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蠱(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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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蠱(其一)
(一)
“除去最初的‘元祖’,以及他制造出來的那五個‘真祖’以外,所有的吸血鬼,全都是由人類轉化而來的,無一例外。別用那種眼神看著我,魔理沙,不管你信不信,不論是我,還是蕾米和芙蘭,最初都只是普通的人類而已,最初......畢竟,我們一生之中不當人類的部分總是占絕大多數......”
“那是一千二百二十五年以前的故事,那年我十七歲,名字也不叫納蘭暝......”
說到這裏,他斜眼瞅了一眼八雲紫——她正掩嘴而笑。
“哎......”
他嘆了一口氣,便接著說道:
“那個時候,我姓李,名維雍,在家裏排老三,上邊兩個大哥,一個比一個優秀,下頭還有個小妹,生得水靈靈的。”
“關於我的家族,它早就覆滅了,所以你們隨便聽聽就好......它曾經是一支貴族,要錢有錢,要權有權,手上甚至還有不少兵力。這給了我當一個游手好閑的紈絝子弟的資本,因此我才能在那個錯誤的夏天,遇上那個錯誤的人......”
(二)
世家大族的第三子意味著什麽呢?
長子是家業的繼承者,未來的家主,如果長子意外夭折,便由次子取而代之,若長子平安無事,則由次子輔佐之,因此這二者都要好好培養、嚴格要求。至於最小的第三子,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家業官爵啥的跟他是一點關系沒有的。
沒有責任,就意味著沒有要求。如果他肯努力上進,那前方自然是一條康莊大道。他若是不上進,只圖個花天酒地、快意人生,好像,也不是什麽大問題。反正家族的未來不在他的肩膀上,只要他能照顧好自己,別捅出什麽大簍子,剩下的,這家大業大的,就由著他去吧!
所以這炎炎夏日,當大哥二哥還在埋頭苦讀,為科考中舉而奮鬥,李維雍已經翹了教書先生的課,自個跑出去溜達去了。
至於去哪兒溜達,他還沒想好。他的想法就是只要能不讀書,去哪兒都行。
這城市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十萬八萬的常住人口還是有的,該熱鬧的地方,那是一點不冷清。城外頭四面城墻圍了個方方正正,裏頭一條白石大道筆直地貫穿全城,截出來個東市西市。李維雍走在這大道的正中央,頭頂上是晴空驕陽,兩旁是向他揮手致意的淳樸百姓,頓時便有一股子豪氣沖上腦門,讓他覺得,自己仿佛成了天子。
當然,這種想法他是不會說出來的,他可不傻。而且,他心裏頭也明白,他永遠也不會成為一個“王”,那都是他大哥二哥的使命。他的父母交給他的工作,就是“當個好人”,而這個工作,他完成得相當出色。
“三公子啊,又偷摸跑出來啦!”
李維雍循著聲望了過去,便見到了在路邊擺攤賣瓜的一位白發老奶奶。她就像是在跟自己的孫子打招呼一樣,沖著他笑著,臉上的皺紋都擰成了一朵花。
他想起來,幾星期以前,還是在這個地方,這老嫗正被幾個兵痞子刁難。他那時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那過世的外婆,趕忙上去幫了她一把。這城裏屬他家勢力最大,地痞惡霸哪個都不敢在這老李家的公子哥面前造次,一見到他,和他那把出鞘的寶劍,便都灰溜溜地跑了。
總的來講,不是啥大事,他也不至於放到心裏去。不過這老嫗就像其他的許多,受過他的恩惠的人一樣,始終對他惦念不忘。
“啊,”他應了一聲,便朝那小攤走了過去,“可別告訴我爹啊!”
“那怎麽會!”那老太太歡快地笑著,又絮絮叨叨地對他說道:
“你啊,可真像我孫子,只要不談學習,那真就是個挑不出毛病的好孩子!”
“哈!”
維雍仰起頭大笑了一聲,道:
“巧了,我爹也是這麽說我的!”
“好事兒,都是好事兒!”老太太繼續說道,“品性好,可比學識多要強。你啊,將來一定是要比你那只知道讀書的哥哥要有出息的!”
“那可不敢想誒!”
維雍說著,拍了拍腰間的佩劍——那是他能從家裏繼承來的,唯一的財產。
“我這輩子,就帶著我這把劍,在軍中謀個馬背上的差事,就知足了。”他說道,“讀書考試、升官發財的機會,就都讓給我大哥二哥了。”
這也是李維雍的夢想。
男兒當血灑沙場,馬革裹屍而還。對他而言,這就是所謂的“浪漫”。
“從軍報國,也好哇......”
那老奶奶欣慰地笑著,點了點頭,仿佛站在她面前的,是她的一個,出人頭地的大孫子一般。這時候,她忽地又來了一句“誒,你等會兒啊”,便轉過身,抄起一把西瓜刀,“哢嚓”一刀開了一口熟到心裏頭的甜瓜。她回身將那半拉西瓜遞給維雍,道:
“現摘的瓜,吃了解解暑,再出去玩兒也不遲!”
“嗬!”李維雍瞅著那通紅的瓜瓤,咽了口口水,“那我就不客氣了啊!”
(三)
“信不信由你,”納蘭暝道,“那個時候,我在城裏可是大明星,人見人愛。”
“當然,這也是人比人比出來的。我那兩個哥哥被爹爹壓著,成天就是讀書寫字,壓力山大,一年到頭也沒幾個好臉色,待人接物都冷冰冰的......我並不是說他們沒禮貌,他們可比我文雅多了,就是,你懂的,那種發自內心的,冷漠......雖說這也怪不得他們。”
“而我就不一樣了,我不上學,天天跟市井小民打成一片,說話都是車老板腔調,跟誰都聊得來。有時候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人家礙於我家的勢力,也得讓我三分。久而久之,平頭百姓就都把我當成‘自己人’了。我爹自然是看不慣的,不過他也管不了我就是了......”
“這都是題外話,你們需要知道的是,那天我吃完那半個瓜,走到城外就是一陣尿急,便趕忙找了個沒人的墻角開閘放水。就在那麽一個尷尬透頂的時候,我遇見了‘她’。”
“那將改變我的命運,以及其他許多人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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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除去最初的‘元祖’,以及他制造出來的那五個‘真祖’以外,所有的吸血鬼,全都是由人類轉化而來的,無一例外。別用那種眼神看著我,魔理沙,不管你信不信,不論是我,還是蕾米和芙蘭,最初都只是普通的人類而已,最初......畢竟,我們一生之中不當人類的部分總是占絕大多數......”
“那是一千二百二十五年以前的故事,那年我十七歲,名字也不叫納蘭暝......”
說到這裏,他斜眼瞅了一眼八雲紫——她正掩嘴而笑。
“哎......”
他嘆了一口氣,便接著說道:
“那個時候,我姓李,名維雍,在家裏排老三,上邊兩個大哥,一個比一個優秀,下頭還有個小妹,生得水靈靈的。”
“關於我的家族,它早就覆滅了,所以你們隨便聽聽就好......它曾經是一支貴族,要錢有錢,要權有權,手上甚至還有不少兵力。這給了我當一個游手好閑的紈絝子弟的資本,因此我才能在那個錯誤的夏天,遇上那個錯誤的人......”
(二)
世家大族的第三子意味著什麽呢?
長子是家業的繼承者,未來的家主,如果長子意外夭折,便由次子取而代之,若長子平安無事,則由次子輔佐之,因此這二者都要好好培養、嚴格要求。至於最小的第三子,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家業官爵啥的跟他是一點關系沒有的。
沒有責任,就意味著沒有要求。如果他肯努力上進,那前方自然是一條康莊大道。他若是不上進,只圖個花天酒地、快意人生,好像,也不是什麽大問題。反正家族的未來不在他的肩膀上,只要他能照顧好自己,別捅出什麽大簍子,剩下的,這家大業大的,就由著他去吧!
所以這炎炎夏日,當大哥二哥還在埋頭苦讀,為科考中舉而奮鬥,李維雍已經翹了教書先生的課,自個跑出去溜達去了。
至於去哪兒溜達,他還沒想好。他的想法就是只要能不讀書,去哪兒都行。
這城市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十萬八萬的常住人口還是有的,該熱鬧的地方,那是一點不冷清。城外頭四面城墻圍了個方方正正,裏頭一條白石大道筆直地貫穿全城,截出來個東市西市。李維雍走在這大道的正中央,頭頂上是晴空驕陽,兩旁是向他揮手致意的淳樸百姓,頓時便有一股子豪氣沖上腦門,讓他覺得,自己仿佛成了天子。
當然,這種想法他是不會說出來的,他可不傻。而且,他心裏頭也明白,他永遠也不會成為一個“王”,那都是他大哥二哥的使命。他的父母交給他的工作,就是“當個好人”,而這個工作,他完成得相當出色。
“三公子啊,又偷摸跑出來啦!”
李維雍循著聲望了過去,便見到了在路邊擺攤賣瓜的一位白發老奶奶。她就像是在跟自己的孫子打招呼一樣,沖著他笑著,臉上的皺紋都擰成了一朵花。
他想起來,幾星期以前,還是在這個地方,這老嫗正被幾個兵痞子刁難。他那時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那過世的外婆,趕忙上去幫了她一把。這城裏屬他家勢力最大,地痞惡霸哪個都不敢在這老李家的公子哥面前造次,一見到他,和他那把出鞘的寶劍,便都灰溜溜地跑了。
總的來講,不是啥大事,他也不至於放到心裏去。不過這老嫗就像其他的許多,受過他的恩惠的人一樣,始終對他惦念不忘。
“啊,”他應了一聲,便朝那小攤走了過去,“可別告訴我爹啊!”
“那怎麽會!”那老太太歡快地笑著,又絮絮叨叨地對他說道:
“你啊,可真像我孫子,只要不談學習,那真就是個挑不出毛病的好孩子!”
“哈!”
維雍仰起頭大笑了一聲,道:
“巧了,我爹也是這麽說我的!”
“好事兒,都是好事兒!”老太太繼續說道,“品性好,可比學識多要強。你啊,將來一定是要比你那只知道讀書的哥哥要有出息的!”
“那可不敢想誒!”
維雍說著,拍了拍腰間的佩劍——那是他能從家裏繼承來的,唯一的財產。
“我這輩子,就帶著我這把劍,在軍中謀個馬背上的差事,就知足了。”他說道,“讀書考試、升官發財的機會,就都讓給我大哥二哥了。”
這也是李維雍的夢想。
男兒當血灑沙場,馬革裹屍而還。對他而言,這就是所謂的“浪漫”。
“從軍報國,也好哇......”
那老奶奶欣慰地笑著,點了點頭,仿佛站在她面前的,是她的一個,出人頭地的大孫子一般。這時候,她忽地又來了一句“誒,你等會兒啊”,便轉過身,抄起一把西瓜刀,“哢嚓”一刀開了一口熟到心裏頭的甜瓜。她回身將那半拉西瓜遞給維雍,道:
“現摘的瓜,吃了解解暑,再出去玩兒也不遲!”
“嗬!”李維雍瞅著那通紅的瓜瓤,咽了口口水,“那我就不客氣了啊!”
(三)
“信不信由你,”納蘭暝道,“那個時候,我在城裏可是大明星,人見人愛。”
“當然,這也是人比人比出來的。我那兩個哥哥被爹爹壓著,成天就是讀書寫字,壓力山大,一年到頭也沒幾個好臉色,待人接物都冷冰冰的......我並不是說他們沒禮貌,他們可比我文雅多了,就是,你懂的,那種發自內心的,冷漠......雖說這也怪不得他們。”
“而我就不一樣了,我不上學,天天跟市井小民打成一片,說話都是車老板腔調,跟誰都聊得來。有時候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人家礙於我家的勢力,也得讓我三分。久而久之,平頭百姓就都把我當成‘自己人’了。我爹自然是看不慣的,不過他也管不了我就是了......”
“這都是題外話,你們需要知道的是,那天我吃完那半個瓜,走到城外就是一陣尿急,便趕忙找了個沒人的墻角開閘放水。就在那麽一個尷尬透頂的時候,我遇見了‘她’。”
“那將改變我的命運,以及其他許多人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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