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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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攙起來,便也過去搭把手,幫著把李想擡進了臥室裏的床上。

無人不*李國舅,可誰能想到,這個多年來一直被各色人等追求的李國舅,這二十年來卻一直都是一個人度過漫漫長夜。

岳飛伸手拽了被子蓋在李想身上,看他似乎睡踏實了,便沖何栗擺擺手,兩人便準備走出去,可走到門口,卻忽然聽到李想哼起了歌兒,歌兒的旋律奇特的很,全不是他們平日裏聽過的曲子,歌詞也模模糊糊,勉強聽到出似乎唱的是清明雨紛紛之類的東西,岳飛回轉頭看向李想,跳動的燭光下,那張緊閉著眼睛的臉亦如二十年前一般年輕而俊秀。

這是他們最後一次見到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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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業十年七月七日,工部侍郎李想在一次實驗中身亡,終年四十三歲。這是一場威力極大的爆炸,以至於人們無法在現場找出他屍體的殘骸,其妹皇後李念只得命人在杭州為他立了一座衣冠冢聊以安慰。

李想的一生,是極富傳奇色彩的一生,他從出生起,似乎便與綺麗香艷無法脫開關系。身為以人品端方著稱的李格非的私生子,他的出身諱莫如深,到死,名義上都只是其異母姐姐李清照的遠房族弟。沒有人知道李想的生母是什麽人,但從李格非到死都不肯將他認下來的情況看,她的身份應該不算體面。

而實際上,這個私生子的身份並沒有對李想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響,他的一生雖然短暫,但富貴榮華從未遠離過他。而人們有理由相信,來自他的母親的血液的影響遠遠超過了他的父親。李想的一生都與緋聞與荒唐相伴,他曾與被稱為千古第一紅顏禍水的李師師相戀,又曾與柔福帝姬交往密切,他一生未娶,流連於教坊青樓之間,有人說他是繼柳三變之後第二個□們願意倒貼錢也要相陪的男人,又有人說他實際上喜歡的是男人,岳飛與何栗為他大打出手的事情從開封一直被傳到了杭州,他在朝堂上屢屢被參卻一直屹立不倒,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兩個人的維護。

作為一個外戚,李想的在民間的名聲遠比他在朝堂上的名聲好得多。他在開封就任工部郎中期間,未雨綢繆,在開封城內挖了許多地道。這些地道,在第二次開封保衛戰失利,金人破城後,保護了大量婦女兒童,使其不至被金人掠走,而他為開封城設計的猛火油防護墻,則為這些人逃入地道爭取了時間。有趣的是,開封市民銘記他的方式是把他封為開封城城隍廟的土地神……

當然,我們現代的人看他,會認為他最大的成就是他在基礎科學上的貢獻。他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實驗室,並向許多人傳授了基礎的物理及化學知識。他是第一個發現並利用滑輪組效用的人,他在主持工部工作期間不遺餘力的推廣各種簡單機械。人們普遍認為李想可以稱得上是基礎化學學科及基礎物理學科的創始人。

李想,像一顆流星一樣劃過北宋南宋交替期間的歷史,他二十四歲以前的生活沒有任何記載,而他在四十三歲意外死亡後甚至連屍體的殘骸都沒有留下。他短暫而絢爛的一生,為後人留下了許多的遐想空間。

《終》

作者有話要說:網絡卡的厲害…………發了幾次都沒發出來……

寫的有點急了,回頭修改一下重新再發,大家先湊活看,畢竟今天沒有請假,不想推遲更新了……

= =不要說這個悲劇結尾,我劇透的很明顯了、

142 千年(一)

李想覺得過去了很久很久,又像是只過了一瞬,真奇怪,那種程度的爆炸,自己根本沒可能活下來才對吧?可為什麽現在卻能感覺到渾身酸痛,還有,該死的,實驗室離湖邊應該很遠吧?為什麽他的嘴裏會嗆了水!

耳邊似乎傳來人們的驚叫聲,那音調有些奇怪,但卻莫名的親切,他的頭忽然炸了一般的疼了起來,甚至沒有痛苦□的忌諱,他便疼暈了過去。

“想想,想想……”耳邊傳來了熟悉而陌生的聲音,李想艱難的睜開眼睛,映入眼簾的是一個長發披肩的女人,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李想重新閉上眼睛,又猛地睜了開來,無法置信的喊了一句:“李解!”

“混蛋,你可算醒了!”那個女人猛的抱住李想,哇哇的大哭起來:“想想,不會游泳坐什麽游船?餵個鳥能掉到湖裏去,你說你怎麽就這麽不讓人省心呢?你要把我嚇死是不是啊!”

李想正想說自己是跳江而不是掉湖,可腦中的記憶卻一下子湧現出來,不,堂姐沒有說錯,他確實是不小心掉到湖裏,而不是跳江。

他的腦中,多出了一份的記憶。

這份記憶裏的自己,跟原本的那份記憶裏的自己很像很像,出生的時間,大體的經歷,父母親屬的情況,幾乎都一模一樣,父親同樣是在他年幼的時候病故。他自己依然是少科班出來,十五歲考上大學,二十二歲碩士畢業,同樣是個有交流障礙的典型理科男,但比另一份記憶幸運的是,他所在的研究所氛圍非常好,他的幾項研究成果都順利的申請了專利,其中兩樣已經投到工業化生產當中,每一年的專利費便能給他帶來百十萬的收入……而他的媽媽,在前年年底被查出癌癥晚期,經過了將近兩年的治療後,在一個月前,懷著對兒子的眷戀與欣慰,離開了人世。而他自己,則是因為母親去世,心情抑郁,被家裏的小保姆催著出去透透氣,做了船游湖,結果在逗一只水鳥的時候掉到了湖裏。

李想腦中一片混亂,兩套記憶混在腦子裏,相互交織偏又涇渭分明。有那麽一瞬,他簡直懷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平行空間的另一個李想身上,可是有一種奇妙的感覺告訴他,不,不是的,他現在所在的時空其實就是他曾經生活了二十四年的那個時空,他的兩套完整的記憶全都屬於他本人,甚至可以說,他認為不屬於自己的那一套記憶才是“真實”的記憶,而他原有的那套記憶,則是“原本應該有的”記憶,而新的記憶則是“現實”。

李想的心裏亂糟糟的,他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弄得頭暈,甚至一時半會兒都顧不得思念時間的另一端的親朋好友們。

李想坐在床上,看著堂姐又哭又笑的捶他,這種感覺很神奇,最早的那份記憶在提醒他,他們已經二十年未曾相見了,應該是陌生的。可是新鮮的記憶又似乎剛剛出爐,他的表姐出國參加一次會議,出國前還給他打電話說給他雇了個鐘點工幫他打掃房間,家裏實在太邋遢了。

李想的問題不大,只是嗆了水,再加上秋天天氣有點冷,有點受涼,在醫院裏呆了幾天,就給送回去了。

小護士送來他被送到醫院時的穿的衣服,兩眼閃光的問他:“這衣服哪家宋裝店訂的,做工好棒啊!”

李想看看小護士手裏拿著的一大疊宋代衣物,嘴角抽了抽,正想說話,那小護士又做出恍然大悟的樣子:“啊,這種手藝一定是大師級別的訂制品,算了,你別跟我說了,說了我也買不起,白眼饞……”

李想松了口氣,忽然那小護士又問道:“啊,你頭發用的什麽護理的,這麽長居然不分叉!”

李想無語的伸手摸摸幾乎垂到後腰的頭發,他的離愁別緒似乎都被這些亂七八糟的狀況給弄沒了。用的什麽?我會告訴你我自從成了國舅,生活極度腐敗,頭發都是女使給洗的麽?鬼知道她們給我用的什麽東西啊,每次都要塗塗抹抹折騰大半個時辰。不過這麽折騰下來,發質可真好,留了二十年留了這麽長,烏黑順滑,可以直接去做洗發水廣告了吧?

李想看看身上的病號服,再看看小護士手上的那一大疊衣服,實在不知道穿哪身才好,哪種都不適合招搖過市吧?好在正僵持著,李解下了班,又跑過來了,她看看李想的頭發,又瞅瞅護士手上的衣服,隨口問了護士幾句,便又跑了出去,回來的時候捎來了李想的衣服,牛仔褲,針織衫外加淺色的風衣,這是原本記憶中的自己從來不會穿的東西,可李想知道,在這段被修正過的人生裏,他雖然依然不擅長跟人交流,可性格上卻比另一段記憶中陽光許多,所以衣櫃裏的衣服也顯得更有朝氣一些。

李想換了衣服,借了個發圈兒把頭發隨便系了一下,便跟著堂姐上了車,直奔自己的家而去。

“你帶鑰匙了麽?”李解問他:“沒丟吧!”

李想點點頭,從脖子裏掏出被絡子包的嚴嚴實實的鑰匙,他知道自己住的地方並非當初自殺前住的那個貧民區,可他就是有一種感覺,這兩把鑰匙,是可以打開“新家”的門的。

車子在小區裏停下,這是個綠化的不錯的小區,全都是六層的小樓,李想憑著腦中的記憶找到了自家的住處,卻沒有進樓道,而是繞到樓後頭,站在了後面的小院子門外。小院兒不大,也就是三四十個平方,正對著門是一條磚鋪的小路,兩邊則種著花草跟一點蔬菜,靠著一側有一個葡萄架,下面還放著個搖椅、記憶裏,李媽媽生病後總是喜歡在這個小院子裏曬太陽,李想鼻子一酸,險些落下淚來。

“你在想什麽?想想,開門啊!”李解看他發楞,催促道。

李想拿起手中的鑰匙,想要開門,卻又一次楞住了,他不舍得把絡子拆散,十年了,這個絡子被磨的許多線都要斷了,可他一直不舍得把它拆開,這是十一娘留下的東西,十一娘給他做的衣服鞋襪,他不舍得再穿,都整整齊齊的疊放在櫃子裏,唯有包裹著鑰匙的絡子,他一直帶著。李想伸手想把絡子上有些松散的線稍微撥開一點,誰知道輕輕一碰,上頭的絲線紛紛落下,露出裏頭的兩把鑰匙,一把院門的,另一把是房門的。

李想李想看著飄落了一地的已經早已褪色的絲線線頭,慢慢的蹲下來,一根一根的撿在手裏,緊緊握住,這才走到門邊開了門。

屋中的一切,熟悉而陌生,三十兩廳的房間,不大不小,裝修的十分溫馨,木質的地板,淺色的家具,客廳的飄窗上還放著個圓圓的魚缸,一叢藤蔓從窗戶上的架子上爬了下來……他知道,這是他的家,可另一面,他腦海裏卻浮現出那三十多平米,簡陋卻永遠被媽媽收拾的十分幹凈的家。

李想正楞著,耳邊傳來李解輕聲的問話:“這個房子挺好的,不過,南郊家屬院的那套房子我也挺喜歡的,雖然小,不過挺溫馨的。”

李想思緒很亂,聽到李解的問話,十分讚同的點頭:“是啊,那套房子雖然小,裏頭卻有許多溫馨的回憶——”

李想的話說了半截,猛然頓住,不可思議的看向李解,李解也看著他,好半天,李解才輕輕的說:“我沒猜錯,你果然也多了一份記憶!從看到躺在病床上的你的那一刻,我的腦子裏就忽然多了一份記憶……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兒,我就是覺得這事兒跟你有關,後來我又註意到你的頭發,還有你換下來的衣服,就越發覺得不對勁兒了。”

李想揉揉太陽穴:“難道正常情況下你不是應該被嚇的夠嗆麽?”

李解嗤的一聲笑了:“你以為我是你另一份記憶裏的那個大學一畢業就跑去結婚生孩子的李解麽?別忘了,我現在可是一路讀物理一直讀到博士的滅絕師太,殺死姥姥的悖論什麽的,我沒少研究。”

李想無奈的糾正:“我記得那個應該是殺死外祖母悖論吧?”

李解道:“外祖母不就是姥姥麽?我哪裏說錯了!你還是這麽較真。”

這姐弟倆一個是一路化學讀到碩士後來又在研究院工作的技術宅,一個是物理專業一直讀到博士的滅絕師太,兩人坐在一起,自然而然的開始研究這個事情到底是怎麽回事兒。

兩人坐在一起,開始述說各自的情況。他們從小一起長大,感情極好,另一份的記憶裏,如果不是李解正好在美國治病,並不知道李想的狀況那麽糟糕,如果她能及時趕到李想身邊,意識到這世界上還有人需要他的李想,恐怕根本不會選擇自殺那條路。李想對她並不隱瞞什麽,很幹脆的告訴了她自己的經歷,當然,沒有時間細講,只說了個大概。相對的,李解則一邊聽,一邊梳理各種信息。

李想的兩段記憶都很清晰,相比之下,李解的記憶則模糊了許多,並且,她還提供了一個有趣的信息:“你住院的那天晚上,我媽媽忽然打來電話,急吼吼的說讓我看住你,說她夢見你自殺了。”

李想一楞:“夢見我自殺?”

李解點點頭:“是的,我仔細問了她,發現她似乎也有了一點兒對我們另一份記憶的印象,但只是一點點,所以感覺上很像一個夢,夢裏的你工作不順暢,因為二嬸去世而自殺,你知道,年紀大的人都迷信,所以我媽非常著急,生怕你出點什麽事兒,讓我趕緊來看看你。”

李解點點頭,又繼續說:“還有一點,我發現,這段記憶與那段記憶裏,從宏觀來看,變化最小的地方,或許就是你跟我了!”

“直到你落水為止,其實你的生活與記憶裏的生活並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更順利一些……而遠一點的,我的生活變化要稍微大一些,但是我的男朋友依然是另一端記憶裏你姐夫,對吧?再近一點說,二嬸的生活變化比你的大,又比我的小。可是再遠呢?你班上的同學,有幾個是另一份記憶裏存在過的?他們或許存在,但卻完全不在你的視線裏,再你看看電視上的明星,有幾個是另一份記憶裏出現過的?確切的說,整個國家的歷史從一千年起都改變了,兩段記憶裏人與事原本就應該截然不同。”

“但是偏偏卻出現了你跟我這樣不合邏輯的存在,不,確切的說,問題的關鍵在於你。”

說到這裏,李解從包裏拿出了一本書,遞到了李想面前:“你看看這個,大名鼎鼎的李國舅,說的就是你。而我們記憶裏的歷史,與我們現在的這份歷史,分叉點應該就是始於你的出現,所以,你是個關鍵人物。”

“這是一個類似於殺死外祖母悖論的假設。照理說,你改變了過去,未來也應該改變,但是要知道,蝴蝶的翅膀所造成的影響在一千年的時間裏絕對能讓最終形成的二十一世紀與原本的軌跡完全脫離,這就出現了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歷史因為你而改變,而你是從二十一世紀穿越而來,可是被扭轉的歷史裏,理論上不該再有與原本軌跡裏一模一樣的人存在!如果新的未來世界裏沒有你,那麽,改變歷史的那個人又從何而來?”

“所以,這應該是歷史的修正性。明明王朝的更疊,社會的發展已經完全脫離了原有軌跡,於是為了不讓你的穿越真的變成一個悖論,所以,這個修正性導致了被改變的未來裏你依然會出現……而且要盡量讓“你”與穿越前的“你”保持相當的一致性……而為了你的這個一致性,不得不讓你身邊的人也保持相當的一致性。所以離你越近的人,被蝴蝶的翅膀影響的越小。不對不對,這個說法也不算準確……”

李解站了起來,試圖想要把這個東西解釋清楚:“大概就是,離你越近的人,被改變的越少……同時當你回到這個時間節點上的時候,與你關系緊密的人,受到另一個可能的歷史的影響也會比較大一些,我的意思是,記憶方面……”

李想聽李解費力的解釋,忽然輕輕地打斷了她的話

“我想,我大概有點明白了。”

“世界,像一扇門,以我為軸心,被推動了三十度————對麽?”

李想的心情說不出是什麽感覺,雖然記憶裏自己的歷史學得不錯,可他還是直接買了一整套的通史回來看。

在他被“炸死”的那年年底,趙植把國都搬回了開封,但是因為畢竟國都曾經南遷,而趙植在內政外交上的表現與他的先人截然不同,所以人們索性把從他遷都杭州那一年的大宋後來的時間都叫做南宋,即使後來遷回開封也並沒有改變這個叫法。

一百五十年後,一個叫做成吉思汗的家夥統一了蒙古,他有著雄心壯志,以及與他的雄心壯志相配的本領,他率領大軍西征,一直打到了東歐的黑海海濱,而他的孫子忽必烈,則試圖侵略富饒的大宋。幸運的是,彼時的大宋,並非偏安一隅只靠長江天險的那個他記憶裏的那個南宋,這個大宋,它的軍隊在岳飛以及後來的好幾代武將的征伐下,擁有著寬廣的軍馬產區,又是世界上最早裝備上熱武器的強橫雄師。蒙古擴張的勢頭止於大宋,在忽必烈四次南征均告失敗後,過高的軍費開支終於讓蒙古對外擴張的戰線全線崩塌。公元1280年,蒙古向宋朝求和。

李想慢慢的翻動著書頁,盡管早就知道,可是他看著這樣歷史,還是異常的開心。這種開心,不僅僅來源於整個民族不曾被異族屠殺進而奴役的快樂。那不是最重要的東西,最重要的是,曾經的歷史中,自宋以後一點點被奴化的國民,在這段將近一千年的歷史裏卻是一直挺直了脊梁的。

李想打開電視,電視裏正在播放電視劇“護國公主”,他知道這電視劇演的是誰。是趙多福啊,那個了不起的小娘子,她幾乎是以一人之力,撼動了金國的半臂江山,更是因為她的存在,使那些心理失衡的男人們不敢逼著女人把貞操與生命掛鉤——有這位曾經的柔福帝姬,後來的護國公主矗立在那裏,誰敢說這樣的話?

李想又換了一個臺,電視上正在介紹開封古城的旅游路線,在原本的歷史裏,宋朝朝廷為了抵抗金人而掘開了黃河的堤壩,導致黃河改道,開封四周的運河也因此逐漸枯竭,從此喪失了交通上的優勢。而在這段歷史裏,黃河並沒有被認為的被改道,所以開封作為一個水運十分便利的城市,地理上的優勢一直維持到了現在。整個開封,並不像另一段記憶裏那樣,只能以身為古都而驕傲,逐漸退化成一座單純的旅游城市,現在的這個開封,是中國經濟最好的城市之一,也是一座國際化大都市,同時,古跡的保護也做得相當到位。

李想看著電視,李想微微一笑,不管怎麽說,他沒有白白穿越一回。

(待續)

作者有話要說:不知道我的表達是不是讓大家能夠明白……

所以李想並不是穿到了平行空間,而是他的所作所為直接改變了歷史。所以,他回到了的是被他改變的未來裏。

好吧,我是個理想主義者,創造一個新的美好平行空間都不能滿足我了,我寧願,那些糟糕的事情可以被李想徹底消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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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是我昨晚新寫的,事實上,周末兩天我寫的是柔福帝姬,悲劇的是,很顯然這個突然出現的人物不能激發起我的*來,寫來寫去,我甚至對她性格都把握不好,寫來寫去竟然沒法把她的行為合理化了,也就是說,這個人物被我寫崩了!於是最終我只好放棄了那寫好的八千字,同時放棄的還有大宋英烈傳,我糾結的發現這個東西需要用古文寫才有感覺,最起碼也得用白話,悲劇的是,我的這類語言知識早就還給老師了……

當然,原本需要在這這兩個番外裏交代清楚的事情我不會放著不管的,這些事情,我會在現在寫的這個最終的番外裏,交代個清楚的,嘎嘎嘎嘎

143 千年(二)

接下來的日子平淡無波,因為母親病危,去世,研究所給李想放了兩個月的長假,假期結束,他也就需要回去上班了。作為研究所新生代的代表,李想有一個小組的人員配合他的工作,他頂著一頭長發去上班的時候,新來的助手驚嘆道:“這就是最新研制的生發劑的作用麽?好厲害!啊,李工真是太敬業了,居然拿自己的頭發做實驗。”

李想嘴角抽了抽,他就是知道自己最近在研究這個玩意兒,所以才敢披著一頭長發回去上班的,這個被他改變的未來,整個世界的科技都比另一個時空的要先進了一大截,更別說中國的科技水平格外的先進,無毒無害迅速生發劑神馬的真不算啥超出時代的高科技,要不然他可真沒勇氣留著一頭長發去上班。

李想不願意剪發,他總有種感覺,剪了頭發,也就剪去了與那個時空最後的羈絆。他是心存僥幸的,說不定,哪一天,他一覺醒來,是不是又會回到那個自己生活了二十年的世界,要是一剪子把頭發剪了,想再長出來,可就難了。

其實李想也明白,他回去的可能微乎其微,他在那裏的二十年,頭發一共就長了四十公分左右,相當於正常人兩年長出來的長度,而胡子也一樣,十天半個月不剃胡子也只能勉強看到一點青胡茬,更不要說,他的容貌在二十年裏幾乎完全沒有變化。他不屬於那個時間,所以那個世界的時間規律對他的作用很弱。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啊,那多好,可以活很久很久啊!可對於李想來說,那絕對不是好事,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老去,總有一天,他會變成孤家寡人,那樣的日子,便是青春永駐,又有什麽意思?李想有一種感覺,如果那時候,他的頭發像別人一樣正常的生長,他的容顏像身邊的人那樣自然的老去,或許,他就可以永遠的留在那裏了。

過去的十年裏,李想最執著的一件事就是尋找三娘與十一娘的消息。等他逐漸調整了自己的狀態開始適應這裏的生活,尋找這兩個人的心又開始蠢蠢欲動。

理智告訴他,這簡直是天方夜譚,時隔千年,他怎麽可能找到這兩個人的痕跡?可是李想就是不甘心,他沒找到三娘的屍首,沒有弄清楚十一娘的下落,他怎麽可以放棄。這些日子,李想買了不少南北宋交替的時期的書籍,當時的文獻也好,後人總結的也好,宋史,英烈傳這類比較可信度相對較高的書籍肯定是要買的,民俗書籍要買,甚至連趙安的小說他都買了全集。當然,最方便的是網絡,這個世界沒有什麽百度搜索,不過搜神譜這個名字無比騷包的搜索引擎的強大功能顯然並不比這個名字遜色。這會兒,李想楞楞的看著“開封一日游之三娘廟”這個頁面,手都在發顫。

三娘廟是開封的著名景點,有傳聞說這座廟宇是開封百姓為了紀念殺死兩個賣國皇帝的李三娘而修建的,但據記載,這座廟宇的修建時間在建業八年,雖然當時國都還沒有遷回開封,但開封已經收覆多年,照理說,在大宋的統治下,為一個弒君的女人建廟這一點並不現實,可是偏偏《東京夢回》這本書裏清楚的記載了這座廟宇是為了紀念李三娘而修建的的,作者是南宋初期的著名散文家,沒有道理也不會有膽量杜撰這種事兒,可惜書中只有寥寥幾筆,介紹的也不算清楚。

李想皺著眉看了半天,站起身走到窗戶前向外看去,小花園裏,那個叫做小樂的年輕女孩子正在給院子裏的花澆水。他的生活看起來是這麽平靜而美好,可他卻根本沒法靜下心來。

不把這件事情弄清楚,他寢食難安。

研究所的的工作是有計劃性的,大部分科研人員是按照研究所的規劃領取自己的工作任務的。可是這會兒,李想卻想幹點別的東西,他打了報告說想要覆原幾種古法造紙術,頂頭上司很糾結,我們這裏是化學研究所,主業是化工材料的研究好吧?你今天生發劑明天造紙術,到底要鬧哪樣啊口胡!好吧造紙也是化學科目沒錯那你放手去幹吧!反正這玩意花不了多少錢。

其實,每每看到研究所裏天馬行空的預算報告,總讓李想想起另一份記憶裏那個會給研究餅幹以什麽角度泡到牛奶裏浸透的最快這類莫名其妙的課題批款的大洋彼岸的那個最強的國家。而李想現在的研究所,就很有這個味道,不管什麽奇怪的研究申請,只要有充分的理由,有切實可行的計劃,就都有可能被批下來。

於是李想只用了三個月,便完整的覆原了古法玻璃紙的制造工藝。把做了二十年的工作拿過來“覆原”,實在是個投機取巧的行為,李想當然不是個喜歡投機的人,他這麽做,只是因為他需要時間。果然,因為他的新成果研究的實在超速,領導們很痛快的給了他一個月的假期。他的工作性質就是這樣,做起實驗來廢寢忘食,誰也不會因為他非要睡在實驗室而給他加班費,但是相對的,他的工作提前完成了,空下來的時間他要休息也絕對沒人會管。

買了一張去開封的機票,李想隨便收拾了一下隨身的東西,便直奔機場。

不年不節的,機票實在是便宜,打過折後,也就相當於李想前一天中午請小組的助手們叫的那頓飯的價格,這個國家,衣食住行的成本,很低。

開封的古皇城很有意思,所有的工作人員都穿著全套宋裝來配合街景,這個時空裏是沒有“漢服”的概念的,因為幾千年來一直都是漢族統治,傳統服裝根本不用強調“漢”這個字,古代服飾一般是以朝代劃分的。“宋裝”“唐裝”“漢裝”之類的……當然,民族服飾是另一回事兒,比如李想另一份記憶裏的改良旗袍,現在也有,但是不叫旗袍,叫“滿裙”,作為滿族代表服飾經常在元旦晚會上出現。西安皇城的工作人員據說穿的都是唐裝,而作為九朝古都,開封人還是中國歷史上最繁榮的宋朝的服飾作為他們的形象。

李想的箱子裏本來就裝著兩套宋裝,習慣了寬松的打扮,這個年入百萬有錢沒地方花的單身漢在高級宋裝定制店訂了好幾身常服穿。料子挺不錯的,畢竟紡織業經過了一千年的發展,只是上頭沒有繡花:機器的繡花李想看不上,手工的繡花貴到讓他這個黃金王老五也覺得肉疼的地步,只得放棄了。這會兒李想穿著鶴氅,頭上隨意的帶了個軟腳襆頭,慢悠悠的走在開封古城的街道上。曾經的他,總是要靠小桃來梳頭,可是後來頭發越來越長,他反倒學會了梳頭。

這會兒,開封的古街上,工作人員全都穿著全套漢服來配合街景,不少游客也入鄉隨俗,大袖飄飄的走在開封的街道上。雖然李想的打扮不過是入境隨俗,可無疑還是十分打眼的,這種衣裳,他穿了二十年,那種習慣已經深入骨髓,並不像許多人那樣,穿上去便覺得束手束腳,行動可笑。李想是十分愜意的,走起路來十分的自然,他並沒有意識到,這樣的他走在古香古色街道上,宛如從畫中走出的人一般。

許多游客忍不住停下腳步,向李想看去,逐漸有人開始交頭接耳:“是在拍電視劇麽?哎呀,沒見過這個明星啊,氣質好棒!”“攝影機藏在哪裏?還是他這是趁著休息時間從攝影棚溜了出來?”“為什麽他要戴這種帽子呢?不夠酷啊!”

李想猛地站住腳,沖著一邊的小姑娘微微一笑:“‘冠’是古代衣飾中很重要的一樣,人們認為,帶著帽子的時候,會更註意自己的行為,所以華麗的帽子只是裝飾,而這樣普通的帽子則是在提醒我們謙遜做人。”

李想說完,跟那兩個姑娘輕輕點頭告辭,轉身慢慢走遠,走出去好一段,忽然身後傳來女孩子的尖叫:“好酷,好酷!!啊,我要做他的腦殘粉啊!”

李想扭過頭去,嘴角就抽開了,一個不小心,裝13的技能又自動發作了!這十年的國舅當的真心苦逼,隨時要迎接別人的冷嘲熱諷,輸人不輸陣,絕對不能給念念丟臉!久而久之,養成了喜歡擡杠的毛病……唉,擡杠是病,得治!

想起了李念,李想的心情又有些壓抑,仿佛昨日阿念才笑吟吟的對他說:“阿兄來嘗嘗,這是小桃姐親手做的西湖醋魚呢!”可一轉眼,她已經變成史書上冰冷的文字。

如果是為了追憶歷史而來,那麽宋史博物館顯然是個很不錯的選擇,門票很便宜,裏頭的游客也不算多。這也難怪,本就不是旅游高峰期,而且這個中國,總人口才三億,當然不會像另一個世界裏那樣但凡過節,每個景區全都爆滿了。

其實,來這種地方,對李想來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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