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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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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世叔也是,好好的院子裏頭,修什麽八卦陣。這裏又不是桃花島!”轉過一個亭子,兩個路口兒,按照張青蘅的指點,張潛終於找到了先前“出逃”時的角門兒,一邊邁步往裏走,一邊在心中偷偷吐槽。

想到桃花島,他又禁不住想起金庸筆下那個精靈古怪的蓉兒。可惜的是,聰明的女孩兒,才不會像黃蓉一樣,給靖哥哥用兩塊壓扁了的點心就騙了去。

人家不禁禁要靖哥哥的專一,還想要楊康的帥氣,歐陽克的溫柔體貼。如果你啥都不沾,最好自己躲遠遠的,別惹討人嫌。

“不過,人家靖哥哥好歹還有一匹汗血寶馬,擱在後世,那就是頂級超跑。而張某人呢,好像連馬都不會騎!”在心裏頭,又吐了自己一句。他苦笑著扭過頭,向後張望。

隔著竹林和樹木,紅寶石少女的身影已經無法看見了。卻隱隱約約,有笑聲伴著秋風傳了過來,不知道是來自她,還是她的表妹張青蘅?

“用昭兄,你剛才去哪裏了?讓我這一通好找?”還沒等張潛來得及決定,是站在角門下繼續分辯一會兒,還是去欣賞草聖張旭的書法,王之渙的聲音,已經從不遠處傳了過來。

“啊?我剛才隨便轉了轉!”張潛楞了楞,循聲扭頭,“從賀博士那邊回來後,沒看到你。我跟其他人也不熟悉,所以就隨便走了走!季淩找我有事麽?”

一口氣把所有的話說完了,他忽然又察覺到自己的解釋很多餘。趕緊笑了笑,快步走向王之渙,輕輕拱手,“讓季淩擔心了,張某慚愧!”

“用昭兄客氣了!”王之渙絲毫沒察覺出,張潛有些精神恍惚,將身體側開一些,拱手還禮,“是白雲子道長,聽聞今天你也在,想要見你。不過現在你也不用過去見他了,他老人家擅長養生之道,向來受長者們仰慕。如今,你估計過去也插不上話。”

說到這兒,他調皮地朝遠處先前賀知章等人所坐的方位努了一下嘴,示意張潛自己去看。後者目光隨之而動,果然看到一名須發皆白的老道士,被十幾個跟賀知章年紀仿佛的長者們,眾星捧月般捧在中間,輪番請教。

而那老道,也不怯場。拂塵輕揮,口若懸河。只可惜旁邊沒有什麽攝像機和麥克風,否則,肯定比二十一世紀所有佛道兩家“大師”們加在一起都有風光。

鑒於二十一世紀的“大師”們,總是把信徒當韭菜來割。張潛固執地認為,無論和尚還是道士,既然出了家,就該四大皆空。凡是終日在紅塵中留戀不去,或者跳出來指點江山做國師的,都是騙子,尋常人最好敬而遠之。

在這點上,王之渙恐怕跟他是心有靈犀。所以見他沒有主動表示要過去觀賞大師的表演,就順水推舟將他帶回了年青才俊們這邊。先滿臉同情地跟衛道打了個招呼,然後又將他逐一介紹給了張九齡、張旭、王翰、牧南風等風雲人物。

已經打了足夠的“預防針”,張潛的心情,早就不像剛剛聽到張九齡等人名字時那樣激動,隨著王之渙的介紹,落落大方地上前跟眾人一一道了“久仰”。而張九齡、張旭等人,雖然早已聲名赫赫,卻都沒什麽橫著走的習慣,身前更沒擋著七八個喜歡四處推人的保鏢。見張潛待人接物氣度從容,又聽王之渙說他乃是張若虛的忘年交,也非常自然地就接納了他的存在。

“今日大夥把酒賞菊,幾乎人人都拿出了新作。不知道季淩和用昭,可願意把大作拿出來,跟我等一起湊個熱鬧?”在座眾人之中,以張九齡年紀最長,也最心細。見寫滿了字跡的卷冊上,並沒有王之渙和張潛兩人的署名,便笑著發出了邀請。

“對,季淩一直忙著幫張都尉來回張羅,始終沒顧上在這裏留下詩作。現在終於有了空閑,趕緊把詩作拿出來,讓大夥品評拜讀!”王翰跟王之渙相識甚早,深知並欣賞後者的才情,立刻笑著在旁邊幫腔。

然而,此時的王之渙,卻不怎麽喜歡寫詩。見張九齡和王翰都把話頭對準的自己,果斷“禍水東引”。“讓用昭兄寫吧,我就不獻醜了!我最近才思枯竭,連筆都不敢提,更甭說做詩!”

“季淩休要拿我當擋箭牌,我才真是不擅長此道。”張潛先前被張說給打擊了一通,早就對自己的寫詩水平失去了信心。不待大夥將目光轉過來,就笑著擺手,“我來替季淩執筆就是,伯高兄忙碌了這麽久,也該歇上一歇。”

“如此,就有勞用昭兄了!”張旭替大夥謄詩,早就謄得手指頭都僵了。聞聽有人願意接替自己,立刻就將毛筆遞了過來。

如此,大夥便無法再繼續催促張潛展示大作了,只好又將“火力”轉回了王之渙頭上。王之渙沒想到張潛如此“狡猾”,竟然借助張旭的疲累,輕松就做了“逃兵”,心中頓時叫苦不疊。推脫再三之後,只好硬著頭皮說道:“敢教各位兄長知曉,在下剛剛抵達長安,就被世叔拉來給他幫忙準備這場賞菊盛會,真的沒做任何準備。如果各位兄長不肯高擡貴手放小弟一馬,小弟只好把前一陣子所做的一首詩,勉強拿出來應應景。”

“無妨,你只管拿出來。畢竟,這世間並非人人都是曹子建,有七步之才。今天的詩作,又有幾人敢說,自己不是提前準備下的?”王翰堅決不給他“偷懶”的機會,順著他的口風敲磚釘腳。,

“那小弟我就獻醜了!”王之渙推辭不過,只好乖乖就範,“此詩乃是在河北所做,不能算是品菊,只能算送別。好歹,裏邊還占了一個菊字。”

頓了頓,醞釀了一下情緒,他的聲音忽然轉高,“送別。薊庭蕭瑟故人稀,何處登高且送歸。今日暫同芳菊酒,明朝應做斷蓬飛!”(這首王之渙的原作)

“好!”話音剛落,隔著老遠的衛道,第一個就跳了起來,大聲喝彩。“今日諸位雖然各有名句,但在衛某看來,這首送別,雖然不是專門寫菊,卻當屬第一。”

很顯然,他是被“知己”盧莛給惡心得狠了,如果再不找機會脫身,恐怕不僅僅接下來會連續好幾天吃不下飯,甚至要直接落一個“三個月不知道肉味兒”的下場。

張旭、張九齡、王翰等人,都是詩文行家,也跟著紛紛撫掌而讚。如此一來,原本看不出王之渙所做詩歌,好在什麽地方的才子們,也沒勇氣挑刺了。大夥紛紛開口錦上添花,公然將這首《離別》,推為當日詩魁。

王之渙被誇的非常不好意思,趕緊擺手自謙,“各位兄長太擡舉我了,我這詩,第一不是當場所做,第二也文不對題,真的不敢竊居榜首。倒是子羽這句,溪上芙蓉今何在,籬邊野菊笑秋風。讀起來讓人唇齒留芳!”

“子羽的《尋菊》和你的《送別》,各有千秋。但你的送別,既有重陽登高之意,又把今日桌上美酒給寫了進去,如果我是考官,肯定點你為榜首,讓子羽去做榜眼!”張九齡最近幾年,仕途不太得意,所以心境更容易被《送別》一詩所觸動,笑著在一旁補充。

周圍的青年才俊們,又紛紛開口。反覆對比《送別》與《尋菊》,最終,還是認為王之渙的《送別》略勝一籌。

正品得高興之際,大夥耳後,卻忽然傳來一聲不屑的冷哼,“嗯!自古詩文,就沒有個確定標準。如同百花,春蘭秋菊,各自芬芳,你非要說那夏天的荷花是第一,未免有失公允。要依盧某之見,今日大夥所做,各有千秋,這首《送別》,遠遠算不上最佳!”

說著話,盧莛那肥胖的身體,就如同水缸般擠了進來,將周圍的年青才俊們,擠了個東倒西歪。

張九齡年紀略長,又是宦海裏沈浮過的,自然不屑與他爭執。但王翰年紀跟張旭差不多,身後的太原王又不輸於範陽盧,立刻忍無可忍。

當即,他在鼻孔裏冷哼了一聲,笑著道:“春蘭秋菊,當然各自芬芳。可如果旁邊放一團狗屎,大夥鼻子再堵,也能聞得見其臭。至於詩文,雖然從古至今,也沒一個固定的評判標準。但總不能自己說好,再拉上七八個半桶水幫腔,就宣稱遠超曹子建,不輸駱賓王了!”

那盧莛原本還想,借機跟大夥賞析一下,自己那首大作的妙處,順便再請琴律大家幫自己合上曲子親自彈唱一番,以便留下個才子美人的風流佳話。誰料迎頭被王翰敲了一頓棒子,難免要惱羞成怒。當即,擡起一根胡蘿蔔粗的手指,徑直點向王翰的鼻梁,“豎子,你在說誰?”

“我在說狗屎!”王翰稍微側了下身子,對他的威脅不屑一顧,“至於誰是那拉屎的野狗,就不要自己跳出來惡心人了。詩文寫得不如季淩,王某承認。而如果非要王某承認,那條野狗把屎拉得很漂亮,呵呵,不知道他是羞辱王某呢,還是羞辱整個詩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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