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結局
關燈
小
中
大
☆、77結局
莉迪亞不是仇恨婚姻,她只不過是覺得婚姻在她的人生裏根本不算是個事。不結婚不能妨礙什麽,結婚也不能保障什麽。
愛情這種東西天生就靠不住,再好的愛情處久了,也會漸漸磨沒了,能堅持一輩子不離棄的,不是習慣使然,就是責任使然。
保障情人關系的,只在於人。而不是上帝的祝福,或者一紙婚書。她可不想,愛弛情淡之後,連個屬於自己的,可以安生的地方都沒有。
莉迪亞這種資深的不婚主義者,心裏自有她的一套關於婚姻愛情關於人生生活的理論。如果費斯能這樣就簡簡單單地說服她,那她就妄稱什麽不婚主義者了。
在她看來,情人關系已經讓她得到了最甜美的愛情果實,根本沒必要給自己加一道完全無用,還很可能阻路的枷鎖。只為了名聲好聽什麽的,太不符合她的價值觀了。
說到底,莉迪亞就是個在愛情方面的悲觀主義者。她相信愛情,也享受愛情,卻不相信永遠。所以,她對求婚說“不”。
不過,在情人關系裏,要讓情人快樂,是頭條大事。所以,這個“不”,莉迪亞說得很委婉。她不想吵架,不想為此而產生隔閡。況且,費斯努力表達愛的笨拙方式,也讓她感覺甜蜜不已。
所以,這婚求著求著,兩人就扭成一團,被翻紅浪去了。
次日醒來,神清氣爽,心裏美滋滋的費斯就把求婚被拒這件事給忘了。等他想起來的時候,早已事過盡遷,提不起來了。
基蒂結婚了,瑪麗不久之後也生了個可愛乖巧的女兒。班內特太太手把手地教著瑪麗怎麽帶孩子,這個舉動讓莉迪亞不由有些驚心。
班內特太太看著慈和,可真不是會帶孩子的女人,家裏五個女兒能長這麽大,都靠著家裏的女仆夠實在。不過,瑪麗和班內特太太自顧自地開心,莉迪亞也就不催她回來管理她的服飾店了,雖然,服飾店現在成了萊斯莫恩一景,太太小姐們的午後茶會的固定地點,每天下午都是衣裙飄搖,香氛四溢地,不象是服飾店,倒象是花草茶館,惹得莉迪亞有那麽一刻,想把它改成下午茶餐廳。最後還是嫌麻煩,如此將就著就算了。說到底,莉迪亞並不怎麽把它放在心上,她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彩雲出版社上了。
冬天的時候,又一個社交季開始,喬治安娜也結婚了,只不過,這個婚禮跟莉迪亞關系不大,她沒有去觀禮。
所有人都團圓美好了,伊麗莎白以姐當母地操心了這麽多年,終於也可以安生下來了。至於莉迪亞麽,她自己主意大,家裏人都知道費斯是她明目張膽的情人,說到他,莉迪亞一點都沒覺得害臊,倒叫想看笑話的旁人怪沒趣的。
伊麗莎白初也不滿意,覺得有失體統。真要相愛,就結婚嘛。可是提了幾次,莉迪亞都跟她打馬虎眼。她以為是費斯不想結,不由有幾分氣惱費斯的不識相。可是沒想到,和達西一說起,達西的表情很微妙,最後只說是讓她放手別管。她納悶了一陣子,見莉迪亞一如即往地快活有幹勁,所幸,身家見漲,也不怕日後無靠,伊麗莎白的保護欲慢慢散去,也就撒手了。
也許正是這放手,讓她松散下來,過了第二年,她竟然查出懷孕了。這一下,再次讓達西先生生平第二次失常起來。接手了伊麗莎白所有的管理工作,整個彭伯利被他神經質的命令搞得風聲鶴唳,所有的仆人都被支使得團團轉。看著達西先生的冷臉,不忙也要裝著忙得不可開交。
再次打破面具的達西,讓伊麗莎白似乎又回到了少女與他初遇時的甜蜜又糾結的感覺。只是,這時的她已經很了解那張冷臉下的喜怒哀樂,不會再誤會他了。
伊麗莎白覺得自己突然讀懂了這個男人,指望他象費斯先生那樣甜言蜜語,根本不可能。以後,生完孩子之後,就算他再次回到之前的工作狂狀態,伊麗莎白覺得自己也不會再象之前那樣,覺得他不愛自己了。達西的愛,就是這樣,沈默而堅定。
最奇妙的轉變是芬奇夫人帶來的。
自從芬奇夫人成了彩雲出版社言情版塊的臺柱之後,身價百倍,別說從前衣食無著的生活,就是莉迪亞也沒她會享受。她除了工作,其餘的時間似乎就回到了少女貴族時代,家裏的仆人比莉迪亞多了不只一倍,規矩也大,這樣的場面讓莉迪亞沒個心理準備輕易不上門。最可怕的是,她還愛開文學沙龍,總有少年少女們上趕著去吹捧她,讓她越發地沈浸在自己的世界裏了。
這樣的好處是,她不再纏著斯諾喊“約翰哥哥”了,甚至於,有些避諱見斯諾。不知是因為斯諾見過她最狼狽的一面,還是因為她更欣賞純貴族男性的原因,總之,斯諾是從芬奇夫人的“魔掌”中逃出一命來。
斯諾並不在意芬奇夫人前恭後倨的態度,芬奇夫人能靠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就是他的初衷。雖然,他沒料到,事情的走向會如此的不同尋常。他過著自己快樂的單身漢生活,參加參加舞會,和美女聊聊天跳跳舞,卻從不暧昧。
兄弟們都稱,斯諾先生八成是要向費斯先生靠齊了,不找到另一個莉迪亞誓不結婚。
轉眼,兩年過去,受達西邀請,莉迪亞出了一套彩繪童話畫冊,雖然價格昂貴,但賣得比言情小說還好!照費斯的話說,“能出錢給孩子買畫冊的,根本不缺那點錢。”
所以說,女人和孩子的錢最好掙呢?這真是真理。於是,彩雲出版社又有了一個新有賺錢版塊:童書版塊。
彩繪童話也出成了系列。格林完了,還有安徒生呢,安徒生出完了,還有一千零一夜呢,足夠出到達西家的小寶貝長成小夥子了。
莉迪亞二十六歲這一年,稚嫩全消,已經長成了豐潤多汁的水蜜桃,更加吸引人了。每每出去參加舞會,與男作者男編輯男同行們交談,常常惹得費斯哀哀嚎叫。嚎叫的結果總是在床上。
蘇珊有時候挺羨慕自家夫人和先生的,再沒見過比他們更和諧的一對了。各自有事做,各自有錢花,偶爾也會各自有醋吃,真不明白他們為什麽不結婚。
至於當年暗戀肯特的過往,蘇珊已努力忘記。肯特現在已不是當年高洛克村的一個小小的下仆,雖然身上執拗地掛著斯諾先生的管家的名號,但做的事並不比一般少爺老爺們少,掙得也多,還買了個不小的莊園呢,很有面子身份地位,據說不少小姐們都很親睞他,她這麽個小管家可是萬萬配不上的。
這天,莉迪亞主動跑到正在工作的費斯身前去,問道:“馬修,你今年還去美國嗎?”
費斯眼珠一轉,停下筆:“怎麽?你想和我一起去?”
“嗯。”莉迪亞使勁點點頭:“什麽時候出發?”
“想去的話,再過兩個月吧。”費斯思考了一番:“天氣稍涼一些,比較舒服。”
莉迪亞抿抿唇:“還是盡快出發吧,我不怕熱的。”
和莉迪亞生活了這麽些年了,費斯早就摸清了莉迪亞的習性。這麽反常的舉動,他立刻來了興趣,起身攬住莉迪亞的肩:“說實話,寶貝,什麽原因讓你突然做這樣的決定?我記得前兩次去美國的時候,邀你去,你還死活不肯呢。”
莉迪亞翻了個白眼,她可並不喜歡長途航行。這次嘛,是不得已而必須為之。
她搖了搖頭,死不肯說:“行不行嘛?”只抱著費斯撒嬌。
費斯最受不得莉迪亞這樣偶爾任性的孩子氣,覺得可愛極了,都想把她變小了時刻揣兜裏的感覺。傾下頭去親了親,拒絕不了索性就答應下來,自己跟在身邊,總不會出事。
費斯這麽想的,於是,一周後,兩人帶著大把行李,坐上了費斯自己航海公司的游輪,往紐約而去。
直到四個月後,再也遮不住了,費斯才發現莉迪亞的“陰謀”,在紐約的宅子裏歡喜得大發雷霆:“你!你瘋了嗎?!知不知道孕婦坐船很危險的?!你竟然明知道還上船!你是不是根本不想生我的兒子?!”
莉迪亞一撅嘴:“我就是想生才跑來紐約啊,在英國我一個寡婦要是生個孩子出來,那不成了醜聞了?!我還要工作呢,哪能受這種事的影響?到這裏來,有你在,誰能知道這孩子是我生的啊?”
費斯頭皮都要炸了,說到底,這個小女人就是不想嫁給他!
明明不想嫁給他,卻願意為他生孩子!這、這、他這是成功還是失敗呢?!
費斯悲欣交集。
足月之後,上天似乎為了懲罰不知足的莉迪亞,讓她足足疼了一天一夜,才生出一個沙金色頭發,皮膚白嫩的漂亮小子。兩個月後,孩子的五官慢慢長開來,莉迪亞郁悶了,費斯就笑了起來:“這個長相,誰看到不知道這是你和我的孩子呢?莉迪,你真是掩耳盜鈴了。”
掩耳盜鈴這個詞還是跟莉迪亞學的,用在這裏真是再合適不過了。這孩子長得就是費斯和莉迪亞的綜合體,熟悉他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
莉迪亞標志性的上挑的眉眼,費斯性感的唇和臉形,還有他的發色與瞳色,合在一起漂亮極了,還很活潑,誰逗都不哭。惹得伯爵這個教父常常生出為了生個如此可愛的孩子想結婚的念頭。
小馬修一歲的時候,莉迪亞硬著頭皮,帶著兩個馬修回了英國。她以為會引起軒然大波,誰料到,所有人好象很有默契似地,提都不提關於非婚生子的事,一勁兒地誇小馬修長得可愛。直到她參加舞會,被人稱做“費斯太太”時,才猛地發現問題所在。
“費斯!”莉迪亞一臉嚴肅,也不叫費斯的名字了,直接喊他的姓:“其他人為什麽叫我費斯太太?!”
費斯一點也不意外地挑了挑眉:“你不是一向不理這些虛頭嗎?管你姓什麽,你都是莉迪亞就成了。”他自己就是私生子,可他不喜歡自己的兒子還要頂著私生子的名頭過一輩子。莉迪亞不喜歡上教堂,他有的是辦法。反正,兩年美國之行,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還不是任他說嘛。他說什麽,什麽就是事實。連求婚都省了,多美妙的事情。
“不,我的意思……”莉迪亞的話還沒說完,就被費斯用唇堵住了嘴:“親愛的,我們再生個女兒吧?馬修這小孩子太皮了,我喜歡可愛綿綿的女兒……”
“誰管你……唔……”
作者有話要說:說一下最初去紐約的設定哈,免得大家覺得我結束得太倉促。
1,在船上遇見了單身的布朗小姐(就是費斯以前大學期間的交際花的女兒),交談得知,她的婚事沒成,但壞了婚事,名聲也不好了,呆在英國更不好結婚。正好,庫珀夫人一家去紐約,她就跟著去了,聽說那裏遍地黃金,希望有個新的開始。
2,費斯對布朗小姐早已仁至義盡,與她的相遇不以為然,但是布朗小姐卻覺得他之前幫過她,現在也會幫她,就努力地貼了上來。
布朗小姐如此有魄力,莉迪亞並不討厭她,交談之下,發現她也許是經歷夠多,所以既很聰明靈活,還很冷靜,不是一般的貴族小姐。費斯對於她的熱情也就處於可有可無的狀態,一直到了倫敦。
3,在倫敦,伯爵來接,布朗小姐與他相識了。後來,莉迪亞懷孕期間無所事事,準備把彩雲出版社開到紐約來,於是,招來了布朗當下手。
4,最後,經歷了一番波折與誤會,布朗和伯爵成了。
這一段,要寫的話,最少也得十幾二十章。介紹一下美國比英國更加開放的風氣,還有黑奴運動什麽的,很費筆墨。布朗小姐和庫珀夫人就是我之前留下的伏筆。沒想到,最後被我劃掉了。
━━━━━━━━━━━━━━━━━━━━━━━━━━━━━━━━━━━━━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
莉迪亞不是仇恨婚姻,她只不過是覺得婚姻在她的人生裏根本不算是個事。不結婚不能妨礙什麽,結婚也不能保障什麽。
愛情這種東西天生就靠不住,再好的愛情處久了,也會漸漸磨沒了,能堅持一輩子不離棄的,不是習慣使然,就是責任使然。
保障情人關系的,只在於人。而不是上帝的祝福,或者一紙婚書。她可不想,愛弛情淡之後,連個屬於自己的,可以安生的地方都沒有。
莉迪亞這種資深的不婚主義者,心裏自有她的一套關於婚姻愛情關於人生生活的理論。如果費斯能這樣就簡簡單單地說服她,那她就妄稱什麽不婚主義者了。
在她看來,情人關系已經讓她得到了最甜美的愛情果實,根本沒必要給自己加一道完全無用,還很可能阻路的枷鎖。只為了名聲好聽什麽的,太不符合她的價值觀了。
說到底,莉迪亞就是個在愛情方面的悲觀主義者。她相信愛情,也享受愛情,卻不相信永遠。所以,她對求婚說“不”。
不過,在情人關系裏,要讓情人快樂,是頭條大事。所以,這個“不”,莉迪亞說得很委婉。她不想吵架,不想為此而產生隔閡。況且,費斯努力表達愛的笨拙方式,也讓她感覺甜蜜不已。
所以,這婚求著求著,兩人就扭成一團,被翻紅浪去了。
次日醒來,神清氣爽,心裏美滋滋的費斯就把求婚被拒這件事給忘了。等他想起來的時候,早已事過盡遷,提不起來了。
基蒂結婚了,瑪麗不久之後也生了個可愛乖巧的女兒。班內特太太手把手地教著瑪麗怎麽帶孩子,這個舉動讓莉迪亞不由有些驚心。
班內特太太看著慈和,可真不是會帶孩子的女人,家裏五個女兒能長這麽大,都靠著家裏的女仆夠實在。不過,瑪麗和班內特太太自顧自地開心,莉迪亞也就不催她回來管理她的服飾店了,雖然,服飾店現在成了萊斯莫恩一景,太太小姐們的午後茶會的固定地點,每天下午都是衣裙飄搖,香氛四溢地,不象是服飾店,倒象是花草茶館,惹得莉迪亞有那麽一刻,想把它改成下午茶餐廳。最後還是嫌麻煩,如此將就著就算了。說到底,莉迪亞並不怎麽把它放在心上,她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彩雲出版社上了。
冬天的時候,又一個社交季開始,喬治安娜也結婚了,只不過,這個婚禮跟莉迪亞關系不大,她沒有去觀禮。
所有人都團圓美好了,伊麗莎白以姐當母地操心了這麽多年,終於也可以安生下來了。至於莉迪亞麽,她自己主意大,家裏人都知道費斯是她明目張膽的情人,說到他,莉迪亞一點都沒覺得害臊,倒叫想看笑話的旁人怪沒趣的。
伊麗莎白初也不滿意,覺得有失體統。真要相愛,就結婚嘛。可是提了幾次,莉迪亞都跟她打馬虎眼。她以為是費斯不想結,不由有幾分氣惱費斯的不識相。可是沒想到,和達西一說起,達西的表情很微妙,最後只說是讓她放手別管。她納悶了一陣子,見莉迪亞一如即往地快活有幹勁,所幸,身家見漲,也不怕日後無靠,伊麗莎白的保護欲慢慢散去,也就撒手了。
也許正是這放手,讓她松散下來,過了第二年,她竟然查出懷孕了。這一下,再次讓達西先生生平第二次失常起來。接手了伊麗莎白所有的管理工作,整個彭伯利被他神經質的命令搞得風聲鶴唳,所有的仆人都被支使得團團轉。看著達西先生的冷臉,不忙也要裝著忙得不可開交。
再次打破面具的達西,讓伊麗莎白似乎又回到了少女與他初遇時的甜蜜又糾結的感覺。只是,這時的她已經很了解那張冷臉下的喜怒哀樂,不會再誤會他了。
伊麗莎白覺得自己突然讀懂了這個男人,指望他象費斯先生那樣甜言蜜語,根本不可能。以後,生完孩子之後,就算他再次回到之前的工作狂狀態,伊麗莎白覺得自己也不會再象之前那樣,覺得他不愛自己了。達西的愛,就是這樣,沈默而堅定。
最奇妙的轉變是芬奇夫人帶來的。
自從芬奇夫人成了彩雲出版社言情版塊的臺柱之後,身價百倍,別說從前衣食無著的生活,就是莉迪亞也沒她會享受。她除了工作,其餘的時間似乎就回到了少女貴族時代,家裏的仆人比莉迪亞多了不只一倍,規矩也大,這樣的場面讓莉迪亞沒個心理準備輕易不上門。最可怕的是,她還愛開文學沙龍,總有少年少女們上趕著去吹捧她,讓她越發地沈浸在自己的世界裏了。
這樣的好處是,她不再纏著斯諾喊“約翰哥哥”了,甚至於,有些避諱見斯諾。不知是因為斯諾見過她最狼狽的一面,還是因為她更欣賞純貴族男性的原因,總之,斯諾是從芬奇夫人的“魔掌”中逃出一命來。
斯諾並不在意芬奇夫人前恭後倨的態度,芬奇夫人能靠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就是他的初衷。雖然,他沒料到,事情的走向會如此的不同尋常。他過著自己快樂的單身漢生活,參加參加舞會,和美女聊聊天跳跳舞,卻從不暧昧。
兄弟們都稱,斯諾先生八成是要向費斯先生靠齊了,不找到另一個莉迪亞誓不結婚。
轉眼,兩年過去,受達西邀請,莉迪亞出了一套彩繪童話畫冊,雖然價格昂貴,但賣得比言情小說還好!照費斯的話說,“能出錢給孩子買畫冊的,根本不缺那點錢。”
所以說,女人和孩子的錢最好掙呢?這真是真理。於是,彩雲出版社又有了一個新有賺錢版塊:童書版塊。
彩繪童話也出成了系列。格林完了,還有安徒生呢,安徒生出完了,還有一千零一夜呢,足夠出到達西家的小寶貝長成小夥子了。
莉迪亞二十六歲這一年,稚嫩全消,已經長成了豐潤多汁的水蜜桃,更加吸引人了。每每出去參加舞會,與男作者男編輯男同行們交談,常常惹得費斯哀哀嚎叫。嚎叫的結果總是在床上。
蘇珊有時候挺羨慕自家夫人和先生的,再沒見過比他們更和諧的一對了。各自有事做,各自有錢花,偶爾也會各自有醋吃,真不明白他們為什麽不結婚。
至於當年暗戀肯特的過往,蘇珊已努力忘記。肯特現在已不是當年高洛克村的一個小小的下仆,雖然身上執拗地掛著斯諾先生的管家的名號,但做的事並不比一般少爺老爺們少,掙得也多,還買了個不小的莊園呢,很有面子身份地位,據說不少小姐們都很親睞他,她這麽個小管家可是萬萬配不上的。
這天,莉迪亞主動跑到正在工作的費斯身前去,問道:“馬修,你今年還去美國嗎?”
費斯眼珠一轉,停下筆:“怎麽?你想和我一起去?”
“嗯。”莉迪亞使勁點點頭:“什麽時候出發?”
“想去的話,再過兩個月吧。”費斯思考了一番:“天氣稍涼一些,比較舒服。”
莉迪亞抿抿唇:“還是盡快出發吧,我不怕熱的。”
和莉迪亞生活了這麽些年了,費斯早就摸清了莉迪亞的習性。這麽反常的舉動,他立刻來了興趣,起身攬住莉迪亞的肩:“說實話,寶貝,什麽原因讓你突然做這樣的決定?我記得前兩次去美國的時候,邀你去,你還死活不肯呢。”
莉迪亞翻了個白眼,她可並不喜歡長途航行。這次嘛,是不得已而必須為之。
她搖了搖頭,死不肯說:“行不行嘛?”只抱著費斯撒嬌。
費斯最受不得莉迪亞這樣偶爾任性的孩子氣,覺得可愛極了,都想把她變小了時刻揣兜裏的感覺。傾下頭去親了親,拒絕不了索性就答應下來,自己跟在身邊,總不會出事。
費斯這麽想的,於是,一周後,兩人帶著大把行李,坐上了費斯自己航海公司的游輪,往紐約而去。
直到四個月後,再也遮不住了,費斯才發現莉迪亞的“陰謀”,在紐約的宅子裏歡喜得大發雷霆:“你!你瘋了嗎?!知不知道孕婦坐船很危險的?!你竟然明知道還上船!你是不是根本不想生我的兒子?!”
莉迪亞一撅嘴:“我就是想生才跑來紐約啊,在英國我一個寡婦要是生個孩子出來,那不成了醜聞了?!我還要工作呢,哪能受這種事的影響?到這裏來,有你在,誰能知道這孩子是我生的啊?”
費斯頭皮都要炸了,說到底,這個小女人就是不想嫁給他!
明明不想嫁給他,卻願意為他生孩子!這、這、他這是成功還是失敗呢?!
費斯悲欣交集。
足月之後,上天似乎為了懲罰不知足的莉迪亞,讓她足足疼了一天一夜,才生出一個沙金色頭發,皮膚白嫩的漂亮小子。兩個月後,孩子的五官慢慢長開來,莉迪亞郁悶了,費斯就笑了起來:“這個長相,誰看到不知道這是你和我的孩子呢?莉迪,你真是掩耳盜鈴了。”
掩耳盜鈴這個詞還是跟莉迪亞學的,用在這裏真是再合適不過了。這孩子長得就是費斯和莉迪亞的綜合體,熟悉他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
莉迪亞標志性的上挑的眉眼,費斯性感的唇和臉形,還有他的發色與瞳色,合在一起漂亮極了,還很活潑,誰逗都不哭。惹得伯爵這個教父常常生出為了生個如此可愛的孩子想結婚的念頭。
小馬修一歲的時候,莉迪亞硬著頭皮,帶著兩個馬修回了英國。她以為會引起軒然大波,誰料到,所有人好象很有默契似地,提都不提關於非婚生子的事,一勁兒地誇小馬修長得可愛。直到她參加舞會,被人稱做“費斯太太”時,才猛地發現問題所在。
“費斯!”莉迪亞一臉嚴肅,也不叫費斯的名字了,直接喊他的姓:“其他人為什麽叫我費斯太太?!”
費斯一點也不意外地挑了挑眉:“你不是一向不理這些虛頭嗎?管你姓什麽,你都是莉迪亞就成了。”他自己就是私生子,可他不喜歡自己的兒子還要頂著私生子的名頭過一輩子。莉迪亞不喜歡上教堂,他有的是辦法。反正,兩年美國之行,誰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還不是任他說嘛。他說什麽,什麽就是事實。連求婚都省了,多美妙的事情。
“不,我的意思……”莉迪亞的話還沒說完,就被費斯用唇堵住了嘴:“親愛的,我們再生個女兒吧?馬修這小孩子太皮了,我喜歡可愛綿綿的女兒……”
“誰管你……唔……”
作者有話要說:說一下最初去紐約的設定哈,免得大家覺得我結束得太倉促。
1,在船上遇見了單身的布朗小姐(就是費斯以前大學期間的交際花的女兒),交談得知,她的婚事沒成,但壞了婚事,名聲也不好了,呆在英國更不好結婚。正好,庫珀夫人一家去紐約,她就跟著去了,聽說那裏遍地黃金,希望有個新的開始。
2,費斯對布朗小姐早已仁至義盡,與她的相遇不以為然,但是布朗小姐卻覺得他之前幫過她,現在也會幫她,就努力地貼了上來。
布朗小姐如此有魄力,莉迪亞並不討厭她,交談之下,發現她也許是經歷夠多,所以既很聰明靈活,還很冷靜,不是一般的貴族小姐。費斯對於她的熱情也就處於可有可無的狀態,一直到了倫敦。
3,在倫敦,伯爵來接,布朗小姐與他相識了。後來,莉迪亞懷孕期間無所事事,準備把彩雲出版社開到紐約來,於是,招來了布朗當下手。
4,最後,經歷了一番波折與誤會,布朗和伯爵成了。
這一段,要寫的話,最少也得十幾二十章。介紹一下美國比英國更加開放的風氣,還有黑奴運動什麽的,很費筆墨。布朗小姐和庫珀夫人就是我之前留下的伏筆。沒想到,最後被我劃掉了。
━━━━━━━━━━━━━━━━━━━━━━━━━━━━━━━━━━━━━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