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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少年(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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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淩曉第二天早晨疲憊地從床上爬起來,沒什麽精神地來到學校的時候,迎接她的赫然是女生們略顯激動的狂轟亂炸。

淩曉捂了捂有些嗡嗡亂叫的腦袋,良久才鬧明白事情的大概,無非就是她家的宋文斌在昨晚的舞會上又被她那楚楚動人的姐姐霸占了,甚至,宋文斌還將原本打算要送給淩曉的晚禮服送給了白霞。

淩曉無語了片刻,第一個反應是白霞果然手段不錯,竟然能在眾女生們的嚴防死守之下達成所願,而第二個反應,則是……

“你們是不是欺負白霞了?”

聽到淩曉這麽問,女孩子們安靜了一瞬,最後還是張芝雅輕咳了一聲,解釋道:“只不過是看不慣她的樣子,稍稍給了點教訓而已。以我們的身份,也不會做什麽太過分的事情,萬一鬧大了,對我們的名譽也是有損害的。只是沒想到她這麽……”張芝雅頓了一下,大概在思索該用什麽比較文雅的詞匯來準確形容白霞的所作所為。

看上去,並不如淩曉那般了解白霞的女生們昨晚吃了個大虧,亦或者是她們看白霞連連在淩曉手裏敗北,便有些輕敵。總之,事態有些超出了淩曉的預期,讓白霞抓住機會扳回了一局,不過,倘若反過來想,這也許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文斌哥的性格就是這個樣子,有時候會因為同情心泛濫而行為有些沖動。”淩曉微笑著回答,一切只是點到為止,希望這一次的教訓能夠讓女孩子們明白,敵人也是有一些手段的,而她們也應當更多一些技巧。

上課的時間逐漸進了,在淩曉這裏得不到什麽回應來滿足她們自己的心願的女生們也逐漸散去,淩曉朝王蕓招了招手,從較為置身事外又遇事冷靜的她口中得到了更為詳細的訊息。

事情無外乎就是淩曉想的那樣,淩曉這個正牌舞伴不在,白霞就與宋文斌走得略近,幾個女孩子看不順眼,便攔住她小小教訓了一番。也不知是這幾個女孩的本意如此還是被故意順勢設計,白霞的衣服被弄臟,而當她獨自哭泣的時候,又“恰巧”遇到了宋文斌。宋文斌見此情景自然英雄主義情結發作,不僅出面維護白霞,而且還將本來應當是送給淩曉的禮服交給白霞當成替換的衣服,又照顧安撫了她將近一晚。

這一系列的舉動雖然小兒科到一目了然,但是要是能做的自然、天衣無縫,也著實要耗費一些功夫和心力。如今的白霞雖然只是個孩子,也已經隱約有了長大之後的手腕。

大多數人都認為宋文斌做的事情是對淩曉的侮辱,畢竟雖然沒有送出手去,但是這套禮服幾乎已經人盡皆知是屬於淩曉的東西,此番卻又被宋文斌擅自轉送給白霞,無疑是在打淩曉的臉。於是,今早女生們便跑來氣勢洶洶地告知淩曉,想讓她向宋文斌討一個說法,為她們出一口氣,而淩曉的反應無疑讓她們倍感失望。

淩曉自然不會因為這種事情而跟宋文斌去鬧,無論外界鬧得如何厲害,她只是笑著將這件事情一帶而過。反倒是宋文斌意識到自己一時沖動的舉動為淩曉帶來的負面影響而滿是愧疚,找到她又是誠懇解釋又是道歉,淩曉大度地微笑接受,但是卻拒絕了他想要補償的禮物。

於是,在又一次於校門口遇到白霞,面對她面帶忐忑膽怯的鄭重致歉的時候,淩曉微笑著毫不在意地擺了擺手:“文斌哥送給過我很多東西,家裏的新衣服我也都穿不過來,怎樣都不會在乎這一件的。當時畢竟是特殊情況,這一件衣服能夠解你的燃眉之急,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淩曉的一番話聽起來和善大度極了,但是聽在有心人耳朵裏卻是字字若刀刃見血,立即將白霞原本有些高揚的氣焰打壓了下去。

淩曉不在乎的東西,白霞卻偏偏當成是寶貝,如此,高低立見。

白霞最近的生活有些不如意。音樂茶座的領班似乎開始看她不順眼,嚴厲了許多,特別是當她打工時侍候宋文斌的時候,經常被領班教訓,說她沒有一個服務生的樣子;而學校裏也開始流傳一些關於她攀龍附鳳的不好傳言,弄得不少同學對她開始疏遠冷淡,使得她逐漸被孤立。

敏銳的白霞隱約明白,這一切都是拜淩曉所賜。不會叫的狗才會咬人,表面和煦溫柔、爽朗大方的淩曉,才是在背後推動一切的那只手。

只不過,白霞的挑釁反擊對於淩曉而言似乎無關痛癢,她高高在上像是看跳梁小醜一樣將白霞的舉動照單全收,毫不在意,這更讓白霞感覺到挫敗、憋悶,卻又無從發洩。

白霞的所思所想自然不在淩曉的思考範圍之內,倘若她有心的話,的確可以借這件事情給白霞連同宋文斌一個難以忘懷的教訓,只不過三爺的壽辰像是一座大山一般壓在她的心頭,令淩曉完全無法分出精力思索其他不算重要的事情,於是對於白霞,淩曉只是小小的打壓一下,便丟開手不再理會。

在壽辰三天前,淩曉才趕制完成了那幅萬壽圖,達到了她尚且滿意的程度,隨後又緊趕慢趕地尋到了技藝精湛的老匠師,花費重金將其裝裱。當準備就緒的壽禮在壽辰一天前送到淩曉的手中的時候,她才略微松了口氣,接著卻又開始擔心三爺是否會對她臨陣換槍的行為有所——畢竟這個時候,三爺肯定早就接到這個消息了。

思索了片刻,淩曉最終決定還是先帶上那個早就被她丟到一邊的荷包。倘若被問起,而三爺又有些生氣的話,淩曉可以將荷包拿出來,用以證明自己的確努力過,但是結果卻糟糕透頂,實在不想拿出來丟人獻醜。

不是不努力,而是時間短又沒天賦,這樣的解釋,大概能夠稍稍緩解一下三爺的不滿吧?

如此想著,淩曉又開始翻箱倒櫃地尋找那個荷包,只不過她明明記得自己將荷包收到了床頭的抽屜裏,卻死活也找不到。急出了一身汗的淩曉連忙喚來管家白叔,讓他指揮這仆人們四處尋找打探,最終卻沒有一個人找到,也沒有一個人能夠說出荷包的下落。

荷包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消失,如果哪裏都找不到的話,必然是被什麽人拿走了。

淩宅雖然稱不上守衛森嚴,但是房子內隨時都有人看守,處於富人區、周圍治安也不錯,論起安全性應當是比一般的住宅要好得多的,進小偷的可能性很低——況且小偷也不可能只偷了個沒什麽大價值荷包。

外賊的嫌疑排除的話,那麽剩下的就是內鬼了。

但是……又是什麽會在淩宅自由出入的人會拿這種亂七八糟的東西呢?淩曉想了一圈,找出了幾個有嫌疑的人,然後撥響了宋宅的電話。

接起電話來的宋文斌對於荷包的事情同樣一問三不知,並且還安撫她即使丟了也不是什麽大事,讓她切莫因此而沮喪。淩曉懨懨地應了,掛上電話後,將心中名單上的宋文斌劃掉。

既然不是宋文斌,那麽就是其他人……當淩曉思索的時候,樓下的大門傳來了動靜,聽聲音大概是淩父難得回來了。淩曉立即從床上跳起來,快步跑下樓,迎上了歸家的淩父。

受到女兒如此熱情地歡迎,淩父有些受寵若驚,淩曉在家裏雖然也是溫順甜美可愛,但是卻鮮少跟他撒嬌邀寵,淩父張開雙臂,將淩曉摟進懷裏,笑道:“我的小公主,這麽急著幹什麽?”

“父親,你見到我之前繡的那個荷包了嗎?”淩曉急忙詢問道。淩父,也是和宋文斌一樣,對於那個荷包表示出了好奇與收藏欲的人。

“看到了,你最近不是一直都在擺弄那個嗎?”淩父奇怪地問道。

淩曉不打算跟許久沒有回過家的淩父解釋最近她根本就沒碰荷包,只是傷心地表示,荷包哪裏都找不到了,並且詢問是不是他拿走的。

“是我拿走的又怎樣?我家小公主的第一份繡品,難道不應該由我這個父親收藏嗎?”淩父挑了挑眉,略有些不滿。

“不行就是不行啦!這個荷包我還有別的用處呢!”淩曉拽著淩父的衣袖,搖晃著撒嬌,“父親你要是拿了就還給我吧,求你了!”

“行了行了,這麽寶貝,連我這個父親都沒資格要?”淩父失笑,揉了揉淩曉的頭發,揶揄著調侃道,“是不是給你文斌哥哥的定情信物?”

淩曉忍了忍,終於還是忍住,沒有好好教訓一下自己這個為老不尊的父親。

“只可惜,我這裏真的沒有。”淩父惋惜著說道,“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丟到哪裏去了?你不是經常將這東西拿到學校之類的地方嗎?”

“我確定自己一定是將它拿回家了,但是家裏哪裏都找不到……”看到淩父的確不似作偽——也沒有撒謊的理由——淩曉沮喪地回答,松開淩父的衣袖,嘆了口氣,劃掉了心中名單上的又一個姓名。

倘若不是淩父也不是宋文斌的話……淩曉擡手扶額,那麽剩下的最有嫌疑的人,就只剩下一個了……

雖然,淩曉一點也不希望這個猜測是正確的。

又打電話問了幾個人,苦尋無果之後,淩曉不得不帶著忐忑地心情爬上床睡覺,為明日三爺的壽辰養精蓄銳。

第二天很早,她就被早就接到要早起消息的白叔叫了起來,呵氣連天地開始換衣服、梳妝打扮。

淩曉的品味是從小就養成的,後來當了間諜後,更是進一步了解了該怎樣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出自己身為女性的魅力、引得任務目標上鉤。如今,雖然身體仍舊青澀,卻已然初顯風韻,淩曉選了一身不艷麗卻也不冷清的旗袍,然後對著梳妝鏡為自己上了個淡妝。

鏡中的少女彎唇淺笑,青澀中透著絲絲的動人嫵媚,甜美中又帶著清冽,可見長大後應當是何等的尤物。對自己的裝扮極其滿意的淩曉整理好自己要攜帶的物品,略略吃了點早餐後,便登上了去三爺宅邸的車子。

汽車穿過淩曉熟悉至極的大街小巷,直接駛進了宅邸。客廳大堂內已經有賓客陸陸續續到來了,但是三爺卻還沒有露面。淩曉讓司機帶著壽禮稍後,而自己則被仆人引著,率先去了後面的書房尋找三爺。

輕輕敲了三下門、報出姓名,得到三爺的淡聲回應後,淩曉這才推開門走了進去,正看到三爺拿著一本書歪在榻子上,閑情逸致得很,似乎外面那群賓客並不是來為他賀壽的,一切都與他無關那樣淡然無波。

淩曉放輕緩了腳步,靠近了三爺,步伐卻突然一頓,停在了離三爺五步遠的地方。

——因為,她看到了三爺手裏正在把玩的那個熟悉至極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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