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顛倒紅英間綠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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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倒紅英間綠苔(二)
門外守著的幾人你看我我看你,卻也不敢說些什麽,只說了些吉祥話兒,便請辭而去。徐挽瀾等了個空,也沒別的辦法,只能給幾位案子的當事人送個信兒。她連跑了兩家,待到第三家時,已是累得不行。
這第三家,乃是壽春縣的一戶富貴人家,姓魏,打的官司呢,則是爭遺產的官司。家裏面的老太太突然死了,什麽話兒也沒來得及留,幾房女兒哪個也不肯讓,非要鬧到縣太爺那兒,讓縣令裁決。請徐挽瀾來當訟師的,則是魏家的老大。
魏府上的奴仆開了府門,見門前站著個一襲襦裙的長嬌美人,眉清而目明,正是走得腳麻的徐三娘,連忙迎入府內。徐三娘正擦著汗,便見仆婦苦著臉道:“三娘子來得可不是時候,咱家大娘正教訓人呢。”
這魏大娘生來富貴,性情跋扈,因而徐挽瀾見怪不怪,只笑道:“哪個小娘子這般沒有眼力見兒,竟惹了咱們好脾氣的魏大娘發怒?”
仆婦呸了一聲,道:“一個犯賤的小浪蹄子,咱家大娘瞧上他是他的福分,他竟給臉不要臉,還把杯子給摔了,拿著碎瓷以死相挾!”
在這宋朝,人生來便分三六九等,有貴籍、平籍和賤籍之分。徐挽瀾是平籍,所以饒是家中貧苦,她弟弟也不被允許出來給人家做仆侍;而賤籍出身的兒郎,則生來就是要做奴仆的,按理說來,也早該習慣了低人一等,逆來順受,如何會有這麽一個烈性子的男人呢?
徐挽瀾聽得稀奇,便出言詢問。仆婦一面領著路,一面絮絮說道:“這小浪蹄子乃是開封人士,從前是貴籍,怎奈何家中遭了罪,不但被貶為賤民,還被買賣到這壽春縣來。大娘休了夫君已有兩年之久,見這郎君姿色好,便也不嫌棄他,召他在身邊伺候,可誰知他卻是個不通情理的,實是教人生厭!”
從前既是官宦人家的子弟,該也是能讀書習字,騎馬練武的,現如今淪為別人的奴仆,還要被逼著和魏大娘這麽個五十來歲的暴發戶親熱,心裏自然是不會好受。徐挽瀾兀自唏噓,卻也不好說些什麽,待到仆婦領著她進了正堂,她一擡眼,便忍不住皺起了眉。
她只見到一個身材結實,皮膚白皙的男人裸著上身,趴伏在地,背上滿是紅色鞭痕,褲子被人拽得直露出半個臀來,狼狽的很,著實觸目驚心。而魏大娘顯然還在氣頭上,手裏拿著鞭子,仍在打個不停。
徐挽瀾見狀,便笑著上前,道:“大娘,氣大傷身,鞭子抽多了,手裏頭難道不勒得慌?也該歇歇罷。”
魏大娘聽她之言,方停了手,如牛一般喘著粗氣,很是不高興的模樣。徐挽瀾瞥了一眼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美貌郎君,暗暗嘆了口氣,面上卻是不顯,笑著同魏大娘說起了案子的事來。
自打宋如意開國之後,重女輕男之風漸盛,甚至許多人家見生了兒子,便直接將啼哭不止的小兒郎生生溺斃於夜壺之中,直接導致這男子的數量是愈來愈少。徐挽瀾還見過個案子,是母親閹割了兒子,逼迫兒子扮作女郎,直到這孩子娶了郎君後才被夫君揭穿。因而在這個所謂宋朝,便也沒有什麽嫡庶之分別,只要是女兒,便比兒子高上一等。
而按著《宋刑統》十二卷《戶婚律》所說,其一,主母去世之後,諸女之間無論長幼,均分財產,而若是有還未曾娶過郎君的女兒,則可以多分得一些銀錢,以備作聘禮;其二,若是府中還有未嫁人的郎君,則也可以分些嫁妝錢,份額為女子所得的三分之一,若是已經嫁人,那便一分也沒有了;其三,若是亡人在世時留有遺囑,且證驗分明,那麽財產處置,便以遺囑為準。
魏大娘雖然跋扈了些,卻並不是個全然不通情理的人。她之所以要爭家產,全都因為她那妹妹突然拿了份真假莫辨的遺囑出來,魏大娘不信她,便非要鬧上公堂,讓知縣作裁。
見徐挽瀾來了,魏大娘惦記著官司,忙出言詢問,道:“徐巧嘴兒啊徐巧嘴兒,你可算是來了。我問你,可曾見著新的縣令娘子了?可是個好相與的人?”
徐挽瀾抿了口茶,潤了潤唇齒,方才含笑道:“知縣舟車勞頓,身子骨乏了,因而今日並未見客。”
魏大娘道:“從開封府到壽春縣,快馬加鞭也要十天半個月的,自然乏累。”
言及此處,魏大娘屏退下人。徐挽瀾看著那躺在地上的男人被仆婦毫不憐惜地拖走了去,倒也不曾說話,只是兀自尋思起來。
旁邊沒了外人,魏大娘便急道:“瀾娘子,你說我這官司,能贏不能贏?”
徐挽瀾微微勾唇,胸有成竹,一雙杏眼十分澈亮,聲音更是好聽:“肯定能贏。阿姐,你先前跟我說,你瞧過老二的那份遺囑,上面雖有你家阿母的印章,可是這份遺囑,從頭到尾都是他人代寫,對不對?”
魏大娘點頭道:“是。我家阿母,因有病在身,手一提筆便抖個不停,所以找人代寫,倒也是情理之中。至於那印章,我仔細察驗過了,確實是真。”
徐挽瀾卻是並不慌張,自懷中掏出一卷《宋刑統》來,翻到《喪葬令》一頁,一面指給魏大娘看,一面說道:“這是當今官家年初新頒的律法,大娘生意繁忙,怕是還不曾來得及細讀,便讓我來詳述給大娘聽。這喪葬令裏,清楚明白地說了,遺囑呢,必須‘官給公憑,經官印押’,讓官府蓋個章印,方才有法律效用,不然細究起來,都是算不得準的。”
魏大娘驚訝十分,連忙細細研讀,看著看著,便眉開眼笑,道:“如此一來,她那遺囑便是真的,也不算數了?”
徐挽瀾道:“我不知她是真是假,我只知道,按著律法來,她那一份不算數。”
魏大娘高興道:“你果真是徐巧嘴兒,便是黑的也能讓你說成白的。”
徐挽瀾聞言,微微一頓,隨即笑了笑,道:“做訟師的嘛,既然收了阿姐的銀子,總要費些心思為阿姐說話的。”
魏大娘十分滿意,臉都笑成了一朵菊花,非要留徐挽瀾一同用膳。徐挽瀾連連推辭,魏大娘便著人送上了禮品來,均是人參燕窩等物,這回徐挽瀾不推辭了,一一收下。
待到臨走時,她又拱了拱拳,溫聲道:“大娘莫要怪我迷信,且聽我啰嗦一句。大娘心知肚明,我徐三娘,是個敢指鹿為馬,能混淆黑白的小人,斷然不是什麽手滑心慈的小娘子。只是這臨到上公堂前幾日,府裏頭是能不見血就別見血,不吉利。我做訟師做了整三年,只輸過一場官司,那人便是個殺豬的屠婦。我勸那小娘子停幾天的工,她偏不停,結果那官司打得,真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沒來由地倒黴。”
魏大娘一聽,奉為聖旨一般,連連點頭,呵呵笑著道:“你放心,這幾日我定然做個大善人,日日吃素,夜夜念經。至於那賤人,等我贏了官司,再處置也不遲!”
徐挽瀾安了心,這便拎著一手的燕窩人參,回了家中。徐榮桂一拉開門栓,便見徐挽瀾一個人提著這麽多東西,忙不疊接了過來,口中數落道:“你徐三娘,也算是個有些名聲的人物了,連個隨身伺候的書童都沒有,這哪裏說得過去?我有幾個相熟的牙婆,定能給你挑個模樣好看,人又伶俐的小郎君來。”
作者有話要說: 宋朝時,遺囑必須經官印押才有法律效用,這點是真的,不是我編的……
為什麽不自稱“兒”了呢~因為設定是女子為尊嘛,女人自稱我,男的就要自稱兒、妾之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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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外守著的幾人你看我我看你,卻也不敢說些什麽,只說了些吉祥話兒,便請辭而去。徐挽瀾等了個空,也沒別的辦法,只能給幾位案子的當事人送個信兒。她連跑了兩家,待到第三家時,已是累得不行。
這第三家,乃是壽春縣的一戶富貴人家,姓魏,打的官司呢,則是爭遺產的官司。家裏面的老太太突然死了,什麽話兒也沒來得及留,幾房女兒哪個也不肯讓,非要鬧到縣太爺那兒,讓縣令裁決。請徐挽瀾來當訟師的,則是魏家的老大。
魏府上的奴仆開了府門,見門前站著個一襲襦裙的長嬌美人,眉清而目明,正是走得腳麻的徐三娘,連忙迎入府內。徐三娘正擦著汗,便見仆婦苦著臉道:“三娘子來得可不是時候,咱家大娘正教訓人呢。”
這魏大娘生來富貴,性情跋扈,因而徐挽瀾見怪不怪,只笑道:“哪個小娘子這般沒有眼力見兒,竟惹了咱們好脾氣的魏大娘發怒?”
仆婦呸了一聲,道:“一個犯賤的小浪蹄子,咱家大娘瞧上他是他的福分,他竟給臉不要臉,還把杯子給摔了,拿著碎瓷以死相挾!”
在這宋朝,人生來便分三六九等,有貴籍、平籍和賤籍之分。徐挽瀾是平籍,所以饒是家中貧苦,她弟弟也不被允許出來給人家做仆侍;而賤籍出身的兒郎,則生來就是要做奴仆的,按理說來,也早該習慣了低人一等,逆來順受,如何會有這麽一個烈性子的男人呢?
徐挽瀾聽得稀奇,便出言詢問。仆婦一面領著路,一面絮絮說道:“這小浪蹄子乃是開封人士,從前是貴籍,怎奈何家中遭了罪,不但被貶為賤民,還被買賣到這壽春縣來。大娘休了夫君已有兩年之久,見這郎君姿色好,便也不嫌棄他,召他在身邊伺候,可誰知他卻是個不通情理的,實是教人生厭!”
從前既是官宦人家的子弟,該也是能讀書習字,騎馬練武的,現如今淪為別人的奴仆,還要被逼著和魏大娘這麽個五十來歲的暴發戶親熱,心裏自然是不會好受。徐挽瀾兀自唏噓,卻也不好說些什麽,待到仆婦領著她進了正堂,她一擡眼,便忍不住皺起了眉。
她只見到一個身材結實,皮膚白皙的男人裸著上身,趴伏在地,背上滿是紅色鞭痕,褲子被人拽得直露出半個臀來,狼狽的很,著實觸目驚心。而魏大娘顯然還在氣頭上,手裏拿著鞭子,仍在打個不停。
徐挽瀾見狀,便笑著上前,道:“大娘,氣大傷身,鞭子抽多了,手裏頭難道不勒得慌?也該歇歇罷。”
魏大娘聽她之言,方停了手,如牛一般喘著粗氣,很是不高興的模樣。徐挽瀾瞥了一眼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美貌郎君,暗暗嘆了口氣,面上卻是不顯,笑著同魏大娘說起了案子的事來。
自打宋如意開國之後,重女輕男之風漸盛,甚至許多人家見生了兒子,便直接將啼哭不止的小兒郎生生溺斃於夜壺之中,直接導致這男子的數量是愈來愈少。徐挽瀾還見過個案子,是母親閹割了兒子,逼迫兒子扮作女郎,直到這孩子娶了郎君後才被夫君揭穿。因而在這個所謂宋朝,便也沒有什麽嫡庶之分別,只要是女兒,便比兒子高上一等。
而按著《宋刑統》十二卷《戶婚律》所說,其一,主母去世之後,諸女之間無論長幼,均分財產,而若是有還未曾娶過郎君的女兒,則可以多分得一些銀錢,以備作聘禮;其二,若是府中還有未嫁人的郎君,則也可以分些嫁妝錢,份額為女子所得的三分之一,若是已經嫁人,那便一分也沒有了;其三,若是亡人在世時留有遺囑,且證驗分明,那麽財產處置,便以遺囑為準。
魏大娘雖然跋扈了些,卻並不是個全然不通情理的人。她之所以要爭家產,全都因為她那妹妹突然拿了份真假莫辨的遺囑出來,魏大娘不信她,便非要鬧上公堂,讓知縣作裁。
見徐挽瀾來了,魏大娘惦記著官司,忙出言詢問,道:“徐巧嘴兒啊徐巧嘴兒,你可算是來了。我問你,可曾見著新的縣令娘子了?可是個好相與的人?”
徐挽瀾抿了口茶,潤了潤唇齒,方才含笑道:“知縣舟車勞頓,身子骨乏了,因而今日並未見客。”
魏大娘道:“從開封府到壽春縣,快馬加鞭也要十天半個月的,自然乏累。”
言及此處,魏大娘屏退下人。徐挽瀾看著那躺在地上的男人被仆婦毫不憐惜地拖走了去,倒也不曾說話,只是兀自尋思起來。
旁邊沒了外人,魏大娘便急道:“瀾娘子,你說我這官司,能贏不能贏?”
徐挽瀾微微勾唇,胸有成竹,一雙杏眼十分澈亮,聲音更是好聽:“肯定能贏。阿姐,你先前跟我說,你瞧過老二的那份遺囑,上面雖有你家阿母的印章,可是這份遺囑,從頭到尾都是他人代寫,對不對?”
魏大娘點頭道:“是。我家阿母,因有病在身,手一提筆便抖個不停,所以找人代寫,倒也是情理之中。至於那印章,我仔細察驗過了,確實是真。”
徐挽瀾卻是並不慌張,自懷中掏出一卷《宋刑統》來,翻到《喪葬令》一頁,一面指給魏大娘看,一面說道:“這是當今官家年初新頒的律法,大娘生意繁忙,怕是還不曾來得及細讀,便讓我來詳述給大娘聽。這喪葬令裏,清楚明白地說了,遺囑呢,必須‘官給公憑,經官印押’,讓官府蓋個章印,方才有法律效用,不然細究起來,都是算不得準的。”
魏大娘驚訝十分,連忙細細研讀,看著看著,便眉開眼笑,道:“如此一來,她那遺囑便是真的,也不算數了?”
徐挽瀾道:“我不知她是真是假,我只知道,按著律法來,她那一份不算數。”
魏大娘高興道:“你果真是徐巧嘴兒,便是黑的也能讓你說成白的。”
徐挽瀾聞言,微微一頓,隨即笑了笑,道:“做訟師的嘛,既然收了阿姐的銀子,總要費些心思為阿姐說話的。”
魏大娘十分滿意,臉都笑成了一朵菊花,非要留徐挽瀾一同用膳。徐挽瀾連連推辭,魏大娘便著人送上了禮品來,均是人參燕窩等物,這回徐挽瀾不推辭了,一一收下。
待到臨走時,她又拱了拱拳,溫聲道:“大娘莫要怪我迷信,且聽我啰嗦一句。大娘心知肚明,我徐三娘,是個敢指鹿為馬,能混淆黑白的小人,斷然不是什麽手滑心慈的小娘子。只是這臨到上公堂前幾日,府裏頭是能不見血就別見血,不吉利。我做訟師做了整三年,只輸過一場官司,那人便是個殺豬的屠婦。我勸那小娘子停幾天的工,她偏不停,結果那官司打得,真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沒來由地倒黴。”
魏大娘一聽,奉為聖旨一般,連連點頭,呵呵笑著道:“你放心,這幾日我定然做個大善人,日日吃素,夜夜念經。至於那賤人,等我贏了官司,再處置也不遲!”
徐挽瀾安了心,這便拎著一手的燕窩人參,回了家中。徐榮桂一拉開門栓,便見徐挽瀾一個人提著這麽多東西,忙不疊接了過來,口中數落道:“你徐三娘,也算是個有些名聲的人物了,連個隨身伺候的書童都沒有,這哪裏說得過去?我有幾個相熟的牙婆,定能給你挑個模樣好看,人又伶俐的小郎君來。”
作者有話要說: 宋朝時,遺囑必須經官印押才有法律效用,這點是真的,不是我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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