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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約不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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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婧下午給周淶發視頻的時候,周淶正在衣帽間找衣服。

滿滿一個衣帽間的衣服,可周淶楞是沒有找到一套符合自己心目中的著裝。倒不是衣服不好看,而是她糾結這些衣服適不適合。

方婧說:“我今天回來哦,約不約?”

“不約,我已經有約了。”

方婧以為周淶是去參加什麽聚會,說:“你身上這套就很不錯啊。”

周淶走到鏡子前看了看。

她身上是一件過臀部的套頭衛衣,下半身是一條緊身打底褲,這樣的穿搭特別考驗腿型,但周淶的腿型很好看,筆直且修長。如果是夏天的話,這雙腿的優勢更加明顯。可現在到底是大冬天,外面氣溫不到十度,她光個腿去約會未免也太刻意了點。

方婧說:“下面搭個短靴,妥妥女大學生的樣子啊!”

周淶被“女大學生”這幾個字打動,當場決定就穿這套。

方婧笑了:“參加啥聚會啊?都是網紅嗎?”

周淶直接扔出一個重磅炸彈:“我要跟林斯逸約會。”

視頻那頭正在喝奶茶的方婧一口噴了出來:“周淶!什麽情況啊!快從實招來!”

周淶說,情況就是這麽個情況唄。

就目前而言,她特別滿意林斯逸。但是兩人之間相處畢竟不多,不知道今晚這頓晚餐過後會不會有什麽變數。

周淶這個人特別挑剔,男人長得好看在她這裏只是入門級別的第一道關卡,長得再好看,跟她性格不搭,那她也不會委屈了自己。

她是手控、聲控、顏控……很多很多控。

方婧說:“我聽邵威提過,他這個師兄那叫一個清心寡欲,跟唐僧似的,周圍一堆美女妖精圍著,他還能自顧自寫論文,完全不受影響。”

“他挺可愛的。”周淶評價。

方婧仔細想了想,無法將可愛兩個字和林斯逸放在一塊兒。

既然是第一次約會,方婧建議周淶:“你這穿得有點多了啊,包裹得那麽嚴實,還怎麽勾引人?”

周淶不讚同:“這你就膚淺了吧。”

“什麽我膚淺,男人都是視覺動物。”

周淶輕哼:“你見過唐僧被哪個妖精勾引走了嗎?”

方婧想想也是。

其實上次不是方婧第一次在酒吧裏見林斯逸,有一次邵威約林斯逸在咖啡館裏請教一些裝修意見的時候,當時方婧也在。

那時候方婧得知林斯逸並不是學室內設計,還數落邵威到底會不會辦事。

可見過林斯逸之後,方婧才知道自己過於膚淺。

第一次見林斯逸,這個人給方婧的感覺有些高不可攀,倒不是說他這個人傲,而是他這個謙遜又有禮貌,一看就是非常有教養的人,談吐舉止會讓人肅然起敬。

很多時候林斯逸都是在仔細聽著邵威的疑惑,他從不會唐突地打斷對方急於發表自己的觀點,而是在最後娓娓道來,一句話便一針見血。

林斯逸懂的東西很多很多,他本人就像是一本百科全書。

後來方婧問邵威:“你這個師兄家庭條件是不是特別牛逼?”

邵威搖搖頭:“還真不是,師兄的家庭條件挺一般的。”

方婧有些意外,因為林斯逸給她的感覺完全沒有拘謹感。

叛逆的富二代方婧見得也多,書香門第出身的方婧接觸過的人也不少,但林斯逸真的很特別。當然,外型也給林斯逸加了不少分,誰能想到,一個學霸還能長得如此帥氣端正?顏值半點不輸給娛樂圈的那些小鮮肉。

已經下午三點了,周淶著急地對方婧說:“來不及跟你多說了,我還要化妝呢,得早點出門。”

“行,那就祝你早點吃到唐僧肉。”

“滾滾滾。”

忙活半天,誰成想周淶到底還是遲到了。

約定的時間在晚上五點,在進校門口的第一顆銀杏樹下見面。但周淶磨磨蹭蹭,最後匆匆忙忙戴上一頂針織帽,自己開車到Z大。

上次來Z大東門的時候看到很多小吃,周淶說想嘗試嘗試。

周淶大學畢業也有好些年了,以前在校的時候就很喜歡吃校門口的小吃。不過她對於學生時代的回憶不怎麽美好,順帶對自己的母校也沒有太多情感。

學生的口味一向都是很刁鉆的,校門口的小吃是經過成千上萬的學生品鑒,只有味道好的,才能生存下來。

如果有哪家店在校門口開了幾十年,那麽這家店無疑就是精品店。

林斯逸說還真有這樣的店。

十幾年前東門有一家流動的早餐鋪,因為深受學生的喜愛,老板幹脆就在東門租了個店鋪,一租就是十幾年。另外還有一家特色的粥鋪,如果不早點去占位置,那基本上只能端著粥在外面吃。

諸如此類,還有不少。

林斯逸平時很少在校外用餐,但聽說周淶想吃,他中午特地去踩過點,甚至還問了身邊的幾個吃貨,確定了哪幾家店是最值得光顧,一一記在了心裏。

因為周淶,林斯逸今天的原定計劃全部推翻。

換成以往,他會清晨起床繞校操場慢跑五公裏,接著再去圖書館看會兒書。下午的時間他會騎著自己的山地車到郊區去逛一圈看看郊區的農作物,如果回校的時間太晚,他幹脆在外面簡單解決一頓。

騎自行車大概是林斯逸最大的消遣之一。騎行比走路快,但比乘車慢,可以讓人更好地去觀察這個城市。他手頭的那輛山地車剛購入不過一年,之前有一輛二手的山地車已經壽終就寢。那輛二手山地車陪伴林斯逸度過了整個本科時間,也方便他外出去兼職,省下了不少路費。

除此之外,林斯逸也喜歡在籃球場上揮灑汗水。會接觸籃球純粹也是身高優勢,他一米八八的大高個,難免會被同學拉去球場做個伴,一來二往的也就習慣去打球。

下午林斯逸花了兩個小時打球。

大冬天的,穿著單薄的他衣衫濕透,連發梢都被全部浸濕。他今天打得有點狠,另外一隊的幾個被虐慘,諂媚求饒:“學長!手下留情啊!”

結束後,林斯逸雙手撐在膝蓋上,微微弓著身子,額角的汗水滴落。

他喘息著,胸腔起伏,渾身上下滿滿的荷爾蒙氣息。

好友商之堯臨走前拍了拍林斯逸的肩膀,笑得有些意味不明:“你小子,今天過於反常。”

林斯逸沒有反駁。

事實上,從昨天開始,他就很反常。

讀書這些年,林斯逸的作息並不算特別有規律,有時候他會忙到淩晨四五點,再補眠到中午。他知道這種習慣並不好,所以盡量避免發生。這兩年時間裏,他幾乎每天都是準時十一點鐘上床睡覺。

可昨晚他失眠了,躺在床上輾轉反側,最後幹脆起床寫坐在書桌前論文,一夜到天明。

周淶並沒有遲到太久,她停好自己那輛粉紅色的跑車之後去尋找林斯逸,發現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就坐在一顆銀杏樹下面。

今年的冬天來得遲,銀杏葉黃得也遲,現在樹葉剛剛落了滿地。金黃的樹葉鋪在地面上,跟一幅畫似的,美不勝收。

林斯逸打完籃球後他回去洗了個澡,再來便從寢室裏出來等待周淶的到來。他坐在椅子上,雙腿敞著,雙手的手肘搭在膝蓋上,微微弓著身子,手上在折著銀杏樹葉。

林斯逸的人生裏,似乎總有那麽一大段的時光在靜默,在等待。

他習以為常。

周淶就這麽遠遠站著,欣賞了一會兒林斯逸的“美貌”。

林斯逸一襲黑衣灰褲,如同少年般,增添了一抹不同的色彩。他垂著頭,修剪整齊的發尾利落流暢,後頸的皮膚凝白。

這人外型過於引人矚目,不止是周淶,路過的女孩子總會下意識多看幾眼。但林斯逸似乎早已經習慣,對於別人的註視視若無睹。

周淶註意到,林斯逸的手上似乎還拿著什麽東西,她悄悄繞到他的身後,作勢要嚇他。沒成想,卻見他身旁擺放著好幾朵由銀杏落葉制成的幹花。

而林斯逸這會兒還沈浸在手上的那朵幹花制作中,根本沒有註意到周淶的到來。

周淶並不客氣,一把拿起地上的那幾朵幹花,仔細端詳。這些純手工制成的銀杏葉花花型飽滿,似是一朵綻放的玫瑰。

見多了新鮮的花朵,由樹葉制成的反倒稀罕,與眾不同。

周淶驚呼:“沒想到銀杏葉還能做成花啊!”

林斯逸轉過身來,有些意外地局促:“你來了。”

周淶手捧著那幾朵銀杏葉做的玫瑰花在林斯逸的面前:“講真,你怎麽那麽心靈手巧啊?”

上次他送的那個小貓咪手辦她喜歡得不行。

林斯逸說這不過是他無聊打發一下時間罷了。

他其實很早就出門了,在這裏等了有一個多小時。心裏緊張,便通過這種方式來緩解壓力。但依舊做得十分細致。。

林斯逸作勢要從周淶手裏拿走花,被周淶攔下。

周淶問:“你做這個不是送給我的嗎?”

林斯逸誠實地搖頭:“這個不好看。”

“明明就好好看啊。”周淶數了數,一共有九朵。她讓林斯逸把他手上的那朵也給她,這樣就十全十美了。

猶豫了一會兒,林斯逸最終還是將自己手上的那朵銀杏葉花做完遞給周淶。

周淶看著林斯逸露出的雙手手腕,知道他沒有戴她送的手鐲。她一下子就有小情緒了,一把抓住林斯逸的手腕質問:“為什麽不戴我送給你的手鐲啊?”

林斯逸看著她箍他的小手,誠實地說手鐲被他收起來了。

周淶輕哼一聲:“騙人!不是說很喜歡的嗎?”

“喜歡的。”林斯逸急急地說,“我只是怕弄壞。”

“壞了就壞了唄,我再買一個給你。”

那個手鐲款式周淶挺喜歡,對她來說也不是什麽昂貴的東西。上次林斯逸送了她那麽精致的一個手辦,做工和工藝絲毫不比她家擺放的那排天價手辦差。

而周淶之所以會送這個手鐲,有一部分原因也是為了感謝林斯逸給她當模特的事情。

現在滿意的男模可太難找了,而且都是天價。

“下次見面,你必須要戴。”周淶霸道要求。

林斯逸頓了一頓,揚起唇角,一顆小小的梨渦漸漸顯露,襯得他整個人像個大男孩。

周淶對他這顆小梨渦可太有印象了,以前她總想拿手指戳一戳,現在也想。不過到底還沒有到那麽熟絡的程度,她只能強忍著好奇。

林斯逸笑著對周淶說:“好。”

因為她說下一次見面,他的心裏忽然變得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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