達克魯王子,馬寶就擔心的看著夏梓晗,“郡主,我看那小子對你不懷好意,今晚開始,我會和狐貍他們輪流為你守衛。”

這是他家主子的娘子,他可得為他家小主子守護好了,可不能被別人哄去了,特別是主子的仇人韃子。

“我們今早上就離開這裏,至於勇士賽會,我們會去,但不是跟達克魯王子一起去。”夏梓晗說道。

跟他去,她的貞操還能存在?

聽說,這草原上的男子女子,都十分豪爽,沒有男女之防,只要看中了,沒成親,都能滾成團。

她可不想還沒找到人,就惹來一身騷,且還是暫時不能動手的麻煩。

這時,得了消息的鄭文廷急吼吼的沖了進來。

一進門,就聽到夏梓晗的話,他楞了,“你今日就走?”

“嗯,昨日麻煩你了。”夏梓晗溫和的笑道,又道,“達克魯王子和你的交易,你無需履行,你要記住,你是大盛朝的人,鄭家可以跟韃子交換一些物品,但太過,就是把鄭家置入火海之中,我,不值得你這樣做。”

不值得他壓上整個鄭家來救她。

鄭文廷和韃子的交易,就算是簽署了文書,鄭家回大盛後,不想履行,韃子也拿他們沒辦法,這項交易,本來就是達克魯王子逼迫鄭文廷同意的,他不履行,也說的過去。

何況,這是賣國的交易,是要背上叛賊的名聲的。

“好。”鄭文廷笑道。

這個交易,他本就沒打算履行。

現在答應,也只不過是敷衍達克魯王子而已。

等他們回了大盛,他就懶得理會韃子了,大不了,這商隊他解散了,再也不來草原上了。

他鄭家那麽多生意,那麽多產業,就算解散了商隊,也虧不了,就是少賺一些銀子而已。

他鄭家的銀子,已經賺很多了,少賺一些也沒什麽。

如果解散商隊就能救整個鄭家的話,那也值當。

夏梓晗卻又道,“達克魯王子邀請我半個月後參觀草原勇士賽會,我猜,他可能是想把我留在草原上做人質,逼迫你不得不履行這個交易,到時候,他……”

鄭文廷聞言,就急了,“你不要去,我現在就派人送你回大盛,你表弟的事,我派人幫你去找。”

腦門子上都急出了冷汗,也不管不顧夏梓晗反不反對,就急吼吼的決定道,“楚玉,我是真的擔心你,韃子可不是好惹的,我擔心你落入他手裏後會被他欺負,這次你要聽我的安排,你現在就走,我現在就安排人,一百個護衛夠不夠,不行,這草原上亂,你又是個姑娘家,我還是安排兩百個護衛送你吧,你先去水暮城落腳,等我這邊完事了,我再去水暮城找你。”

不過幾次面之緣,就能為了她做到這一個份上,夏梓晗心裏極感動,但嘴上卻不得不拒絕他,“你先聽我說完……”

“我來,是一定要找到我表弟的,不過,你放心,我不會有事的,我也不會跟達克魯王子走,我會去勇士賽會,是想偷偷去,偷偷潛藏在人群裏,我想,勇士賽會這麽熱鬧的事,我表弟肯定也會去湊熱鬧,到時候,說不定能找到他,你放心,我不會讓達克魯王子發現我的,你就相信我吧,你忘記了,我可不是一個嬌滴滴的小姑娘。”

鄭文廷就想起了當日,他第一次見到夏梓晗的情景,當時,她那麽堅強傲然的幫他,抵抗戴家的姑娘。

想到那日,他的心就跳快了幾分。

終於,在夏梓晗堅決的眼神下,他點了頭,“好吧,那你要萬事小心。”

“嗯,你記得,不管出了什麽事,你都要相信我,一定不能給達克魯王子糧食和生鐵。”

夏梓晗不放心,忍不住又囑咐了鄭文廷一番。

和鄭文廷一起吃了早飯後,夏梓晗一群人才在不驚動任何人之下,悄悄的離開。

等到達克魯王子再來找她時,人早就不見了,鄭文廷就騙他說,派人把她送回大盛了,氣的達克魯王子臉色漆黑。

人質沒了,達克魯王子擔心鄭文廷會不履行和他之間的交易,就心生另一條計謀,讓鄭文廷遭受了好一陣子的苦頭。

當然,這是後話,暫且不提。

夏梓晗一行人,悄悄的潛回了住了幾日的山洞,都換上了一套韃子的服裝。

這些服裝,都是從鄭文廷那裏拿來的,為了避免麻煩,夏梓晗楚枂楚琳三個姑娘還做了男子打扮,並且用一種樹油,故意把露在外面的皮膚抹黑。

等樹油幹了,就會變得跟皮膚一樣,看不出來上面有一層油。

等收拾妥當,一群人就出發,順著馬寶提供的路線,前往克朗林部落。

路上,他們遇到了不少從集會上換了過冬物品回家的普通牧民,那些牧民見他們穿著不菲,頭上戴的帽子上鑲嵌著象征著身份高人一等的碩大寶石,遠遠看著就閃閃發亮,他們也不敢來招惹,遠遠的就避開了。

七天後,他們一路順風,終於見到了克朗林部落。

克朗林部落是草原上第三大的部落,克朗林部落的首領蘭圖就住在這裏的最大一個帳篷裏。

而蘭圖首領,也是草原十二大部落首領中最年輕的一個,也是去年勇士賽會上的第一勇士,是目前草原上最厲害的一個人。

不過,蘭圖有一個不成器的弟弟蘭克斯。

蘭克斯整日裏就知道騎馬喝酒,玩耍打鬧,調戲小姑娘,一點兒也沒有想當勇士的念頭,部落裏的姑娘們都很討厭鄙夷他,都不願意嫁給他。

且草原上的姑娘都喜歡強壯高大的男人,認為這樣的男人才威猛,才厲害,才是真正的勇士。

而蘭克斯卻恰恰相反,不但長了一副單薄瘦小的身體,相貌也不好看,且讓姑娘們更鄙視的是,蘭克斯似乎很喜歡捏姑娘們的***一見到漂亮的姑娘,他就會出其不意我伸出爪子,朝人家的胸上捏去。

有好幾次,因這事,他被人給狠狠揍的跟爛泥一樣,癱在地上爬不起來。

要不是看在他有一個厲害哥哥的份上,蘭克斯早就被人殺了。

在草原上,像蘭克斯這樣的廢物,就算是被人殺了,也不會有人說什麽。

在這裏,可沒有殺人償命的說法,只有廢物和勇士的比較,而一文不值的廢物,就算被人殺了,也不會有人會憐惜同情。

為了不讓他真被人殺了,蘭圖也是費盡了心思。

在蘭圖娶了三個妻子,蘭克斯還是光棍一條時,他這做哥哥的也怒了,就派了兩個手下,日日陪弟弟摔跤打拳。

蘭克斯打不過,整日挨打,揍的跟個豬頭一樣,日子過的慘淡無光,如月無華。

這不,六月份他就趁蘭圖去了集會上,也不怕死的偷偷的去了集會上看美人,還無意間遇到了褚景琪。

蘭克斯也是一個愚蠢到家的,三言兩語,就被褚景琪套出了他的克朗林部落蘭圖首領的弟弟,且連他家的祖宗十八代,都被褚景琪套去了。

而在去年臘月,蘭圖做了先鋒後,就和大盛的先鋒小將褚景琪在戰場上狠狠的打過幾架,兩人可以說是旗鼓相當,武功不分上下。

不過,褚景琪年紀小,才十三歲,而蘭圖已經二十五歲,正值壯年,等褚景琪到了二十五歲,蘭圖就不一定能打的過他。

可現在是,褚景琪混入克朗林部落,倒是是刺殺蘭圖,還是有別的預謀?

夏梓晗不知道,只知道,蘭圖現在活的好好的,他們隱身在克朗林部落遠處的一座樹林裏,遠遠的,看到了蘭圖在部落外面騎馬縱橫,身後還有上百個韃子瘋狂的飛馬追他。

“確實是蘭圖,去年,他跟主子激戰時,我在城墻上見過他一次,不會錯認。”

馬寶斬釘切鐵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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