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你想過要我回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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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我這個人對特別的事情總有敏銳的直覺,而且這種直覺通常準確。
每年四月一日,我都會回孤緒路十六號。
起初我以為自己是來祭奠向美芳的,因為她在多年前的這一天一頭紮進了陽城河沒再起來。但最近兩三年我有了別的感悟。
也許我只是習慣性回家看看呢?哪怕那個家早已被向美芳的某個兄弟占領;又或者我是來追憶青春的,畢竟十八歲之前我都在這裏度過。
今年照例行事。車開到孤緒路路口的時候,我看到交警封了路,路障牌上說是“因故暫封”,機動車不準駛入。
孤緒路是一條小道,裏面還有好幾條類似的街巷。這些街巷和一群年近百歲的老宅子共同構成這個城區一處頗有歷史韻味的小眾景點。
小眾是因為本地旅游部門沒有推,似乎也沒有官方打造它的意圖。我個人很慶幸很喜歡這種現狀,它能安靜獨美挺好的,僅供有緣人相逢。
不過我知道,偶爾也有人特意來訪。
這片地方夠有味道又維持著原生態,這幾年時常有劇組找來,我已經見過好幾次。一般小劇組也就是靜靜來靜靜走,逢大成本大制作才會出動交警,擺上“因故暫封”的牌子。
沒辦法,我只好走路進去。
“又有人來拍戲啊?”我隨口同路邊交警打招呼,“這次有大明星?”
“有,這次是大明星大導演,聽說大明星還是陽城人呢!”
直覺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一種認知、一個念頭,還辨不清它的軌跡它就落入腦海中。
它告訴我,裏面的人說不定是遲雪。
我得說,比起別的心情,希望這份直覺成真在我心中占了絕對比重。對別人不敢說,對自己我尚且敢承認——我一直想要再見到遲雪。
嚴格說來,或許當下這個念頭也算不上直覺,更像是我的期盼。從第一次見到孤緒路被劇組發掘開始我就幻想過,會不會有一天遲雪也回這裏來拍戲。
這裏多美啊,他就不懷念嗎?
這麽想的次數多了,我就愈發覺得他總有一天會來。有時候我甚至自問,我來這裏轉悠是不是壓根就為了等他。
基於這種心理和心態,我更加不好把剛才的念頭歸為直覺了,進去途中碰到三五成群的人都沒多看,好像這樣就能否定掉什麽似的。
一直走到十六號,也沒真正見著在拍攝的人群。
十六號和這附近其他的房子沒有太大區別,都是獨棟老宅子,有自己的圍墻、大門、側門、院子。門都緊閉,只能在外張望。
站在宅子對面,就能看到二樓。十多年前我和遲雪住的房間的窗臺正開著,上面不像我們小時候那樣養有花,只擺了一雙球鞋在曬。
不過院子裏的合歡樹長得很高了,樹枝能夠著窗,如果那房間現在的主人——應該是一個名義上該叫我表哥的小屁孩——還算有審美,就應該會喜歡那幾條樹枝。
等到夏天,樹開了花,窗裏看窗外,一定美不勝收。
哦對了,那樹是當初遲雪給我種的,可惜我們倆都沒等到它開花。便宜那小子了。
因為封路的緣故,整條街一直都很安靜。我站在十六號對面路沿抽了兩支煙,睹物胡思亂想了一刻鐘,腦子裏始終都是遲雪,都是小時候的事。
人家說血濃於水,親人始終都是親人,才會走到哪裏都心懷惦念。可我和遲雪算什麽親人呢?頂多算有一段同一屋檐下的緣分吧。
這段緣分,全仰賴向美芳莫名其妙的善良。
我是在她工作的醫院出生的,因為生下來就查出乙肝,人才四斤多,當即遭遺棄。她那時候不想結婚,便順手把我領回家堵了父母那句“你老了誰來養你”。
遲雪是她從街邊撿的,一個偷了她錢包的流浪孤兒。當賊時臟兮兮黑漆漆,帶回家洗澡剪頭,轉眼就變成方圓十裏挑不出第二個的漂亮小孩兒。她說她舍不得看這麽好看的孩子流浪,警察也找不到人的來處,她就收養了。
我們就這麽成為異父異母的便宜兄弟,沒有血濃於水,更沒理由走散還惦念。
腦子裏想著這些往事,紀念向美芳反而好像變成次要事項,我再尋不到往日過來想要的寧靜,便草草結束今年的儀式,打道回府。
沿原路出去,這回倒是有在一條岔路裏見到拍攝。巷口幾個學生模樣的女孩兒指著高高吊起的攝像機小聲議論,聲調抑制不住的激動。
我不由自主放慢腳步仔細聽了聽,捕捉到一個最近挺紅的名字,那確實算是大明星了——原來不是我想的人。
這就釋然了,我立即毫不留戀加快腳步離開。回到路口時先前的交警還認得我,可能是這麽守著封路太無聊,還跟我閑聊。
“見到大明星了嗎?”
“沒見到,聽到了。”我笑嘻嘻地回。
話音未落,其中一個交警就指著外面大馬路,興奮道:“喲喲喲,大明星來了,那邊那邊!我今天一定要幫我女兒拿到簽名……筆呢?筆!”
他同事把筆遞過去,他開始沖轉彎駛入孤緒路的大房車揮手。
“這車才是大明星的,他女兒很喜歡人家,這兩天站崗他都沒找到機會要簽名,急得他。”同事對我解釋。
我還沒來得及感嘆這什麽劇組大明星這麽多,那大房車就在我們面前停下了。
非常驚奇,我那自認敏銳的直覺在這一刻竟然趕不上眼前車門打開的速度。它簡直是被人從裏面粗暴拽開。幾乎同一時間,一個人猛地探出半截身子,直挺挺跟我打上了照面。
“向程!”
真的是遲雪。我腦子裏這樣想著,一時忘了做反應。回過神來,他已經從保姆車鉆出,整個人杵在我面前,車裏有人喊他他也不管。
“我是遲雪啊!”
我當然知道你是遲雪,全國人民都知道你是遲雪,可你怎麽真的是遲雪啊?
後面好一陣子我都不在狀況,沒註意到交警同志順利拿到簽名沒有,也沒註意到周圍別的人和事。遲雪一會兒站在我面前,一會兒罩在我身旁。我悄悄看了看,他也沒比我高啊,怎麽就感覺整個人都被他籠罩遮蔽住了呢?
“……你是來找我的嗎?上車吧,我今天很快就能拍完,我們一起吃晚飯。”
知覺完全恢覆過來時,我的手腕被遲雪抓著。抓得不用力,他的手指十分修長,好像比小時候又長了點,能虛虛地攏起來把我完全圈住。
我還是撚不清自己的心情感受,一切都比想象中覆雜太多,沖擊大到我沒辦法思考和體會。真實意願和想法,恐怕都要延遲浮現。
“我不是來找你的”、“我是來找你的”,哪一句說出來恐怕都不對。我只好點點頭,跟他一同鉆進大房車。
“真沒想到,直接在片場就遇到你了。”遲雪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們已經坐在一家餐廳的包間裏,距離先前的偶遇五個小時。
五個小時,確實算是他很短的一段拍攝時間。期間工作內容除了正式拍攝,還包括化妝,講戲,一些武打動作的覆習排練。
我第一次看人拍戲,而且那個人是他。
他在鏡頭下的樣子那麽陌生,像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然而我又在這個陌生的遲雪身上漸漸找到曾經熟悉的影子,最後二者重合起來,我才完完全全意識到,我真的跟他重逢了。
面前的遲雪,貨真價實就是我認識的那個遲雪。
“你其實不是來找我的吧?”見我一直沒回答,他放下筷子看著我,眼神稍顯猶疑,“你是不是還是根本不想見到我?”
聽到這個問題,我心裏難以形容地顫動了一下。有點疼,有點憤怒。但這些放在心頭很大,拿到嘴邊又太小。都是大人了,小時候的意氣話再掰扯未免矯情。
“沒有的事,現在有誰會不想見到你啊,你可是大明星!我是沒想到能這樣遇見你,有點懵了。”我直直地盯著他眼睛,使自己看起來真摯,“真好,你現在這麽有出息,當初你選擇離開是對的。”
“向程,其實我一直想回來見你,一直想。”他拉動椅子朝我坐近,立即有淡淡的香水味鉆入我鼻腔。
過去幾個小時中,連他精致到每一根發絲都散發著另一個世界的氣息的外表都沒有令我在意我們的距離感,此刻這一絲香水味卻仿佛突然敲醒了我。
我從來不用這些東西,是個平平無奇的普通人;而他,已經是渾身上下每一寸都精雕細琢的大明星。
不自在令我往後靠了靠,盡量拉開彼此的物理距離,但臉上努力保持得體的笑容:“你打拼這麽多年肯定不容易,想回家是人之常情,芳媽也經常想你。”
“那你呢?你不想我嗎?你想過要我回家嗎?”他仿佛沒註意到我的後退,更往前湊過來。
一副深色美瞳還在附在他的眼珠上,使他的眸色看起來又沈又幽邃。
“我啊……我想過啊,當然的嘛,你可是……”
“你騙人。”他打斷我,語氣篤定。
“……”
我頓時無話可說。本意上,也根本不想多說。
這些年,我對他離開的責怨始終沒能完全消散,後來又加上了對他從不回來的憤怒,以至於到底想不想他回家這種問題已經厘不出一個確定的、單方向的答案。
唯一清楚的事情是,我們不可能再做親密無間的兄弟。
沈默持續半晌,他最終幾不可聞地嘆一口氣,放過我坐回去。
過一陣,話題重新開始,聊今天的偶遇,聊他的工作。他也問我的情況,我沒什麽好說的,幹巴巴地告訴他自己在經營一家書店,半死不活不知道什麽時候會倒閉。
總之,謝天謝地氣氛終於正常融洽了,正如人們想象中的那種好的久別重逢。
作者有話說:
si哦,這本來要四月開更的,明明設置好了定時,點完確定之後不知道點到哪兒去了,它就發出來了。(愁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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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四月一日,我都會回孤緒路十六號。
起初我以為自己是來祭奠向美芳的,因為她在多年前的這一天一頭紮進了陽城河沒再起來。但最近兩三年我有了別的感悟。
也許我只是習慣性回家看看呢?哪怕那個家早已被向美芳的某個兄弟占領;又或者我是來追憶青春的,畢竟十八歲之前我都在這裏度過。
今年照例行事。車開到孤緒路路口的時候,我看到交警封了路,路障牌上說是“因故暫封”,機動車不準駛入。
孤緒路是一條小道,裏面還有好幾條類似的街巷。這些街巷和一群年近百歲的老宅子共同構成這個城區一處頗有歷史韻味的小眾景點。
小眾是因為本地旅游部門沒有推,似乎也沒有官方打造它的意圖。我個人很慶幸很喜歡這種現狀,它能安靜獨美挺好的,僅供有緣人相逢。
不過我知道,偶爾也有人特意來訪。
這片地方夠有味道又維持著原生態,這幾年時常有劇組找來,我已經見過好幾次。一般小劇組也就是靜靜來靜靜走,逢大成本大制作才會出動交警,擺上“因故暫封”的牌子。
沒辦法,我只好走路進去。
“又有人來拍戲啊?”我隨口同路邊交警打招呼,“這次有大明星?”
“有,這次是大明星大導演,聽說大明星還是陽城人呢!”
直覺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一種認知、一個念頭,還辨不清它的軌跡它就落入腦海中。
它告訴我,裏面的人說不定是遲雪。
我得說,比起別的心情,希望這份直覺成真在我心中占了絕對比重。對別人不敢說,對自己我尚且敢承認——我一直想要再見到遲雪。
嚴格說來,或許當下這個念頭也算不上直覺,更像是我的期盼。從第一次見到孤緒路被劇組發掘開始我就幻想過,會不會有一天遲雪也回這裏來拍戲。
這裏多美啊,他就不懷念嗎?
這麽想的次數多了,我就愈發覺得他總有一天會來。有時候我甚至自問,我來這裏轉悠是不是壓根就為了等他。
基於這種心理和心態,我更加不好把剛才的念頭歸為直覺了,進去途中碰到三五成群的人都沒多看,好像這樣就能否定掉什麽似的。
一直走到十六號,也沒真正見著在拍攝的人群。
十六號和這附近其他的房子沒有太大區別,都是獨棟老宅子,有自己的圍墻、大門、側門、院子。門都緊閉,只能在外張望。
站在宅子對面,就能看到二樓。十多年前我和遲雪住的房間的窗臺正開著,上面不像我們小時候那樣養有花,只擺了一雙球鞋在曬。
不過院子裏的合歡樹長得很高了,樹枝能夠著窗,如果那房間現在的主人——應該是一個名義上該叫我表哥的小屁孩——還算有審美,就應該會喜歡那幾條樹枝。
等到夏天,樹開了花,窗裏看窗外,一定美不勝收。
哦對了,那樹是當初遲雪給我種的,可惜我們倆都沒等到它開花。便宜那小子了。
因為封路的緣故,整條街一直都很安靜。我站在十六號對面路沿抽了兩支煙,睹物胡思亂想了一刻鐘,腦子裏始終都是遲雪,都是小時候的事。
人家說血濃於水,親人始終都是親人,才會走到哪裏都心懷惦念。可我和遲雪算什麽親人呢?頂多算有一段同一屋檐下的緣分吧。
這段緣分,全仰賴向美芳莫名其妙的善良。
我是在她工作的醫院出生的,因為生下來就查出乙肝,人才四斤多,當即遭遺棄。她那時候不想結婚,便順手把我領回家堵了父母那句“你老了誰來養你”。
遲雪是她從街邊撿的,一個偷了她錢包的流浪孤兒。當賊時臟兮兮黑漆漆,帶回家洗澡剪頭,轉眼就變成方圓十裏挑不出第二個的漂亮小孩兒。她說她舍不得看這麽好看的孩子流浪,警察也找不到人的來處,她就收養了。
我們就這麽成為異父異母的便宜兄弟,沒有血濃於水,更沒理由走散還惦念。
腦子裏想著這些往事,紀念向美芳反而好像變成次要事項,我再尋不到往日過來想要的寧靜,便草草結束今年的儀式,打道回府。
沿原路出去,這回倒是有在一條岔路裏見到拍攝。巷口幾個學生模樣的女孩兒指著高高吊起的攝像機小聲議論,聲調抑制不住的激動。
我不由自主放慢腳步仔細聽了聽,捕捉到一個最近挺紅的名字,那確實算是大明星了——原來不是我想的人。
這就釋然了,我立即毫不留戀加快腳步離開。回到路口時先前的交警還認得我,可能是這麽守著封路太無聊,還跟我閑聊。
“見到大明星了嗎?”
“沒見到,聽到了。”我笑嘻嘻地回。
話音未落,其中一個交警就指著外面大馬路,興奮道:“喲喲喲,大明星來了,那邊那邊!我今天一定要幫我女兒拿到簽名……筆呢?筆!”
他同事把筆遞過去,他開始沖轉彎駛入孤緒路的大房車揮手。
“這車才是大明星的,他女兒很喜歡人家,這兩天站崗他都沒找到機會要簽名,急得他。”同事對我解釋。
我還沒來得及感嘆這什麽劇組大明星這麽多,那大房車就在我們面前停下了。
非常驚奇,我那自認敏銳的直覺在這一刻竟然趕不上眼前車門打開的速度。它簡直是被人從裏面粗暴拽開。幾乎同一時間,一個人猛地探出半截身子,直挺挺跟我打上了照面。
“向程!”
真的是遲雪。我腦子裏這樣想著,一時忘了做反應。回過神來,他已經從保姆車鉆出,整個人杵在我面前,車裏有人喊他他也不管。
“我是遲雪啊!”
我當然知道你是遲雪,全國人民都知道你是遲雪,可你怎麽真的是遲雪啊?
後面好一陣子我都不在狀況,沒註意到交警同志順利拿到簽名沒有,也沒註意到周圍別的人和事。遲雪一會兒站在我面前,一會兒罩在我身旁。我悄悄看了看,他也沒比我高啊,怎麽就感覺整個人都被他籠罩遮蔽住了呢?
“……你是來找我的嗎?上車吧,我今天很快就能拍完,我們一起吃晚飯。”
知覺完全恢覆過來時,我的手腕被遲雪抓著。抓得不用力,他的手指十分修長,好像比小時候又長了點,能虛虛地攏起來把我完全圈住。
我還是撚不清自己的心情感受,一切都比想象中覆雜太多,沖擊大到我沒辦法思考和體會。真實意願和想法,恐怕都要延遲浮現。
“我不是來找你的”、“我是來找你的”,哪一句說出來恐怕都不對。我只好點點頭,跟他一同鉆進大房車。
“真沒想到,直接在片場就遇到你了。”遲雪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們已經坐在一家餐廳的包間裏,距離先前的偶遇五個小時。
五個小時,確實算是他很短的一段拍攝時間。期間工作內容除了正式拍攝,還包括化妝,講戲,一些武打動作的覆習排練。
我第一次看人拍戲,而且那個人是他。
他在鏡頭下的樣子那麽陌生,像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然而我又在這個陌生的遲雪身上漸漸找到曾經熟悉的影子,最後二者重合起來,我才完完全全意識到,我真的跟他重逢了。
面前的遲雪,貨真價實就是我認識的那個遲雪。
“你其實不是來找我的吧?”見我一直沒回答,他放下筷子看著我,眼神稍顯猶疑,“你是不是還是根本不想見到我?”
聽到這個問題,我心裏難以形容地顫動了一下。有點疼,有點憤怒。但這些放在心頭很大,拿到嘴邊又太小。都是大人了,小時候的意氣話再掰扯未免矯情。
“沒有的事,現在有誰會不想見到你啊,你可是大明星!我是沒想到能這樣遇見你,有點懵了。”我直直地盯著他眼睛,使自己看起來真摯,“真好,你現在這麽有出息,當初你選擇離開是對的。”
“向程,其實我一直想回來見你,一直想。”他拉動椅子朝我坐近,立即有淡淡的香水味鉆入我鼻腔。
過去幾個小時中,連他精致到每一根發絲都散發著另一個世界的氣息的外表都沒有令我在意我們的距離感,此刻這一絲香水味卻仿佛突然敲醒了我。
我從來不用這些東西,是個平平無奇的普通人;而他,已經是渾身上下每一寸都精雕細琢的大明星。
不自在令我往後靠了靠,盡量拉開彼此的物理距離,但臉上努力保持得體的笑容:“你打拼這麽多年肯定不容易,想回家是人之常情,芳媽也經常想你。”
“那你呢?你不想我嗎?你想過要我回家嗎?”他仿佛沒註意到我的後退,更往前湊過來。
一副深色美瞳還在附在他的眼珠上,使他的眸色看起來又沈又幽邃。
“我啊……我想過啊,當然的嘛,你可是……”
“你騙人。”他打斷我,語氣篤定。
“……”
我頓時無話可說。本意上,也根本不想多說。
這些年,我對他離開的責怨始終沒能完全消散,後來又加上了對他從不回來的憤怒,以至於到底想不想他回家這種問題已經厘不出一個確定的、單方向的答案。
唯一清楚的事情是,我們不可能再做親密無間的兄弟。
沈默持續半晌,他最終幾不可聞地嘆一口氣,放過我坐回去。
過一陣,話題重新開始,聊今天的偶遇,聊他的工作。他也問我的情況,我沒什麽好說的,幹巴巴地告訴他自己在經營一家書店,半死不活不知道什麽時候會倒閉。
總之,謝天謝地氣氛終於正常融洽了,正如人們想象中的那種好的久別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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