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荊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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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奚剛走到東街口雨就下起來了,她拔腿就跑,卻仍然淋了個夠嗆。
一連下了好幾天雨,今早起來她觀察外面天色,以為今天放晴了,不想老天欺騙了她,這雨又密密地下起來了。
一口氣跑到酒店門口,她拍拍衣服,扒拉頭發,唉聲嘆氣。
一束櫻花闖入她的眼簾,就擱在酒店大門一側,花瓣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顯露出幾分淒淒涼涼。
她的視線在花束上面停留幾秒,頓了頓,走過去將歪倒的花枝扶正。
這是林奚看到的第三束櫻花,前天早上一束,昨天早上一束,今天又有一束。
雲英鎮是個旅游小鎮,鎮子外盛放著大片的野櫻,綿延百裏,遠遠看去像一片看不到盡頭的粉雪。因為變異的緣故,這片野櫻不分春秋,四季不敗,因此吸引了源源不絕的游客前來賞花。
觀光客很多,因此小鎮還算繁華。
小鎮上有一家酒店,名為無名酒店,是鎮子上十分不起眼的一家。
酒店有三層樓,外形方方正正,裏頭的裝飾跟外形保持著高度一致的樸實無華,不怎麽受客人喜歡,就算收費一貫低廉,也依然攬不到多少客人。
呃,正是林奚面前的這一家。
無名酒店是林婆婆的私產,而林奚是林婆婆的寶貝乖孫女兒,呃,乖孫女兒這個稱號是林奚自封的,事實上林婆婆只是在23年前扔垃圾時多看了躺在垃圾堆裏的林奚一眼,結果就很不幸被年僅一歲的小林奚給訛上了,這一訛就是二十多年。
前幾日,林婆婆似乎終於明白過來自己吃了個大虧,於是冷眼一掃,把林奚趕出了酒店。
林奚本來一直住在酒店,就算是前幾年去外地上大學,每逢寒暑假也是必回酒店的,可以說她迄今為止的人生中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酒店裏度過的。
林奚慘失去安身之所,並沒有慌張,轉身就在鎮上租了個便宜的屋子,一有時間還是往酒店這邊跑,跑來幫忙。
當然,大多時候無名酒店並不忙碌,特別是這幾天雨水多游客量銳減,酒店的房間基本都空置下來了,更是清閑,可林奚不管酒店忙或是不忙,她每天都會來酒店報到。
她今天來得稍晚一些,一進去,正在前臺算賬的林婆婆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那只是十分冷淡的一眼,眼中沒有掀起一絲一毫的波瀾,下一秒便又低垂下頭,像是沒有看見自家的“寶貝乖孫女兒”。
對待林奚,林婆婆似乎總是非常冷漠,她不愛笑,臉上的每一條皺紋看起來都嚴肅巴巴的。
跟婆婆不一樣,被林婆婆養大的林奚的性格非常開朗,像個小太陽。
而且還是個厚臉皮的小太陽。
“婆婆,今早的早飯都有些什麽呀?”空著肚子而來的林奚一邊問一邊朝自己的左邊張望。
無名酒店在一樓設置了前臺接待區,在前臺的對面則隔出了一塊兒安置了兩副桌椅,以便為入住的客人提供就餐地方,此時就餐區裏就有三個客人在吃早飯,林奚正在看的正是客人桌上的情況。
林婆婆聽了她的無恥發言頭也不擡一下,淡淡道:“本店不養閑人。”
林奚咧著嘴笑:“我不鹹,我是酸甜口的!”
林婆婆:“……”
林奚並不覺得自己惹人嫌,她顧自跑進後廚,去尋吃的。
廚房裏立著個呈省點模式的保姆機器人,林奚向機器人要了一份早餐,拿到早餐也不出去,就在廚房裏解決了才抹著嘴巴走出廚房。
林奚自認為自己是來給婆婆幫忙的,但酒店要用到她的地方並不多,等到就餐的三位客人先後離開後,林奚就完全閑了下來。
她哪兒也不去,就待在酒店裏看書。
她看的是一本童話畫本,乃酒店的某位小客人友情所贈。
林奚24了,以她的高齡,著實很難從一本子供向的讀物裏獲取到樂趣,因此看了沒幾分鐘就一連打了三個哈欠。
她合上了畫本,趴在桌上歪著頭看前臺處的林婆婆。
林奚發現婆婆比她記憶中要矮了少許。
婆婆老了。
林婆婆走出前臺,朝店裏的垃圾桶而去,要去處理垃圾,林奚見了立馬回神,跑過去搶先一步把垃圾袋提起來,道:“垃圾我去扔!”
林婆婆沒說話,沈默半晌後把伸出去準備拎垃圾袋的手收了回去,趁著這個時候,林奚提著垃圾袋就往外走。
她風風火火地走出酒店,剛出門腳下卻猝然一停。
她扭頭看向某處。
她看到了一個小女孩。
小女孩穿得破破爛爛的,正抱膝坐在酒店門口,她弓著背,雨水打在她瘦得脊骨突出的背上,在她的腳邊,一束盛放的野櫻花代替了先前那束破敗的野櫻。
林奚的目光傾落在小女孩的脖頸上,那上面纏繞著一圈荊棘印記,鮮明又醒目,呈現出不詳的血一樣的顏色。
她是[花]。
[花]擁有人類的形貌,智力卻平均只有四五歲,他們曾經也是人類,是被親友的思念和執念從黃泉召喚回到了塵世,脖子上的荊棘紋路便是他們從黃泉歸來的標記。
林奚擡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脖頸。
她的脖子上也纏繞有荊棘紋路,跟[花]一模一樣。
但她似乎是個例外。
二十多年前林婆婆在垃圾堆裏發現林奚時也一度認為林奚是花,林婆婆不是個熱心腸的人,但好像對花還保有一絲溫情,因此看到了被遺棄的林奚,就施舍了一點溫暖,把她給抱了回去,不過林婆婆很快就發現了自己抱回來的並不是普通的花。
普通的花依賴於喚回自己的人類而活,如果喚回自己的人類對自己的執念消失了,不再需要他們,他們便會迎來枯萎,這個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月。
可林奚不同,她在被林婆婆領回去之後,直到二十年後的今天依然活蹦亂跳著,而且她也沒有智力障礙,兩年前她從國家一流學府畢業可以證明這一點。
林婆婆在發現了林奚的不同之處之後就給林奚申請了公民ID卡,讓她作為人類成長,對外解釋她脖子上的荊棘印記是孩子叛逆搞出來的文身。
林奚覺得自己是人。
人類也並非是多麽得天獨厚的存在,但與花相比,她希望自己是個人。
林奚靜靜看著小女孩。
她不是第一次見到這個孩子,幾天前這個孩子跟隨一名年輕母親而來,年輕母親是來賞花的,但天公不作美,一連下了好幾天雨,終於,母親不想再等下去,退了房離開了酒店。
這個孩子本來是跟母親一起來的,但母親走時卻沒有帶走她,不知是忘記了,還是粗心大意遺落了。
總而言之,對於那個年輕母親來說,這個孩子大概是不重要的。
可孩子為了讓不能出門的母親看到櫻花,每天都會將自己冒雨折來的花放在酒店門口,然而她並不知道,自己想要取悅的人早已離開很久很久。
毫無疑問,在這個世界上,[花]對人類的愛是最純粹的。
他們高度依賴於將他們喚回這個人間的人類,毫無怨言。如果喚回他們的人對他們的執念消失了,不再需要他們,他們便會迎來枯萎死亡。
與之相對比,大部分的人類對[花]的愛意都淺薄得可笑。
是的,這個被拋棄的[花]不是什麽個例,往外簡單走一圈,不知道可以收集到多少類似遭遇的[花]。
[花]從花中誕生,一經誕生便是生前最後一刻的模樣,他們應召人類的思戀從黃泉歸來,然而沒有生前的記憶,徒有亡者的形,缺乏靈性,因為這個原因,應著未亡者的期待降生的他們,總是很快就會成為消耗品失去價值,而後被拋棄,而這個世界已經接受了這樣的現狀,沒有誰會覺得奇怪,多麽諷刺。
據數據統計,70%的[花]會在消磨光了喚回他們的人的愛之後被人拋棄枯萎死亡,29%[花]會因為幼兒般的憨態反應取悅了人類,最終淪為寵物;只不到1%的[花]會被人珍惜著。
而在所有的[花]當中,存在0.0001%的幾率覺醒記憶,這時屬於[花]的荊棘標記會隨之剝落,成為與人類相差無幾的存在,他們的智力和人類相差無幾,擁有生前記憶,還會覺醒特殊能力,就好像浴火重生一般。
[花]的生存狀態極為艱難,但[覺醒花種]卻是香餑餑,地位很高,倍受仰望。
然而誕生一名[覺醒花種]的幾率實在太低太低,大多都只是普通[花],他們被人類任性地帶到這個世界,卻又被隨便拋棄。
林奚最後看了一眼酒店門口的那名[花],提步走進了雨幕裏。
當她扔完垃圾走回酒店,門口已經失去了小女孩的身影,而在小女孩待的地方,多了一堆緋紅的花瓣,和幾件破爛的衣物。
又一名[花]雕謝了。
林奚的手指握了握從便利店買回來的傘,她有點後悔自己沒有早點把傘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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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下了好幾天雨,今早起來她觀察外面天色,以為今天放晴了,不想老天欺騙了她,這雨又密密地下起來了。
一口氣跑到酒店門口,她拍拍衣服,扒拉頭發,唉聲嘆氣。
一束櫻花闖入她的眼簾,就擱在酒店大門一側,花瓣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顯露出幾分淒淒涼涼。
她的視線在花束上面停留幾秒,頓了頓,走過去將歪倒的花枝扶正。
這是林奚看到的第三束櫻花,前天早上一束,昨天早上一束,今天又有一束。
雲英鎮是個旅游小鎮,鎮子外盛放著大片的野櫻,綿延百裏,遠遠看去像一片看不到盡頭的粉雪。因為變異的緣故,這片野櫻不分春秋,四季不敗,因此吸引了源源不絕的游客前來賞花。
觀光客很多,因此小鎮還算繁華。
小鎮上有一家酒店,名為無名酒店,是鎮子上十分不起眼的一家。
酒店有三層樓,外形方方正正,裏頭的裝飾跟外形保持著高度一致的樸實無華,不怎麽受客人喜歡,就算收費一貫低廉,也依然攬不到多少客人。
呃,正是林奚面前的這一家。
無名酒店是林婆婆的私產,而林奚是林婆婆的寶貝乖孫女兒,呃,乖孫女兒這個稱號是林奚自封的,事實上林婆婆只是在23年前扔垃圾時多看了躺在垃圾堆裏的林奚一眼,結果就很不幸被年僅一歲的小林奚給訛上了,這一訛就是二十多年。
前幾日,林婆婆似乎終於明白過來自己吃了個大虧,於是冷眼一掃,把林奚趕出了酒店。
林奚本來一直住在酒店,就算是前幾年去外地上大學,每逢寒暑假也是必回酒店的,可以說她迄今為止的人生中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酒店裏度過的。
林奚慘失去安身之所,並沒有慌張,轉身就在鎮上租了個便宜的屋子,一有時間還是往酒店這邊跑,跑來幫忙。
當然,大多時候無名酒店並不忙碌,特別是這幾天雨水多游客量銳減,酒店的房間基本都空置下來了,更是清閑,可林奚不管酒店忙或是不忙,她每天都會來酒店報到。
她今天來得稍晚一些,一進去,正在前臺算賬的林婆婆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那只是十分冷淡的一眼,眼中沒有掀起一絲一毫的波瀾,下一秒便又低垂下頭,像是沒有看見自家的“寶貝乖孫女兒”。
對待林奚,林婆婆似乎總是非常冷漠,她不愛笑,臉上的每一條皺紋看起來都嚴肅巴巴的。
跟婆婆不一樣,被林婆婆養大的林奚的性格非常開朗,像個小太陽。
而且還是個厚臉皮的小太陽。
“婆婆,今早的早飯都有些什麽呀?”空著肚子而來的林奚一邊問一邊朝自己的左邊張望。
無名酒店在一樓設置了前臺接待區,在前臺的對面則隔出了一塊兒安置了兩副桌椅,以便為入住的客人提供就餐地方,此時就餐區裏就有三個客人在吃早飯,林奚正在看的正是客人桌上的情況。
林婆婆聽了她的無恥發言頭也不擡一下,淡淡道:“本店不養閑人。”
林奚咧著嘴笑:“我不鹹,我是酸甜口的!”
林婆婆:“……”
林奚並不覺得自己惹人嫌,她顧自跑進後廚,去尋吃的。
廚房裏立著個呈省點模式的保姆機器人,林奚向機器人要了一份早餐,拿到早餐也不出去,就在廚房裏解決了才抹著嘴巴走出廚房。
林奚自認為自己是來給婆婆幫忙的,但酒店要用到她的地方並不多,等到就餐的三位客人先後離開後,林奚就完全閑了下來。
她哪兒也不去,就待在酒店裏看書。
她看的是一本童話畫本,乃酒店的某位小客人友情所贈。
林奚24了,以她的高齡,著實很難從一本子供向的讀物裏獲取到樂趣,因此看了沒幾分鐘就一連打了三個哈欠。
她合上了畫本,趴在桌上歪著頭看前臺處的林婆婆。
林奚發現婆婆比她記憶中要矮了少許。
婆婆老了。
林婆婆走出前臺,朝店裏的垃圾桶而去,要去處理垃圾,林奚見了立馬回神,跑過去搶先一步把垃圾袋提起來,道:“垃圾我去扔!”
林婆婆沒說話,沈默半晌後把伸出去準備拎垃圾袋的手收了回去,趁著這個時候,林奚提著垃圾袋就往外走。
她風風火火地走出酒店,剛出門腳下卻猝然一停。
她扭頭看向某處。
她看到了一個小女孩。
小女孩穿得破破爛爛的,正抱膝坐在酒店門口,她弓著背,雨水打在她瘦得脊骨突出的背上,在她的腳邊,一束盛放的野櫻花代替了先前那束破敗的野櫻。
林奚的目光傾落在小女孩的脖頸上,那上面纏繞著一圈荊棘印記,鮮明又醒目,呈現出不詳的血一樣的顏色。
她是[花]。
[花]擁有人類的形貌,智力卻平均只有四五歲,他們曾經也是人類,是被親友的思念和執念從黃泉召喚回到了塵世,脖子上的荊棘紋路便是他們從黃泉歸來的標記。
林奚擡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脖頸。
她的脖子上也纏繞有荊棘紋路,跟[花]一模一樣。
但她似乎是個例外。
二十多年前林婆婆在垃圾堆裏發現林奚時也一度認為林奚是花,林婆婆不是個熱心腸的人,但好像對花還保有一絲溫情,因此看到了被遺棄的林奚,就施舍了一點溫暖,把她給抱了回去,不過林婆婆很快就發現了自己抱回來的並不是普通的花。
普通的花依賴於喚回自己的人類而活,如果喚回自己的人類對自己的執念消失了,不再需要他們,他們便會迎來枯萎,這個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月。
可林奚不同,她在被林婆婆領回去之後,直到二十年後的今天依然活蹦亂跳著,而且她也沒有智力障礙,兩年前她從國家一流學府畢業可以證明這一點。
林婆婆在發現了林奚的不同之處之後就給林奚申請了公民ID卡,讓她作為人類成長,對外解釋她脖子上的荊棘印記是孩子叛逆搞出來的文身。
林奚覺得自己是人。
人類也並非是多麽得天獨厚的存在,但與花相比,她希望自己是個人。
林奚靜靜看著小女孩。
她不是第一次見到這個孩子,幾天前這個孩子跟隨一名年輕母親而來,年輕母親是來賞花的,但天公不作美,一連下了好幾天雨,終於,母親不想再等下去,退了房離開了酒店。
這個孩子本來是跟母親一起來的,但母親走時卻沒有帶走她,不知是忘記了,還是粗心大意遺落了。
總而言之,對於那個年輕母親來說,這個孩子大概是不重要的。
可孩子為了讓不能出門的母親看到櫻花,每天都會將自己冒雨折來的花放在酒店門口,然而她並不知道,自己想要取悅的人早已離開很久很久。
毫無疑問,在這個世界上,[花]對人類的愛是最純粹的。
他們高度依賴於將他們喚回這個人間的人類,毫無怨言。如果喚回他們的人對他們的執念消失了,不再需要他們,他們便會迎來枯萎死亡。
與之相對比,大部分的人類對[花]的愛意都淺薄得可笑。
是的,這個被拋棄的[花]不是什麽個例,往外簡單走一圈,不知道可以收集到多少類似遭遇的[花]。
[花]從花中誕生,一經誕生便是生前最後一刻的模樣,他們應召人類的思戀從黃泉歸來,然而沒有生前的記憶,徒有亡者的形,缺乏靈性,因為這個原因,應著未亡者的期待降生的他們,總是很快就會成為消耗品失去價值,而後被拋棄,而這個世界已經接受了這樣的現狀,沒有誰會覺得奇怪,多麽諷刺。
據數據統計,70%的[花]會在消磨光了喚回他們的人的愛之後被人拋棄枯萎死亡,29%[花]會因為幼兒般的憨態反應取悅了人類,最終淪為寵物;只不到1%的[花]會被人珍惜著。
而在所有的[花]當中,存在0.0001%的幾率覺醒記憶,這時屬於[花]的荊棘標記會隨之剝落,成為與人類相差無幾的存在,他們的智力和人類相差無幾,擁有生前記憶,還會覺醒特殊能力,就好像浴火重生一般。
[花]的生存狀態極為艱難,但[覺醒花種]卻是香餑餑,地位很高,倍受仰望。
然而誕生一名[覺醒花種]的幾率實在太低太低,大多都只是普通[花],他們被人類任性地帶到這個世界,卻又被隨便拋棄。
林奚最後看了一眼酒店門口的那名[花],提步走進了雨幕裏。
當她扔完垃圾走回酒店,門口已經失去了小女孩的身影,而在小女孩待的地方,多了一堆緋紅的花瓣,和幾件破爛的衣物。
又一名[花]雕謝了。
林奚的手指握了握從便利店買回來的傘,她有點後悔自己沒有早點把傘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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