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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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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生活重新步入正軌,早上九點準時到十八樓打卡上班。

當我走到工位旁和涵涵打招呼時,我意識到,我的世界並沒有發生什麽變化。

在做了媽媽不會允許的事情後,我沒有遇到危險,也沒有學壞。

我依然是那個努力工作的小王。

如果沒有陳先生之前甩過來的那堆洗腦包,我會努力得更開心點。

想到這個,我幾乎立刻看向涵涵:“對了涵涵,你是不是打算要辭……”

涵涵一把把我的嘴捂上了。

“你要是這個音量問出來,待會兒整個公司都知道我要辭職了。”涵涵小小聲說。

我趕忙猛點頭,他這才放開我。

我喘了口氣問他:“你是不是打算要‘上書乞骸骨’了?”

涵涵楞了楞:“你等會兒我查一下什麽意思。”

是“遞奏疏給陛下請求告老還鄉”的意思。

涵涵查完“咯咯咯”地笑了一會兒:“我發現你會的東西好雜啊,你不是化學老師嗎?”

我說:“物化是謀生手段,史政是個人興趣。”

涵涵就又問出了那個千古謎題:“可你既然對史政有興趣,為什麽還要學物化呢?”

如果我直接回答“因為我媽讓我選物化”,那多少有點不負責任。

事實是當時我本人並沒有一個堅定的主意。

就算我喜歡史政,但我也知道史政出身在大學選專業受限,而且到社會上也不好找工作——至少現在給我飯吃的教培業,就幾乎不招歷史老師和政治老師。

在我左右為難的時候,媽媽建議我不要做一個夢想家,做人要腳踏實地。

學習終究還是為了找工作,興趣的東西則只能當成興趣。

我深以為然,毅然選擇了物化。

涵涵聽完我漫長的解釋,跟我擺了擺手:“這就不對了。”

這話、這語氣,好像陳先生也跟我說過,也不知道他倆之間是誰學的誰。

涵涵說:“人一生得工作40年呢,很多人40年都得跟自己的專業死磕。如果不是真心喜歡的東西,哪怕再好就業,也是一輩子的煎熬。”

尼瑪。

我說:“你們倆還能給我條活路嗎?”

我覺得如果沒碰上陳先生跟涵涵,我的人生可以開心一大半。

我說:“那你還是沒回答我的問題啊。”

涵涵發現我竟然還記得,就裝模作樣道:“什麽問題?哦哦,你說乞骸骨的事兒啊。”

他頓了頓 ,說:“確實有打算。”

我趕忙跟他打聽:“為什麽呢?你是對業內的風雲動向做出了預判嗎?”

他也不急著回答,只是先問我:“陳陳跟你說的這些?”

我說:“嗯。”

他嘀嘀咕咕:“他都自身難保了,還有工夫操心我的事呢——也沒你想的那麽神吧,一方面是大佬飛老這麽搞我我身體受不了,另一方面也確實擔心不久的將來業內可能面臨大整頓。而且我們做新媒體的嘛,現在哪個行業都需要,即便是抱著以防萬一的想法,也不必在一棵樹上吊死。”

我好羨慕地看著他:“說得我都想去高考了,考完選新媒體專業。”

涵涵又“咯咯咯”地笑:“話也不是這麽說的,你雖然有點天賦,但我看你也沒多喜歡,你的心思不在營銷上——而且真想把這行做好,可不僅是寫寫公眾號文章這麽簡單。就拿教培業來說,一個時間節點做什麽活動,做線上活動還是線下活動,活動課程收費還是不收費,社群能否順利裂變,這都是要考慮的。當學科老師們向我提出要做一個活動時,我並不是根據個人喜好來判斷批不批,我是真的對活動效果有預判、且決定要對活動成果負責的——你覺得這是你這輩子想做的事兒嗎?”

他又說:“就拿剛才英語老師找我批的活動舉例,一個小小的‘學習規劃講座’,就想做線下活動,這是不可取的。現在網絡這麽發達,教育機構這麽多,家長們有得是獲取類似信息的渠道,這大熱天的能有幾個人來參加這樣一場無關緊要的講座?如果我批了,他就會白忙活一通。”

“再說個適合辦線下的——‘高二選科講座’。這事兒夠大了,家長們普遍願意本人到場聽講,但這個活動我們現在也沒法做了,因為昨天下班時我看見樓下‘他山石’的講座易拉寶都拉到寫字樓門口了,我們慢了一步,就得另挑時機——那麽假設我沒有註意到他山石的易拉寶,真的決定要做這樣一場線下講座,那我可能租了場地、備了禮品、動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但最終只有零星幾人到場,大量家長都去了他山石那邊,那到時候我肯定是要背大鍋的,這就是我平時的工作。”

我說:“好的,已經在覺得累了。”

我跟他確認:“那陳先生確實是很厲害對吧,不是我有濾鏡對吧——他在這麽大的活動上搶占了先機。“

“當然啊,”涵涵從不掩飾他對陳先生的欣賞,“陳陳做事那當然是最不用擔心的。”

那我就很疑惑:“可你剛才說他‘自身難保’了,是指他會因為之前那事兒被辭退嗎?他山石真的會因為一場烏龍而辭退優秀的員工嗎?”

涵涵攤手:“可不單是因為那件事。他被針對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一方面是因為他這人平時是囂張了點,另一方面是,他山石的校長也是個酒囊飯袋。無能鼠輩任用的永遠只能是無能鼠輩,在這種人手底下做事,能力強就是原罪。”

或許是聯想到自己當下的境況,涵涵嘆了口氣:“反正公司折騰人也就那麽幾招唄,要麽壓活兒,要麽提高績效標準,為了省那點賠償金總想把人硬生生逼到自願辭職——他山石那邊應該也挺傻眼的吧,我估計陳陳這個月的績效獎金還是穩了。”

“所以說,你要問我是不是打算‘上書乞骸骨’,那確切來說倒也不是。”

涵涵看著自己的電腦屏幕,屏上的藍光映得他臉色有些駭人:“離職是會離職,但賠償金我也得要。”

所以說,社畜的追求其實很簡單——有個工作,工作能賺到錢,走時能依法拿到賠償。

在涵涵的講述中,我大概地明白了他們這一年來的工作情況。

話說二人從上一家機構辭職之後,陳先生到他山石面試,用他的三寸不爛之舌給他山石的校長一頓洗腦,硬是把自己的工資談上了兩萬。

正如涵涵所說,他山石的校長也是個酒囊飯袋,估計聽得熱血沸騰腦子一熱,就同意下來。

之後這位校長冷靜下來,意識到一個公眾號運營哪怕再有能力,也不值這個價。再加上陳先生也不是個會哄領導高興的人,和這邊的同事相處也不怎麽樣,所以很快就進入了被打壓的待遇中。

然後他越是被打壓,心情就越不好,對人的態度就越不講情分,如此形成了惡性循環。

至於涵涵這邊,本來在上一任校長手底下幹得還算得心應手,但是大佬飛來了以後動了繼續減編的心思,首先就想拿營銷部開刀。

這時候涵涵站在了校長的對立面上,於是也進入了被針對的行列中。

至於他們被這麽無情打壓,而不是被直接開除,是因為一個叫作“N+1”的東西。

所謂“N+1”,是指在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勞動者補償的一種方式。

“N”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償1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算半個月,半年以上的,算1個月。

而“+1”是指無過失性辭退中規定的1個月工資。

按涵涵的說法,如果他和陳陳是犯錯被開除,應該進行的是“辭退手續”;如果是在他們無過失的情況下,公司單方面希望與他們“解除勞動合同”,那就應當予以一定補償;如果他們是個人原因自願辭職,那就應當辦理“辭職手續”,公司無需給出任何補償。

現在公司就是希望他們走最後一條路。

一般人是沒精力與這麽大一家公司死耗的,但是這兩頭倔驢畢竟也不是什麽一般人。

涵涵說:“我本來的計劃是在新夢想待兩年,等我30歲就回家鄉找出路去,不在N市混了。陳陳就更不用說了,他對工資很滿意,肯定還想多幹一段時間。說實在的,我們要是真想這個時候辭職那倒也不說什麽,簽了辭職就走人了——像陳陳從上家公司辭職就辭得挺利索,我都驚了——但如果是被逼走,該拿的賠償拿不到,那對兩個大男人來說可就太憋屈了。”

我似懂非懂地點點頭:“那你們現在怎麽辦?就死扛嗎?”

涵涵說:“向陳陳學習,辦大活動啊——他不是把‘高二選科講座’占了嗎?我們就試一下‘中考特長生講座’,這屬於學校裏老師不講,但對學生來說又很重要的東西——所以你現在可以查一下相關政策,把文章寫起來了。”

“哦哦,好的。”我說著聽話地打開搜索網頁,很快進入了工作狀態。

但我查了沒多久,還沒理出個清晰的頭緒呢,就收到了陳先生的消息:你昨晚幹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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