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 同一張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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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周末, 又恰好趕上陰雨綿綿的天氣,室外氣溫一下子逼近零度,早上連從床上爬起來的信念都沒有, 更別說洗漱幹凈裹上袍子大老遠跑去活動中心。
所以在辯隊裏某位懶人的提議下, 賽前會議就順勢改到了線上,除了參賽的幾個隊員之外,新生也要求進會議旁聽。
蘇迢迢收到這個消息時已經洗漱完, 差點就穿上毛褲準備出門,聞言第一時間脫掉外套, 抱起平板麻溜滾上了床,裹緊自己尚有餘溫的被子。
幾分鐘後,陸禮在群裏發了會議號,蘇迢迢也沒多想,麻溜地插好耳機,蒙著被子進了會議。
誰知道進去之後才發現房間裏面只有他們倆, 戴眼鏡的貓貓頭和托著下巴思考人生的艾瑪面面相覷, 他頭上還頂著蘇迢迢不久前痛失的網名——Paradox。
那頭陸禮看到她, 開口寒暄:“這麽快就來了啊?”
顯然也才剛起床, 嗓音還透著睡意尚未消散的啞,像昏黃的月色, 暧暧不明。
蘇迢迢之前從來沒有在線上跟他聊過天, 平時看到他的時候, 這人出類拔萃的長相已經足夠填滿感官, 讓人無暇再顧及聲音,僅僅留下一個相得益彰的模糊印象。
所以直到今天,她才發現他的聲音有點要命,在耳機裏近得像是呢喃, 帶著恰到好處的誘惑力,聽起來很動情,卻又不流於低俗。
蘇迢迢想到這兒,忍不住在心下唾棄自己薄弱的定力,一邊回答:“……嗯,我起得早,剛剛差點就出門了。”
對面應了聲,安靜片刻後問她:“你聲音聽起來有點輕,是不方便嗎?”
蘇迢迢聽到這句,從被子下探了探腦袋,發現寢室裏還是一片寂靜,連燈都沒開,便重新鉆回被窩,小聲開口:“嗯,我室友還在睡覺。”
“這樣啊,”陸禮似乎是為了配合她,跟著放輕了聲音,頓了頓又問,“吃過早餐了嗎?”
“還沒,剛起床。”蘇迢迢道。
“那待會兒早一點結束會議吧,一起去吃個早午餐,剛好下午還要一起去健身房。”陸禮順勢開口。
“啊?可健身房不是四點嗎,我下午還打算去法圖學一會兒。”蘇迢迢看了眼平板上的一周計劃,回答。
“那吃完飯先去法圖吧,剛好我也有一篇essay要寫。”陸禮再次使出“剛好”必殺技。
“好。”蘇迢迢答應下來。
離會議開始還有一段時間,兩人在短暫的寒暄過後便陷入沈默。蘇迢迢在床上悶著,厚棉被的隔音效果驚人,連耳機裏他清淺的呼吸聲都清晰可聞,和她的交織在一起。
——簡直像是他們倆躺在同一張床上。
幾分鐘後,蘇迢迢總算按捺不住,按下靜音鍵從被窩裏鉆出來,深吸了一口新鮮空氣,擡手扇了扇自己滾燙的臉頰。
好在這種焦灼的情況沒持續太久,會議陸陸續續有人進來,手頭幹什麽的都有,刷牙的吃零食的跟室友一塊兒準備點外賣的,雜音多得需要一個勁往下調音量,剛才那絲說不清道不明的氣氛瞬間被粉碎了個幹凈。
直到謬荷清了清嗓子,提醒幾個不參與討論的新生暫時停下手頭的動作,會議頻道才總算安靜下來。
“那就開始吧,”陸禮不是個喜歡廢話的人,率先進入正題,點名道,“路佳,你先說說你的想法。”
“救救,我現在快沒想法了……”路佳開了麥,聲音聽起來有點憔悴,“我昨天速刷了去年新國辯的比賽,這個辯題三場裏面正方全敗,最後是靠積分出線的,救救……”
寧歡聞言,下意識跟著她的思路,脫口而出道:“要是這次比賽的反方也看了新國辯,豈不是可以抄他們的作業了?可是抄作業這種行為會不會不太好啊?”
“寶貝,國關他們是肯定會去看這幾場比賽的,才過去一年,打法啊事例啊根本不過時,傻子才不抄作業呢,”路佳嘆了口氣,又道,“再說了,即使論點一模一樣,辯論場上也不會有一模一樣的局面,總會有自主發揮的地方在。所以即使借鑒了一些觀點和打法,也沒什麽好不好的,更何況一個辯題本身就不存在無窮無盡的論。”
“啊這……”寧歡一時語塞,想了想道,“不過這樣有利也有弊吧,要是對面抄了作業的話,你們就照著這幾場比賽的反方來準備,不就是敵在明我們在暗了嗎?”
路佳被這話逗笑,回答:“謝謝,有被安慰到。”
她們的一番閑拌結束,才聽莊慧主動開口:
“我也看了那幾場比賽,這個題對正方而言確實不太有利。偶像‘買單’這種行為本身是不能給定強制義務的,即便我們在‘應該’的定義上削弱這種強制性,但單從利弊上去比較,也很難行得通,畢竟買單後‘脫粉’帶來的損失是可觀的,但路人緣向好並不是一種可觀的數據,甚至可能只是一種幻想。”
這話出來後,賽前討論一下子滑入正軌,蘇迢迢調整了姿勢,開始在平板上做筆記。
謬荷隨後反問:“你這裏的利弊比較是站在偶像個人的立場上考慮的吧,那站在整個社會層面上呢,偶像的買單行為能夠有效地規勸粉絲,給社會風氣帶來向好的引導嗎?”
“這個需要例子來舉證,那幾場比賽的正方也確實舉了一些,比如偶像要求粉絲不要在線下大規模地聚集、不要接機之類的,還比較了某某某的粉絲群體和某某的粉絲群體,前者幾乎年年發理智追星倡導書,所以粉絲群體相對後者而言更加冷靜。”莊慧回答。
“嘖,飯圈之間,亦有不同。”路佳看過那兩場比賽,當然知道某某某說的到底是哪個某某某,這會兒吃瓜吃到自家,語氣也跟著微妙起來。
畢竟是沾上了娛樂圈的論題,討論很容易跑偏,也很容易夾雜私人情感。陸禮一路聽到這兒,這個會議的框架仍然沒搭起來,才忍不住出聲提醒:“如果我們今天的討論真的要覆盤那幾場辯論賽的話,那就從頭開始盤,不要想到什麽說什麽,大一的小朋友理解起來會很困難。”
“好的好的。”路佳這才想起來會議裏還有新生在聽,第一時間答應下來,總算開始看自己昨天熬夜做的筆記。
“其實這道辯題的戰場主要就是兩塊,一個是“應該”的定義,另一個是偶像買單的個人利好和社會效益。當然華政那場的反方設計得更巧妙,還提出了一個粉絲自律組織加以對抗,雖然我個人覺得這個構思在論證的性價比上不是非常高,但確實打了正方一個措手不及。”
“從定義上看呢,三場比賽的正方都試圖定義“應該”是一種非強制的倡導,還分了幾種情況來討論。反方則認為“不應該”不等於“絕對不能做”,而在於偶像有選擇的自由,而不必要盡某種必然的義務。”
“所以其實從定義上我們就可以看出來,正方在很小心地避免對偶像進行道德綁架,避免成為聖母。因為一旦將買單行為和義務綁定上,偶像好像就平白無故地要承擔一些不利的後果,這是不符合大眾的道德認知的,反方也很能方便地在這一點上對我們進行攻擊。
“而反觀反方的定義呢,他其實對正方的一個點做了回避:因為沒有辦法完全否掉正方所謂的社會利好這一層,所以提出了“不是絕對不能做”,隨後站在“選擇的自由”這樣的道德高地上,就很容易讓過於正義和理想化的正方陷入不利。
“但同時,他們的論證也存在薄弱之處,花費了很多功夫去拆解‘應該’,卻沒有完整地論證‘不應該’,即偶像買單這個行為對於偶像個人和社會而言,它的弊害在哪裏?”
路佳說完這長串,總算有機會喘息,喝口水潤了潤嗓子。
莊慧第一時間跟上思路,補充:“其實對於社會而言的弊害,華政那一場裏有提到,當然是基於我們並不可能認同的‘買單’的定義。他們當時強行推定了買單會造成責任的轉移,所以這種盲目買單不僅會讓粉絲有恃無恐,還會有人渾水摸魚在其中發洩情緒,進而使網絡暴力更加猖狂。”
“不過這一點在我們看來當然並不成立,偶像的買單行為不會使過錯粉絲逃脫自己本應承擔的責任,沒辦法規避風險,也就沒有更加猖狂之說了。”
“至於對於偶像個人的不利後果,大概就是偶像在買單之後,或許還要承受粉絲的“脫粉警告”,造成人氣的下滑,並且要背負經濟上的損失。”
“所以人氣下滑和經濟損失這兩點,反方有什麽明確的數據嗎?”謬荷提出疑問。
“我再去看看那幾場比賽裏的反方是怎麽論證的吧,當時忘了記下來了。”莊慧道。
“不過我覺得應該還是定義上的問題,‘買單’這個詞太含糊了,還是帶修辭義的,存在很多可以討論的空間。如果只是對粉絲加以引導和勸阻的話,以我現在的理解來看,好像也沒什麽損失吧?”路佳提出。
這個問題出來後,在場沒有人武斷地下結論,幾個大一新生的思路早在一開始就因為跟不上討論節奏而熔斷了,這會兒更不敢吱聲。
於是路佳把鍋推給陸禮:“隊長你覺得呢,你倒是說句話啊?”
陸禮應了聲,停下手頭的筆記,順勢擊鼓傳花:“咱們一辯選手有什麽想法嗎?”
他註意到蘇迢迢剛才一直沒說話,所以有點擔心她第一次參加賽前討論,可能會跟不上這種快節奏並且極具跳躍性的思路。
好在蘇迢迢冷不丁被點名後,只是楞了一下便劃開自己的平板,找到她們剛才在討論中沒有提到的一個點,道:“我個人覺得在這個辯題裏面,粉絲行為這個詞本身就可以幫我們切掉很多東西。”
“嗯,怎麽說?”陸禮示意她繼續。
“因為粉絲行為和粉絲的行為並不完全一致,後者是指某個主體的行為,前者則是一個偏正短語,指怎樣的行為,所以不是所有粉絲的行為都是粉絲行為,粉絲行為應該專指與偶像密切相關的活動,比如維護偶像、撕番、拉踩對家等等……像混入某個飯圈賣娃結果卷款潛逃的,這種顯然不算粉絲行為,最多是披著粉絲皮的詐騙犯。” 蘇迢迢解釋道。
陸禮聽到這兒就放下了心,翹起唇角,尾音忍不住跟著上揚:“這個想法很好,可以切割掉反方某些讓人意想不到的舉例,就放在一辯稿裏吧。”
“嗯。”蘇迢迢答應下來。
“那下面我來簡單講一講我對這個辯題的看法吧,我們回到這個辯題最初誕生的那一刻。”
陸禮一開口就有四辯總結陳詞那味了,那幾個本來都已經開始放空的大一新生也一下子清醒過來,開始聽他發言:
“事實上當我們談到‘粉絲行為偶像應不應該買單’的時候,我們的初衷只有一個,不是要提升偶像的形象、積攢路人緣或者任何別的什麽東西,僅僅是希望那些瘋狂的粉絲行為可以被某一種力量所約束,希望這個圈子可以更加理性、更加平和、更加規範。
“然而當下,沒有任何一個官方機構可以像保潔公司一樣幫助我們清朗飯圈,政策更多的是對平臺和網站的約束,對於粉絲的約束力仍然是很低的,於是在無奈之下,我們把目光投向了偶像,我們寄希望於偶像。”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口中的“買單”絕不是要讓偶像背黑鍋,讓偶像成為粉絲的替罪羔羊,更不是想借粉絲行為這把刀殺死偶像,而是出於一個樸素的認知,覺得粉絲多少會願意相信並且聽從他們所喜愛的、所珍視的偶像的勸導。
“所以呼籲偶像應該為粉絲行為買單,本身就是想用偶像的知名度和收到的關註度將他架上道德高地,偶像當然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但作為公眾人物,他們仍然是社會風氣一個重要的風向標,我們樸素的道德認知不情願一個冷漠的、自私的、軟弱的偶像作為受到萬千追捧的公眾人物存在。
“至於道德上所要求的‘應該’,它的強制力相對法律而言當然是弱的,甚至不具有強制力。而我們今天到底能不能拿下這場比賽,要看的就只是大眾對於公眾人物的道德要求到底是高還是低,看大眾是更願意把偶像架上高地,還是把他從神壇上釋放下來。”
蘇迢迢聽著,順手在筆記上有關“買單”和“應該”這兩個關鍵詞的定義問題後面打勾。
與此同時,也不得不承認陸禮不愧是馬佳和頌學姐選出來的隊長,實力很強,僅憑剛才的那段發言,從語言上的修辭到說話的重音和停頓,再到邏輯思維,他的風格都確實非常契合四辯的定位,要拔高有拔高,要感染力有感染力。
只不過她這頭還沒誇完,陸禮緊接著就給自己拆起了臺:“不過剛才的這些都是我站在正方立場想當然的推論,想要真正推到這一步,我們還需要解決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甚至更像是一個新的辯論,但我們要深挖下去,那就是偶像作為公眾人物,到底有沒有任何需要去引導和約束粉絲的道德上的義務?
“我發現那幾支隊伍在打這種義務時,更多地是理所當然地從一種公眾人物所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出發,就像我剛才那樣,卻都沒有先去剖析粉絲和偶像之間的關系。
“因此第二個問題就是,粉絲經濟下的偶像和粉絲之間到底是什麽關系?我們理想中的偶像和粉絲之間又應該是什麽關系?”
“如果我們能解決第二個問題,那麽第三個問題也就順勢解開,那就是偶像如果為粉絲行為買單、它的社會效益究竟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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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辯隊裏某位懶人的提議下, 賽前會議就順勢改到了線上,除了參賽的幾個隊員之外,新生也要求進會議旁聽。
蘇迢迢收到這個消息時已經洗漱完, 差點就穿上毛褲準備出門,聞言第一時間脫掉外套, 抱起平板麻溜滾上了床,裹緊自己尚有餘溫的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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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進去之後才發現房間裏面只有他們倆, 戴眼鏡的貓貓頭和托著下巴思考人生的艾瑪面面相覷, 他頭上還頂著蘇迢迢不久前痛失的網名——Paradox。
那頭陸禮看到她, 開口寒暄:“這麽快就來了啊?”
顯然也才剛起床, 嗓音還透著睡意尚未消散的啞,像昏黃的月色, 暧暧不明。
蘇迢迢之前從來沒有在線上跟他聊過天, 平時看到他的時候, 這人出類拔萃的長相已經足夠填滿感官, 讓人無暇再顧及聲音,僅僅留下一個相得益彰的模糊印象。
所以直到今天,她才發現他的聲音有點要命,在耳機裏近得像是呢喃, 帶著恰到好處的誘惑力,聽起來很動情,卻又不流於低俗。
蘇迢迢想到這兒,忍不住在心下唾棄自己薄弱的定力,一邊回答:“……嗯,我起得早,剛剛差點就出門了。”
對面應了聲,安靜片刻後問她:“你聲音聽起來有點輕,是不方便嗎?”
蘇迢迢聽到這句,從被子下探了探腦袋,發現寢室裏還是一片寂靜,連燈都沒開,便重新鉆回被窩,小聲開口:“嗯,我室友還在睡覺。”
“這樣啊,”陸禮似乎是為了配合她,跟著放輕了聲音,頓了頓又問,“吃過早餐了嗎?”
“還沒,剛起床。”蘇迢迢道。
“那待會兒早一點結束會議吧,一起去吃個早午餐,剛好下午還要一起去健身房。”陸禮順勢開口。
“啊?可健身房不是四點嗎,我下午還打算去法圖學一會兒。”蘇迢迢看了眼平板上的一周計劃,回答。
“那吃完飯先去法圖吧,剛好我也有一篇essay要寫。”陸禮再次使出“剛好”必殺技。
“好。”蘇迢迢答應下來。
離會議開始還有一段時間,兩人在短暫的寒暄過後便陷入沈默。蘇迢迢在床上悶著,厚棉被的隔音效果驚人,連耳機裏他清淺的呼吸聲都清晰可聞,和她的交織在一起。
——簡直像是他們倆躺在同一張床上。
幾分鐘後,蘇迢迢總算按捺不住,按下靜音鍵從被窩裏鉆出來,深吸了一口新鮮空氣,擡手扇了扇自己滾燙的臉頰。
好在這種焦灼的情況沒持續太久,會議陸陸續續有人進來,手頭幹什麽的都有,刷牙的吃零食的跟室友一塊兒準備點外賣的,雜音多得需要一個勁往下調音量,剛才那絲說不清道不明的氣氛瞬間被粉碎了個幹凈。
直到謬荷清了清嗓子,提醒幾個不參與討論的新生暫時停下手頭的動作,會議頻道才總算安靜下來。
“那就開始吧,”陸禮不是個喜歡廢話的人,率先進入正題,點名道,“路佳,你先說說你的想法。”
“救救,我現在快沒想法了……”路佳開了麥,聲音聽起來有點憔悴,“我昨天速刷了去年新國辯的比賽,這個辯題三場裏面正方全敗,最後是靠積分出線的,救救……”
寧歡聞言,下意識跟著她的思路,脫口而出道:“要是這次比賽的反方也看了新國辯,豈不是可以抄他們的作業了?可是抄作業這種行為會不會不太好啊?”
“寶貝,國關他們是肯定會去看這幾場比賽的,才過去一年,打法啊事例啊根本不過時,傻子才不抄作業呢,”路佳嘆了口氣,又道,“再說了,即使論點一模一樣,辯論場上也不會有一模一樣的局面,總會有自主發揮的地方在。所以即使借鑒了一些觀點和打法,也沒什麽好不好的,更何況一個辯題本身就不存在無窮無盡的論。”
“啊這……”寧歡一時語塞,想了想道,“不過這樣有利也有弊吧,要是對面抄了作業的話,你們就照著這幾場比賽的反方來準備,不就是敵在明我們在暗了嗎?”
路佳被這話逗笑,回答:“謝謝,有被安慰到。”
她們的一番閑拌結束,才聽莊慧主動開口:
“我也看了那幾場比賽,這個題對正方而言確實不太有利。偶像‘買單’這種行為本身是不能給定強制義務的,即便我們在‘應該’的定義上削弱這種強制性,但單從利弊上去比較,也很難行得通,畢竟買單後‘脫粉’帶來的損失是可觀的,但路人緣向好並不是一種可觀的數據,甚至可能只是一種幻想。”
這話出來後,賽前討論一下子滑入正軌,蘇迢迢調整了姿勢,開始在平板上做筆記。
謬荷隨後反問:“你這裏的利弊比較是站在偶像個人的立場上考慮的吧,那站在整個社會層面上呢,偶像的買單行為能夠有效地規勸粉絲,給社會風氣帶來向好的引導嗎?”
“這個需要例子來舉證,那幾場比賽的正方也確實舉了一些,比如偶像要求粉絲不要在線下大規模地聚集、不要接機之類的,還比較了某某某的粉絲群體和某某的粉絲群體,前者幾乎年年發理智追星倡導書,所以粉絲群體相對後者而言更加冷靜。”莊慧回答。
“嘖,飯圈之間,亦有不同。”路佳看過那兩場比賽,當然知道某某某說的到底是哪個某某某,這會兒吃瓜吃到自家,語氣也跟著微妙起來。
畢竟是沾上了娛樂圈的論題,討論很容易跑偏,也很容易夾雜私人情感。陸禮一路聽到這兒,這個會議的框架仍然沒搭起來,才忍不住出聲提醒:“如果我們今天的討論真的要覆盤那幾場辯論賽的話,那就從頭開始盤,不要想到什麽說什麽,大一的小朋友理解起來會很困難。”
“好的好的。”路佳這才想起來會議裏還有新生在聽,第一時間答應下來,總算開始看自己昨天熬夜做的筆記。
“其實這道辯題的戰場主要就是兩塊,一個是“應該”的定義,另一個是偶像買單的個人利好和社會效益。當然華政那場的反方設計得更巧妙,還提出了一個粉絲自律組織加以對抗,雖然我個人覺得這個構思在論證的性價比上不是非常高,但確實打了正方一個措手不及。”
“從定義上看呢,三場比賽的正方都試圖定義“應該”是一種非強制的倡導,還分了幾種情況來討論。反方則認為“不應該”不等於“絕對不能做”,而在於偶像有選擇的自由,而不必要盡某種必然的義務。”
“所以其實從定義上我們就可以看出來,正方在很小心地避免對偶像進行道德綁架,避免成為聖母。因為一旦將買單行為和義務綁定上,偶像好像就平白無故地要承擔一些不利的後果,這是不符合大眾的道德認知的,反方也很能方便地在這一點上對我們進行攻擊。
“而反觀反方的定義呢,他其實對正方的一個點做了回避:因為沒有辦法完全否掉正方所謂的社會利好這一層,所以提出了“不是絕對不能做”,隨後站在“選擇的自由”這樣的道德高地上,就很容易讓過於正義和理想化的正方陷入不利。
“但同時,他們的論證也存在薄弱之處,花費了很多功夫去拆解‘應該’,卻沒有完整地論證‘不應該’,即偶像買單這個行為對於偶像個人和社會而言,它的弊害在哪裏?”
路佳說完這長串,總算有機會喘息,喝口水潤了潤嗓子。
莊慧第一時間跟上思路,補充:“其實對於社會而言的弊害,華政那一場裏有提到,當然是基於我們並不可能認同的‘買單’的定義。他們當時強行推定了買單會造成責任的轉移,所以這種盲目買單不僅會讓粉絲有恃無恐,還會有人渾水摸魚在其中發洩情緒,進而使網絡暴力更加猖狂。”
“不過這一點在我們看來當然並不成立,偶像的買單行為不會使過錯粉絲逃脫自己本應承擔的責任,沒辦法規避風險,也就沒有更加猖狂之說了。”
“至於對於偶像個人的不利後果,大概就是偶像在買單之後,或許還要承受粉絲的“脫粉警告”,造成人氣的下滑,並且要背負經濟上的損失。”
“所以人氣下滑和經濟損失這兩點,反方有什麽明確的數據嗎?”謬荷提出疑問。
“我再去看看那幾場比賽裏的反方是怎麽論證的吧,當時忘了記下來了。”莊慧道。
“不過我覺得應該還是定義上的問題,‘買單’這個詞太含糊了,還是帶修辭義的,存在很多可以討論的空間。如果只是對粉絲加以引導和勸阻的話,以我現在的理解來看,好像也沒什麽損失吧?”路佳提出。
這個問題出來後,在場沒有人武斷地下結論,幾個大一新生的思路早在一開始就因為跟不上討論節奏而熔斷了,這會兒更不敢吱聲。
於是路佳把鍋推給陸禮:“隊長你覺得呢,你倒是說句話啊?”
陸禮應了聲,停下手頭的筆記,順勢擊鼓傳花:“咱們一辯選手有什麽想法嗎?”
他註意到蘇迢迢剛才一直沒說話,所以有點擔心她第一次參加賽前討論,可能會跟不上這種快節奏並且極具跳躍性的思路。
好在蘇迢迢冷不丁被點名後,只是楞了一下便劃開自己的平板,找到她們剛才在討論中沒有提到的一個點,道:“我個人覺得在這個辯題裏面,粉絲行為這個詞本身就可以幫我們切掉很多東西。”
“嗯,怎麽說?”陸禮示意她繼續。
“因為粉絲行為和粉絲的行為並不完全一致,後者是指某個主體的行為,前者則是一個偏正短語,指怎樣的行為,所以不是所有粉絲的行為都是粉絲行為,粉絲行為應該專指與偶像密切相關的活動,比如維護偶像、撕番、拉踩對家等等……像混入某個飯圈賣娃結果卷款潛逃的,這種顯然不算粉絲行為,最多是披著粉絲皮的詐騙犯。” 蘇迢迢解釋道。
陸禮聽到這兒就放下了心,翹起唇角,尾音忍不住跟著上揚:“這個想法很好,可以切割掉反方某些讓人意想不到的舉例,就放在一辯稿裏吧。”
“嗯。”蘇迢迢答應下來。
“那下面我來簡單講一講我對這個辯題的看法吧,我們回到這個辯題最初誕生的那一刻。”
陸禮一開口就有四辯總結陳詞那味了,那幾個本來都已經開始放空的大一新生也一下子清醒過來,開始聽他發言:
“事實上當我們談到‘粉絲行為偶像應不應該買單’的時候,我們的初衷只有一個,不是要提升偶像的形象、積攢路人緣或者任何別的什麽東西,僅僅是希望那些瘋狂的粉絲行為可以被某一種力量所約束,希望這個圈子可以更加理性、更加平和、更加規範。
“然而當下,沒有任何一個官方機構可以像保潔公司一樣幫助我們清朗飯圈,政策更多的是對平臺和網站的約束,對於粉絲的約束力仍然是很低的,於是在無奈之下,我們把目光投向了偶像,我們寄希望於偶像。”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口中的“買單”絕不是要讓偶像背黑鍋,讓偶像成為粉絲的替罪羔羊,更不是想借粉絲行為這把刀殺死偶像,而是出於一個樸素的認知,覺得粉絲多少會願意相信並且聽從他們所喜愛的、所珍視的偶像的勸導。
“所以呼籲偶像應該為粉絲行為買單,本身就是想用偶像的知名度和收到的關註度將他架上道德高地,偶像當然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但作為公眾人物,他們仍然是社會風氣一個重要的風向標,我們樸素的道德認知不情願一個冷漠的、自私的、軟弱的偶像作為受到萬千追捧的公眾人物存在。
“至於道德上所要求的‘應該’,它的強制力相對法律而言當然是弱的,甚至不具有強制力。而我們今天到底能不能拿下這場比賽,要看的就只是大眾對於公眾人物的道德要求到底是高還是低,看大眾是更願意把偶像架上高地,還是把他從神壇上釋放下來。”
蘇迢迢聽著,順手在筆記上有關“買單”和“應該”這兩個關鍵詞的定義問題後面打勾。
與此同時,也不得不承認陸禮不愧是馬佳和頌學姐選出來的隊長,實力很強,僅憑剛才的那段發言,從語言上的修辭到說話的重音和停頓,再到邏輯思維,他的風格都確實非常契合四辯的定位,要拔高有拔高,要感染力有感染力。
只不過她這頭還沒誇完,陸禮緊接著就給自己拆起了臺:“不過剛才的這些都是我站在正方立場想當然的推論,想要真正推到這一步,我們還需要解決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甚至更像是一個新的辯論,但我們要深挖下去,那就是偶像作為公眾人物,到底有沒有任何需要去引導和約束粉絲的道德上的義務?
“我發現那幾支隊伍在打這種義務時,更多地是理所當然地從一種公眾人物所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出發,就像我剛才那樣,卻都沒有先去剖析粉絲和偶像之間的關系。
“因此第二個問題就是,粉絲經濟下的偶像和粉絲之間到底是什麽關系?我們理想中的偶像和粉絲之間又應該是什麽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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