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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OUT or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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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在穿蛇皮嗎?

那麽你OUT了。

你已經改穿鱷魚皮了嗎?

嗯很好,你很IN。

你還在穿蛇皮嗎?

那麽你OUT了。

你已經改穿鱷魚皮了嗎?

嗯很好,你很IN。

你還在用E-mail與朋友聯絡?

那麽你OUT了。

你開始用手寫信聯絡朋友了?

你很IN。

每一年的每一季,我們都要小心翼翼地捧讀權威時尚雜志逐條逐款對照自己的衣食言行,惟恐給時尚這盤棋淘汰出局,而監督者,即是遠日無冤近日無仇那時卻一定虎視眈眈火眼金睛的大夥。

也真怪了,時尚仿佛是個長於魔法的巫師,口中念念有詞一番,說啥不夠IN啥就立刻使人怎麽瞧怎麽別扭,每一條紋路都嘩嘩往外掉渣兒,而遭其欽點的物什們迅疾命貴三分。今夏時分有一種花色密密匝匝好似變形蟲般扭來扭去,論理撂大街上風幹了也沒人多看一眼,只因給某位“頂尖大師”心血來潮套在某位“頂尖模特”身上乒乒乓乓在T臺上來回走了兩圈,第二天便裹在了我們樓上李姑娘、對門張大嫂以及樓下王大娘當然還有我的身上。那天我們打醬油時都穿著去了,大夥皆十分興奮——彼此一絲不茍地證實著彼此的IN。收銀的陳二妞好心問了一句:吆,這是你們單位的新款制服嗎?還怪……不難看哩!我們立刻同仇敵愾憤怒地盯住她:哎呀你可真夠OUT的!把個陳二妞臊得當天就上醫院打點滴去了,然而仍然連夜摸黑拖著病體爬11樓(停電了)俯耳問我:“請問你們那變形蟲服是哪買的?”

多年來我像個趕集的老太太顛著小腳東奔西跑,惟恐一個不留神落下點什麽毀了一世英名,面上是泛著微笑的,可私下裏自覺像個淡白眼睛的小母雞,永遠不能夠自主地擔憂著。他們說,黃金?多麽惡俗的暴發戶勾當。我立刻跳起來振臂高呼“打倒金子”,列數伊罪該萬死之一二三四條。他們說呵黃金,多麽華貴驕矜璀璨的家什!我馬上趴在地上三跪九叩心服口服。沒錯兒,自打我口袋裏有兩個閑錢以來我就是個弱智,可是我是多麽地懼怕OUT,渴望IN——簡直恨不能腦門上鏨著金光閃閃鎦金大字:她夠IN。

小時候我是個孤獨的孩子,從北京去到一個小城,基本上沒人理我,因為我不會玩這兒的游戲,我常常躲在我們家陽臺上偷偷向下窺視——他們在一起玩得多麽熱火朝天呀!後來我上學了,漸漸學會乃至精通了本埠兒童所有熱衷的游戲,皮筋一直能跳到“大高舉”,玩“毛毛圈”時躲轉騰挪得像一只兔子,呵這一來他們無限地崇拜我,我成了那一片的孩子頭兒,遂非常知足而快樂。沒成想我長大了還這麽沒出息,丁點兒不見長進,受了這麽些年教育,難道就一點不懂古來聖賢皆寂寞?2000年5月港版《ELLE》頭條即是《沒有品味的年代》:“……80年代的我,身上那一副打扮羞得我今天都不好意思再提。”然而一個夏天過去,80年代Look覆成為天橋新寵。我的天,如果天底下有誰更翻雲覆雨朝令夕改出爾反爾兩面三刀,那一定是時尚這個東東了。

我們家附近有一爿裝修得很前衛的小店,數年前它是一個游戲廳,後來改了陶吧,去年改了網吧,最近聽說又要改“無痛紋彩吧”,但不管怎麽改,門頭上那一條鮮紅標語從沒變過:來這裏,你就會很IN。我看了觸目驚心,因為我只是前年進去做過一只七歪八扭的陶罐,估計如今它改行紋身的時候,我已經OUT得找不著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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