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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酒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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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天陳先生也沒攬著我很久,幾乎是在氣氛開始不對之前就放開了手。

就是那種,既表達了親昵,又分寸感拿捏得很好的感覺。

而且他不是用手攬的我,是伸長著胳膊,把肘彎搭在我肩膀上。

所以我說是攬兄弟一樣的攬法。

這就是我覺得最好的時候了。

一切都很自然,我不必在他面前慌亂。

說著普通朋友之間都會說的話,我不必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但那些話又可以衍生出很多種意思,我可以自由地做出暧昧朦朧的理解。

點到為止的肢體觸碰,也令人愉悅,令人心花怒放。

我們在尋龍峽的浪花中渾身濕透,在橘色的皮艇中晃晃悠悠,被夏日的熱風吹幹頭發衣衫,又在放縱之後結伴回賓館。

我狼狽,他也狼狽;我高興,他也高興。

這一天我很堅定地確認了,我對陳先生來說是有些不同的。

在路上跟我分享歌曲,看到我們的大巴會拍下來發給我。

他是他山石那邊第一個趕到尋龍峽漂流點的人,他走得也忒快了。

找體重相近的人不找涵涵,單單跑來問我多重。

別人潑他水會挨罵,但我可以潑沒有關系。

這樣的特殊待遇,哪怕只是針對一個很合得來、很欣賞的異性朋友,都足以讓我大呼榮幸。

或者說,也只有身為這樣一個特別的異性朋友,才會使我感受到單純的快樂。

我算是最早回到酒店的人之一,我到房間時鑫姐應該還在水裏。

群裏已經開始有人抱怨鞋子廢了、牛仔褲濕了,而我洗了熱水澡,一身輕松地換上自己的衣服褲子,打開電腦進行今日份工作。

六點文章發出,之後不久便在群裏收到了去七樓禮堂吃晚飯的通知。

結果當我來到禮堂時,好些人問我是不是和樓下他山石的帥哥在一起了。

唉,當然是會有人問的,今天下午往我們這兒瞅的人可不少。

但不管跟我熟還是不熟,都好像我的親友團一樣跟我打聽,這就很神奇,咱能稍微有點邊界感嘛?

應該是因為我看起來一副很好說話的樣子,像陳先生肯定就不用面對這種場面。

我就只能不斷解釋著:“沒有沒有,都是誤會。”

鑫姐一邊忙著張羅晚餐,一邊一如既往的熱情,拍著我的肩膀說:“哎呀,遲早的事,那帥哥看你眼神都不對!我們小王盤正條順的,時機一合適添把火就給他拿下了,加油!”

然後她就忙自己的事兒去了。

我看著她離開的方向楞了一會,然後去找營銷部的桌子。

我知道鑫姐這人向來大大咧咧,她這話說得其實也是正常寒暄。

所以我之所以心裏不太舒服,是我自己的問題。

因為我知道我和陳先生的關系只會止步於此,我們是不會戀愛的。

我只想像今天這樣陪他一塊兒玩,逗他開心,看他難得進入一個完全放松的狀態。

我可以每天陪他湊咖啡的單,可以花一千二買他一天時間,可以費盡心機試圖制造和他相處的機會。

我願意聽人在我背後笑嘻嘻起哄,願意讓人覺得我是顏狗舔狗,願意所有人笑話我愛而不得。

但我不想聽別人說他“看我的眼神不對”,更不想聽人說他“添把火就能拿下”。

我是垂涎於神仙的凡夫俗子,明明被世俗觀念纏繞,卻還是打從心底裏想要染指。

也正因為我對陳先生的心思有如此惡劣的成分,所以才聽不得旁人將他描述在我之下。

坐到屬於我的位子上,我又進入了每日一度的入定反省時間。

我今天都做了些什麽呢?

當他說“到了Z市你跟著我玩”,我說“好啊”。

當他說“140斤”,我說“那差不了多少”。

當他說“還能把你賣了”,我故意撩他說“你狠起來連自己都賣”。

當他被我狼狽的模樣逗樂,我進一步展示自己的梗王思維,試圖讓他更加快樂。

以至於到最後,我能確切地感受到他已經把我當成一個比較特殊的存在。

我在心裏祈禱這是友情。

這要萬一是愛情,萬一他表現出希望這種“純潔的革命友誼”再升華一下的心思,我是給不了他任何回應的。

到時候這叫什麽?叫玩弄感情,叫不娶何撩,叫始亂終棄。

我會成為和他的前女友們一樣的人,我的行為會再次提醒他他就是孤獨終老的命,他會意識到以他的條件配不上任何一個他喜歡的女孩子,哪怕對方是像我這樣的low包和廢物。

他甚至可能會認為我對他的所有好意都是渣女在玩耍。

或者認為他所感受到的好意其實都是自作多情。

這樣的預測帶給我的感覺,幾乎可以用恐懼來形容。

我覺得我的表情這輩子也沒這麽凝重過。

那如果我們拓寬一下思路,有沒有可能,我勇敢一點,真的一條路走到黑呢。

這麽想著,我的心顫顫的,手也有點抖了。

如果我真的決定要認真談一場戀愛,那我肯定是奔著結婚去的,畢竟我23歲了,已經過了法定的結婚年齡。

到時候我要怎麽跟媽媽介紹陳先生的情況呢?

我可以說他很會做事情,很會生活,工資不低,事業心很強,有責任心,溫柔又堅強。

除此以外呢?

我要說他有個惡貫滿盈的父親,連他出車禍都不給一分錢嗎?

我要說他被遭受過家暴的母親養大嗎?

我要說他接下來幾年得供他的妹妹上大學嗎?

我要說他性格太倔老在外頭惹是生非嗎?

我要說他沒有脾臟,連“身體健康”這一條都不能完全滿足嗎?

想完這些,我的手又不抖了。

我不能跟媽媽說這些話的。

我要是說了她不知道得有多擔心,甚至會懷疑自己的女兒是被人給騙了。

這時我倒思考了一下,我媽會對我的眼光有點信心嗎?

她總是那麽了解我,那她知道我腦子其實還算靈光嗎?她會明白我看中的人大概率是真的很優秀嗎?

至少看上陳先生之後,應該很難有別的男人能入我眼了。

這麽想來,我竟覺得最有可能的結局是,等我30多歲了,他未娶我未嫁,到時候我家裏頭對我的終身大事差不多也麻木了,然後我就可以自由發揮了。

嘖。

就等開飯的這一會兒工夫,我連孩子在哪上學都快想好了。

晚飯規格確實比午飯高很多,涵涵忙前忙後,給我們這桌拿了幾瓶可樂和一瓶白酒。

師資部部長拿著酒路過,直接把一瓶幹紅放我們桌上,起哄說:“涵涵把可樂拿回去,喝飲料多沒意思,給女老師開瓶紅的!”

話音剛落我就把可樂給開了,然後裝出一臉懵懂,擡頭看著涵涵和師資部長。

師資部長明顯地翻了個白眼,涵涵語氣裏帶點責怪:“哎呀小王手怎麽這麽快呢,算了算了,開了就喝吧。”

然後在背後給我豎了個大拇指。

我們其他人想不喝酒可以,但涵涵肯定不能,他是真得應酬。

而且我很快就看出,他這人酒量不行——大概和思思是同一種體質,喝酒不上臉,但迷糊得比誰都快。

他顯然很清楚自己酒量淺,也積累了一些小技巧——每次喝完酒就拿毛巾擦嘴,其實是把酒吐在了毛巾上。

不一會兒他那條毛巾就吐滿了,往下滴著白酒。

我就悄悄地把我的幹毛巾換到他那邊去。

我是真的很煩酒桌文化這種東西。

我家人喝不醉還好說,但我也見過喝醉了的,那叫一個“爛醉如泥”、“不成人形”。

所以我很怕看見平時春風和煦的涵涵也變成那樣。

吃到一半時,各部門開始輪流去向大佬飛敬酒,涵涵也註意著動向,並挑了個合適的空擋喚我們道:“走走走,我們也去敬大佬飛一杯。”

於是我們就像小雞跟著老母雞一樣,跟著涵涵走。

在大佬飛面前涵涵沒搞什麽幺蛾子,結結實實一杯白酒下肚,當場人就晃了晃。

我吃驚地看向他——老哥你這酒效力也忒快了點。

也就是這麽一吃驚,導致我端著可樂抿了一小口就放下了。

對面大佬飛已經幹了一杯,擡眼就見我拿著滿滿的杯子楞在那裏,便沖我和藹地笑笑:“小王可樂還不能喝完?”

尼瑪。

陳先生說得一點不假,大佬飛是真的有點陰,一點都不敞亮。

他可能覺得他幹了,我沒幹,這是對他的不尊敬。

這種過家家一樣的“游戲規則”讓我覺得非常幼稚。

但我也不能說啥,人家畢竟是校長。

於是我就在眾人的註視下咕嘟咕嘟表演喝可樂。

鑫姐和大佬飛同桌吃飯,慣會投其所好,見涵涵喝完一杯,幾乎立刻又拿過涵涵的杯子給他滿上:“老聽說涵涵海量,可算有機會跟你喝一回了!來,涵涵,我先敬你一杯!”

涵涵臉上掛著無意識的微笑,我估計現在給他倒杯核廢水他都會喝下去。

杯子叮得一碰,涵涵和鑫姐雙雙飲下。

圍觀群眾大聲叫好,涵涵喝完就扶住了桌子。

我看見鑫姐額頭上的汗大顆大顆滲出,她隨意地拿起桌上的毛巾擦了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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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為了防止大家有啥特殊的期待,我先說一下,小王雖然喝不醉,但是是不會幫忙擋酒的。

一方面她只是個普通小職員,她沒有任何替喝的立場,她就算喝了也沒人認賬的。然後她也不是很會站出來撐場子的人,更不想暴露“自己其實很能喝”這件事。

所以“能喝”將只是小王的一個隱藏技能——除非她判斷涵涵再喝就要進醫院了,否則她是不會站出來的,而涵涵這樣的人顯然也不會讓自己被欺負成那樣(攤手)。

PS:終於把前幾章折騰完了!我真的很不會寫感情升溫,因為感覺一不小心人設就會崩,每次都要改好久,你們難以想象有痛苦!謝謝大家給我的鼓勵,其實我沒寫“作話”的那幾章都是在對自己產生懷疑!(抱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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