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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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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的沈默讓氣氛變得尷尬,最後是湯書毅妥協地開了口,“要不要我過去陪你?”

“不、不……不用了。”蘇清清慌忙打斷了他,下一瞬又意識到如此斷然拒絕,或許會讓他亂想,連忙補一句,“你來也沒其他的事可做,我記得你明天早上還有兩臺刀,你在家好好休息吧。”

“嗯。”湯書毅應了一聲,拿著手機,就是沒能說出一句“再見”。

一番掙紮過後,他終究沒能忍住,追問一句,“你打算整晚在病房陪他嗎?”

蘇清清握著手機的指尖,因過度用力略微泛白,這問題像是有千斤般重量,壓在她心上,她緩慢的舒了口氣,企圖用理性態度回答他的問題,也許她想說服的人不單是湯書毅,還有自己。

“你知道他剛動完大手術,今天晚上是危險期,我在病房陪他會比較好。”

“我不記得你陪過哪個剛動完大手術的病人度過危險期。”湯書毅想也不想地脫口而出。

蘇清清呆楞半晌,她沒料到湯書毅會如此直接,以往他總是讓著她的。

“書毅,”蘇清清喊了他,“你知道,他……也算是我的家人,是不一樣的……對我來說,他不是其他病人。”

“對不起。”湯書毅很快道歉,“我只是忌妒他在你心裏的份量。”

“不需要忌妒,我跟他之間……都過去了。對他來說,從頭到尾都是我一個人的一廂情願。對我來說,他在我心裏曾有的份量,只是我單方面的不成熟,現在在我心裏,最重要的人是你。”蘇清清最後一句話,與其說是對湯書毅說的,不如說,她在提醒自己。

“我知道了。”他淺淺的笑了。

她的話並沒有全然安撫他緊繃的神經,但或多或少給了他一點信心。他做什麽都從容有度、自信滿滿,唯獨面對蘇清清,他始終患得患失。

“明天幫你帶早餐去。”

“好,”蘇清清答,“我想要一份熏雞三明治、一杯Espresso、一份水果沙拉。”

“沒問題。”湯書毅聲音溫柔。

鬼使神差的,蘇清清突然說:“書毅,我愛你。”

湯書毅怔了一剎,下一瞬,他唇邊漫出一朵苦澀的笑,如果這句“我愛你”,不是出現在今天這樣微妙的時刻,他想,他會欣喜若狂。

她這一句“我愛你”,究竟是真的或只是想堅定心念?

是不是連清清自己,都害怕會動搖?會不會清清說的“都過去了”其實還是過不去?

湯書毅痛恨自己在這時候如此清醒。

最後他對手機低語,“這三個字,我對你說過無數次,今天是你第一次這樣對我說。我記下了,這是你第一次說你愛我的紀念日,如果今天……不是唐旭初回來的日子,就更好了。”

“對不起。”蘇清清飛快道歉。

“不需要道歉,不管你什麽時候對我說‘我愛你’三個字,我都會欣然接受。快去照顧你的家人吧,我把你這裏收拾好就回去。”

“你可以在我那裏過夜。”清清說。

“你不在,這裏都是你的味道,我會更想你,太過想念一個人,通常會失眠。別忘了,我明天還有兩臺刀,失眠不太好。”湯書毅淺笑道。

“好吧,回去路上小心。”

“清清,我愛你。”

“我也愛你。”

蘇清清放下手機,低頭看病床上還沒清醒的唐旭初,麻藥已經退了,他卻還沒醒來。

手術很成功,照理說,半個小時前,他就該醒過來了。

她拉了一把椅子,坐在病床邊,看著那張曾經她再熟悉不過,如今卻又有點陌生的臉,她沒註意到,唐旭初另一邊身側的手,輕微震動了一下。

她失神望著那張臉,思緒百轉千回,過去的回憶、過去的情感,像一壺快要沸騰的熱水。

她忍不住輕輕碰觸了唐旭初的手,察覺到他似乎輕微震動了一下,她像被火燙著似的,立刻收回手,她盯著他的手看了半晌,又看他仿佛沈睡著……

一會兒,她緩緩吐口氣,像是做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想藏住秘密,不願被發現。

“你該醒了……怎麽還不醒呢?”蘇清清凝視唐旭初的臉,淺淺低語。

再一次,她又握住他的手,感覺這些年,時間在他身上留下了深刻印記,他原本極為修長幹凈的手,此刻已顯粗糙,掌心生了不少薄繭,她無法想像,這幾年他過得多辛苦。

一個原本只生活在實驗室、電腦前的人,卻跑到隨時可能要人性命的槍林彈雨裏征戰,與人廝殺。

“這些年你過得好嗎?”她低聲自言自語似的問,而床上的人動也沒動,完全是沈睡的模樣。

輕輕嘆了氣,握著唐旭初的手趴在床上,她想著瞇一下就好,等等再幫他做檢查,沒多久便落入深沈睡眠中。

床上的男人緩緩抽出被握緊的手,長了薄繭的大掌,極為溫柔的覆上她的後腦杓。

他被救活了,生命無虞了。

本想著若是能活過來,要重新開始的……

不料,卻親耳聽見她對另外一個男人說“我愛你”。

那滋味,無比苦澀。

人生果真充滿了變數,唐旭初苦笑,大掌溫柔撫摸蘇清清的頭,直到天色漸亮,才又睡著了。

湯書毅將點滴流速調慢,低頭在病歷上書寫。

片刻過後,他望向病床上的男人,不得不承認,那張臉是極為好看的,如果那雙眼睛睜開,可以為那張好看的臉加上許多分數。

湯書毅知道,病床上的男人若是清醒著,那雙深邃炯亮的眼眸,搭上似峰的眉骨,清俊卻透著一股不容動搖的氣勢,那張英挺剛毅的臉會有多好看!但男人好看的不只是皮相,還有許多人無法企及的高智商。

天才只能被眾人仰望,多數人無法追趕,除非你也是天才,否則怎可能追趕過天才。

湯書毅站在病床邊,看著唐旭初,盡管如今那張臉多出幾分風霜,仍是一樣好看。他不由得出了神,想起多年前看見的唐旭初—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湯書毅是遺傳學研究所的研究生,跟著知名遺傳學教授愛默生做研究,研究論文已經大致完成,他拿著整理好的論文,來到愛默生教授的辦公室。

愛默生是個性情古怪的教授,不是聰明人跟愛默生教授講話,他連理都不會理,通常是直接漠視。

在他眼裏能值得他開金口說上幾句的人,沒有幾個,他對學生要求很高,能讓他同意擔任指導教授的學生並不多。

湯書毅當年是少數能讓愛默生同意擔任指導教授的研究生,憑藉著愛默生在遺傳學上的名聲,能讓愛默生同意擔任指導教授的研究生,畢業後出路多半也不會太差,甚至還沒畢業就有其他政府機關單位、私人研究機構找上門談畢業後的去向。

湯書毅的人生,嚴格來說算是順風順水,他有一顆不錯的腦袋,事實上經過測驗,他的智商在水準之上,雖然稱不上是天才,但也算得上是頂尖的聰明人。

他一直認為自己是聰明的,直到那天,他第一次見到原來性情古怪的愛默生教授,可以如此熱情待人。

當時,唐旭初在愛默生教授的辦公室裏,教授讓唐旭初看即將發表的論文,唐旭初坐在沙發椅上雙腳交疊,年輕的臉龐,十幾歲的身體還沒長開,身高約莫才一七三左右。

唐旭初很快地翻閱完愛默生教授的論文,湯書毅拿著自己的論文敲門,走進愛默生教授辦公室,看到教授站在椅子旁,等唐旭初看完論文。

那一幕,讓湯書毅印象深刻,或者該說終生難忘。

其實那不是他第一次耳聞唐旭初的名字,他沒忘記兒時他們曾讀同所中小學,唐旭初是天才他早已知道。

但真正讓他震撼的,是當時十多歲的唐旭初透出的自信氣勢仿佛才是教授,而大名鼎鼎的愛默生教授反倒像是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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