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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教養猶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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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尚未滿二十, 說起來也算妙齡。但她跟社會上的人混得多了,無論是打扮還是神情, 都帶著難言的油膩。

“你好。我找18號。”丁硯很有禮貌地回答著林清。但本能的抗拒和戒備,讓他沒有說出何小曼的名字。

他俊美的外形、優雅的氣質、以及良好的教養,都與這珍珠弄的煙火很不相襯,林清一眼就看出了丁硯的不凡。一聽竟然又是找18號的何家, 氣就不打一處來。

雖然心中陰陰地盤算著壞主意, 林清心裏又極想給丁硯一個好印象,從眼角瞄著丁硯, 柔柔的道:“你是醫生?去給何家姆媽送藥嗎?哎,好可憐的人家喲,好端端的出了個癆病鬼……”

丁硯心中一楞。他從來沒打聽過何小曼的家庭情況, 但從何小曼身上卻能看出些影子, 他相信何家也許很清貧, 但應該家風很好。

“我不是醫生, 只是找她家有事。謝謝你,我自己去找。”這是禮貌的謝絕, 也是給林清一個態度。這種背後說三道四的嘴臉,丁硯本能地不喜歡。他是單純, 但不蠢, 林清故意使的壞,他一眼就看穿。

他已經望見了何小曼, 撇下不甘心的林清, 徑直向何小曼走了過去。

“何小曼!”

何小曼正在抖動衣服呢, 一聽丁硯的聲音,驚喜地回頭:“你真的來啦!”

真的來了,還假的來了不成?丁硯背著書包,望著何小曼在忙碌,道:“說好了,當然不能食言。”

聽到外頭有說話聲,王秀珍撩開紗簾:“小曼,來客人了?”然後一眼就望見了丁硯。

如果王秀珍此時可以放心大膽無所顧忌,她一定會長嘆一聲:這個小官人可真好看啊!他們這一輩的人,喜歡將這樣年近弱冠的少年稱作“小官人”,當然得是好看的,如果不好看,只能叫“小赤佬”。

這個小官人不光生得好看,而且氣質……溫潤如玉!對,王秀珍總算想起了這個詞,她聽何立華引用過,何立華最愛的詞,也一定是她王秀珍最愛的詞。

“這是我媽。”何小曼趕緊介紹。

“阿姨好。”丁硯不同於弄堂青年的彬彬有禮,讓王秀珍笑得合不攏嘴。

“這是丁彥,我出車禍,就是他把我送到醫院的。”

一聽竟然就是久聞大名的“丁彥”,王秀珍趕緊走出去,一把搶過何小曼手中的衣服:“哪有讓客人在外邊站著的道理,快進屋去坐,衣服我來晾。”

進了屋,丁硯環顧四周。住慣了家裏的洋房,他已經很久沒有見過如此狹小的客堂間,但他很喜歡這家裏的溫馨。一張已經斑駁的紅漆小方桌在屋子中央,上面放著一套白瓷茶具;靠墻的五鬥櫃上一只座鐘居中,兩只用來存放餅幹零食的瓦缸分居兩邊;而整個屋子裏最貴重的莫過於架子上的電視機,用透明紗巾蓋著,安靜而嬌羞。

這是弄堂人家常見的客堂間布置,但這家的人格外愛幹凈,所有的東西都擦得一塵不染,而白瓷茶具旁還隨手放著兩本書,頓時,平常的屋子也顯得溫馨雅致起來。

“坐吧。”何小曼拖開一張凳子,讓他在方桌邊坐下,又從白瓷茶具裏倒了一杯……卻是白開水。

何小曼有些不好意思:“平常我家不太喝茶葉的,天氣熱,就涼些白開水。”

丁硯卻心中一動,知道這家不寬裕,想來是不會舍得買茶葉的,趕緊道:“正有些渴,涼開水正好。”一咕嚕喝完,又將白瓷茶盅一放,“還有嗎,再來一杯。”

何小曼笑了:“你水牛啊,喝海碗才是你這樣。”雖是這麽說,卻還是提著茶壺又倒了一杯。

丁硯到底不是水牛,第二杯沒有馬上喝,而是放下書包,從裏面拿了一大疊書出來:“這是高二的,你好好看,不著急還。等我寒假回來,再給你高三的。”

“好的。高三的我也不急,一點一點啃。高二的可能內容會更多些,應該是高中三年最重要的一段。”何小曼一本一本地翻著,讚道,“你的書真是保管得特別好,人家都說書特別新的,都是學渣,很少翻書才會這樣。你的書,明明上面很多的筆記,偏偏還很整潔。”

“你若真心喜歡一件東西,就自然會愛惜它的。”丁硯說著,又問,“什麽叫學渣?”

呃,這個年代好像是還沒有誕生這個新鮮詞兒。何小曼笑道:“學習特別好的,像你,就叫學霸,學習上的小霸王。學習特別差的,就叫學渣,渣渣,超級爛的那種,懂不?”

“有意思。”丁硯低頭,品味了一下,笑問,“你十天可以學完高一課程,那是不是叫學王?”

“哈哈,好難聽,我才不要。”

說笑間,何小曼進屋,將丁硯借她的高一的書歸還:“說起來,能學這麽快,你的筆記功勞不小。特別全面又特別清晰,我是服氣的。”

有些高端,是可以跨越時空的。縱然是回到三十多年前,來自那座著名學府的驕子,依然比後世的“楊簡”強,所以,何小曼服氣。

丁硯將書本回放書包,又指著電視機問:“我可以看看你家電視機嗎?”

“可以啊。”何小曼走過去,將紗巾揭開,“我爸自己裝的,樣子簡陋點,不過看是一樣看的,該有頻道都有。”其實一共才兩頻道,反正的確都收得到。

“你爸真是蠻厲害的。”丁硯由衷讚嘆。對於他這樣的機電系高材生來說,裝配個電視機並非難事,但何爸爸只是高中生,雖然當年成績好,到底缺了些專業知識打底,敢想就已經很了不起,更能真正將電視機完成,就更了不起。

“那當然,我們家人都蠻厲害的。”何小曼這話沒說錯,何立華裝電視機厲害,王秀珍手工針線厲害,何小曼讀書厲害,就連何玉華,人家也吵架厲害呢。

丁硯卻笑了:“你能不能謙虛點?”

“呃……我還好吧。大多數時候還是蠻謙虛的……”何小曼真是,就算表現謙虛,都顯得那麽不謙虛。

丁硯從她手中拿過紗巾,將電視機仔細蓋上。認真地看著她:“何小曼,好好上高中,兩年後,我大四,還來得及在清華等你。”

何小曼一楞,這是什麽意思?相約?還是承諾?又或者,僅僅是鼓勵?

這一楞神,讓丁硯猛然回過神來。自己在說些什麽啊,人家還只是十六歲的小女生呢!趕緊解釋道:“我是希望你好好學習。你這麽有天份,完全有可能考上最頂尖的大學。”

可是,何小曼很清楚自己。她之所以能在這個年代當學霸,是因為她“偷跑”。越往上,居於她能力之外的東西就會越多。她何小曼,不可能一直這樣領先下去。

透明的天花板,不知在何處,卻又一定在何處。

對於丁硯的這番“鼓勵”,她很感激,卻也很清醒。坦然地對丁硯一笑,落落大方的道:“謝謝你的鼓勵,不過,我應該不會有機會去你的學校了。再過一個多月,我就要去紡織廠上班了。”

丁硯有些吃驚:“為什麽這麽著急上班,你專心念書也挺好啊。”

何小曼越發確定,這真是個象牙塔裏的孩子,不知人間疾苦。還好,丁硯的可貴在於,他單純,但也很善良。

“我要是能一邊念書,一邊賺錢,豈不是更好?”何小曼始終不卑不亢地笑著,這底氣來自於她的自信,她從來不覺得勞動是一件可恥的事,“我要讓我爸媽過上好日子。”

剎那間,丁硯有些動容。這個比自己還小了三四歲的小女生,天真的時候那麽可愛,可冷靜的時候,卻是那麽成熟,超乎年齡的成熟。

“一個多月……”丁硯想了想,“那時候我應該還在學校,十一月份才會跟導師出去。到時候記得給我寫信,我給了你地址的,沒弄丟吧?”

當然沒弄丟。何小曼之前可指望著跟他要教材呢,怎麽會把這“活導師”的地址弄丟。

跑進屋裏,拿出一本筆記本,翻開給丁硯看:“看,你的地址,我夾本子裏呢。”

看到紙條上的“丁彥”二字,丁硯又是一陣羞愧,太不誠懇了,太虛偽了。丁硯啊丁硯,你以後要怎麽圓今天這個謊,連最基本的姓名都是假的……哦不,還好姓不假……

為了掩飾不安,丁硯也從書包裏拿出了筆記本,翻開:“看,我也把你的地址保存著呢。”

二人相視一笑。這個年代,寫著信、盼著信,都是挺快樂的事,一想到自己也要開始書信生涯,何小曼心中隱隱興奮,人還在眼前,竟然就悄悄期盼起來。

送丁硯走的時候,王秀珍眉開眼笑,連聲喊著“有空來玩”。

巷口,丁硯揮手告別,卻又說:“突然很想看你當紡織女工的樣子。可以的話,拍一張照片寄給我?”

分明寄給異性照片是一件很暧.昧的事。可是為什麽,從丁硯的嘴裏說出來,竟這樣美好,近似透明的美好。

他好似有天生不染纖塵的體質呢。

回到珍珠弄,生了“急性紅眼病”的林清還在探頭探腦,一見何小曼,不服氣地啐道:“跟他說何家有個癆病鬼,他都沒反應。呸,繡花枕頭一包草,只怕連什麽是癆病都不懂。”說罷,悻悻地回了屋。

何小曼聽在耳裏,卻更加對丁硯生了好感。他那樣聰明博學的人,怎麽會不懂,他是不在乎,他是有教養,這是多麽難能可貴的尊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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