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2014年,匆匆那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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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球,八千多裏。
那裏和她的國度晝夜顛倒,四季相反,再也不會有人知道她去往何處。
除了錢和護照,胡桃什麽都沒有帶走。她在這座城市生活了這麽久,要離開的時候,卻身無物。
胡桃留給林向嶼一封信,用他放在鞋櫃上的鑰匙壓著,他臨走的時候,還問她,記不記得回家的路。
胡桃內心悲慟,她咬牙仰起頭,用力推開門,大步走了出去。
等到走出花園外的鐵門,胡桃最後一次回過頭,望了一眼籠罩在黑暗中的家,沒有星光,也無燈火,這樣安靜而孤獨,仿佛她的前半生,茫茫而無依無靠。
林向嶼是在第二天知道胡桃離開的消息的。
他像是有什麽預感似的,給胡桃打了好幾通電話,語音提示已經關機。然後就收到胡琳的電話,她一邊哭一邊問:“向嶼哥,你看到我姐了嗎?”
林向嶼一怔,心中沈甸甸的:“怎麽了?”
“我早上起來,收到我姐的短信,她說她離開C城了。”
林向嶼翻了翻手機,他並沒有收到胡桃的消息。
“向嶼哥,你那裏是不是有她屋子的鑰匙,我現在就在屋外,進不去。”
林向嶼匆匆趕去,看到胡琳坐在地上,靠著門,眼淚掛了一臉。林向嶼打開門,他昨天才來過,明明屋內沒有任何變化,他卻明顯感覺到冷清的氣息。
鞋櫃上靜靜地躺著一封白色的信,上面是胡桃的字跡,寫著“林向嶼收”。
林向嶼伸手去拿胡桃留在鞋櫃上的信,一把鑰匙而已,握在手中,卻沈甸甸的猶如千斤重。他顫抖著打開那封信,是已經泛黃的信紙,有好些年歲了,她向來迷戀這些帶著舊時光味道的東西。
空蕩蕩一張紙,上面只有簡單的兩行話,她說:“我已不再愛你,已不再留戀此處。勿念,再見。”
——再見。
再見,我的少年。
再見,我的青春。
再見,我最愛的人。
她這一生,同他說過許多次再見。
他從未想過,有朝一日,她的再見,竟是再也不見。
她終於,舍得飛過這片滄海了。
林向嶼倒退一步,靠在墻上,低著頭,許久說不出話來。
原來她已經記起一切,原來她終於不勝其煩,不再愛他。陳年往事,如同一場大夢,她在夢中被鬼壓了魂,只能苦苦掙紮,如今她終於醒來,過去就當過去。
又或許,她記起了一切,唯獨記不起如何愛他。
無論是哪一種,都沒有辦法讓他們回到從前了。
7.
在林向嶼和胡琳翻遍整座城市,瘋了一樣找尋胡桃的下落的時候,林向嶼的公司來了一名意外訪客。
從上午九點開始,林向嶼接連開了三個會議,一直到下午黃昏時分,他渾身疲憊,助理過來,跟林向嶼說有位先生在等他,姓胡。
林向嶼一聽到“胡”字,就猜到了來者何人。
然後他的目光越過助理,看到了向自己走來的胡近。還沒走幾步,林向嶼發現自己手心全是涔涔的汗水。
胡近也沒有和他過多寒暄,坐下來後,只是微笑著,說:“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桃桃有個關系很好的男同學,老師們跟我提到你,也都是讚不絕口。我同你們林家,生意上也有些往來,只是林公子沒有子承父業,所以一直沒有緣分見面。”
林向嶼摸不清他的來意,作為小輩,自然是要斟茶倒水:“胡叔叔不要這樣說,是我游手好閑。”
“不用忙活了,我就是正好經過,記得你的公司是在這裏,就想著擇日不如撞日,上來轉轉,同你說幾句話。”
“桃桃這些年,多謝你照顧了。”胡近說,“我家中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一些。我臉皮厚,一直是以桃桃父親的身份自居。她出事以後,每次我去醫院探望正好都和你錯開了時間,我想你們年輕人的事,應該給你們年輕人一些時間。”
林向嶼靜靜地聽著,知道胡近專程來一趟,總不只是為了看他一眼。
“那麽我這個長輩,有一個不情之請,還請你聽個一二。”
林向嶼還是說:“叔叔您講。”
林向嶼看著胡近,他已經老了,臉上的皮膚松弛。雖然這是他第一次見到林向嶼,卻不是林向嶼第一次見到他。
在林向嶼還在念初中的時候,某年元旦參加市裏所謂的上流社會舉辦的晚會,曾瞧見過胡近一眼。他聽到周圍的人介紹,說那位就是最近風頭正盛的胡近。而不遠處的胡近,正在同某位高官相談甚歡,手中拿著紅酒杯,姿態瀟灑。
林向嶼還是少年心性,對成年人的世界毫無興趣,心不在焉地聽著旁人的介紹,也只有在聽到“胡近”兩個字的時候,有那麽一點印象,心想,這是不是就是胡桃曾和自己提過的繼父?
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時候胡近正處在人生的鼎盛時期。有著中年男人持有的威嚴和莊重,舉手投足氣場強大。
那時候他還想,這樣的人作胡桃的繼父,一定不會虧待她的。
而如今,他年過半百,頭發染得再黑,也遮擋不住歲月的痕跡。
然後,林向嶼聽到他開口說:“我希望你,離開胡桃。”
林向嶼覺得那一秒異常漫長,他手裏握著茶杯,垂下眼,不動聲色,等著胡近接下來的話。
“我知道,桃桃這些年一直傾慕你,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那已經是過去的事了,你們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誰和誰真的能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她這些年受的苦實在是太多了,如果真的有機會重新開始,就放過她吧。”胡近說,“我們都是成年人,人生苦短,七情六欲,我希望她的後半生,能遠離那些情啊愛啊恨啊愁啊,我希望我的女兒,能真的活得像個公主一樣,開開心心,簡簡單單的。”
“放過她,你失去的只是一個愛你的女孩子,她卻能因此過得比過去幸福。聽叔叔一句,人不能活得太自私。”
所有人都這樣對他說,放過她吧。
他們都認為,他留住她,陪在她身邊,對她悉心照顧,只是在彌補心中的愧疚,只是迫於道德壓力。
沒有人相信,他愛她。
是啊,林向嶼想,年少往事,那麽多那麽多,如果他曾有過半分明白自己的心意,那麽他和她,也不至於走到今日。
很長很長的沈默後,林向嶼等著心中颶風一般的痛楚漸漸消散,他才終於開口:“胡叔叔,您是長輩,按理說,您要指教,我總應該受著。”
林向嶼平視胡近的眼睛,恍然想起十幾年前在酒會上他看到胡近西裝革履的身影,觥籌交錯間,光陰飛逝,當年的小小少年,如今也長成風度翩翩、肩膀寬厚的男人,他說:“唯獨這一件事,我辦不到。”
“我已經錯了十五年,您不能讓我錯一輩子。”
窗外,一群候鳥由北至南,飛在歸鄉的途中。
人生路遙遙無期,浪子天涯,明月幾時,何日歸家,何處是家?
“我的人生,”他緩緩地說,“可以沒有金錢、榮耀、權力,甚至沒有陽光和天空,可是不能沒有她。”
胡近從林向嶼的公司出來,林向嶼將他一路送到停車場。
胡近停下來,望了一眼燈火輝煌的高樓大廈,在這座城市裏,有多少人日日夜夜地奮鬥著。
他忽然說:“還有好多年啊。”
林向嶼沒有問他什麽還有好多年。
他或許是說,等林向嶼長到他如今的年齡,理解他所說的話,還有好多年。又或許在說,自己這樣孤獨活著的時光,還有好多年。
過了兩天,胡琳去林向嶼家裏找他。
胡琳非常開心:“我想到了,她應該是去上海了,她在那裏讀的大學,我們前不久還一起去上海參加校慶。”
胡琳沒有察覺林向嶼的沈默,繼續興致勃勃地說:“我記得她一個室友的名字,這幾天一直找人幫我打聽,沒想到真的找到了她的聯系方式。對了,向嶼哥,有件事你最好做下心理準備,我一直沒來得及跟你說……我姐大學的時候,談過一個男朋友。”
林向嶼終於有了點反應,擡眼看胡琳。
“上次去上海我也見到他了……是還不錯啦,就是有點惹人煩……但還是挺不錯的。”
林向嶼輕聲問:“是嗎?”
“所以別磨蹭啦,跟我一起去上海,把我姐找回來吧。我想通了,要是我姐真得選一個,還是你好。”
胡琳終於意識到有些不對勁,擡頭看林向嶼:“你怎麽了?”
他垂下眼簾:“以後你姐的事,你不用再告訴我了。”
“你什麽意思?”
“讓她走吧。”
胡琳像是沒聽懂一樣:“你什麽意思?”
林向嶼沒有再回答。
“你不找她了?”
“是。”
“為什麽?!”胡琳憤怒地大喊。
林向嶼淡淡地望了胡琳一眼:“作出離開這個決定的人是胡桃,這是她的決定,她的人生。”
她那倉皇的前半生,為母親活,為林向嶼活,甚至為了胡琳為了胡近而活,又可曾真的,為自己活過?
“為什麽?”胡琳不可思議地看著他,“就因為這樣,所以你說放手就放手?哪怕下半輩子,再也見不到她?”
“原來如此,林向嶼,我真是看錯你了!我姐走了,你覺得自己終於甩掉了一個包袱!對不對?又不是你趕她走的,她是死是活和你沒關系,對不對?你已經仁至義盡了,對不對?再沒有人可以來指責、道德捆綁你了,對不對?!”
胡琳怒極反笑:“就因為……你從來沒有愛過她?”
胡琳太過憤怒和傷心,以至於沒有看到,林向嶼垂下的手握成拳頭,青筋暴突。他的腦海裏,回想起胡近和自己的對話——
“你的人生不能沒有她,所以你要以愛的名義將她捆綁在身邊,相互折磨、相互糾纏,把彼此最後的愛意都磨得一幹二凈?哪怕她再也不會快樂?”
胡近繼續說:“我聽胡桃說,你學的是海洋生物保護,每次提起你,她總是兩眼發光,自豪驕傲的。”
“那麽年輕人,你告訴我,什麽是愛?”
林向嶼沈默以對。
胡近輕輕“呵”了一聲,像是輕蔑,又像是嘲弄。
“愛是把飛鷹還給天空,把犀牛還給草原,把鯨魚還給海洋——把自由,還給愛人。”
“放手吧,”胡近拍了拍林向嶼的肩膀,“桃花笑春風,就讓她隨著風,去到她想要去的地方吧。”
起風了。
短暫的沈默後,林向嶼才慢慢將手放開,像是排出了心中戾氣。
他身心俱疲,強忍住心中巨大的痛苦,輕輕地說:“胡琳,算了吧。”
如果她能放下一切,平安快樂地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那麽他的餘生,即使再也不能見到她,也是值得的。
8.
胡桃走後,林向嶼搬入了他在市中心買給她的LOFT公寓。她的東西都整整齊齊地擺放著,他只帶了一臺電腦和一些換洗的衣服。
林向嶼搬家的事,誰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發裏坐了一會兒,然後煮了一碗面,熱氣騰騰的,端上飯桌卻讓人沒有了胃口。
胡桃臥室的書桌上擺著一個護身符,是當年他在峨眉山金頂給她求來的,她說過,她永遠不會摘下來。
還有一個硬皮的記事本,翻開來,第一頁用黑色記號筆寫著“生日快樂!”,右下角有個大大的笑臉。裏面每一頁都畫了一只Q版的海洋生物,旁邊寫著一些相關資料,學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種屬和簡單的描述。
記事本的最後,是他高中時候的學生證,那時候他眉目清秀,一臉青澀,呆呆地對著鏡頭,劍眉斜飛。學生證的邊緣已經卷起來,畢竟是許多年前的東西了,上面的字跡都褪了色,卻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著。
就像她被時光醞釀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嶼單手撐著桌面,心痛如絞。
那年月有多好,怎麽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戶上,嘩啦嘩啦,倒像是敲門的聲音。
“胡桃,”他對著空氣輕聲問,“是你嗎?”
“胡桃。”
“胡桃。”
你在哪裏?
你去了哪裏?
男人捂住眼睛,靠著空蕩蕩的墻,竟然落下淚來。一滴兩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沒有人能夠懂得這樣的傷悲。
他和她糾纏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卻終於這樣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哭?
——我不會。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裏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來,她戴他送的發夾,將他的字跡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帶著她奔跑過大雨傾盆的街,站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去看她。他們喝過同一瓶水,通過或長或短的信,他發著高燒依然能背出她的電話,她幫他將衣袖妥帖地挽起,他們在KTV昏暗的燈光下對唱過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為她買了雙高跟鞋,她會做他所有愛吃的菜。
高中的時候他們一起看過一場電影,情節早已模糊,他只記得其中有句臺詞——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她曾經緊緊將他抱住,淚水浸濕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氣,久了,久了,竟然忘記了是在呼吸。
尾聲
1.
胡桃走後的第二年冬天,林向嶼終於收到了關於她的消息。
是胡琳沖到他的辦公室裏,將厚厚一沓照片“啪”的一聲摔在他的辦公桌上。
“我找到她了!”她說,“你們都不願意再見她,我恨你們。”
她看著林向嶼的眼睛,一字一頓:“林向嶼,我恨你們,恨你們每一個人。”
林向嶼坐在辦公椅上,沒有去拿胡琳砸在他桌子上的照片,他安靜地看著胡琳,等她摔杯子砸凳子發洩完,才淡淡開口:“我請你吃晚飯吧,想吃什麽?”
胡琳是真的怒極,冷笑兩聲:“不用了,收起你的假惺惺吧,林向嶼,我真是看錯了人!我真的對你太失望了!”
然後她“砰”的一聲,把門摔得驚天動地。
而她身後的林向嶼,就像是什麽都沒發生過一樣,轉回椅子,對著電腦屏幕繼續回覆標著“緊急”的郵件。他的手放在鍵盤上,眼簾垂下,卻久久沒有敲下一個字母。
隔了好久,林向嶼才從那一動不動的僵硬中回過神來,顫抖著伸手去拿起那沓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穿著卡其色的背帶裙,曾經齊腰的長發被一刀剪下,短發及耳,看起來真是青春無敵。
一張一張照片翻過去,最後一張,是個下雨天。她穿著一件白色風衣,走在市區的街道上,她身旁站了一個穿著黑衣的男人,撐一把黑色的雨傘,雨水順著傘面凝成大大一滴,正欲落下。沒有拍到男人的側面,胡桃低下頭,用手指把頭發攏到耳後。
照片的背後,拍照的人用黑色的鋼筆寫上地點:Melbourne,Australia。
林向嶼用手輕輕摩挲著照片,似乎生怕驚動了裏面的人。他閉上眼睛,有風吹過,桌面上剩下的照片一陣嘩啦作響,翩翩飛舞,落了滿地。
“我已不再愛你,已不再留戀此處。勿念,再見。”
命運最殘酷的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後,才把你錯過的,一件一件擺在你面前,讓你明明白白看個清楚。
而直到那個時候,你才知道,你已經永遠地失去了。
這天夜裏,林向嶼在辦公室枯坐了許久,夜晚整座城市燈火通明,他已記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等回過神的時候,他的手指停在開燈的按鈕上,遲遲沒有按下去。他在黑暗裏靜靜待了一會兒,然後走到書房,找出一張電影光碟,《一天》。
偌大的書房,屏幕發出淡淡的光,林向嶼想起曾經有個夜晚,胡桃打著哈欠,滿不在乎地念著電影臺詞給他聽:“我遇見那麽多人,可為什麽偏偏是你,看起來最應該是過客的你,卻在我心裏占據那麽重要的位置。”
原來她不是不在乎,她只是努力地在掩飾她哭了。
他這一生,傷得最深的,卻恰恰是最愛他的人。
那個人啊,總是一臉笑意地出現在他面前,無論何時、無論何地,只要他需要她的時候,他總能輕而易舉地找到她。
那個人啊,用了一整個青春來愛他,然後又用餘生去忘記他。
胡桃啊。
窗外不知何時開始飛起了雪,時光輕盈地落在雪花上,踮起腳尖,只剩往事歷歷在目。深藍色的夜幕渲染開來,不知從何而來,又將駛向何方的車燈如流水般緩慢向前。然而萬家燈火,哪一盞才是彼此的歸路?
一個月後,C城的冬天還未結束,天氣預報說還會有最後一股寒流席卷中國大陸,林向嶼踏上了去墨爾本的航班。
飛機起飛的時候,林向嶼忽然想到那年他和胡桃一起從印尼回到中國,那是他們唯一一次一起坐飛機。
那時候,他滿心荒蕪,悲慟得近乎抑郁,卻又不得不裝作若無其事,然後聽到她說:“看,彩虹。”
想到這裏,林向嶼朝機窗外望去,烏雲密布,沈沈一片,分不清是霧還是霾。
出發前,他去找胡琳打聽胡桃的近況,胡琳依然憤怒不已:“不是你自己說要放棄的嗎?你現在又來找我做什麽?!”
林向嶼沈默。他和胡琳僵持不下,最後還是胡琳敗下陣來:“向嶼哥,你答應我,把我姐帶回來。”
他搖頭:“這個我沒有辦法承諾。”
“那你去幹什麽?”
林向嶼擡頭看了看天空,無可奈何地笑了笑,說:“夢裏見到的人,醒來後就應該去見她。”
他還想再見一次,他生命裏的彩虹。
十二個小時的飛行時間,飛機在墨爾本落地。南半球的夏天,陽光強烈灼眼。林向嶼按照胡琳寫給自己的地址,找到胡桃住的公寓,他緊張地站在公寓門口,手心汗涔涔的,按了門鈴,沒有人應答。
林向嶼猜到她大概是出門去了,於是走下樓,在公寓便利店旁的長椅上等她。林向嶼從包裏拿出一本書,坐下來讀,這樣容易讓他的心平靜下來,時間也會過得快一些。
他保持著每天都要學習和閱讀的習慣,即使畢業好幾年,也從來沒有間斷過。
天色不知不覺暗下來,林向嶼合上書,捏了捏自己的鼻梁,正好一束車燈照過來,車停在公寓的門口,有人打開副駕駛座的車門走下來。
胡桃穿著深藍色高腰牛仔短褲,將上身的白色襯衫束進去,短發紮成一個小小的髻,露出修長潔白的脖頸。她手裏提著超市的購物袋,沈甸甸的,站在窗邊沖車內的人揮手再見。
林向嶼坐在長椅上,他靜靜地看著她。
那一刻,林向嶼有一種非常、非常奇妙的感覺。
她好像生來就在他的生命裏,永遠在那裏。
可是她又確確實實離開了他。他們之間,隔著往事的洪流,隔著歲月的倉皇,隔著天涯和海角,隔著白晝與黑夜。
胡桃沒走兩步,忽然身後的車亮了雙閃,有男人從車上下來,大聲叫她:“胡桃!”
胡桃和林向嶼一齊向他望去。
周珩笑著說:“生日快樂。”
胡桃也笑起來:“謝謝你。”
他站在馬路邊,欲言又止,只好伸出手,做出一個擁抱的姿勢。胡桃走上去,也伸出手,然後按住男人的左手,把它放下去,又抓住他的右手,放下去。
胡桃繼續笑:“我過生日還是你過生日?”
“你過生日。”
胡桃點點頭:“知道就好。”
然後她轉回身,背對著男人,揮了揮手:“路上小心,早點回去,你明天——”
剩下的話卡在喉嚨,胡桃一只手還保持著揮手的姿勢,另一只手脫力,購物袋掉在地上,裏面的東西撒了一地。
便利店的白熾燈燈光透過落地窗落在林向嶼身上,她看見了他。
胡桃覺得自己渾身的血液都在這一瞬間凝固,是夢嗎?他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
林向嶼放下手中的書,站起身後,擋住了他身後大片的光。
他走到胡桃面前,習慣性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頭。
像這十六年來的每一次一樣。
上百次,上千次。
他的聲音低沈如大提琴,恍如一夢,他說:“生日快樂,胡桃。”
胡桃憋了好久,才把湧到眼眶的眼淚憋回去。她努力眨了眨眼睛,擠出一個笑容:“謝謝。”
林向嶼故作輕松地聳聳肩,指了指她的頭發:“短發很好看。”
胡桃又想哭又想笑:“以前你就說過了。”
“嗯,”林向嶼說,“南半球的天氣真好,C城都下雪了。”
“是嗎,”胡桃說,“真好。”
林向嶼想問,下雪有什麽好的,可是他沒有。
他們像老朋友一樣,雲淡風輕地聊著天氣,絕口不提分開的時光。
等胡桃想起來,回過頭,才發現周珩已經走了。她手機震動了一下,拿出來看,是周珩的消息,他說:“我先走了,祝你好運。”
胡桃握著手機,想回覆什麽,打了幾個字,又刪掉,嘆了口氣,把手機放回包裏。
2.
胡桃帶著林向嶼回到她住的公寓裏。屋子面積很小,但是幹凈明亮,和胡琳的淩亂邋遢截然不同,胡桃就是那種,總是幹幹凈凈、整整齊齊的女孩子。
胡桃問他:“你怎麽來了?”
“出差……”林向嶼還是不習慣對她說謊,眼睛不停地向兩邊瞟。
胡桃笑了笑,沒揭穿他,她自顧自地說:“我在這邊做中文老師,不知道是不是這邊陽光充足的原因,長高了兩厘米。”
“是嗎?來量量。”
胡桃就真的找來了卷尺,脫掉拖鞋,赤腳踩在地上,讓林向嶼量。
“……真的高了啊,”林向嶼看著卷尺上面的數字,“我在美國待了四年也沒見長高,華盛頓的日照不足。”
“你已經夠高了。”胡桃笑著踮起腳尖,去碰他的頭頂。
林向嶼笑笑,站在原地讓她摸個夠。在胡桃的手碰到他頭發的時候,他忽然開口:“胡桃。”
胡桃擡眼看他。
開了口叫她,林向嶼卻沒想好要說什麽,他的臉微微泛紅,別過頭。
胡桃問:“大家都還好嗎?”
“嗯。”林向嶼不得不回答她。
“你呢?”
“挺好的,”他說,“公司發展得不錯,C大今年還邀請我去講課,海洋生態學。”
“真好,你一直都那麽厲害。”
“那你呢,想過要回國嗎?”
胡桃擡頭看他。林向嶼眼裏帶笑,可是手心的汗水又涔涔滲出來。
“不了,”胡桃搖搖頭,“我喜歡自己現在的生活。”
“是嗎?”
“挺好的,”她說,“簡簡單單,不會太開心,但是也就不會不開心。”
林向嶼欲言又止。
胡桃打斷了他:“謝謝你。”
“謝我什麽?”林向嶼苦笑。
“謝謝你來看我。”她說,“我很開心。”
“……我也是。”
胡桃伸了個懶腰:“困死了,睡覺吧。”
胡桃住的是單身公寓,只有一張床。她把被子抱出來,在沙發上給林向嶼鋪了一個臨時的床。
過去的時光裏,他們很多次同睡一室,初中的時候,她去他家中打游戲,兩個人玩《仙劍奇俠傳》入迷,天天因為趙靈兒和林月如吵個不停,有些時候玩得忘記了時間,林母就將胡桃留在家中過夜。
後來她去美國找他,他把自己的房間騰出來,去方子望的房間睡地鋪,半夜兩個人偷偷爬起來,在廚房吃夜宵,煮紅酒。
再後來,他回國,剛剛創業時,常常就和大家一起在公司過夜,胡桃便陪著他們熬夜,斟茶倒水的事,她也做得甘之如飴。
許多許多個夜晚過去,今夜是最安靜的一次。
也是最後一次了。
“林向嶼,晚安。”
“晚安。”
一輪明月掛在天邊,孤零零地照在他們身上,人世間的悲歡離合,相遇和離別,也沒有什麽不同。
有些人沒想過要失去,此刻卻永遠失去。
第二天胡桃醒來,才發現林向嶼一夜未睡,他坐在電腦前,正在和別人開視頻會議,為了不吵到她,他戴著耳機,沒有說話,一直在打字。
“你醒了?”
“你沒睡啊,”胡桃說,“有什麽急事嗎?”
“嗯,”林向嶼苦笑,“突然收到一個消息,是個好消息,但還是要處理一下……胡桃,我等一會兒就要回國。”
“回國?”胡桃一楞,“這麽快?”
“是啊,”他說,“事發突然。”
“啊,還說帶你在墨爾本玩玩,”胡桃遺憾地聳聳肩,故作輕松地說,“下次吧。”
林向嶼靜靜地看著她,回答:“好。”
可是他們都知道,不會有下一次了。
3.
林向嶼提起隨身的小行李箱,然後想了想,他又放下箱子,張開手臂,同昨晚的周珩一樣,做出一個擁抱的姿勢。
胡桃一步上前,撲入他的懷中。胡桃心中悲慟,知道這或許就是他們此生最後一個擁抱。
他緊緊抱住她,她那樣瘦,背後的肩胛骨像是蝴蝶的翅膀。
而她終於飛過了這片滄海。
在分開的那一剎那,林向嶼的嘴唇貼著胡桃的耳朵擦過,她聽到他的低喃:“我愛你。”
然後他松開了手。
林向嶼退後一步,站在門前,微微鞠躬。像是很多年前,他們一同在升旗儀式的臺上講演,舒婷寫“仿佛永遠分離,卻又終身相依”,他們並肩站著,向臺下鞠躬。
那時候所有人都說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那時候她多麽愛他。
那時候他們多麽年輕。
你永遠不會明白,當我遇見的人越多,我就越想念你。因為這使我明白,在這片孤獨的藍色星球上,你是獨一無二。
下一世太遙遠,陰陽輪回,誰也不知道會遇見誰。
可是這一世,在這樣漫長的一生中,遇見你,愛上你,已經是我所擁有的全部了。
終於,林向嶼轉過身,下樓離開。
林向嶼離開後,胡桃若無其事地回到房間裏。
她今天還有很多很多事要做,要洗衣服、要打掃房間、還要澆花,去交電費。
可是此刻,她什麽都不想做。她走到電腦邊上,想找首歌來聽,對,一定要是歡快的節奏,這樣幹起活來比較輕松。
胡桃打開瀏覽器,原本想要輸入歌名,字打出來,卻成了“林向嶼”。搜索網頁飛速運作,馬上就顯示出了結果。
第一條新聞,發布的時間是三個小時以前。
胡桃點開,是一個動畫短片,講了一頭從開天辟地起就生活在大海裏的鯨魚,它活了太多太多年,經歷過大陸漂移、地殼運動、海平面升降、全球變暖……億萬年的光陰,它一直孤獨地活著。
它親眼看著自己的朋友們變成生物化石,看著它們從數以萬計到種族滅絕,看到它們因為環境汙染和人類的捕殺被迫遷徙,離開祖先生存的地方,然後生於海洋,死於海洋。
最後一個鏡頭,它從海面高高躍起,然後一頭紮向海洋深處,它屏住呼吸,終於漸漸下沈。
巨大的水花濺起來,竟然遮住了高空之上的太陽。
它墜入無邊無際的黑暗,永永遠遠沈睡於此。
它死於孤獨,或許每一種生物,最終都會死於孤獨。
包括人類。
短短三個小時,視頻轉發量上萬,掛在網站的首頁頭條。這只是今年即將上映的電影的預告片,旁邊有花絮,采訪林向嶼,他穿著鯨魚樣式的人偶外套,看起來又呆又萌。
“最困難的時候啊?”打扮得像鯨魚的男人想了想,然後歪著頭說,“沒有什麽最困難的時候,曾經有個人給我說,路是自己選擇,要努力地走,好好地走,哪怕再艱難再坎坷,都不要回頭。”
他怔怔地對著屏幕,頓了頓,說:“這頭鯨魚,如果從出生開始,就不曾有過同伴,它不知道什麽是孤獨,就不會感到孤獨。”
只有她一個人知道,他所說的,不只是鯨魚。
也是他和她。
如果這十六年來,他們不曾有過彼此的陪伴,不曾知道過去的年月有多好,便也不用對未來感到絕望。
失去你以後,我就成為了這個地球上,最後一頭鯨魚。
胡桃終於忍不住,眼淚如斷線的珍珠,滾滾落下。
她抓起鑰匙,不顧一切地飛奔出門,攔下一輛出租車,止不住臉上的眼淚,對司機說:“去機場。”
窗外景致一幕幕往後退,快速變化。她的心狂跳不止,全身無力,卻又不知道在害怕什麽。
而在城市的另一端,墨爾本機場,林向嶼從候機廳裏站起來,拎起自己的行李要往外走。
“先生,請問有什麽需要幫助的嗎?”
林向嶼說:“我要出去。”
“可是先生,您的航班即將開始登機。”
“沒有關系,”他禮貌地說,“我忘了一樣東西,我必須找回來。”
“先生,請問是很重要的東西嗎?因為這會使您無法趕上這趟航班。”
“是的,”他輕聲說,“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
胡桃從出租車上下來,拿出手機,一邊撥打林向嶼的電話一邊在機場外的過道上狂奔。手機一直占線,她穿梭在人群中,一邊大口喘氣,一邊搜尋他的背影。
電話終於被接起,林向嶼的聲音問:“餵?胡桃?”
“餵……”她停下來,望著對面的玻璃,“你在哪裏?”
他沈默了十幾秒,然後出聲:“你轉身。”
胡桃轉過身,看到林向嶼舉著電話,對她露出一個溫柔的笑容。
“你怎麽出來了……”
“因為有一件事,”林向嶼說,“如果不現在說的話,恐怕我這輩子都沒有機會了。”
他從衣服口袋裏摸出一個方方正正的盒子,下一秒鐘,他單膝跪地,打開手中的盒子,一枚晶瑩奪目的鉆戒靜靜地躺在其中。
胡桃怔怔地看著他。
“胡桃,”林向嶼站在風中輕聲說,他的頭發被吹得淩亂,但是他的眼神是那樣溫柔,可以盛下一整片海洋,他問她,“你願意嫁給我嗎?”
已經記不得是哪一年,他說:“你會有一個很好的家。”
你願意嫁給我嗎?
你願意和我在一起,走過下一個十年、二十年……一直到你白發蒼蒼的那一日嗎?
胡桃捂著嘴巴,眼淚像是決了提,大滴大滴落下,她一邊哭一邊說:“我願意。”
墨爾本多雲轉晴。
愛你時有風,時有滂沱大雨,可是因為那個人是你,所以我相信,我總會等到彩虹出現。
對我而言,你本身就是奇跡。
4.
林向嶼和胡桃一起回到C城。長途跋涉讓兩個人都疲憊不堪,倒頭就睡。
胡桃醒來已經日上三竿,林向嶼敲開門,探出頭問她:“要不要吃早餐?”
胡桃哭笑不得:“十二點了,吃什麽早餐?”
她穿著拖鞋推開門,發現真的有早餐,豆漿加油條,她在澳大利亞最想念的食物之一,看得她眼淚汪汪。
“你什麽時候起來的?”
“比你早一點。”林向嶼說,“剛剛給你熱好的,快吃。”
胡桃知道他說謊,他住的地方遠離市區,沒有專門賣豆漿油條的小攤。他一定是清晨就開車出門,去到市區裏買回來,再重新給她熱好。
“好吃嗎?”
“好吃,”胡桃說,“能吃一輩子。”
林向嶼露出舒心的笑容,伸手拍了拍她的頭。
“吃完帶你去一個地方。”
林向嶼帶胡桃去的地方是C城的墓園。
胡桃的母親和許然然都長埋於此。林向嶼在墓園外買了兩束白百合,放在兩座墓碑前。
許然然的墓地在胡母之前,林向嶼牽著胡桃的手,站了一會兒,他們誰都沒有說話。
“然然,”最後要離開的時候,他終於開口,“然然,直到現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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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裏和她的國度晝夜顛倒,四季相反,再也不會有人知道她去往何處。
除了錢和護照,胡桃什麽都沒有帶走。她在這座城市生活了這麽久,要離開的時候,卻身無物。
胡桃留給林向嶼一封信,用他放在鞋櫃上的鑰匙壓著,他臨走的時候,還問她,記不記得回家的路。
胡桃內心悲慟,她咬牙仰起頭,用力推開門,大步走了出去。
等到走出花園外的鐵門,胡桃最後一次回過頭,望了一眼籠罩在黑暗中的家,沒有星光,也無燈火,這樣安靜而孤獨,仿佛她的前半生,茫茫而無依無靠。
林向嶼是在第二天知道胡桃離開的消息的。
他像是有什麽預感似的,給胡桃打了好幾通電話,語音提示已經關機。然後就收到胡琳的電話,她一邊哭一邊問:“向嶼哥,你看到我姐了嗎?”
林向嶼一怔,心中沈甸甸的:“怎麽了?”
“我早上起來,收到我姐的短信,她說她離開C城了。”
林向嶼翻了翻手機,他並沒有收到胡桃的消息。
“向嶼哥,你那裏是不是有她屋子的鑰匙,我現在就在屋外,進不去。”
林向嶼匆匆趕去,看到胡琳坐在地上,靠著門,眼淚掛了一臉。林向嶼打開門,他昨天才來過,明明屋內沒有任何變化,他卻明顯感覺到冷清的氣息。
鞋櫃上靜靜地躺著一封白色的信,上面是胡桃的字跡,寫著“林向嶼收”。
林向嶼伸手去拿胡桃留在鞋櫃上的信,一把鑰匙而已,握在手中,卻沈甸甸的猶如千斤重。他顫抖著打開那封信,是已經泛黃的信紙,有好些年歲了,她向來迷戀這些帶著舊時光味道的東西。
空蕩蕩一張紙,上面只有簡單的兩行話,她說:“我已不再愛你,已不再留戀此處。勿念,再見。”
——再見。
再見,我的少年。
再見,我的青春。
再見,我最愛的人。
她這一生,同他說過許多次再見。
他從未想過,有朝一日,她的再見,竟是再也不見。
她終於,舍得飛過這片滄海了。
林向嶼倒退一步,靠在墻上,低著頭,許久說不出話來。
原來她已經記起一切,原來她終於不勝其煩,不再愛他。陳年往事,如同一場大夢,她在夢中被鬼壓了魂,只能苦苦掙紮,如今她終於醒來,過去就當過去。
又或許,她記起了一切,唯獨記不起如何愛他。
無論是哪一種,都沒有辦法讓他們回到從前了。
7.
在林向嶼和胡琳翻遍整座城市,瘋了一樣找尋胡桃的下落的時候,林向嶼的公司來了一名意外訪客。
從上午九點開始,林向嶼接連開了三個會議,一直到下午黃昏時分,他渾身疲憊,助理過來,跟林向嶼說有位先生在等他,姓胡。
林向嶼一聽到“胡”字,就猜到了來者何人。
然後他的目光越過助理,看到了向自己走來的胡近。還沒走幾步,林向嶼發現自己手心全是涔涔的汗水。
胡近也沒有和他過多寒暄,坐下來後,只是微笑著,說:“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桃桃有個關系很好的男同學,老師們跟我提到你,也都是讚不絕口。我同你們林家,生意上也有些往來,只是林公子沒有子承父業,所以一直沒有緣分見面。”
林向嶼摸不清他的來意,作為小輩,自然是要斟茶倒水:“胡叔叔不要這樣說,是我游手好閑。”
“不用忙活了,我就是正好經過,記得你的公司是在這裏,就想著擇日不如撞日,上來轉轉,同你說幾句話。”
“桃桃這些年,多謝你照顧了。”胡近說,“我家中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一些。我臉皮厚,一直是以桃桃父親的身份自居。她出事以後,每次我去醫院探望正好都和你錯開了時間,我想你們年輕人的事,應該給你們年輕人一些時間。”
林向嶼靜靜地聽著,知道胡近專程來一趟,總不只是為了看他一眼。
“那麽我這個長輩,有一個不情之請,還請你聽個一二。”
林向嶼還是說:“叔叔您講。”
林向嶼看著胡近,他已經老了,臉上的皮膚松弛。雖然這是他第一次見到林向嶼,卻不是林向嶼第一次見到他。
在林向嶼還在念初中的時候,某年元旦參加市裏所謂的上流社會舉辦的晚會,曾瞧見過胡近一眼。他聽到周圍的人介紹,說那位就是最近風頭正盛的胡近。而不遠處的胡近,正在同某位高官相談甚歡,手中拿著紅酒杯,姿態瀟灑。
林向嶼還是少年心性,對成年人的世界毫無興趣,心不在焉地聽著旁人的介紹,也只有在聽到“胡近”兩個字的時候,有那麽一點印象,心想,這是不是就是胡桃曾和自己提過的繼父?
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時候胡近正處在人生的鼎盛時期。有著中年男人持有的威嚴和莊重,舉手投足氣場強大。
那時候他還想,這樣的人作胡桃的繼父,一定不會虧待她的。
而如今,他年過半百,頭發染得再黑,也遮擋不住歲月的痕跡。
然後,林向嶼聽到他開口說:“我希望你,離開胡桃。”
林向嶼覺得那一秒異常漫長,他手裏握著茶杯,垂下眼,不動聲色,等著胡近接下來的話。
“我知道,桃桃這些年一直傾慕你,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那已經是過去的事了,你們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誰和誰真的能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她這些年受的苦實在是太多了,如果真的有機會重新開始,就放過她吧。”胡近說,“我們都是成年人,人生苦短,七情六欲,我希望她的後半生,能遠離那些情啊愛啊恨啊愁啊,我希望我的女兒,能真的活得像個公主一樣,開開心心,簡簡單單的。”
“放過她,你失去的只是一個愛你的女孩子,她卻能因此過得比過去幸福。聽叔叔一句,人不能活得太自私。”
所有人都這樣對他說,放過她吧。
他們都認為,他留住她,陪在她身邊,對她悉心照顧,只是在彌補心中的愧疚,只是迫於道德壓力。
沒有人相信,他愛她。
是啊,林向嶼想,年少往事,那麽多那麽多,如果他曾有過半分明白自己的心意,那麽他和她,也不至於走到今日。
很長很長的沈默後,林向嶼等著心中颶風一般的痛楚漸漸消散,他才終於開口:“胡叔叔,您是長輩,按理說,您要指教,我總應該受著。”
林向嶼平視胡近的眼睛,恍然想起十幾年前在酒會上他看到胡近西裝革履的身影,觥籌交錯間,光陰飛逝,當年的小小少年,如今也長成風度翩翩、肩膀寬厚的男人,他說:“唯獨這一件事,我辦不到。”
“我已經錯了十五年,您不能讓我錯一輩子。”
窗外,一群候鳥由北至南,飛在歸鄉的途中。
人生路遙遙無期,浪子天涯,明月幾時,何日歸家,何處是家?
“我的人生,”他緩緩地說,“可以沒有金錢、榮耀、權力,甚至沒有陽光和天空,可是不能沒有她。”
胡近從林向嶼的公司出來,林向嶼將他一路送到停車場。
胡近停下來,望了一眼燈火輝煌的高樓大廈,在這座城市裏,有多少人日日夜夜地奮鬥著。
他忽然說:“還有好多年啊。”
林向嶼沒有問他什麽還有好多年。
他或許是說,等林向嶼長到他如今的年齡,理解他所說的話,還有好多年。又或許在說,自己這樣孤獨活著的時光,還有好多年。
過了兩天,胡琳去林向嶼家裏找他。
胡琳非常開心:“我想到了,她應該是去上海了,她在那裏讀的大學,我們前不久還一起去上海參加校慶。”
胡琳沒有察覺林向嶼的沈默,繼續興致勃勃地說:“我記得她一個室友的名字,這幾天一直找人幫我打聽,沒想到真的找到了她的聯系方式。對了,向嶼哥,有件事你最好做下心理準備,我一直沒來得及跟你說……我姐大學的時候,談過一個男朋友。”
林向嶼終於有了點反應,擡眼看胡琳。
“上次去上海我也見到他了……是還不錯啦,就是有點惹人煩……但還是挺不錯的。”
林向嶼輕聲問:“是嗎?”
“所以別磨蹭啦,跟我一起去上海,把我姐找回來吧。我想通了,要是我姐真得選一個,還是你好。”
胡琳終於意識到有些不對勁,擡頭看林向嶼:“你怎麽了?”
他垂下眼簾:“以後你姐的事,你不用再告訴我了。”
“你什麽意思?”
“讓她走吧。”
胡琳像是沒聽懂一樣:“你什麽意思?”
林向嶼沒有再回答。
“你不找她了?”
“是。”
“為什麽?!”胡琳憤怒地大喊。
林向嶼淡淡地望了胡琳一眼:“作出離開這個決定的人是胡桃,這是她的決定,她的人生。”
她那倉皇的前半生,為母親活,為林向嶼活,甚至為了胡琳為了胡近而活,又可曾真的,為自己活過?
“為什麽?”胡琳不可思議地看著他,“就因為這樣,所以你說放手就放手?哪怕下半輩子,再也見不到她?”
“原來如此,林向嶼,我真是看錯你了!我姐走了,你覺得自己終於甩掉了一個包袱!對不對?又不是你趕她走的,她是死是活和你沒關系,對不對?你已經仁至義盡了,對不對?再沒有人可以來指責、道德捆綁你了,對不對?!”
胡琳怒極反笑:“就因為……你從來沒有愛過她?”
胡琳太過憤怒和傷心,以至於沒有看到,林向嶼垂下的手握成拳頭,青筋暴突。他的腦海裏,回想起胡近和自己的對話——
“你的人生不能沒有她,所以你要以愛的名義將她捆綁在身邊,相互折磨、相互糾纏,把彼此最後的愛意都磨得一幹二凈?哪怕她再也不會快樂?”
胡近繼續說:“我聽胡桃說,你學的是海洋生物保護,每次提起你,她總是兩眼發光,自豪驕傲的。”
“那麽年輕人,你告訴我,什麽是愛?”
林向嶼沈默以對。
胡近輕輕“呵”了一聲,像是輕蔑,又像是嘲弄。
“愛是把飛鷹還給天空,把犀牛還給草原,把鯨魚還給海洋——把自由,還給愛人。”
“放手吧,”胡近拍了拍林向嶼的肩膀,“桃花笑春風,就讓她隨著風,去到她想要去的地方吧。”
起風了。
短暫的沈默後,林向嶼才慢慢將手放開,像是排出了心中戾氣。
他身心俱疲,強忍住心中巨大的痛苦,輕輕地說:“胡琳,算了吧。”
如果她能放下一切,平安快樂地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那麽他的餘生,即使再也不能見到她,也是值得的。
8.
胡桃走後,林向嶼搬入了他在市中心買給她的LOFT公寓。她的東西都整整齊齊地擺放著,他只帶了一臺電腦和一些換洗的衣服。
林向嶼搬家的事,誰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發裏坐了一會兒,然後煮了一碗面,熱氣騰騰的,端上飯桌卻讓人沒有了胃口。
胡桃臥室的書桌上擺著一個護身符,是當年他在峨眉山金頂給她求來的,她說過,她永遠不會摘下來。
還有一個硬皮的記事本,翻開來,第一頁用黑色記號筆寫著“生日快樂!”,右下角有個大大的笑臉。裏面每一頁都畫了一只Q版的海洋生物,旁邊寫著一些相關資料,學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種屬和簡單的描述。
記事本的最後,是他高中時候的學生證,那時候他眉目清秀,一臉青澀,呆呆地對著鏡頭,劍眉斜飛。學生證的邊緣已經卷起來,畢竟是許多年前的東西了,上面的字跡都褪了色,卻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著。
就像她被時光醞釀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嶼單手撐著桌面,心痛如絞。
那年月有多好,怎麽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戶上,嘩啦嘩啦,倒像是敲門的聲音。
“胡桃,”他對著空氣輕聲問,“是你嗎?”
“胡桃。”
“胡桃。”
你在哪裏?
你去了哪裏?
男人捂住眼睛,靠著空蕩蕩的墻,竟然落下淚來。一滴兩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沒有人能夠懂得這樣的傷悲。
他和她糾纏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卻終於這樣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哭?
——我不會。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裏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來,她戴他送的發夾,將他的字跡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帶著她奔跑過大雨傾盆的街,站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去看她。他們喝過同一瓶水,通過或長或短的信,他發著高燒依然能背出她的電話,她幫他將衣袖妥帖地挽起,他們在KTV昏暗的燈光下對唱過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為她買了雙高跟鞋,她會做他所有愛吃的菜。
高中的時候他們一起看過一場電影,情節早已模糊,他只記得其中有句臺詞——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她曾經緊緊將他抱住,淚水浸濕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氣,久了,久了,竟然忘記了是在呼吸。
尾聲
1.
胡桃走後的第二年冬天,林向嶼終於收到了關於她的消息。
是胡琳沖到他的辦公室裏,將厚厚一沓照片“啪”的一聲摔在他的辦公桌上。
“我找到她了!”她說,“你們都不願意再見她,我恨你們。”
她看著林向嶼的眼睛,一字一頓:“林向嶼,我恨你們,恨你們每一個人。”
林向嶼坐在辦公椅上,沒有去拿胡琳砸在他桌子上的照片,他安靜地看著胡琳,等她摔杯子砸凳子發洩完,才淡淡開口:“我請你吃晚飯吧,想吃什麽?”
胡琳是真的怒極,冷笑兩聲:“不用了,收起你的假惺惺吧,林向嶼,我真是看錯了人!我真的對你太失望了!”
然後她“砰”的一聲,把門摔得驚天動地。
而她身後的林向嶼,就像是什麽都沒發生過一樣,轉回椅子,對著電腦屏幕繼續回覆標著“緊急”的郵件。他的手放在鍵盤上,眼簾垂下,卻久久沒有敲下一個字母。
隔了好久,林向嶼才從那一動不動的僵硬中回過神來,顫抖著伸手去拿起那沓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穿著卡其色的背帶裙,曾經齊腰的長發被一刀剪下,短發及耳,看起來真是青春無敵。
一張一張照片翻過去,最後一張,是個下雨天。她穿著一件白色風衣,走在市區的街道上,她身旁站了一個穿著黑衣的男人,撐一把黑色的雨傘,雨水順著傘面凝成大大一滴,正欲落下。沒有拍到男人的側面,胡桃低下頭,用手指把頭發攏到耳後。
照片的背後,拍照的人用黑色的鋼筆寫上地點:Melbourne,Australia。
林向嶼用手輕輕摩挲著照片,似乎生怕驚動了裏面的人。他閉上眼睛,有風吹過,桌面上剩下的照片一陣嘩啦作響,翩翩飛舞,落了滿地。
“我已不再愛你,已不再留戀此處。勿念,再見。”
命運最殘酷的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後,才把你錯過的,一件一件擺在你面前,讓你明明白白看個清楚。
而直到那個時候,你才知道,你已經永遠地失去了。
這天夜裏,林向嶼在辦公室枯坐了許久,夜晚整座城市燈火通明,他已記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等回過神的時候,他的手指停在開燈的按鈕上,遲遲沒有按下去。他在黑暗裏靜靜待了一會兒,然後走到書房,找出一張電影光碟,《一天》。
偌大的書房,屏幕發出淡淡的光,林向嶼想起曾經有個夜晚,胡桃打著哈欠,滿不在乎地念著電影臺詞給他聽:“我遇見那麽多人,可為什麽偏偏是你,看起來最應該是過客的你,卻在我心裏占據那麽重要的位置。”
原來她不是不在乎,她只是努力地在掩飾她哭了。
他這一生,傷得最深的,卻恰恰是最愛他的人。
那個人啊,總是一臉笑意地出現在他面前,無論何時、無論何地,只要他需要她的時候,他總能輕而易舉地找到她。
那個人啊,用了一整個青春來愛他,然後又用餘生去忘記他。
胡桃啊。
窗外不知何時開始飛起了雪,時光輕盈地落在雪花上,踮起腳尖,只剩往事歷歷在目。深藍色的夜幕渲染開來,不知從何而來,又將駛向何方的車燈如流水般緩慢向前。然而萬家燈火,哪一盞才是彼此的歸路?
一個月後,C城的冬天還未結束,天氣預報說還會有最後一股寒流席卷中國大陸,林向嶼踏上了去墨爾本的航班。
飛機起飛的時候,林向嶼忽然想到那年他和胡桃一起從印尼回到中國,那是他們唯一一次一起坐飛機。
那時候,他滿心荒蕪,悲慟得近乎抑郁,卻又不得不裝作若無其事,然後聽到她說:“看,彩虹。”
想到這裏,林向嶼朝機窗外望去,烏雲密布,沈沈一片,分不清是霧還是霾。
出發前,他去找胡琳打聽胡桃的近況,胡琳依然憤怒不已:“不是你自己說要放棄的嗎?你現在又來找我做什麽?!”
林向嶼沈默。他和胡琳僵持不下,最後還是胡琳敗下陣來:“向嶼哥,你答應我,把我姐帶回來。”
他搖頭:“這個我沒有辦法承諾。”
“那你去幹什麽?”
林向嶼擡頭看了看天空,無可奈何地笑了笑,說:“夢裏見到的人,醒來後就應該去見她。”
他還想再見一次,他生命裏的彩虹。
十二個小時的飛行時間,飛機在墨爾本落地。南半球的夏天,陽光強烈灼眼。林向嶼按照胡琳寫給自己的地址,找到胡桃住的公寓,他緊張地站在公寓門口,手心汗涔涔的,按了門鈴,沒有人應答。
林向嶼猜到她大概是出門去了,於是走下樓,在公寓便利店旁的長椅上等她。林向嶼從包裏拿出一本書,坐下來讀,這樣容易讓他的心平靜下來,時間也會過得快一些。
他保持著每天都要學習和閱讀的習慣,即使畢業好幾年,也從來沒有間斷過。
天色不知不覺暗下來,林向嶼合上書,捏了捏自己的鼻梁,正好一束車燈照過來,車停在公寓的門口,有人打開副駕駛座的車門走下來。
胡桃穿著深藍色高腰牛仔短褲,將上身的白色襯衫束進去,短發紮成一個小小的髻,露出修長潔白的脖頸。她手裏提著超市的購物袋,沈甸甸的,站在窗邊沖車內的人揮手再見。
林向嶼坐在長椅上,他靜靜地看著她。
那一刻,林向嶼有一種非常、非常奇妙的感覺。
她好像生來就在他的生命裏,永遠在那裏。
可是她又確確實實離開了他。他們之間,隔著往事的洪流,隔著歲月的倉皇,隔著天涯和海角,隔著白晝與黑夜。
胡桃沒走兩步,忽然身後的車亮了雙閃,有男人從車上下來,大聲叫她:“胡桃!”
胡桃和林向嶼一齊向他望去。
周珩笑著說:“生日快樂。”
胡桃也笑起來:“謝謝你。”
他站在馬路邊,欲言又止,只好伸出手,做出一個擁抱的姿勢。胡桃走上去,也伸出手,然後按住男人的左手,把它放下去,又抓住他的右手,放下去。
胡桃繼續笑:“我過生日還是你過生日?”
“你過生日。”
胡桃點點頭:“知道就好。”
然後她轉回身,背對著男人,揮了揮手:“路上小心,早點回去,你明天——”
剩下的話卡在喉嚨,胡桃一只手還保持著揮手的姿勢,另一只手脫力,購物袋掉在地上,裏面的東西撒了一地。
便利店的白熾燈燈光透過落地窗落在林向嶼身上,她看見了他。
胡桃覺得自己渾身的血液都在這一瞬間凝固,是夢嗎?他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
林向嶼放下手中的書,站起身後,擋住了他身後大片的光。
他走到胡桃面前,習慣性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頭。
像這十六年來的每一次一樣。
上百次,上千次。
他的聲音低沈如大提琴,恍如一夢,他說:“生日快樂,胡桃。”
胡桃憋了好久,才把湧到眼眶的眼淚憋回去。她努力眨了眨眼睛,擠出一個笑容:“謝謝。”
林向嶼故作輕松地聳聳肩,指了指她的頭發:“短發很好看。”
胡桃又想哭又想笑:“以前你就說過了。”
“嗯,”林向嶼說,“南半球的天氣真好,C城都下雪了。”
“是嗎,”胡桃說,“真好。”
林向嶼想問,下雪有什麽好的,可是他沒有。
他們像老朋友一樣,雲淡風輕地聊著天氣,絕口不提分開的時光。
等胡桃想起來,回過頭,才發現周珩已經走了。她手機震動了一下,拿出來看,是周珩的消息,他說:“我先走了,祝你好運。”
胡桃握著手機,想回覆什麽,打了幾個字,又刪掉,嘆了口氣,把手機放回包裏。
2.
胡桃帶著林向嶼回到她住的公寓裏。屋子面積很小,但是幹凈明亮,和胡琳的淩亂邋遢截然不同,胡桃就是那種,總是幹幹凈凈、整整齊齊的女孩子。
胡桃問他:“你怎麽來了?”
“出差……”林向嶼還是不習慣對她說謊,眼睛不停地向兩邊瞟。
胡桃笑了笑,沒揭穿他,她自顧自地說:“我在這邊做中文老師,不知道是不是這邊陽光充足的原因,長高了兩厘米。”
“是嗎?來量量。”
胡桃就真的找來了卷尺,脫掉拖鞋,赤腳踩在地上,讓林向嶼量。
“……真的高了啊,”林向嶼看著卷尺上面的數字,“我在美國待了四年也沒見長高,華盛頓的日照不足。”
“你已經夠高了。”胡桃笑著踮起腳尖,去碰他的頭頂。
林向嶼笑笑,站在原地讓她摸個夠。在胡桃的手碰到他頭發的時候,他忽然開口:“胡桃。”
胡桃擡眼看他。
開了口叫她,林向嶼卻沒想好要說什麽,他的臉微微泛紅,別過頭。
胡桃問:“大家都還好嗎?”
“嗯。”林向嶼不得不回答她。
“你呢?”
“挺好的,”他說,“公司發展得不錯,C大今年還邀請我去講課,海洋生態學。”
“真好,你一直都那麽厲害。”
“那你呢,想過要回國嗎?”
胡桃擡頭看他。林向嶼眼裏帶笑,可是手心的汗水又涔涔滲出來。
“不了,”胡桃搖搖頭,“我喜歡自己現在的生活。”
“是嗎?”
“挺好的,”她說,“簡簡單單,不會太開心,但是也就不會不開心。”
林向嶼欲言又止。
胡桃打斷了他:“謝謝你。”
“謝我什麽?”林向嶼苦笑。
“謝謝你來看我。”她說,“我很開心。”
“……我也是。”
胡桃伸了個懶腰:“困死了,睡覺吧。”
胡桃住的是單身公寓,只有一張床。她把被子抱出來,在沙發上給林向嶼鋪了一個臨時的床。
過去的時光裏,他們很多次同睡一室,初中的時候,她去他家中打游戲,兩個人玩《仙劍奇俠傳》入迷,天天因為趙靈兒和林月如吵個不停,有些時候玩得忘記了時間,林母就將胡桃留在家中過夜。
後來她去美國找他,他把自己的房間騰出來,去方子望的房間睡地鋪,半夜兩個人偷偷爬起來,在廚房吃夜宵,煮紅酒。
再後來,他回國,剛剛創業時,常常就和大家一起在公司過夜,胡桃便陪著他們熬夜,斟茶倒水的事,她也做得甘之如飴。
許多許多個夜晚過去,今夜是最安靜的一次。
也是最後一次了。
“林向嶼,晚安。”
“晚安。”
一輪明月掛在天邊,孤零零地照在他們身上,人世間的悲歡離合,相遇和離別,也沒有什麽不同。
有些人沒想過要失去,此刻卻永遠失去。
第二天胡桃醒來,才發現林向嶼一夜未睡,他坐在電腦前,正在和別人開視頻會議,為了不吵到她,他戴著耳機,沒有說話,一直在打字。
“你醒了?”
“你沒睡啊,”胡桃說,“有什麽急事嗎?”
“嗯,”林向嶼苦笑,“突然收到一個消息,是個好消息,但還是要處理一下……胡桃,我等一會兒就要回國。”
“回國?”胡桃一楞,“這麽快?”
“是啊,”他說,“事發突然。”
“啊,還說帶你在墨爾本玩玩,”胡桃遺憾地聳聳肩,故作輕松地說,“下次吧。”
林向嶼靜靜地看著她,回答:“好。”
可是他們都知道,不會有下一次了。
3.
林向嶼提起隨身的小行李箱,然後想了想,他又放下箱子,張開手臂,同昨晚的周珩一樣,做出一個擁抱的姿勢。
胡桃一步上前,撲入他的懷中。胡桃心中悲慟,知道這或許就是他們此生最後一個擁抱。
他緊緊抱住她,她那樣瘦,背後的肩胛骨像是蝴蝶的翅膀。
而她終於飛過了這片滄海。
在分開的那一剎那,林向嶼的嘴唇貼著胡桃的耳朵擦過,她聽到他的低喃:“我愛你。”
然後他松開了手。
林向嶼退後一步,站在門前,微微鞠躬。像是很多年前,他們一同在升旗儀式的臺上講演,舒婷寫“仿佛永遠分離,卻又終身相依”,他們並肩站著,向臺下鞠躬。
那時候所有人都說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那時候她多麽愛他。
那時候他們多麽年輕。
你永遠不會明白,當我遇見的人越多,我就越想念你。因為這使我明白,在這片孤獨的藍色星球上,你是獨一無二。
下一世太遙遠,陰陽輪回,誰也不知道會遇見誰。
可是這一世,在這樣漫長的一生中,遇見你,愛上你,已經是我所擁有的全部了。
終於,林向嶼轉過身,下樓離開。
林向嶼離開後,胡桃若無其事地回到房間裏。
她今天還有很多很多事要做,要洗衣服、要打掃房間、還要澆花,去交電費。
可是此刻,她什麽都不想做。她走到電腦邊上,想找首歌來聽,對,一定要是歡快的節奏,這樣幹起活來比較輕松。
胡桃打開瀏覽器,原本想要輸入歌名,字打出來,卻成了“林向嶼”。搜索網頁飛速運作,馬上就顯示出了結果。
第一條新聞,發布的時間是三個小時以前。
胡桃點開,是一個動畫短片,講了一頭從開天辟地起就生活在大海裏的鯨魚,它活了太多太多年,經歷過大陸漂移、地殼運動、海平面升降、全球變暖……億萬年的光陰,它一直孤獨地活著。
它親眼看著自己的朋友們變成生物化石,看著它們從數以萬計到種族滅絕,看到它們因為環境汙染和人類的捕殺被迫遷徙,離開祖先生存的地方,然後生於海洋,死於海洋。
最後一個鏡頭,它從海面高高躍起,然後一頭紮向海洋深處,它屏住呼吸,終於漸漸下沈。
巨大的水花濺起來,竟然遮住了高空之上的太陽。
它墜入無邊無際的黑暗,永永遠遠沈睡於此。
它死於孤獨,或許每一種生物,最終都會死於孤獨。
包括人類。
短短三個小時,視頻轉發量上萬,掛在網站的首頁頭條。這只是今年即將上映的電影的預告片,旁邊有花絮,采訪林向嶼,他穿著鯨魚樣式的人偶外套,看起來又呆又萌。
“最困難的時候啊?”打扮得像鯨魚的男人想了想,然後歪著頭說,“沒有什麽最困難的時候,曾經有個人給我說,路是自己選擇,要努力地走,好好地走,哪怕再艱難再坎坷,都不要回頭。”
他怔怔地對著屏幕,頓了頓,說:“這頭鯨魚,如果從出生開始,就不曾有過同伴,它不知道什麽是孤獨,就不會感到孤獨。”
只有她一個人知道,他所說的,不只是鯨魚。
也是他和她。
如果這十六年來,他們不曾有過彼此的陪伴,不曾知道過去的年月有多好,便也不用對未來感到絕望。
失去你以後,我就成為了這個地球上,最後一頭鯨魚。
胡桃終於忍不住,眼淚如斷線的珍珠,滾滾落下。
她抓起鑰匙,不顧一切地飛奔出門,攔下一輛出租車,止不住臉上的眼淚,對司機說:“去機場。”
窗外景致一幕幕往後退,快速變化。她的心狂跳不止,全身無力,卻又不知道在害怕什麽。
而在城市的另一端,墨爾本機場,林向嶼從候機廳裏站起來,拎起自己的行李要往外走。
“先生,請問有什麽需要幫助的嗎?”
林向嶼說:“我要出去。”
“可是先生,您的航班即將開始登機。”
“沒有關系,”他禮貌地說,“我忘了一樣東西,我必須找回來。”
“先生,請問是很重要的東西嗎?因為這會使您無法趕上這趟航班。”
“是的,”他輕聲說,“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
胡桃從出租車上下來,拿出手機,一邊撥打林向嶼的電話一邊在機場外的過道上狂奔。手機一直占線,她穿梭在人群中,一邊大口喘氣,一邊搜尋他的背影。
電話終於被接起,林向嶼的聲音問:“餵?胡桃?”
“餵……”她停下來,望著對面的玻璃,“你在哪裏?”
他沈默了十幾秒,然後出聲:“你轉身。”
胡桃轉過身,看到林向嶼舉著電話,對她露出一個溫柔的笑容。
“你怎麽出來了……”
“因為有一件事,”林向嶼說,“如果不現在說的話,恐怕我這輩子都沒有機會了。”
他從衣服口袋裏摸出一個方方正正的盒子,下一秒鐘,他單膝跪地,打開手中的盒子,一枚晶瑩奪目的鉆戒靜靜地躺在其中。
胡桃怔怔地看著他。
“胡桃,”林向嶼站在風中輕聲說,他的頭發被吹得淩亂,但是他的眼神是那樣溫柔,可以盛下一整片海洋,他問她,“你願意嫁給我嗎?”
已經記不得是哪一年,他說:“你會有一個很好的家。”
你願意嫁給我嗎?
你願意和我在一起,走過下一個十年、二十年……一直到你白發蒼蒼的那一日嗎?
胡桃捂著嘴巴,眼淚像是決了提,大滴大滴落下,她一邊哭一邊說:“我願意。”
墨爾本多雲轉晴。
愛你時有風,時有滂沱大雨,可是因為那個人是你,所以我相信,我總會等到彩虹出現。
對我而言,你本身就是奇跡。
4.
林向嶼和胡桃一起回到C城。長途跋涉讓兩個人都疲憊不堪,倒頭就睡。
胡桃醒來已經日上三竿,林向嶼敲開門,探出頭問她:“要不要吃早餐?”
胡桃哭笑不得:“十二點了,吃什麽早餐?”
她穿著拖鞋推開門,發現真的有早餐,豆漿加油條,她在澳大利亞最想念的食物之一,看得她眼淚汪汪。
“你什麽時候起來的?”
“比你早一點。”林向嶼說,“剛剛給你熱好的,快吃。”
胡桃知道他說謊,他住的地方遠離市區,沒有專門賣豆漿油條的小攤。他一定是清晨就開車出門,去到市區裏買回來,再重新給她熱好。
“好吃嗎?”
“好吃,”胡桃說,“能吃一輩子。”
林向嶼露出舒心的笑容,伸手拍了拍她的頭。
“吃完帶你去一個地方。”
林向嶼帶胡桃去的地方是C城的墓園。
胡桃的母親和許然然都長埋於此。林向嶼在墓園外買了兩束白百合,放在兩座墓碑前。
許然然的墓地在胡母之前,林向嶼牽著胡桃的手,站了一會兒,他們誰都沒有說話。
“然然,”最後要離開的時候,他終於開口,“然然,直到現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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