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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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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不知道自己過去頗讓周圍人詬病的臭毛病居然被李娘子看做他不凡的表征,他這會兒正發楞呢!李娘子居然直接找人給他辦了戶籍。辦戶籍的官員叫那李娘子“李居士”,似乎挺尊重她的樣子。李航不知道其中有什麽講究,也不敢亂問,他實在搞不懂這位李娘子怎麽就對他這麽好?救了收留他他不算,居然還幫他辦戶籍!這也太奇怪了。

不過不管怎麽說,李想絕對不認為李娘子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目的,他除了來歷詭異些之外,還有什麽跟別人不一樣的?況且從來到這個世界上以後,李想又逐漸開始相信這世界上人性是本善的了,無論是明明自己還是個孩子卻把他照顧的無微不至的小桃,看起來五大三粗可卻會給他找了適合幹活的布衣裳的馮四哥,甚或他在搬石頭的時候給勞作的人送水的負責督辦的衙役,這些人所表現出來的都是跟他前世所經歷的完全不一樣的充滿溫情的樣子。而李娘子,則比這些人對他來說都更重要,她是他來到這世上以後,第一個對他伸出手的人。

其實,比起為什麽李娘子對他這麽好這一點,李想對另一件事兒更糾結:這戶籍管理得松到什麽地步才能讓他這種來歷不明的人也能蒙混過關啊?關鍵是這麽大的事兒李娘子說了幾句話就搞定了?直到那位官員拿了一沓兒他的身份戶籍資料過來,李想還是對這個事情充滿了不真實的感覺。他聰明的腦子已經隱隱的猜到,這位李娘子跟她的丈夫,確實不像他們表現的那樣平凡——小桃說的沒錯,恐怕這座他看起來很是闊氣的宅院,在這對夫妻甚至他們的仆人眼裏,都是相當樸素甚至寒酸的。

不管怎麽說,坦誠相待的結果就是李娘子對李想的態度一下子變得親切了許多,她笑瞇瞇的告訴李想:她對外面說李想是她的遠房族弟,說完似乎為自己的安排感覺非常的得意“這下好了,你在我家住著也沒什麽避諱的了!你快給我講講你那個時候人們坐的那個什麽汽車到底是怎麽走的……”

李想無奈而糾結的想:這位李娘子幫他做了這麽多的事情,不會就是為了方便聽他講故事吧?

李想猜到了一部分原因,不過當然不是全部。

誰不想預知未來?灑脫如李娘子,也不能免俗,盡管李想口口聲聲說自己不太懂歷史,記不清宋朝的具體走向,可是想也知道,哪個朝代能千秋萬代?李娘子自然也不會做這種白日夢。比起這種說出來很可能會惹下大麻煩的信息,她倒是對未來那個世界很感興趣:不用牲口拉就能跑得很快的坐幾百人的車,可以飛在天上的鐵鳥,遠隔萬裏的兩人依然可以相互通話,這一切聽起來是那麽荒誕,可她看著這個叫做李想的年輕人的眼睛,就知道他沒有撒謊。

那個世界,太有趣了,即使有生之年不能親至,能夠知道有這麽個世界,都是很美好的事情,生活在那個世界的人,真讓人羨慕。

李娘子低下頭,自嘲的一笑:她在羨慕什麽?羨慕那個時代的女人可以理直氣壯的要求丈夫一輩子只有她一個人?果然是歲數越大,越喜歡胡思亂想,她的丈夫,在這方面,已經比大多數男人好的太多了。

這麽想著,李娘子手中的動作便有些大了,嘶啦一聲,淺黃色的紙被拽壞了一角。李娘子十分無奈,她平日裏拓印碑文手法不是一般的好,她丈夫屢屢自嘆不如,怎麽現在做個紙就這麽不順?做好的紙胎每每要廢掉一小半兒,前面的程序出的岔子更不是一般的多。

把完整的紙理了理,不過十一二張,挑了半天挑出張看著最好的,拿在手上向丈夫的書房走去。

這個時間是趙先生教李想寫繁體字的時間。自從李想說出了自己的來歷之後,得知這個近乎於玄幻的說法的趙先生比李娘子還要興奮,他如今不用上班,整日閑的發慌,忽然冒出件這麽有趣的事情怎麽肯放過?當然,他是個講究的人,不會專門去找李想講故事,而是非常慈愛的表示自己非常願意教他認字寫字——沒錯,確實是慈愛,趙先生比李娘子還要大幾歲,在這個年月,奔四的他都快能做李想的爹了。趙先生沒孩子,過去就對身邊的子侄親切的很,這會兒對李想像個慈祥長者的樣子也沒什麽稀罕的。

這會兒趙先生恨鐵不成鋼的沖著李想吼“註意你的手!你的手,你那是雞爪子麽?這麽握筆你就不覺得難看麽?前日小桃學寫字都沒你這麽費勁!”

“小桃沒寫過字……”挨訓的李想一點也不生氣,慢吞吞的說“幹凈的白紙要想塗抹東西總是很容易的,我用了十幾年的硬筆,比她學毛筆慢是正常的,你不要著急……”

趙先生被他噎的楞了一下,隨即怒道“我急什麽!我是替你急!你說你學的什麽亂七八糟的字,缺橫少撇的,拿筆的方式也這麽奇怪,我真寧願你跟小桃一樣不認字也不會寫字,還好教些。”

李想搖搖頭“不是這樣算的,我比小桃大了快十歲,這個年紀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本來就差些,如果再沒有文化基礎帶來的理解力做輔助,學習能力只會更低,你只會比現在更生氣……”

不熟悉李想的人,往往會認為李想是個很不愛說話的人。其實這真的是個誤解,李想在大部分情況下確實不喜歡說話,但是對他比較喜歡的人,話還是相當多的,只是話題未必能讓對方感興趣就是了。而且李想說話很慢——他不擅長語言表達,而且又習慣嚴密的邏輯,除非精神極度亢奮,否則每句話出口前都要把前因後果理清楚,這種情況下不慢才怪。更糟糕的是,他還有輕微的強迫癥,一個話題結束之前絕對不肯轉向另一個話題,這次沒說完的話下次遇到這個人,只要開口就一定要把上次的話題結束掉……

而這樣的後果就是,被李想喜歡的人大部分會被他這個古怪的習慣嚇到,熟悉他的人還好,不熟悉的人,往往在了解他之前就已經對他敬而遠之了:畢竟大部分人都不會有興趣聽他把扁擔勾的學名叫做中華劍角蝗,又叫中華蚱蜢,屬直翅目錐尾亞目蝗總科劍角蝗科劍角蝗屬,吃什麽東西體型特征分布區域之類的東西統統講一遍的,而話題的起因很可能只是自己隨口說了一句:這種尖頭螞蚱真少見……其實李想只是想盡他所能給出讓對方滿意的答案,但他不知道,大部分人根本不會像他這樣習慣對各種事物追根求源。他這種認真的態度只會讓對方覺得他是個怪人,而根本意識不到他看似奇怪的行為下隱藏的是李想努力想要對方理解的心情。

很顯然,李想是喜歡趙先生跟李娘子的,所以他較真的毛病又開始屢屢發作了。趙先生被他氣的腦袋疼,他是個大度的人,見識也廣,不會覺得李想是存心氣他,這一點上他跟妻子的看法是一致的:非凡的人總有古怪的行徑,而李想這個較真的毛病真不算什麽奇怪的。雖明白,可能不能受得了又是另一回事兒,更氣人的是李想的邏輯很嚴密,想要在道理上說過他是不可能的,至於想要引經據典在以文學方式壓倒對方——對不起,李想聽不懂,聽不懂的情況下他會虛心向對方請教他引用的典故是什麽意思,然後在認真的討論這個典故的真實性合理性最後依然在邏輯上把對方打倒……

可不管如何對李想這個習慣受不了,偏趙先生卻不是會因為這些瑣事而遷怒進而不搭理對方的人,他教養極好,屢屢被李想堵的夠夠嗆,卻也最多最少說幾句,並不往心裏去,也沒有因此而疏遠李想,李想覺得他是個很好的人,在他面前越發的毫不掩飾自己這個臭毛病。

李想一筆一劃的練字,他的硬筆字寫的也就一般,更別說毛筆了。依照他的看法,除非是做書法家,否則毛筆這個東西實在是太浪費時間了。他也曾建議趙先生不要教他怎麽寫了,會認就行,他又不可能去考狀元,平日裏需要寫東西的話用炭筆或是羽毛筆就可以啊,又快捷省事兒多好啊!但是他這個想法一說出來就被罵了個狗血噴頭:

“不考狀元就不用寫字了?這是什麽歪理?你說你會寫字,可卻連毛筆都拿不得,到外面誰能瞧得起你?被人張口叫村漢閉口叫莽夫很好聽麽?”

李想雖然很倔,可是有道理的話卻絕對是虛心接受的,趙先生才說了兩句,他就點頭道“好,我練字”,把以為要跟他掰扯半天才能講清楚的趙先生憋的夠嗆。

這會兒趙先生看著李想一筆一劃心無旁騖的寫字,自嘲的想,趕明兒瞅哪個朋友不順眼,就領了李想去氣他!絕對誰也別不過他。他卻沒想到,李想的邏輯再好,也是因為他能聽得下去才屢屢被噎住,換了別人,硬是不搭理李想不就沒事兒了?李想說話又慢,搶白他其實是最容易的事兒;趙先生更不知道的是,李想也不是跟誰都肯說這些話的,看不順眼的人,他理都懶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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