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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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是個非常聰明而沒有野心的人, 簡單來說就是軟和沒脾氣,林秀和他特別像。
林父又說,“仲清什麽時候轉到本地上班?”
林秀搖頭, “不知道,他說要跟著老板走。”
其實是一輩子,他後來根本沒有回到這個小縣城。
林父嚴肅起來,“這可不行,年輕夫妻不住在一起總會出問題, 要麽你讓他把你接過去, 要麽讓他回來。”
林秀正要說話,張妍妍這時候卻一臉臟兮兮地從廚房出來,哭喪著臉撲進林秀懷裏, 父女二人不約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幹凈她的臉蛋, 問她道, “你怎麽弄成這樣?”
張妍妍哭喪著臉, “是小花貓。”
林家養了一只貓捉老鼠,這只貓非常怕冷,於是時常躲在竈臺裏取暖。花貓毛色深,臟了看不出。
張妍妍不知道這事兒,看見貓抱著就蹭, 蹭了一臉炭灰。
有女兒在旁邊,林秀不好再說起剛才的事情, 從包裏把買來的東西掏出來。
她從城裏買了魚和肉, 還特意讓肖小妹做了兩件衫子,現在送給林父林母,兩個老人都高興得樂呵呵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還有自家做的小蔥炒豆腐, 魚則放進水缸裏養起來,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這時候忽然聽見有人敲門,林秀去開門,就看見是自己的老同學林素仙。
她們整個村都是姓林的,因為當初老祖宗就找到這個地方安家落戶,大家家家戶戶都有親戚關系,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長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這麽清楚記得她因為她是個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著林秀,指了一下放在墻角的鋤頭,說,“鋤、鋤……”
林母聽懂了,“這是要借鋤頭吧?”
林素心點點頭,啃著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鋤頭給她了。
林素心提著鋤頭轉身出門。現在是暑熱的天氣,她卻穿著一身皺巴巴的長袖,鋤頭比她還高,她只能費力扛著,頭發被曬焦一樣枯黃。
林母嘆氣,“這孩子真可憐。”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記得林素心情況了,只隱約想起她好像在三十歲掉進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釋道,“她爸媽把她嫁給了那個四十歲的瘸子,真可憐。”
林秀若有所思地點頭。她小時候和年輕那會兒村裏經常有傻子出生,因為沒有產檢,生出傻子也不忍心餓死和淹死。如果是女兒還可以嫁出去換一份嫁妝。可惜的是這時候的人並不知道有些“傻病”會遺傳,最後給人家生出傻孩子,釀成悲劇。
林母又說,“她家裏那兩個人就不是人,娘家也不管,現在每天吃一口飯不至於餓死。”
林秀點點頭。
下午的時候林秀的哥哥們就回來了,林大全和林二根。其實以前他們有更文雅的名字,像什麽林德龍,林德雲之類的,連林秀自己也上了族譜有個叫林德秀的名字,可惜後來改革開放。
他們是典型的農民,皮膚像土地一樣黃,塵土撲面,和婆母一家白凈的外表截然不同,以前林秀結婚時就被婆母嫌棄過,覺得“土氣”。
這會兒看見林秀,林大全楞了楞就高興說,“小妹回來了,吃飯了嗎?哥給你煮個蛋。”
一種血脈相連的熟悉和默契湧上心頭。
林秀忍住眼淚說,“哥,好久不見。”
林大全摸摸後腦勺,不好意思說,“你這咋說得就像幾十年不見一樣?”
上輩子林大全就死得早,外出打工的時候被同村人騙到黑煤窯死的,死的時候不到四十歲,可不是幾十年不見了?
不過這時候的林大全還是挺年輕的,方臉上有些憨厚,並未因為長期勞作變得木訥或油滑。
看見妹妹,他沒有表現出因為參加婚禮被張仲清家人羞辱過的憤恨,反而十分平和。
林母瞪了兒子一眼,“杵在那兒做什麽,沒看見你媳婦兒在外面曬太陽?還不把她拉進來吹吹風。”
林秀這才看見站在林大全身後的大嫂楊寶芝。
因為屋子太小,楊寶芝訥訥站在門外面,可不是正曬著太陽。
楊寶芝聞言,小聲擺手,“婆、婆婆,沒事,讓大全吹風。”
楊寶芝是個從外地來逃荒的女人,據說她家在非常遠的山村,常年吃不飽飯,於是逃到這裏種地糊口。
當年村子裏非常排外,因為大家認為不是一個姓的人就是外人,關系不親近,所以楊寶芝一直很受刁難。
還是林大全看不過去,天天去附近趕走痞子流氓,偶爾幫她搭把手,二人後來看對眼幹脆結了婚。
不過即使現在楊寶芝也有些膽怯,在人前不敢大聲說話,羞羞怯怯的,活像個古代小媳婦兒。
林母無奈,“你們都進來不就行了?”
楊寶芝快速看了林大全一眼,然後走到堂屋裏。
因為林秀回家,今天中午家裏做了許多菜,有魚有肉,還有一道肉片蘑菇湯。
林秀吃得津津有味。
她父母都有很好的做菜手藝,林父是天生的,林母卻是後天學來,而林秀自己則繼承了兩個人的優點,也很會做菜,小到街頭小吃,大到飯店裏的大菜,她只要嘗試幾次就能做得八九不離十。
張妍妍也抱著飯碗不肯擡頭,地裏摘的蘑菇,自己做的豆腐,還有扔在火堆裏烤出的玉米,鄉下的菜對於她來說太新奇了。
飯桌上林母一個勁兒給林秀夾菜,一邊夾一邊說,“你可真瘦了好多。”
林秀吃著碗裏的菜問,“真的瘦了嗎?”
林母看著她的臉,“瘦了,也白了。”
林秀剛進城的時候是個臉盤子圓圓,皮膚有點黑的小土妞,穿著布鞋和土布做的灰襯衫,一看就覺得樸素、誠懇。
但嫁到老張家以後一年比一年捂得白,有次林母去看女兒,就見林秀披著頭發坐在窗子邊發呆,就像池塘裏栽種出的白荷花一樣憂郁,林母因此心疼了好久。
林秀抿嘴笑了笑,“因為我不愛出家門。”
其實是在縣城沒什麽朋友,她就幹脆不出門了。不過這種話實在不好說。
張妍妍好奇看林秀,“媽媽以前也胖胖的?”
張妍妍現在有些嬰兒肥,是那種可愛的嬰兒肥,不過她自己不喜歡,經常埋怨自己長得太胖。
林秀想起以前的事情,忍不住笑起來,“對,那時候我胖到被人氣哭過。”
不過都是好久之前的事情,吃飯是一天內最幸福的事情,只要到下課下班,她就掏出鐵質飯盒踩著布鞋風風火火朝食堂沖,一路發出金屬的框框聲,使得周圍人都知道自家有個胃口特好,特別能幹飯的小胖妞。
後來,後來嫁了人,飯桌上推推讓讓,好胃口就變成一場從沒出現的夢。
飯桌上林家人圍著林秀轉,恨不得都勸她多吃些,不僅林父林母一直給她夾菜,就連哥嫂也在勸。
林秀實在吃不動,就讓張妍妍當擋箭牌。
果然對上張妍妍的小嫩臉,一家人變得更加熱情。
張妍妍鼓著腮幫子,嘴裏塞滿菜,像只藏食物的倉鼠。
吃完飯,林家人就點燃了曬在門口的艾草,艾草的香氣散發在空氣中,驅趕走蚊蟲。
林大全蹲在門口編草席,這是從家裏長輩那裏傳下來的手藝,他們家世世代代都會做。
林秀走過去站著看了一會兒,被林大全咧著嘴趕到一旁了。
林大全憨厚笑了下,“這裏蚊子多,你別挨著我。”
林秀蹲下來,想了想問他道,“哥,你是不是要出去打工啊?”
林大全停下手裏動作,看了屋子一眼,“你別說那麽大聲,爹媽知道了又不高興。妹我告訴你,現在呢,家裏窮,但是要讓孩子去讀書,還要給爸媽養老,況且,況且我知道你在城裏,他們嫌棄你娘家人在鄉下,看不起你。當哥的總得罩著你對不對?”
林秀聽著他的話差點哭出來。
她上輩子是沒了解過林大全想法的,因為總是自怨自哀,只記得某一天林大全就走了,沒給她絲毫留下音信,走了之後多少年沒回來,他們以為他在外面遭遇不幸,直到十年後,他才被人從黑磚窯裏救出來。
沒想到其實她的軟弱也是促使他悲劇的原因之一。
她過了一會兒才平覆自己的心緒,問林大全,“哥,你沒去過外地,有沒有了解什麽渠道?”
林大全擺擺手,“沒事,隔壁村有人介紹我去,雖然我不了解這些事兒,但是我一個大男人,到了那裏難道會被賣了?”
林秀問他,“那你知道車票在哪買?要怎麽看地圖?哪裏找工作不會被騙?如果隔壁村的人騙你去賣腎怎麽辦?”
林大全被她繞暈了。
他就一個老實巴交的老農民,在這個村子裏生活了幾十年,去過最遠的地方是縣城,做過最出格的事情是拿自己的私房錢去買酒喝。如果不是林秀說,他還真不知道世界上有這麽多覆雜的事情。
林大全吞著口水說,“不會這麽倒黴吧,而且我如果真不知道,還能問人。”
林秀點點頭,嚇唬他,“還有人專門買賣全身器官的。”
林大全頓時臉色難看地老實下來,按照他計劃,他是想要在外面找份能賺錢的工作,苦點累點也沒事,因為他想給長輩養老,想供小孩讀書,還想給老婆買新衣服,但是外面什麽樣他還真不清楚……
他不好意思看著自家妹妹,“那你覺得哪裏介紹工作才安全?”
林秀想想道,“不如先去縣城找找,現在這裏也開放了。”
其實縣城工作機會特別少,畢竟是個偏遠地方,而且工資也不盡如人意,林秀這麽說其實是想讓他漲漲見識。
她又不可能攔著他一輩子不出去,防他一次被騙難道還能一直防下去?
林大全眼睛亮了亮,點頭喜滋滋看著林秀,覺得自家妹妹可真有見識。
以前林家村很窮,林秀考上縣城高中,全村人都勸他們家不要供女兒去讀,又不能給林父林母養老,只有林家人固執地一意孤行。後來林秀成績果真很好,一直在縣城高中名列前茅,還爭氣地考上大專,讓林家人十分驕傲。
後來她嫁了張仲清,大家為了女兒能嫁大學生就願意掏錢讓女孩子讀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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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又說,“仲清什麽時候轉到本地上班?”
林秀搖頭, “不知道,他說要跟著老板走。”
其實是一輩子,他後來根本沒有回到這個小縣城。
林父嚴肅起來,“這可不行,年輕夫妻不住在一起總會出問題, 要麽你讓他把你接過去, 要麽讓他回來。”
林秀正要說話,張妍妍這時候卻一臉臟兮兮地從廚房出來,哭喪著臉撲進林秀懷裏, 父女二人不約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幹凈她的臉蛋, 問她道, “你怎麽弄成這樣?”
張妍妍哭喪著臉, “是小花貓。”
林家養了一只貓捉老鼠,這只貓非常怕冷,於是時常躲在竈臺裏取暖。花貓毛色深,臟了看不出。
張妍妍不知道這事兒,看見貓抱著就蹭, 蹭了一臉炭灰。
有女兒在旁邊,林秀不好再說起剛才的事情, 從包裏把買來的東西掏出來。
她從城裏買了魚和肉, 還特意讓肖小妹做了兩件衫子,現在送給林父林母,兩個老人都高興得樂呵呵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還有自家做的小蔥炒豆腐, 魚則放進水缸裏養起來,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這時候忽然聽見有人敲門,林秀去開門,就看見是自己的老同學林素仙。
她們整個村都是姓林的,因為當初老祖宗就找到這個地方安家落戶,大家家家戶戶都有親戚關系,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長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這麽清楚記得她因為她是個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著林秀,指了一下放在墻角的鋤頭,說,“鋤、鋤……”
林母聽懂了,“這是要借鋤頭吧?”
林素心點點頭,啃著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鋤頭給她了。
林素心提著鋤頭轉身出門。現在是暑熱的天氣,她卻穿著一身皺巴巴的長袖,鋤頭比她還高,她只能費力扛著,頭發被曬焦一樣枯黃。
林母嘆氣,“這孩子真可憐。”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記得林素心情況了,只隱約想起她好像在三十歲掉進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釋道,“她爸媽把她嫁給了那個四十歲的瘸子,真可憐。”
林秀若有所思地點頭。她小時候和年輕那會兒村裏經常有傻子出生,因為沒有產檢,生出傻子也不忍心餓死和淹死。如果是女兒還可以嫁出去換一份嫁妝。可惜的是這時候的人並不知道有些“傻病”會遺傳,最後給人家生出傻孩子,釀成悲劇。
林母又說,“她家裏那兩個人就不是人,娘家也不管,現在每天吃一口飯不至於餓死。”
林秀點點頭。
下午的時候林秀的哥哥們就回來了,林大全和林二根。其實以前他們有更文雅的名字,像什麽林德龍,林德雲之類的,連林秀自己也上了族譜有個叫林德秀的名字,可惜後來改革開放。
他們是典型的農民,皮膚像土地一樣黃,塵土撲面,和婆母一家白凈的外表截然不同,以前林秀結婚時就被婆母嫌棄過,覺得“土氣”。
這會兒看見林秀,林大全楞了楞就高興說,“小妹回來了,吃飯了嗎?哥給你煮個蛋。”
一種血脈相連的熟悉和默契湧上心頭。
林秀忍住眼淚說,“哥,好久不見。”
林大全摸摸後腦勺,不好意思說,“你這咋說得就像幾十年不見一樣?”
上輩子林大全就死得早,外出打工的時候被同村人騙到黑煤窯死的,死的時候不到四十歲,可不是幾十年不見了?
不過這時候的林大全還是挺年輕的,方臉上有些憨厚,並未因為長期勞作變得木訥或油滑。
看見妹妹,他沒有表現出因為參加婚禮被張仲清家人羞辱過的憤恨,反而十分平和。
林母瞪了兒子一眼,“杵在那兒做什麽,沒看見你媳婦兒在外面曬太陽?還不把她拉進來吹吹風。”
林秀這才看見站在林大全身後的大嫂楊寶芝。
因為屋子太小,楊寶芝訥訥站在門外面,可不是正曬著太陽。
楊寶芝聞言,小聲擺手,“婆、婆婆,沒事,讓大全吹風。”
楊寶芝是個從外地來逃荒的女人,據說她家在非常遠的山村,常年吃不飽飯,於是逃到這裏種地糊口。
當年村子裏非常排外,因為大家認為不是一個姓的人就是外人,關系不親近,所以楊寶芝一直很受刁難。
還是林大全看不過去,天天去附近趕走痞子流氓,偶爾幫她搭把手,二人後來看對眼幹脆結了婚。
不過即使現在楊寶芝也有些膽怯,在人前不敢大聲說話,羞羞怯怯的,活像個古代小媳婦兒。
林母無奈,“你們都進來不就行了?”
楊寶芝快速看了林大全一眼,然後走到堂屋裏。
因為林秀回家,今天中午家裏做了許多菜,有魚有肉,還有一道肉片蘑菇湯。
林秀吃得津津有味。
她父母都有很好的做菜手藝,林父是天生的,林母卻是後天學來,而林秀自己則繼承了兩個人的優點,也很會做菜,小到街頭小吃,大到飯店裏的大菜,她只要嘗試幾次就能做得八九不離十。
張妍妍也抱著飯碗不肯擡頭,地裏摘的蘑菇,自己做的豆腐,還有扔在火堆裏烤出的玉米,鄉下的菜對於她來說太新奇了。
飯桌上林母一個勁兒給林秀夾菜,一邊夾一邊說,“你可真瘦了好多。”
林秀吃著碗裏的菜問,“真的瘦了嗎?”
林母看著她的臉,“瘦了,也白了。”
林秀剛進城的時候是個臉盤子圓圓,皮膚有點黑的小土妞,穿著布鞋和土布做的灰襯衫,一看就覺得樸素、誠懇。
但嫁到老張家以後一年比一年捂得白,有次林母去看女兒,就見林秀披著頭發坐在窗子邊發呆,就像池塘裏栽種出的白荷花一樣憂郁,林母因此心疼了好久。
林秀抿嘴笑了笑,“因為我不愛出家門。”
其實是在縣城沒什麽朋友,她就幹脆不出門了。不過這種話實在不好說。
張妍妍好奇看林秀,“媽媽以前也胖胖的?”
張妍妍現在有些嬰兒肥,是那種可愛的嬰兒肥,不過她自己不喜歡,經常埋怨自己長得太胖。
林秀想起以前的事情,忍不住笑起來,“對,那時候我胖到被人氣哭過。”
不過都是好久之前的事情,吃飯是一天內最幸福的事情,只要到下課下班,她就掏出鐵質飯盒踩著布鞋風風火火朝食堂沖,一路發出金屬的框框聲,使得周圍人都知道自家有個胃口特好,特別能幹飯的小胖妞。
後來,後來嫁了人,飯桌上推推讓讓,好胃口就變成一場從沒出現的夢。
飯桌上林家人圍著林秀轉,恨不得都勸她多吃些,不僅林父林母一直給她夾菜,就連哥嫂也在勸。
林秀實在吃不動,就讓張妍妍當擋箭牌。
果然對上張妍妍的小嫩臉,一家人變得更加熱情。
張妍妍鼓著腮幫子,嘴裏塞滿菜,像只藏食物的倉鼠。
吃完飯,林家人就點燃了曬在門口的艾草,艾草的香氣散發在空氣中,驅趕走蚊蟲。
林大全蹲在門口編草席,這是從家裏長輩那裏傳下來的手藝,他們家世世代代都會做。
林秀走過去站著看了一會兒,被林大全咧著嘴趕到一旁了。
林大全憨厚笑了下,“這裏蚊子多,你別挨著我。”
林秀蹲下來,想了想問他道,“哥,你是不是要出去打工啊?”
林大全停下手裏動作,看了屋子一眼,“你別說那麽大聲,爹媽知道了又不高興。妹我告訴你,現在呢,家裏窮,但是要讓孩子去讀書,還要給爸媽養老,況且,況且我知道你在城裏,他們嫌棄你娘家人在鄉下,看不起你。當哥的總得罩著你對不對?”
林秀聽著他的話差點哭出來。
她上輩子是沒了解過林大全想法的,因為總是自怨自哀,只記得某一天林大全就走了,沒給她絲毫留下音信,走了之後多少年沒回來,他們以為他在外面遭遇不幸,直到十年後,他才被人從黑磚窯裏救出來。
沒想到其實她的軟弱也是促使他悲劇的原因之一。
她過了一會兒才平覆自己的心緒,問林大全,“哥,你沒去過外地,有沒有了解什麽渠道?”
林大全擺擺手,“沒事,隔壁村有人介紹我去,雖然我不了解這些事兒,但是我一個大男人,到了那裏難道會被賣了?”
林秀問他,“那你知道車票在哪買?要怎麽看地圖?哪裏找工作不會被騙?如果隔壁村的人騙你去賣腎怎麽辦?”
林大全被她繞暈了。
他就一個老實巴交的老農民,在這個村子裏生活了幾十年,去過最遠的地方是縣城,做過最出格的事情是拿自己的私房錢去買酒喝。如果不是林秀說,他還真不知道世界上有這麽多覆雜的事情。
林大全吞著口水說,“不會這麽倒黴吧,而且我如果真不知道,還能問人。”
林秀點點頭,嚇唬他,“還有人專門買賣全身器官的。”
林大全頓時臉色難看地老實下來,按照他計劃,他是想要在外面找份能賺錢的工作,苦點累點也沒事,因為他想給長輩養老,想供小孩讀書,還想給老婆買新衣服,但是外面什麽樣他還真不清楚……
他不好意思看著自家妹妹,“那你覺得哪裏介紹工作才安全?”
林秀想想道,“不如先去縣城找找,現在這裏也開放了。”
其實縣城工作機會特別少,畢竟是個偏遠地方,而且工資也不盡如人意,林秀這麽說其實是想讓他漲漲見識。
她又不可能攔著他一輩子不出去,防他一次被騙難道還能一直防下去?
林大全眼睛亮了亮,點頭喜滋滋看著林秀,覺得自家妹妹可真有見識。
以前林家村很窮,林秀考上縣城高中,全村人都勸他們家不要供女兒去讀,又不能給林父林母養老,只有林家人固執地一意孤行。後來林秀成績果真很好,一直在縣城高中名列前茅,還爭氣地考上大專,讓林家人十分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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