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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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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謹在腦子裏想了半天,這才從記憶裏面抽取出來一些嘰嘰喳喳的畫面。

像是蛐蛐罐裏面兩個打鬥的蛐蛐兒,供他人觀看。

只不過綜藝不是兩個蛐蛐,而是一群蛐蛐。

高棋見她沒吭聲,連任何驚喜的表情都沒露出來。

他在心中直喊這人古怪的很,但嘴上卻仍舊在施壓,“易墨之前幫你也是頂著風險的,如果被別人拍到他去醫院,那他的事業就毀了。”

易謹擡眸看他。

又來了。

仿佛是無形利刃架在脖子上的那種感覺。

高棋後背發涼,連呼吸都不由自主的變輕許多。

“什麽時間?”

“下周五開始正式錄制,你打算去?”

“不打算。”

高棋:

易謹自己想要什麽東西她自己清清楚楚。

威脅在她這裏是沒有任何用處的。

從餐廳出來,易謹騎著她的小自行車去了距離學校很近的面館,又點了二兩面吃下,這才感到自己有了飽意。

那家餐廳的菜太少了,易謹都沒有吃飽。

到宿舍沒多久,易謹就準備準備要上課了。

她們臨床的課多,一個星期至少十四節課,能讓她們成天休息的也就只有周末了。

她們現在學的大多是理論課,真正的實操估摸著還得等到下學期才能動手。

趙子昕她們聽得昏昏欲睡,不停的打著哈欠。

專業課老師講的大多數,易謹都已經在圖書館自己看過了,不過裏面有很多最常規的東西她沒有弄明白,她聽得仍舊認真。

晚上,易謹沒看書,正好看到童樂在看高棋口中所說的綜藝。

“拍綜藝是什麽流程?”

童樂擡頭看向易謹,有些詫異她竟然會關心這個,不過還是和她說了簡單的流程。

“其實就是提前寫好臺本,然後邀請那些明星,布置場地之類的,人到錢到就能開始拍了。”童樂好奇的問她,“你怎麽對這個感興趣?”

“還好。”

易謹又問,“那些明星,是否要簽合同?”

她看的法律條律不少,大抵明白這個社會幹什麽都要簽訂合同,拿錢辦事。

“大概吧,如果是那種投資特別大的綜藝,整個組都得先簽合同,如果違約了,要付一大筆違約金的。”

易謹若有所思的點點頭。

得閑了,易謹又去了一趟施工現場,那邊的工程已經快結束了,易謹頂多能再幹兩三天的樣子。

負責人把今天的錢給了她,又苦口婆心的勸:“你以後也是個有出息的,在我這搬水泥也好幾天了,要不你還是早點找一個體面點的工作。”

易謹脫掉幹活時才會穿的外套,接過錢。

“我明白了。”

負責人並非趕她,只是不希望她一直做這種累人的工作。

剛把錢放進口袋中,她猛然聽見裏面傳來一聲巨響。

聲音很大,就連走在外面路上的行人都聽到了這個聲音因。

“怎麽回事!”負責人連忙跑進去。

易謹也跟在後面,卻見這個施工現場的吊頂掉下來了不少,教易謹貼地磚的師傅也驚魂未定的站在那裏。

“我也不知道,剛才忽然”

他的話還未說完,身前的易謹猛然抓住他往自己的方向扯。

緊接著,師傅頭上的吊頂咚的一聲,掉在剛才師傅站的位置上面。

如果不是易謹,恐怕這位師傅就要被眼前重達幾十斤的吊頂給直接砸到頭部。

負責人和師傅心跳如雷,冷汗從額頭劃過臉,往下面滴。

易謹對他們說道:“這裏不安全,先走。”

“易謹,謝謝你”老師傅不是什麽能言善道的人,黝黑的臉上充斥著對易謹的感激。

“小事兒。”

負責人也感謝易謹,如果不是易謹及時救了人,真砸到工人的話,恐怕也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他忍著怒意又給采買吊頂材料和負責安裝吊頂的人打電話,大老遠的都能聽到他含著怒火的咆哮。

從施工現場離開,易謹懶散的騎著自行車在附近逛。

不遠處的商業街上,到處都有能賺錢的夥計,但易謹知道那些不適合她。

哪怕她已經盡力習慣這個社會,但她身上到處都充斥著和這裏的格格不入。

還沒晃到學校,她便停下來,眉眼微斂,唇抿著,看向一直跟在她身後的車子。

“出來。”

高棋打開車窗,朝她露出笑。

“每天都去搬運水泥,很辛苦吧。”高棋從車上下來,開口問道,“聽說那個施工場還出現意外了。”

易謹面上露出些許不耐,“還跟蹤?”

“我知道你很缺錢。”高棋並沒有因為易謹的表情而感到不安,反而更加的從容。

易謹眼眸微瞇,“你從裏面撈了多少好處?”

話音未落,高棋原本還胸有成竹的表情瞬間就僵硬了,不過他很快就反應過來。

“不論我從裏面撈了多少好處,我可以告訴你,我邀請你參加綜藝,純粹是為了易墨,他是我手下的人,我當然不會讓他出現什麽情況。”

高棋說完頓了頓,繼續利誘,“你要是參加這個綜藝,賺的錢足夠你大學不愁吃”

“我要先看合同。”

他的話還沒說完,易謹眼睛微亮,利索的說道。

高棋:?

“你答應了?”

高棋有些不可置信。

她就這麽容易就妥協了?

他不知道吃喝不愁對易謹來說意味著什麽。

高棋把簽約合同交給了易謹,說道,“你們學校那裏我們會去聯系,可以幫你請假。”

“這綜藝一共就錄三次,一次錄三天,你什麽都不用準備,我們會幫你準備好,三次錄制給你的酬勞上面寫的也很清楚。”

易謹低頭看著合同,聽完他的話並未多言語。

酬勞確實寫的很清楚。

她一個沒什麽名氣的人物,三次拍攝下來都有七十萬的酬勞。

當然,錢不是那麽好賺的,上面的要求寫的也很清楚。

所有行動必須聽從節目組的安排,不可以私自行動或者反抗節目組。

她尋常吃飯生活,一天的花費最多不超過五十。

七十萬。

夠她完成這幾年的學業。

甚至還有餘留。

易謹手點著合同,思索半晌。

用九天換取七十萬,這買賣可以說得上非常劃算。

易謹拿著筆,往上面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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