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新的武器,偶遇平頭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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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新的武器,偶遇平頭哥
匕首優點是可以迅速發動攻擊,攜帶方便,攻擊靈活。
但是,如果是一對多的話,匕首就不那麽好用了。
即便它非常鋒利,
再鋒利,這也只是一把僅僅二十公分長的匕首而已。
並不能彌補它長度上的缺陷。
陸奇現在手裏的武器,只有一把匕首。
想要制作一件可以以一對多,發揮巨大威力的冷兵器。
也只有從匕首上下功夫。
在制作武器的想法冒出的同時,
陸奇腦海中,也在第一時間,浮現了一件冷兵器樣子。
槍!
一桿長槍!
所謂:一寸長,一寸強!
很快,一根槍桿被陸奇削了出來。
這只是最原始的槍桿,
不過對陸奇來說,夠用了。
這些動物,最鋒利的也只是它們的爪牙。
槍桿的長度,大概在兩米多。
必要的時候,陸奇可以隨時在槍桿的一端,綁上匕首。
這樣,就成了一把長“槍”!
雖然,不是真正的長槍。
不過,對付這些野獸,已經足夠。
做好槍桿後,陸奇想帶著回旋鏢出去,狩獵一只黑斑羚的。
不過仔細考慮了一下,陸奇決定,今天暫時還是不要出去。
在樹林裏用吹箭狩獵兩只鳥,當今晚的晚餐得了。
狩獵一只黑斑羚,或者狩獵一只角馬,不難。
和鬣狗群硬剛,陸奇也不慫,
但是問題在於,狩獵到的獵物,怎麽帶回來?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畢竟,這個時候出去狩獵大型動物,十分有可能會惹來鬣狗群的覬覦。
這是一群十分有耐心的動物,
為了搶奪食物,鬣狗群會和其他動物對峙上一整天時間,甚至還會用調虎離山的戰術。
雖然,這種拙劣的戰術,對自己沒用。
但是,在一群鬣狗群中,要把動物扛回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畢竟,自己只有一個人,兩只手。
帶上獵物,就拿不了武器,拿上武器,就不好帶回獵物。
總不能,在草原中和它們對峙一天吧。
所以,明智之舉,還是暫避它們的鋒芒為好。
想到這裏,陸奇都有點想找一只寵物幫忙了。
拿起吹箭筒,下午,獵到了兩只鳥當晚餐。
吃過晚飯,陸奇睡下了。
關於如何對付鬣狗群,他現在還沒有什麽特別好的主意。
唯一想到的就是,盡快縮短獵殺獵物的時間。
然後,在鬣狗群聚集起來之前,將獵物帶回樹屋。
事情得一步一步做。
還是先把這裏的蚊子過多的問題,解決掉吧……
……
清晨。
陸奇看了一眼昨晚特意塗抹上蜂蜜的樹幹。
臉上露出一絲笑容。
樹幹上,一群螞蟻正在貪婪的食用這美味的食物。
正是法老蟻。
拿著一根棍子,陸奇順著蟻群的路線找去。
十分鐘後,陸奇找到了蟻穴的位置。
不過,好像出了一點點意外。
看著那只在扒拉著蟻穴的動物。
陸奇面露古怪:竟然還有動物和自己搶生意?
正在扒拉蟻穴的,是一只蜜獾。
體長約有一米,背上有一條銀灰色的毛,其餘部位是黑色的毛發,身體看起來十分厚實,
它腦袋不大,不過額頭寬闊,眼睛很小,
陸奇暫時沒看到它的耳朵在哪裏,鼻子比較平鈍。
小家夥兩只爪子飛快的扒拉著,泥土飛揚!
此時,這只蜜獾也發現了陸奇的到來。
它停下扒拉泥土的爪子。
瞪起兩只小眼睛,將平鈍的鼻子沖著陸奇,
一陣齜牙咧嘴。
嘴裏發出“吼吼~”的威脅的聲音。
不過,它這只有一米長的小體型,發出的威脅,對於陸奇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好笑的看了蜜獾一眼,停下腳步。
蜜獾因為喜食蜂蜜和蜂蛹而得名,
有時為了蜂蜜,它們會爬進蜂巢,
可非洲蜜蜂哪是好惹的,蜜獾因為一口蜂蜜被蜜蜂叮蟄致死,這樣的事不在少數。
不過,蜜獾是雜食性動物,它的食物,除了蜂蜜,還有漿果,野果,腐肉等等,
小到昆蟲螞蟻,大到毒蛇兔子,甚至是鳥類,都是它們的食物。
所以,看到蜜獾出現在蟻窩,陸奇倒也不意外。
此時,
這只蜜獾,已經將蟻穴刨開了一半,
陸奇心中暗嘆這世界太小。
這都能碰上“同行”,
心中不由得對這窩法老蟻,默哀了一秒鐘。
非洲有種螞蟻醬,就是用法老蟻的蟻卵搗成的,
聽說用螞蟻醬蘸著烤肉和幹肉片吃,是一道美味。
本來,陸奇是想帶一些蟻巢和泥土回去防蚊,
順便挖一些蟻卵,做個螞蟻醬嘗嘗的。
沒想到,竟然在蟻巢這裏碰上了打著同樣主意的蜜獾,
多少有點尷尬。
同一時間,直播間彈幕也炸開了。
“臥槽,這不是非洲令無數動物聞風喪膽的平頭哥嗎?”
“尼瑪,終於看到非洲草原上最頭鐵,最兇猛的動物了!”
“平頭白發銀披風,一生都在征戰中。
生死成敗隨風去,只願激鬥海陸空。
壯哉我大平頭哥……不是在戰鬥,就是在前往戰鬥的路上!”
“哈哈哈,平頭哥炸毛了,奇哥,小心啊!”
直播間,看到蜜獾背上那一條標志性的白毛,許多人一下子都來了興致。
平頭哥絕對是草原上最頭鐵的動物,沒有之一!
碰上獅子獵豹,這家夥都敢沖上去幹一架。
而且,經常還攆得獅子亂跑。
可謂是最熱衷於幹架的猛人!
幹啥啥不行,打架第一名!
看著炸毛的平頭哥,陸奇倒是沒有在意,微笑著說道。
“小家夥,我和你打個商量如何……這蟻穴裏的螞蟻和蟻卵歸你,蟻巢歸我,你看怎麽樣?”
說起來,好像……是蜜獾比自己先發現蟻穴的。
螞蟻醬什麽的,陸奇只是好奇,
現在有了食鹽這道萬能的調味品,陸奇對螞蟻醬,倒也不是非得不可。
留給蜜獾,當是給它挖洞的辛苦費,也不是不可以。
不過,蟻巢和蟻穴周圍的這些泥土,蜜獾應該用不上,
而自己,卻是需要用它們來防蚊。
所以,陸奇準備和這只小家夥商量一下。
天賦動物交流LV2的效果,這時體現出來了。
只見平頭哥楞了一下,似乎聽懂了陸奇話語的意思,
但隨後,它卻是變得更加狂暴。
不僅嘴裏發出的威脅的聲音變大,而且,擺出了攻擊的姿勢!
事實上,
動物交流LV2,並沒有達到100%有效的溝通,
陸奇的商量,並沒有完整的傳達給平頭哥,
這話落到平頭哥耳朵裏,已經變味了。
平頭哥理解的意思是:眼前這個奇怪的人類,什麽都不幹,就想要分走自己一半的戰利品。
它這小暴脾氣,能忍?
草原上,任何惹惱它,想搶奪它食物的動物,都會招來它瘋狂的攻擊。
哪怕是鬣狗,獅子,這些體型遠大於它的動物,也不例外。
一瞬間,平頭哥徹底炸毛!
而此時,看到陸奇一本正經的和平頭哥商量。
直播間,所有人也都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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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優點是可以迅速發動攻擊,攜帶方便,攻擊靈活。
但是,如果是一對多的話,匕首就不那麽好用了。
即便它非常鋒利,
再鋒利,這也只是一把僅僅二十公分長的匕首而已。
並不能彌補它長度上的缺陷。
陸奇現在手裏的武器,只有一把匕首。
想要制作一件可以以一對多,發揮巨大威力的冷兵器。
也只有從匕首上下功夫。
在制作武器的想法冒出的同時,
陸奇腦海中,也在第一時間,浮現了一件冷兵器樣子。
槍!
一桿長槍!
所謂:一寸長,一寸強!
很快,一根槍桿被陸奇削了出來。
這只是最原始的槍桿,
不過對陸奇來說,夠用了。
這些動物,最鋒利的也只是它們的爪牙。
槍桿的長度,大概在兩米多。
必要的時候,陸奇可以隨時在槍桿的一端,綁上匕首。
這樣,就成了一把長“槍”!
雖然,不是真正的長槍。
不過,對付這些野獸,已經足夠。
做好槍桿後,陸奇想帶著回旋鏢出去,狩獵一只黑斑羚的。
不過仔細考慮了一下,陸奇決定,今天暫時還是不要出去。
在樹林裏用吹箭狩獵兩只鳥,當今晚的晚餐得了。
狩獵一只黑斑羚,或者狩獵一只角馬,不難。
和鬣狗群硬剛,陸奇也不慫,
但是問題在於,狩獵到的獵物,怎麽帶回來?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畢竟,這個時候出去狩獵大型動物,十分有可能會惹來鬣狗群的覬覦。
這是一群十分有耐心的動物,
為了搶奪食物,鬣狗群會和其他動物對峙上一整天時間,甚至還會用調虎離山的戰術。
雖然,這種拙劣的戰術,對自己沒用。
但是,在一群鬣狗群中,要把動物扛回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畢竟,自己只有一個人,兩只手。
帶上獵物,就拿不了武器,拿上武器,就不好帶回獵物。
總不能,在草原中和它們對峙一天吧。
所以,明智之舉,還是暫避它們的鋒芒為好。
想到這裏,陸奇都有點想找一只寵物幫忙了。
拿起吹箭筒,下午,獵到了兩只鳥當晚餐。
吃過晚飯,陸奇睡下了。
關於如何對付鬣狗群,他現在還沒有什麽特別好的主意。
唯一想到的就是,盡快縮短獵殺獵物的時間。
然後,在鬣狗群聚集起來之前,將獵物帶回樹屋。
事情得一步一步做。
還是先把這裏的蚊子過多的問題,解決掉吧……
……
清晨。
陸奇看了一眼昨晚特意塗抹上蜂蜜的樹幹。
臉上露出一絲笑容。
樹幹上,一群螞蟻正在貪婪的食用這美味的食物。
正是法老蟻。
拿著一根棍子,陸奇順著蟻群的路線找去。
十分鐘後,陸奇找到了蟻穴的位置。
不過,好像出了一點點意外。
看著那只在扒拉著蟻穴的動物。
陸奇面露古怪:竟然還有動物和自己搶生意?
正在扒拉蟻穴的,是一只蜜獾。
體長約有一米,背上有一條銀灰色的毛,其餘部位是黑色的毛發,身體看起來十分厚實,
它腦袋不大,不過額頭寬闊,眼睛很小,
陸奇暫時沒看到它的耳朵在哪裏,鼻子比較平鈍。
小家夥兩只爪子飛快的扒拉著,泥土飛揚!
此時,這只蜜獾也發現了陸奇的到來。
它停下扒拉泥土的爪子。
瞪起兩只小眼睛,將平鈍的鼻子沖著陸奇,
一陣齜牙咧嘴。
嘴裏發出“吼吼~”的威脅的聲音。
不過,它這只有一米長的小體型,發出的威脅,對於陸奇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好笑的看了蜜獾一眼,停下腳步。
蜜獾因為喜食蜂蜜和蜂蛹而得名,
有時為了蜂蜜,它們會爬進蜂巢,
可非洲蜜蜂哪是好惹的,蜜獾因為一口蜂蜜被蜜蜂叮蟄致死,這樣的事不在少數。
不過,蜜獾是雜食性動物,它的食物,除了蜂蜜,還有漿果,野果,腐肉等等,
小到昆蟲螞蟻,大到毒蛇兔子,甚至是鳥類,都是它們的食物。
所以,看到蜜獾出現在蟻窩,陸奇倒也不意外。
此時,
這只蜜獾,已經將蟻穴刨開了一半,
陸奇心中暗嘆這世界太小。
這都能碰上“同行”,
心中不由得對這窩法老蟻,默哀了一秒鐘。
非洲有種螞蟻醬,就是用法老蟻的蟻卵搗成的,
聽說用螞蟻醬蘸著烤肉和幹肉片吃,是一道美味。
本來,陸奇是想帶一些蟻巢和泥土回去防蚊,
順便挖一些蟻卵,做個螞蟻醬嘗嘗的。
沒想到,竟然在蟻巢這裏碰上了打著同樣主意的蜜獾,
多少有點尷尬。
同一時間,直播間彈幕也炸開了。
“臥槽,這不是非洲令無數動物聞風喪膽的平頭哥嗎?”
“尼瑪,終於看到非洲草原上最頭鐵,最兇猛的動物了!”
“平頭白發銀披風,一生都在征戰中。
生死成敗隨風去,只願激鬥海陸空。
壯哉我大平頭哥……不是在戰鬥,就是在前往戰鬥的路上!”
“哈哈哈,平頭哥炸毛了,奇哥,小心啊!”
直播間,看到蜜獾背上那一條標志性的白毛,許多人一下子都來了興致。
平頭哥絕對是草原上最頭鐵的動物,沒有之一!
碰上獅子獵豹,這家夥都敢沖上去幹一架。
而且,經常還攆得獅子亂跑。
可謂是最熱衷於幹架的猛人!
幹啥啥不行,打架第一名!
看著炸毛的平頭哥,陸奇倒是沒有在意,微笑著說道。
“小家夥,我和你打個商量如何……這蟻穴裏的螞蟻和蟻卵歸你,蟻巢歸我,你看怎麽樣?”
說起來,好像……是蜜獾比自己先發現蟻穴的。
螞蟻醬什麽的,陸奇只是好奇,
現在有了食鹽這道萬能的調味品,陸奇對螞蟻醬,倒也不是非得不可。
留給蜜獾,當是給它挖洞的辛苦費,也不是不可以。
不過,蟻巢和蟻穴周圍的這些泥土,蜜獾應該用不上,
而自己,卻是需要用它們來防蚊。
所以,陸奇準備和這只小家夥商量一下。
天賦動物交流LV2的效果,這時體現出來了。
只見平頭哥楞了一下,似乎聽懂了陸奇話語的意思,
但隨後,它卻是變得更加狂暴。
不僅嘴裏發出的威脅的聲音變大,而且,擺出了攻擊的姿勢!
事實上,
動物交流LV2,並沒有達到100%有效的溝通,
陸奇的商量,並沒有完整的傳達給平頭哥,
這話落到平頭哥耳朵裏,已經變味了。
平頭哥理解的意思是:眼前這個奇怪的人類,什麽都不幹,就想要分走自己一半的戰利品。
它這小暴脾氣,能忍?
草原上,任何惹惱它,想搶奪它食物的動物,都會招來它瘋狂的攻擊。
哪怕是鬣狗,獅子,這些體型遠大於它的動物,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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