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結了個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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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同志,我女兒已經十八歲了,應該不用再給了吧?”張美玉聲音裏帶著一絲如釋重負。
“哦,那算是成年了,不過她有參加勞動了嗎?能獨立生活嗎?就是能自己養得起自己?”
“這?還沒有,還在上高中。”張美玉訥訥地道。
“她還沒有參加工作,你要是有能力的話,看著給一些吧?”民政局的同志道。
“我哪有能力啊?我也沒有工作,我是家庭婦女,不賺錢的。”張美玉趕緊聲明道。
“吳同志,張同志無力支付女兒的撫養費,你怎麽看?”
“不給就算了,我能養得起。”吳啟智痛快地道。
“還有共同財產,你們打算怎麽分配?”
“我們沒有買房,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爸媽的,家裏也沒有什麽值錢的大件,沒有冰箱,沒有彩電,只有床、桌、椅、碗、筷,這些基本生活用品,她想要都可以搬去。”吳啟智道。
“誰要你那些破爛玩意兒?都用了十幾年了,還能用嗎?搬到路上都散架了,我什麽也不要,你把那一萬塊錢給我就行!”
張美玉兇巴巴地道。
現在已經穿上了衣服,她也不是處於被抓奸的狼狽場景下,又恢覆了原來的趾高氣揚。
“一萬塊都給你?你想得美!”吳啟智故意道。
“憑什麽不給我?我雖然沒有工作,但是我有做家務,養孩子,你不應該給我報酬嗎?”
張美玉還誇自己是賢妻良母呢!
吳啟智為了給女兒留住面子,所以他在離婚的理由上,寫的是感情不和,沒有寫妻子婚內出軌。
張明玉看到吳啟智這麽寫,就更加放得開了,討價還價。
“共同財產的分配你們兩個自己具體商量,沒商量好的話,回去商量。等明確了財產分配,再來辦手續吧?”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算這年頭脾氣好的了,還耐心解釋。
但也有可能長年在這工作,因此被離婚的夫妻磨得沒有脾氣。
“不行,我們今天一定要離婚。”
張美玉被吳啟智抓了奸,已經沒了面子,不可能再回吳家,她現在就想趕緊拿了錢,和章盛在一起,過上有錢人的生活。
工作人員擡了下眼皮看吳啟智。
吳啟智臉上露出惡心的表情,道:“你要錢是吧?行,一萬塊給你,你好自為之。”
看到吳啟智厭惡的樣子,張美玉心裏也挺膈應的,理解為:吳啟智一看到她就惡心。於是她更想馬上離婚了。
雖然被抓奸在床,但誰還沒有個自尊心啊?
“錢你帶來嗎?一手交錢,一手領證!”張美玉也是冷漠到了極點。
她對吳啟智早就沒有感情了,這個男人,除了會做點小生意,賺點小錢之外,身無長物,在化肥廠裏也是最底層的搬運工,領導都懶得和他打招呼。
張美玉長了一張漂亮招人的臉,當初嫁給吳啟智,是貪他長得帥,如今狠狠後悔了,就該嫁有錢人。
吳啟智二話不說,從隨身帶的軍挎包裏,將那一萬塊錢掏了出來,放在了桌上。
張美玉的眼睛頓時亮了,伸手就要去錢。
吳啟智一手按在錢上,道:“你先簽字!”
“好,簽就簽。”張美玉在離婚協議上簽了自己的名了。
不知不覺,張美玉就被吳啟智牽著鼻子走了。
吳啟智一手按著錢,一手簽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把那張離婚協議書遞給工作人員。
“二位,如果你們都決定了,從現在起,就從法律意義上解除你們的夫妻關系,在我這個公章沒有蓋下之前,現在要後悔還來得及。”
工作人員苦口婆心地道。
其實在九十年代,離婚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兒,不是卡在程序上,而是卡在人們的心理過程中。
但凡兩個人要離婚,首先受到困擾的就是長輩、親朋好友,甚至是單位的領導同事。
大家都會表現出古道熱腸的樣子,義無反顧地紛紛前來勸和。
應付完這一大波友好,往往想要離婚的人就精疲力盡了。
如果不是太大的矛盾了,有的人甚至就真的被勸好了,還有的人面對洶湧的輿論壓力,無力招架,哪怕心有不甘,也只能撤回離婚的申請。
有的單位還把員工離婚上升到單位形象的高度,領導會找當事人談話,說為了維護單位的形象,離婚要慎重。
被領導這麽說,有些人也就嚇退了。
還好吳啟智這次正好辭職,沒有單位管他了,家裏父母雖然還不知道,女兒卻表示了支持,所以他單槍匹馬地就來了,毫無牽絆。
張美玉這裏,雖然被丈夫撞破奸情,還抓奸在床,她也沒臉再和吳啟智生活下去。
再說,她原本也就有離婚的打算,這次就順水推舟了。
之前她主要擔心吳啟智不肯和她離婚,現在吳啟智主動提出要離婚,她當然巴不得馬上就離了。
因此,他們倆並沒有經歷這個年代人所必須經歷的離婚“三重奏,直接就來到了民政局。
在民政的婚姻登記處辦離婚是最快捷的手段,只要兩個人在財產分配、撫養孩子等方面達成一致,就可以辦理離婚,而且沒有法院判決後的“後悔期”,一經批準,立即生效。
民政的工作人員好心規勸了他們,見他們不為所動,便道:
“那行,我蓋章了,你們在這兩本證上簽字吧!”
離婚證書一人一本,吳啟智接過證書,把錢扔到張美玉的面前,道:
“錢拿去,你好自為之!”
“哼,我跟誰過也比跟你過更好!”
張美玉抓起錢,放到自己的口袋裏,拿著離婚證書頭也不回地走了。
吳啟智氣得臉色發青,但是仍然忍了下來,他的家雖然破了,但是沒有散,家裏還有個女兒,他還要給女兒遮風擋雨呢!
過去的事就過去了,就像女兒說的,他的人生也要翻開新的篇章。
林明月等張家人見離婚還挺順利的,女兒也拿到了錢,都冷著臉,對吳啟智招呼也不打,簇擁著女兒就離開了。
張美玉走在中間,高昂著頭,仿佛是凱旋的女王似的,而他們一家則像她的護衛一般,踩著勝利的步伐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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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算是成年了,不過她有參加勞動了嗎?能獨立生活嗎?就是能自己養得起自己?”
“這?還沒有,還在上高中。”張美玉訥訥地道。
“她還沒有參加工作,你要是有能力的話,看著給一些吧?”民政局的同志道。
“我哪有能力啊?我也沒有工作,我是家庭婦女,不賺錢的。”張美玉趕緊聲明道。
“吳同志,張同志無力支付女兒的撫養費,你怎麽看?”
“不給就算了,我能養得起。”吳啟智痛快地道。
“還有共同財產,你們打算怎麽分配?”
“我們沒有買房,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爸媽的,家裏也沒有什麽值錢的大件,沒有冰箱,沒有彩電,只有床、桌、椅、碗、筷,這些基本生活用品,她想要都可以搬去。”吳啟智道。
“誰要你那些破爛玩意兒?都用了十幾年了,還能用嗎?搬到路上都散架了,我什麽也不要,你把那一萬塊錢給我就行!”
張美玉兇巴巴地道。
現在已經穿上了衣服,她也不是處於被抓奸的狼狽場景下,又恢覆了原來的趾高氣揚。
“一萬塊都給你?你想得美!”吳啟智故意道。
“憑什麽不給我?我雖然沒有工作,但是我有做家務,養孩子,你不應該給我報酬嗎?”
張美玉還誇自己是賢妻良母呢!
吳啟智為了給女兒留住面子,所以他在離婚的理由上,寫的是感情不和,沒有寫妻子婚內出軌。
張明玉看到吳啟智這麽寫,就更加放得開了,討價還價。
“共同財產的分配你們兩個自己具體商量,沒商量好的話,回去商量。等明確了財產分配,再來辦手續吧?”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算這年頭脾氣好的了,還耐心解釋。
但也有可能長年在這工作,因此被離婚的夫妻磨得沒有脾氣。
“不行,我們今天一定要離婚。”
張美玉被吳啟智抓了奸,已經沒了面子,不可能再回吳家,她現在就想趕緊拿了錢,和章盛在一起,過上有錢人的生活。
工作人員擡了下眼皮看吳啟智。
吳啟智臉上露出惡心的表情,道:“你要錢是吧?行,一萬塊給你,你好自為之。”
看到吳啟智厭惡的樣子,張美玉心裏也挺膈應的,理解為:吳啟智一看到她就惡心。於是她更想馬上離婚了。
雖然被抓奸在床,但誰還沒有個自尊心啊?
“錢你帶來嗎?一手交錢,一手領證!”張美玉也是冷漠到了極點。
她對吳啟智早就沒有感情了,這個男人,除了會做點小生意,賺點小錢之外,身無長物,在化肥廠裏也是最底層的搬運工,領導都懶得和他打招呼。
張美玉長了一張漂亮招人的臉,當初嫁給吳啟智,是貪他長得帥,如今狠狠後悔了,就該嫁有錢人。
吳啟智二話不說,從隨身帶的軍挎包裏,將那一萬塊錢掏了出來,放在了桌上。
張美玉的眼睛頓時亮了,伸手就要去錢。
吳啟智一手按在錢上,道:“你先簽字!”
“好,簽就簽。”張美玉在離婚協議上簽了自己的名了。
不知不覺,張美玉就被吳啟智牽著鼻子走了。
吳啟智一手按著錢,一手簽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把那張離婚協議書遞給工作人員。
“二位,如果你們都決定了,從現在起,就從法律意義上解除你們的夫妻關系,在我這個公章沒有蓋下之前,現在要後悔還來得及。”
工作人員苦口婆心地道。
其實在九十年代,離婚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兒,不是卡在程序上,而是卡在人們的心理過程中。
但凡兩個人要離婚,首先受到困擾的就是長輩、親朋好友,甚至是單位的領導同事。
大家都會表現出古道熱腸的樣子,義無反顧地紛紛前來勸和。
應付完這一大波友好,往往想要離婚的人就精疲力盡了。
如果不是太大的矛盾了,有的人甚至就真的被勸好了,還有的人面對洶湧的輿論壓力,無力招架,哪怕心有不甘,也只能撤回離婚的申請。
有的單位還把員工離婚上升到單位形象的高度,領導會找當事人談話,說為了維護單位的形象,離婚要慎重。
被領導這麽說,有些人也就嚇退了。
還好吳啟智這次正好辭職,沒有單位管他了,家裏父母雖然還不知道,女兒卻表示了支持,所以他單槍匹馬地就來了,毫無牽絆。
張美玉這裏,雖然被丈夫撞破奸情,還抓奸在床,她也沒臉再和吳啟智生活下去。
再說,她原本也就有離婚的打算,這次就順水推舟了。
之前她主要擔心吳啟智不肯和她離婚,現在吳啟智主動提出要離婚,她當然巴不得馬上就離了。
因此,他們倆並沒有經歷這個年代人所必須經歷的離婚“三重奏,直接就來到了民政局。
在民政的婚姻登記處辦離婚是最快捷的手段,只要兩個人在財產分配、撫養孩子等方面達成一致,就可以辦理離婚,而且沒有法院判決後的“後悔期”,一經批準,立即生效。
民政的工作人員好心規勸了他們,見他們不為所動,便道:
“那行,我蓋章了,你們在這兩本證上簽字吧!”
離婚證書一人一本,吳啟智接過證書,把錢扔到張美玉的面前,道:
“錢拿去,你好自為之!”
“哼,我跟誰過也比跟你過更好!”
張美玉抓起錢,放到自己的口袋裏,拿著離婚證書頭也不回地走了。
吳啟智氣得臉色發青,但是仍然忍了下來,他的家雖然破了,但是沒有散,家裏還有個女兒,他還要給女兒遮風擋雨呢!
過去的事就過去了,就像女兒說的,他的人生也要翻開新的篇章。
林明月等張家人見離婚還挺順利的,女兒也拿到了錢,都冷著臉,對吳啟智招呼也不打,簇擁著女兒就離開了。
張美玉走在中間,高昂著頭,仿佛是凱旋的女王似的,而他們一家則像她的護衛一般,踩著勝利的步伐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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