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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隨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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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隨便你

屬性:WH純友誼向。POV。

簡介:“他們會告訴你,為什麽存在於他們之間的束縛只會讓彼此更加自由。”

【隨便你】Sherlock POV

在遇到John之前,Sherlock活得小心翼翼。

一方面的他厭倦於去了解那些顯而易見太過繁雜的人類社會規則,而另一方面的他理智地警告自己界線的必要性不可或缺。這樣他就不得不時常在自己的思維間來回拉鋸戰,對此疲於奔命痛恨至極。

Sherlock相當清楚這一點:每一個社會都會具有自己的規則,你要麽接受,要麽全盤改變它。——倒不是說他不能改變這個,如果他肯將自己寶貴的精力浪費在這種無聊的事情上的話。

於是這種狀態一直持續下去。直到某天那個小個子軍醫突然出現在他的生活中,而這讓一切都在電光火石間變得不一樣了。

他簡直為此欣喜若狂。

不錯,John給他劃下了各種各樣的規矩,還給他帶來超過一打的弱點;John的存在讓他不得不遷就部分正常人的做法,往往還因為一些人性的缺陷愚蠢地給他招致危機,因為John的緣故,Sherlock不得不需要更多的解釋和分心關註。

但John同時是如此的非同凡響:他信任著Sherlock,他懂得Sherlock甚至比他那無所不知的哥哥更多(比他自己更多),更甚而的,他能做到其他七十億人都做不到的事情——他發自內心地喜愛著Sherlock。他有很多缺點,但他堅定、他有一顆溫暖的跳動的心,他永遠不偏不倚地站在正義的那一邊,他的道德感可以為全人類樹立標桿。

他知道他可以信任John,在任何時候,任何狀況下,就如同信任著他自己的演繹法一樣。

他可以放心地把所有的判斷都交托給John處理,這是John所擅長的領域。

他所要做的就只是問問John,聽從他的指示,然後一切都變得簡單了。如果他不明白這個,他最好是照著John說的去做(結果通常是好的);如果他想要知道為什麽,John會告訴他(而且他總是正確的)。那通常只是些麻煩但做起來毫無困難的事情,充其量是放棄一些並不太重要的什麽,John從來沒有要求他放棄過那些真正重要的東西(也不可能要求這個,沒有什麽比John更重要)。

而只要John聳聳肩,說出那一句“隨便你”,Sherlock就會明白,他是安全的和被許可的。並且,同時被承諾著得到照看和隨時的制止。每一次聽到這個,他都有一種沖動想要去親吻John的全身、用十八種語言告訴John這句話在他聽來是多麽的美妙。(他沒有這樣做)

如果有人企圖偷走John,傷害John,Sherlock一定會將他撕碎。

如果還有什麽令Sherlock能夠忍受那些荒謬的宗教理論,相信它是上帝的造物,那即是John——他的缺陷和優點無一不與Sherlock契合得如此完美,這本該是個數學上的小概率事件,幾近於不會發生。

Sherlock知道,當他在無知無覺地向毀滅走過去的時候,有一個人會堅定地將他攔下。這感覺無與倫比。

他從不用“值得忍受”來形容John,他相當清楚自己是多麽的渴求這種束縛,是他需要著這種秩序因為他自己並不具有一個。John給他的束縛反而將他從暗無天日的自我折磨中解脫出來,John是拯救,是意義,是一切的一切。

他感到了自由。他不需要再辛苦地為自己樹立起各種警示牌並在上面標記著醒目的黃色“X”,因為他已經有了一條,而上面用美麗的金色銘刻著John的名字。

關心不是優勢,但它使你自由。

【就這樣】John POV

就如所有人都知道的一樣,John已經厭煩透了正常人的生活。

但那並不是說,他就喜歡給人無窮無盡地收拾爛攤子、勸一個發脾氣的男人吃飯,洗衣服或是沒完沒了地打掃房間。Well,如果他想做這個,他可以去做全職保姆。

他還需要無時不刻地行走在冰面上、刀尖上、或者是口徑.38的槍口上。

但如果他想要這樣,他也可以回倫敦販毒(他沒有那麽幹)。

他甚至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麽,也沒有人能給他這個,直到他遇到Sherlock。

Sherlock徹徹底底地了解他,到毛骨悚然的地步。

他在見面的第一秒就用自己的目光解剖了他,用尖銳的智慧把他刺穿在墻上,把他黑暗的那部分血淋淋地掏出來按在盤子裏。他了解John內心尖叫著的渴望,並且用自己的天才滿足了他。

如果說John是一把小提琴,Sherlock絕對明白如何才能夠把他使用得淋漓盡致,讓聽眾尖叫著跪下膜拜。他冷靜,有的時候冷酷,而這讓John興奮、刺激、汗毛倒豎。他絕對的發瘋一樣地愛死了這個。

你不能責怪人們不理解這個——Sherlock只要遠遠的一指飛盤,說“過去”,John就會用最快的速度跳起來銜住它。

但John是個醫生,也許和Sherlock住在一起後還更聰明了點兒。

有一些人被送到醫院,那是因為他們需要這個,而John需要他們“需要”這個。

而在Sherlock身邊,他將免於考慮自己的價值,因為他絕對明白Sherlock對於這個世界的價值。

人們同樣也不理解這個——

Sherlock會對他頤指氣使,乃至把一切生活瑣碎和交際爛攤子都交給John去打理。他會把John從患者身邊叫走就因為“那個委托人泡的茶太糟糕了John”;他可以隔著時差沒完沒了(幾乎是每時每刻)的都在給John發短信;他在兩個人都累得不行的時候自己去睡覺而把衣服都留給第二天還要上班的John去洗個通宵。

面對形形□□“應該給他點兒教訓,好讓他知道你不是他仆人”的好心指點,John從不真的那麽認真地去糾正Sherlock的做法,而是無奈地嘆口氣,繼續把Sherlock寵壞。

如果你不夠了解John,那你絕對理解不了Sherlock Holmes式的體貼。

如果一個評價還不錯的DI都能為自己跟不上Sherlock的思維而暗地在某個案件上較勁一年多,如果你還沒有忘記John“被需要”的心理需求,你就該想到一個無所不能的Sherlock能讓他身邊的“real people”承受多大的壓力。

而Sherlock用他的天才掃除了這一切障礙,用那些“I need you”的不管多小的短信讓John得以舒舒服服地在他身邊找尋到一處安適的心靈棲息之所。考慮到他曾經摸著槍的那些深夜,John絕對願意用這些小小的不便換取這個。

當人們質疑他的選擇,John會微笑;當他們說Sherlock是怪胎的時候,John會生氣。

John是個無私的人,但保護Sherlock這件事兒絕對算不上。

他毋庸置疑地喜歡著現在這個閃閃發光的自己。如果說John對於Sherlock的意義是“OFF”,那麽Sherlock對於John的意義就是“ON”,“John Watson”與Sherlock Holmes是同生共死的關系,這事兒確定無疑。

當Sherlock頭也不回地扔下一句“就這樣幹”時,John會毫不遲疑地跟上。Sherlock慷慨地以自己的天才為John開路,而John理當跟隨。他在遇見這個人的第一秒就清楚知悉自己會時刻行走在槍與火之間。

但他甘之如飴,因他的雙足始終踏著通往寧靜之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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