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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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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月和杏花說了一會兒,兩人都拿起一塊帕子繡起來,她們最近新學了一個花樣,是魏湘雅教的。

林夏桃坐在軟榻上發呆,好無聊啊,突然想看書了。

她打了幾個哈欠,困意襲來,卻是怎麽都睡不著。

“哥哥們從學堂回來沒有?”她問。

秋月回:“還要半個時辰。”

林夏桃點點頭,從榻上跳下來,想去外面看看,最近越來越冷了,怕是過不久就會下雪。

結果還沒走到門口,就被李氏抱住:“小姐,外面冷,不能出去玩。”

林夏桃揮舞著自己的小胳膊:“我想去看小黑。”

這半個月,府裏的人都認識秦臻養的那條小黑狗了,本來還擔心小狗見到生人會很兇,會亂叫,會到處亂拉粑粑。

結果那狗又乖又懶,根本不像狗,倒是像頭豬。

前幾天小黑睡著了,小少爺和秦臻一起給這條小黑狗洗澡,毛發都被烤幹了,這小狗還是沒醒,旁邊的下人都以為這是條死狗。

到了晚上,才看到這狗醒了,屁顛屁顛在門口走來走去,等著吃飯。

偏偏府裏的幾位小主子都極其喜歡這條小懶狗,下人們對小黑也存有討好的心思,然而,他們給的東西,小黑都不吃。

李氏把林夏桃放在榻上:“小黑在睡覺。”她嘀咕:“我活了幾十年,就沒見過這麽懶的狗。”

林夏桃仰起腦袋看她:“我就去看看,不會著涼的。”

李氏見不得她可憐巴巴的表情,只能把狐裘拿了過來,給林夏桃披上後,又給她戴好手套和帽子,這才抱著林夏桃去看小黑。

小黑依舊躺在窩裏睡覺,魏湘雅看到她們過來,忙把手裏的香包放下。

“小桃怎麽來了?”

林夏桃甜甜笑道:“想湘姨和小黑了。”她說完,從李氏懷裏下來,就往秦臻的房間跑。

小黑的狗窩就放在秦臻睡覺的床頭,因為給小黑洗過澡,小狗不臟也不臭了,連只跳蚤都沒,秦臻每天做完功課就抱著小狗。

要不是被魏湘雅訓斥了一次,他晚上都想抱著小黑一起睡覺。

小狗在睡覺,身上蓋著一件黑色的棉襖,林夏桃看了小黑幾眼,她白天在小黑身體裏醒來都是為了吃飯,晚上醒來也不會亂跑,而是趴著發呆,應該見不到女主了吧。

方皎月到梧桐縣兩天了,剛到梧桐縣那個晚上,她就讓管家方七去村裏買了一條土狗回來。

帶來的廚師連夜把那條土狗宰了,燙了,去了毛發,最後給方皎月做了個狗肉全席。

方家的主子愛吃狗肉,下人們在耳濡目染下也喜愛吃狗肉。

再加上方皎月帶了十多個人過來,那一條土狗還不夠他們吃一頓。

這才隔了一天,方皎月又饞了,尋思再去村裏買條土狗來。

她喚了管家過來:“讓馬夫準備下,我要去村裏。”

方七一楞:“小姐親自去?”

方皎月一個眼神掃過去:“不行?”

小姐自從上次風寒好後,就像變了個人般,方七覺得他更加喜歡小姐,對小姐也更加忠誠了,甚至超過了對丞相大人和夫人的忠誠。

方七忙點頭哈腰,讓馬夫準備好馬車,又叫了兩個小廝跟著,讓他們陪小姐去村裏。

方皎月上了馬車,手裏抱著個精致的暖手爐,裏面燒的木炭是上等的無煙炭,兩只小手暖暖的。

她軟嫩雪白的臉上是不符合年紀的沈穩,方皎月冷冷一笑,想到前世的事情,她和家中一個一直心悅她的侍衛私奔,卻遇到山匪,死得極其淒慘。

半個多月前,她重生了。

想到前世發生的一切,方皎月就嫉恨秦臻,她那麽愛他,而他呢,竟然把她賜婚給別的男人。

他是太子,之後當了皇帝又怎樣,她是重活一世的人,這世她有可以讓所有人愛上她的金手指。

至於秦臻?她不會放過他的,她會讓他國破家亡。

還有皇後娘娘,就因為她打死了秦臻養的小狗,皇後娘娘不喜歡她,還不準小公主跟她玩,她爹進宮求皇上賜婚,皇上猶豫時,是皇後娘娘堅定拒絕了她。

方皎月垂眼,一條狗罷了,他們一家人吃過的狗沒有一萬,也有八千條了,她給了秦臻銀子,是他不肯要,還拿起棍子想要打她。

她帶來的下人為了保護她,才會打傷秦臻,才會把狗打死,她還是給了秦臻銀子的。

一件小事而已,她早就忘了,秦臻卻一直記著,登基後竟然還報覆她。

方皎月一直以為秦臻給她賜婚是報覆她吃了他的狗,古修遠那個庶子,容貌盡毀,她根本看不上。

她現在雖然是庶女,但吃穿用度都是嫡女,嫡母非常喜歡她,重生後,她有金手指,嫡母比上一世還要喜愛她。

到了白雲村,方皎月從馬車上跳下來,她穿了一件絳紅色的鬥篷,頭戴狐裘帽,邊上有一圈白白軟軟的兔子毛,襯托得她整個人玉雪可愛。

有村民看到她,都看呆了,這是哪裏來的大家小姐。

“小姐。”小廝跟在後面:“從這裏走。”

方皎月仰起腦袋:“多話。”她沿著村子西邊的那條小路走,方皎月打算先去見秦臻,這次不能再像前世那樣了,她要讓秦臻和皇後娘娘都喜歡她。

尤其是秦臻,如果皇後娘娘不在了,她會對秦臻很好,又有金手指在手,秦臻肯定會愛上她。

過個十多年,她再覆仇。

方皎月走到小院外面,往裏看了一眼,小廝馬上會意,進了小院。

然而,房門緊閉,似乎主人並不在家。

小廝過去敲門,沒有人回應。

“小姐,沒人。”

方皎月皺眉:“去找兩個村民過來問話。”

她想到前世的事情,這個時候,皇後娘娘已經懷孕了,她很少出門,現在又是大白天,皇後娘娘怎麽會不在家。

四處看了看,只覺得小院蕭條,一點人煙氣息都沒。

沒有多久,小廝就帶了一個在附近鋤地的村民過來。

方皎月擡手指了一下:“住在這裏的人呢?”

村民害怕得發抖:“搬走了。”

他們也不知道搬去了哪裏,只知道那天早上幹活時,發現那個女人一直沒有開門,過了大半天,那對老夫妻從縣城回來,他們過去詢問,才知道那個女人帶著孩子搬走了。

搬去了哪裏,那對老夫妻都不知道,他們更加不曉得。

方皎月又問了幾句,見實在是問不出話來了,讓小廝給了村民幾個銅板。

村民走後,小廝問她:“小姐,還去買狗嗎?”

“你們去,我在這裏等你們。”方皎月有點不耐煩:“去哪裏了呢?”

她喃喃自語:“不應該。”

小廝沒聽清她在說什麽,主子的事情不是自己能夠過問的,兩個小廝忙進了村子,剩下車夫在不遠處保護小姐。

方皎月繞著小院走了一圈,一點線索都沒找到,魏湘雅大著肚子,又帶著個五歲的小孩子,沒那個能力離開得太遠。

估計是去縣城了,如果進城了那更好,她就不需要一直往村裏跑。

還有秦臻養的那條臭狗,現在那狗還挺小,再養幾天吧,長大一些,不然肉不夠她吃的。

大概過了一刻鐘,兩個小廝擔著筐過來了,框裏是兩條被打死的狗,都是村民家裏養著的,家裏吃飯都困難,自然不會善待養的狗。

平時用來看家護院,養大後也是打算賣掉的,有人過來買,又給了很多錢,村民不顧家裏孩童的哭喊,喚了狗過來,幾個人聯手就把狗打死了。

方皎月湊過去看了一眼,一條大黃狗,一條灰色毛發的大狗,毛發都不是很健康,一看就知道吃的不好。

她想到秦臻養的小黑,毛發油亮,秦臻對那狗極好,碗裏就一塊肉,寧願自己不吃,也要夾出來給那狗吃。

方皎月發現,自己還是更饞小黑。

“回家吧。”她上了馬車。

上車後,方皎月把方七叫了過來,讓他派人在縣城偷偷打探魏湘雅的下落,她沒說是誰,只說是個年輕貌美大著肚子的女人,女人還帶著個五歲的小孩。

方七得到主人的命令,馬上召集下人過來,讓他們明天去找這麽一個女人,一再強調要偷偷的。

剛回頭,就看到小姐雙臂抱胸站在他身後,方七點頭哈腰:“小姐。”

方皎月面無表情道:“明天你去縣城的學堂問下,看有沒有個叫秦臻的學生?”

方皎月覺得魏湘雅要是來了縣城,一定會讓秦臻去學堂讀書,梧桐縣就三所學堂,去這地方問才是最快的。

方七忙道:“是。”

林夏桃在秦臻的屋裏找了一本詩經出來看,看了幾頁後,秦臻和林長卿從學堂回來了。

經過半個月的相處,秦臻和林長卿已經成了好朋友。

秦臻聰明,好學,林長卿不想被比下去,也比以前勤快認真不少。

這讓姚玉蘭非常高興,越發覺得讓秦臻給林長卿當學伴是最正確的決定。

“妹妹。”林長卿看到林夏桃,馬上就跑了過來,伸著兩條胳膊抱她:“我好想你。”

秦臻慢條斯理走過來,叫了一聲:“小桃。”

林夏桃給了他一個甜甜的笑臉:“秦臻哥哥。”

看向林長卿:“三哥,你今天學了什麽字?教教我呀。”

她呆在家裏都要發黴了,又不能出去玩,還太小了,天氣又冷,大家都不準她出去。

林長卿來勁了:“妹妹,我教你寫你的名字。”

第二天中午,方皎月在用膳時,方七從外面進來了。

“小姐,梧桐書院有個叫秦臻的學生,今年五歲,是縣令家三公子的學伴。”

方皎月放下筷子,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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