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都是千年的狐貍,大家看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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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外的林漠沒聽到老板魔性的笑聲,但心裏其實也焦慮,他這個老板視時間如金錢,今天才出門就耽擱了那麽會,肯定心裏很不痛快。
所以,他不得不和林苗說明情況:“我趕著送老板去公司”
言外之意,快點同意他的解決辦法,他要走了。
林苗苗聽到他說趕時間送老板去公司,下意識看了眼那輛車,有些好奇那城被她誤以為是黑澀會的老板是何許人也。
可隔著車窗,即便把腦袋湊上前,她看不到什麽。
她看不清裏面,裏面的人可是把她的舉動都看得清清楚楚,還被她猛靠近的腦袋嚇了一跳,心都漏跳了半拍。
雖然隔著塊玻璃,但也是他記事以來,第一次和一個人臉挨得如此近。
林苗苗也不耽擱人家上班了,堅定拒絕了林漠的賠償,直接就把車開走了。
雖然她心愛的TT被撞,她很心痛,但誰讓她撞過別人三次呢。自己欠下的債,總是要還的。
這場意外的交通事故,來的突然,結束的也突然。林漠看著林苗車走遠,有些難以上車面對老板,可也不得不回到車上
他剛系上安全帶,身後的老板就告訴他:“十分零三十秒。”
他瞬間懂了這話什麽意思,這是在告訴他,被這場交通意外耽擱的時間。
不愧是他老板,發生意外都還能把時間計算的如此清楚。
這時候,乖乖認錯就對了。
“對不起,是我不小心。”
他那位老板並沒再說什麽,林漠也以為這事就這麽過去了,誰料到了公司停車場,老板準備下車前,卻忽然吩咐他:“我不喜歡欠人東西,你撞了人家什麽車,就去買一輛賠給人吧。”
若是不了解的人,這會只怕要忍不住喊一句好家夥。但這種情況,林漠見的多了,早已見慣不怪。
他老板這個習慣吧,說好聽點是不喜歡欠人東西,說實在點就是錢多任性。
好在買輛車是個簡單的事,比賠人家什麽珍貴回憶容易多了。
想到那次的珍貴回憶,林漠至今心有餘悸。
他老板有個怪毛病,不喜歡別人靠近自己。有次在機場,有個小姑娘估計是只顧著低頭看手機,不小心撞他老板身上。他那個老板,下意識一推,把人直接推了個三丈遠,這一用力過猛,把人家手機都給摔壞了。
賠人家手機是小事,偏小姑娘手機裏有和童年小夥伴久別重逢的珍貴合影,手機修好後,裏面的東西全部沒了,包括那幾張珍貴合影。
為了還她這個珍貴合影,可差點沒把他奔波死。
賠了一部新手機之餘,湊檔期,定機票,還包各旅游景點門票,外附送知名攝影師全程跟拍。
他其實也看出來了,那個小姑娘不過是想把事情說嚴重點,要個老板的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是肯定要不到的了,折騰到最後,小姑娘都快羞愧到無地自容。不止歇了要聯系方式的念頭,林漠感覺她恨不得從這世界蒸發。
所以這一次賠人一輛車,林漠真覺得簡單多了,不過一個電話的事。
---
一個星期後,林苗苗出門準備去許開朗和周蔓蔓跟前走走劇情。這兩天她頭又開始隱隱疼,提醒著她該去給男女主添堵了。
然才出地下車庫大門,她就停了下來。
她的別墅前停著一輛和她的奧迪TT一模一樣的車,但她很肯定,她的TT還在4S店維修。
因為維修材料也要進口的,等待的時間比較長,這幾日她都是開A3代步。
這是怎麽回事?誰把車停在她別墅門口?還要是和她正在維修的一模一樣。
這就有點不道德了!捅刀子直捅心臟是吧。
林苗苗氣憤的想打電話給物業,林漠恰巧在這時出現。
“林小姐,上次把你車撞了,非常不好意思,我們老板說必須得賠你一輛。”
剮蹭一下就賠一輛車,這個人的老板是……傻子二字,林苗苗很努力才摁下。
對不起,摁不住了。真不怪她這麽想,再財大氣粗,也不可能大方到剮蹭一下就賠人一輛車的,她當年再中二也寫不出這情節。
可這位大哥到底是什麽人啊?起先她沒在意,畢竟她現在過的是林苗的人生,而原著中百分之九十九的情節寫的都是許開朗和周蔓蔓的。後來撞車事件一而再發生,她覺得有點玄,但想破腦袋都沒想出她寫的狗血書中什麽時候有這麽一號多次常出現在林苗身邊的人物。
好氣,別人的穿書生活都是順著軌跡平穩發展的,她的呢?
呃,也沒什麽好氣的,偏離原主林苗軌跡,不正是她努力的方向嗎?
“大哥,你們老板想賠車就賠車,問過我同意了嗎?”因為想不透這部分劇情,林苗苗有些不高興。何況,已經擁有了夢想中的車,現在自然可坦然拒絕。
啊,不對,應該是她向來不是個貪心的人,能擁有一輛奧迪TT,她已經很知足了。況且,最近她也在看其他車,覺得瑪莎拉蒂今年出的那款車就不錯,只是要一千多萬。
林漠沒想到林苗會這樣說,噎住了。
她說的好像有道理,老板想賠人家車,人家也是有拒絕的權力的,就好比此前林苗要賠償他維修費,他也拒收了。
林漠在心裏默默嘆了口氣,努力想勸說她收下:“林小姐,你就勉為其難收下吧,我們老板買輛車就跟買瓶水似的。”
一千多萬的車眼都不眨一下,何況這種幾十萬的,他懷疑這幾十萬在老板眼裏就不是錢。
“不收。”林苗苗堅定拒絕,她的車位只有七八個,想留著放其他型號的車。
林苗這個態度,林漠也無可奈何,最後在林苗威脅要把保安叫來後,無奈把車開走了。坐在車上的他一臉沮喪,之前他怎麽會覺得賠人家車是一件簡單的事呢?
林漠走後,林苗苗也去走她的劇情了。其實她現在所謂的走劇情,也已經不完全是原著那些。
自從沒有給周蔓蔓五千萬後,劇情的進度條已經亂了,林苗苗也不管那麽多,反正只要適時出現在男女主面前,當一當他們感情的催化劑,她的頭痛癥狀就會緩解,她又沒美滋滋過好久。
昨天晚上在新聞上看到著名畫家藍天在廣城舉行畫展,今天是第一天。林苗苗自然也記起來,原著中,許開朗和周蔓蔓的戀情正是在這一次畫展中,許開朗單方面正式公開的。推波助瀾者,當然是她。
難怪最近頭疼的這麽厲害,原來是這樣關鍵性的劇情節點。
林苗苗甩了甩頭,趁著紅綠燈,對著後視鏡檢查自己的妝容。
今天她化了個清純無害綠茶妝,嗐,看上去可真像個小仙女呀,和她即將要幹的事可真不搭。
---
藍天畫展現場,不過上午十點,已經來了許多人。
藍天作為當代著名畫家,他的畫展和其他畫家自然不一樣。其他畫家開畫展,一般都是公開售票,他的則是有錢都買不到,得憑邀請函才能夠入內。至於如何得到邀請函呢?這就有講究了。
具體怎麽講究,這就不知道了。
當時她太小,沒見過什麽市面,確實不知道該如何用語言去描寫一場高逼格的畫展,故而很多都是一筆帶過。
反正就是,藍天每次開畫展,他的團隊會給一些本地重要人物發邀請函。畫展前三天只對有邀請函的人開放,且每張邀請函上都有日期,收到邀請喊的人只能在相應日期前來參觀。
而世間事往往有它的規則,只要有邀請函流出來,總能在一些神通廣大的黃牛那買到。林苗苗手中這份,來源正如如此。
不管是藍天團隊派贈,還是從黃牛那買到,獲得方式不重要,重要得是只要有邀請函就能進來看畫展。
今天是畫展的第一天,能來看展的,自然是重中又重的人物。
許開朗帶著周蔓蔓一同前往,林苗苗覺得,肯定會有人看出其中貓膩。不過都是千年的狐貍,大家看透不說破罷了。
她今日的任務,應該很容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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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不得不和林苗說明情況:“我趕著送老板去公司”
言外之意,快點同意他的解決辦法,他要走了。
林苗苗聽到他說趕時間送老板去公司,下意識看了眼那輛車,有些好奇那城被她誤以為是黑澀會的老板是何許人也。
可隔著車窗,即便把腦袋湊上前,她看不到什麽。
她看不清裏面,裏面的人可是把她的舉動都看得清清楚楚,還被她猛靠近的腦袋嚇了一跳,心都漏跳了半拍。
雖然隔著塊玻璃,但也是他記事以來,第一次和一個人臉挨得如此近。
林苗苗也不耽擱人家上班了,堅定拒絕了林漠的賠償,直接就把車開走了。
雖然她心愛的TT被撞,她很心痛,但誰讓她撞過別人三次呢。自己欠下的債,總是要還的。
這場意外的交通事故,來的突然,結束的也突然。林漠看著林苗車走遠,有些難以上車面對老板,可也不得不回到車上
他剛系上安全帶,身後的老板就告訴他:“十分零三十秒。”
他瞬間懂了這話什麽意思,這是在告訴他,被這場交通意外耽擱的時間。
不愧是他老板,發生意外都還能把時間計算的如此清楚。
這時候,乖乖認錯就對了。
“對不起,是我不小心。”
他那位老板並沒再說什麽,林漠也以為這事就這麽過去了,誰料到了公司停車場,老板準備下車前,卻忽然吩咐他:“我不喜歡欠人東西,你撞了人家什麽車,就去買一輛賠給人吧。”
若是不了解的人,這會只怕要忍不住喊一句好家夥。但這種情況,林漠見的多了,早已見慣不怪。
他老板這個習慣吧,說好聽點是不喜歡欠人東西,說實在點就是錢多任性。
好在買輛車是個簡單的事,比賠人家什麽珍貴回憶容易多了。
想到那次的珍貴回憶,林漠至今心有餘悸。
他老板有個怪毛病,不喜歡別人靠近自己。有次在機場,有個小姑娘估計是只顧著低頭看手機,不小心撞他老板身上。他那個老板,下意識一推,把人直接推了個三丈遠,這一用力過猛,把人家手機都給摔壞了。
賠人家手機是小事,偏小姑娘手機裏有和童年小夥伴久別重逢的珍貴合影,手機修好後,裏面的東西全部沒了,包括那幾張珍貴合影。
為了還她這個珍貴合影,可差點沒把他奔波死。
賠了一部新手機之餘,湊檔期,定機票,還包各旅游景點門票,外附送知名攝影師全程跟拍。
他其實也看出來了,那個小姑娘不過是想把事情說嚴重點,要個老板的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是肯定要不到的了,折騰到最後,小姑娘都快羞愧到無地自容。不止歇了要聯系方式的念頭,林漠感覺她恨不得從這世界蒸發。
所以這一次賠人一輛車,林漠真覺得簡單多了,不過一個電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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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後,林苗苗出門準備去許開朗和周蔓蔓跟前走走劇情。這兩天她頭又開始隱隱疼,提醒著她該去給男女主添堵了。
然才出地下車庫大門,她就停了下來。
她的別墅前停著一輛和她的奧迪TT一模一樣的車,但她很肯定,她的TT還在4S店維修。
因為維修材料也要進口的,等待的時間比較長,這幾日她都是開A3代步。
這是怎麽回事?誰把車停在她別墅門口?還要是和她正在維修的一模一樣。
這就有點不道德了!捅刀子直捅心臟是吧。
林苗苗氣憤的想打電話給物業,林漠恰巧在這時出現。
“林小姐,上次把你車撞了,非常不好意思,我們老板說必須得賠你一輛。”
剮蹭一下就賠一輛車,這個人的老板是……傻子二字,林苗苗很努力才摁下。
對不起,摁不住了。真不怪她這麽想,再財大氣粗,也不可能大方到剮蹭一下就賠人一輛車的,她當年再中二也寫不出這情節。
可這位大哥到底是什麽人啊?起先她沒在意,畢竟她現在過的是林苗的人生,而原著中百分之九十九的情節寫的都是許開朗和周蔓蔓的。後來撞車事件一而再發生,她覺得有點玄,但想破腦袋都沒想出她寫的狗血書中什麽時候有這麽一號多次常出現在林苗身邊的人物。
好氣,別人的穿書生活都是順著軌跡平穩發展的,她的呢?
呃,也沒什麽好氣的,偏離原主林苗軌跡,不正是她努力的方向嗎?
“大哥,你們老板想賠車就賠車,問過我同意了嗎?”因為想不透這部分劇情,林苗苗有些不高興。何況,已經擁有了夢想中的車,現在自然可坦然拒絕。
啊,不對,應該是她向來不是個貪心的人,能擁有一輛奧迪TT,她已經很知足了。況且,最近她也在看其他車,覺得瑪莎拉蒂今年出的那款車就不錯,只是要一千多萬。
林漠沒想到林苗會這樣說,噎住了。
她說的好像有道理,老板想賠人家車,人家也是有拒絕的權力的,就好比此前林苗要賠償他維修費,他也拒收了。
林漠在心裏默默嘆了口氣,努力想勸說她收下:“林小姐,你就勉為其難收下吧,我們老板買輛車就跟買瓶水似的。”
一千多萬的車眼都不眨一下,何況這種幾十萬的,他懷疑這幾十萬在老板眼裏就不是錢。
“不收。”林苗苗堅定拒絕,她的車位只有七八個,想留著放其他型號的車。
林苗這個態度,林漠也無可奈何,最後在林苗威脅要把保安叫來後,無奈把車開走了。坐在車上的他一臉沮喪,之前他怎麽會覺得賠人家車是一件簡單的事呢?
林漠走後,林苗苗也去走她的劇情了。其實她現在所謂的走劇情,也已經不完全是原著那些。
自從沒有給周蔓蔓五千萬後,劇情的進度條已經亂了,林苗苗也不管那麽多,反正只要適時出現在男女主面前,當一當他們感情的催化劑,她的頭痛癥狀就會緩解,她又沒美滋滋過好久。
昨天晚上在新聞上看到著名畫家藍天在廣城舉行畫展,今天是第一天。林苗苗自然也記起來,原著中,許開朗和周蔓蔓的戀情正是在這一次畫展中,許開朗單方面正式公開的。推波助瀾者,當然是她。
難怪最近頭疼的這麽厲害,原來是這樣關鍵性的劇情節點。
林苗苗甩了甩頭,趁著紅綠燈,對著後視鏡檢查自己的妝容。
今天她化了個清純無害綠茶妝,嗐,看上去可真像個小仙女呀,和她即將要幹的事可真不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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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畫展現場,不過上午十點,已經來了許多人。
藍天作為當代著名畫家,他的畫展和其他畫家自然不一樣。其他畫家開畫展,一般都是公開售票,他的則是有錢都買不到,得憑邀請函才能夠入內。至於如何得到邀請函呢?這就有講究了。
具體怎麽講究,這就不知道了。
當時她太小,沒見過什麽市面,確實不知道該如何用語言去描寫一場高逼格的畫展,故而很多都是一筆帶過。
反正就是,藍天每次開畫展,他的團隊會給一些本地重要人物發邀請函。畫展前三天只對有邀請函的人開放,且每張邀請函上都有日期,收到邀請喊的人只能在相應日期前來參觀。
而世間事往往有它的規則,只要有邀請函流出來,總能在一些神通廣大的黃牛那買到。林苗苗手中這份,來源正如如此。
不管是藍天團隊派贈,還是從黃牛那買到,獲得方式不重要,重要得是只要有邀請函就能進來看畫展。
今天是畫展的第一天,能來看展的,自然是重中又重的人物。
許開朗帶著周蔓蔓一同前往,林苗苗覺得,肯定會有人看出其中貓膩。不過都是千年的狐貍,大家看透不說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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