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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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處的聶浮瀟聽了,反駁,“不許胡說。”
“嘿嘿,你一個降妖除魔的,居然還不許兔子成精?”蘭歌聽了,覺得好笑,她抓著兔子回到聶浮瀟身旁,說,“我餓了,我想吃魚。”
聶浮瀟看看她,又看看兔子,那兔子見聶浮瀟望向它了,連忙搭起前邊兩個爪子,繼續一晃一晃,眼睛裏充滿了渴求,無辜地眨著眼。他再看向蘭歌時巧了,那姑娘的眼神就和這兔子一模一樣。於是聶浮瀟只能站起來,走到河邊,一發力,河裏蹦出幾條肥碩的大魚,他把魚去了鱗,放在火堆上烤,不時翻滾兩下,頗有心得的樣子。
蘭歌垂涎地看著烤魚,說,“想不到你對烤魚還挺精通的嘛。”
“把兔子放了吧。”聶浮瀟說。
“哦。”蘭歌應聲,把兔子放在地上,聶浮瀟於是解開了對兔子的禁制,誰知那兔子跑了兩步,又回到了蘭歌身邊,腦袋不斷蹭著蘭歌的褲腿,擡起兔臉時,一臉地討好。“我就說它快成精了吧!”蘭歌大叫。
聶浮瀟也覺得這兔子似乎很通人性,不過他探查過了,這兔子毫無靈力基礎,也不見修煉過,應該是天生就通靈吧,如果是這樣,那好好培育,假以時日必然能成為靈寵。靈寵是可以對主人的情緒變化產生相應的反應的,雖然沒什麽大的用處,但無論丟在哪裏,都能自動找到主人,將它作為蘭歌的靈寵,指不定哪天蘭歌溜了跑了或者被抓走了,他還能靠它找到她。
這麽想著,聶浮瀟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了蘭歌的手,在她的指尖劃了一道傷口,又掰開兔子的嘴巴,將那傷口擠出一滴血,滴入兔子口中。
整個過程蘭歌目瞪口呆,等到她反應過來的時候,聶浮瀟已經完成了這些舉動,而她的指尖還沒察覺到疼痛傷口就自動愈合了,“聶浮瀟,你做什麽?”
“認主。”聶浮瀟道,“等回天境山,我讓步媱餵它一些靈丹妙藥,幫助它修煉,不出多久,它就會成為難得的靈寵,以後我就不用擔心你會走丟了。”
蘭歌不懂這些,尤其是沒想到普普通通一只兔子還能嗑藥變成和主人心意相通的靈寵,她應了聲哦,把小兔子提起來,看著它的眼睛,發現它也看著她,並且蘭歌不知是不是錯覺,總覺得這兔子在笑,頓時她就想起了大黃,又想到了它此刻悲催的形象,於是估摸著她如果把這兔子帶到天境山,菜叔那個睚眥必報的老男人一定也會剪了這兔子的毛的。這麽一想,這兔子是越看越像大黃,連那諂媚的笑都如出一轍,當下蘭歌就丟了兔子,說,“我不要。”
“為什麽?”聶浮瀟問。
蘭歌撅著嘴說,“太肥太醜,以後指不定還會胖成什麽樣,最關鍵的是,萬一以後它跟我搶吃的怎麽辦?”
兔子當即蹬腿,吃了兩口草表示,它只吃草,軟萌活潑好養活。
“那也不行!”蘭歌瞪了它一眼。
兔子可憐兮兮地看著她,見她好像鐵了心的不要它,於是又跑到聶浮瀟腳邊蹭蹭,仿佛在哀求他幫忙說兩句好話。聶浮瀟說,“認主以後,不管你去哪它都會跟著你,你丟不掉的。”
“那你的意思是說,這什麽認主還是流、氓行為了?”蘭歌瞪大眼睛。
聶浮瀟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差不多。”
“啊啊啊啊那你為什麽不經過我的同意就隨便給人認一個兔子?好歹也該是老虎或者大獅子那麽威風凜凜的啊,你給我認一個兔子,帶出去我多丟面子?”蘭歌哀嚎。
想不到那兔子突然站起來,嗷嗷地嘶叫,前爪子還捶打胸口,雖然腿太短了捶不到,但它也已經表現出了自己的氣勢。
“這兔子天生通靈,要想在大千世界裏找到天生通靈的靈寵是不容易的,你能遇到它是你的幸運,當然,它能遇到你也是它的幸運。”聶浮瀟道。
蘭歌頓時頹然萎靡了,“好吧。”她沖兔子勾勾手指頭,兔子立刻蹦跶到她面前,乖巧地看著她,蘭歌說,“既然是我的跟班,肯定得給你取個好聽的名字,傻子叫傻子……那你就叫憨子吧。”
聶浮瀟面皮一抽。
兔子也很不屑地別過了頭,好像生氣了。
“不好聽嗎?傻子就從來沒有抗議過。”蘭歌有些失落。
兔子看她的眼神充滿了矛盾。
“叫不叫?不叫就滾!”蘭歌不耐煩起來。
兔子頓時糾結得整坨毛都卷在了一起,開始撒潑打滾。
最後聶浮瀟看不下去了,親自賜名,“它長得這般胖不如就叫毛胖吧。”
蘭歌和兔子同時嫌棄地看著他,尤其是兔子,滿臉的生無可戀。
聶浮瀟惱羞成怒,“愛叫不叫,不叫滾!”
蘭歌也不知道他說的誰,只是覺得他現在的樣子看起來比平時生動多了,說起來她也是夠慘的,遇見的姑娘哪個不是被男人捧在手心裏哄著的?偏偏到她這裏,她還得反過來哄著聶浮瀟,他不高興了她就得想方設法地逗他笑,還事事都聽他的。“好好好,毛胖就毛胖,毛胖也挺好聽的。”蘭歌至少確定了一件事情,聶浮瀟的名字絕對不是他給自己取的,否則他大概就會叫“孽障”?
兔子毛胖兩白眼一翻,暈過去。早知道還不如叫憨子呢,起碼順口又可愛,毛胖一聽就是個醜到極點的名字。
“毛胖!毛胖!”蘭歌叫著,擼著毛胖的肚皮,眉眼彎彎笑。從小到大她還從來沒有自己擁有過一只寵物,雖然現在就是只兔子,不過總比沒有強,而且仔細想想,這是聶浮瀟送給她的,也是聶浮瀟取的名字,以後不管在哪裏,只要有它,聶浮瀟馬上就能找到她了。這種感覺……她逗弄著兔子,笑得更開心了。
聶浮瀟看她很是高興的樣子,也就放心了。蘭歌的變化深得他心,他希望蘭歌就這樣一直保持下去,直到神之眼覺醒的那一天。
蘭歌一眼掃到烤魚,尖叫起來,“啊啊啊啊特娘的聶浮瀟!魚烤焦了!啊啊啊啊我的魚!”蘭歌淚流滿面。
聶浮瀟嘆了口氣,路漫漫其修遠兮,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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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你一個降妖除魔的,居然還不許兔子成精?”蘭歌聽了,覺得好笑,她抓著兔子回到聶浮瀟身旁,說,“我餓了,我想吃魚。”
聶浮瀟看看她,又看看兔子,那兔子見聶浮瀟望向它了,連忙搭起前邊兩個爪子,繼續一晃一晃,眼睛裏充滿了渴求,無辜地眨著眼。他再看向蘭歌時巧了,那姑娘的眼神就和這兔子一模一樣。於是聶浮瀟只能站起來,走到河邊,一發力,河裏蹦出幾條肥碩的大魚,他把魚去了鱗,放在火堆上烤,不時翻滾兩下,頗有心得的樣子。
蘭歌垂涎地看著烤魚,說,“想不到你對烤魚還挺精通的嘛。”
“把兔子放了吧。”聶浮瀟說。
“哦。”蘭歌應聲,把兔子放在地上,聶浮瀟於是解開了對兔子的禁制,誰知那兔子跑了兩步,又回到了蘭歌身邊,腦袋不斷蹭著蘭歌的褲腿,擡起兔臉時,一臉地討好。“我就說它快成精了吧!”蘭歌大叫。
聶浮瀟也覺得這兔子似乎很通人性,不過他探查過了,這兔子毫無靈力基礎,也不見修煉過,應該是天生就通靈吧,如果是這樣,那好好培育,假以時日必然能成為靈寵。靈寵是可以對主人的情緒變化產生相應的反應的,雖然沒什麽大的用處,但無論丟在哪裏,都能自動找到主人,將它作為蘭歌的靈寵,指不定哪天蘭歌溜了跑了或者被抓走了,他還能靠它找到她。
這麽想著,聶浮瀟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了蘭歌的手,在她的指尖劃了一道傷口,又掰開兔子的嘴巴,將那傷口擠出一滴血,滴入兔子口中。
整個過程蘭歌目瞪口呆,等到她反應過來的時候,聶浮瀟已經完成了這些舉動,而她的指尖還沒察覺到疼痛傷口就自動愈合了,“聶浮瀟,你做什麽?”
“認主。”聶浮瀟道,“等回天境山,我讓步媱餵它一些靈丹妙藥,幫助它修煉,不出多久,它就會成為難得的靈寵,以後我就不用擔心你會走丟了。”
蘭歌不懂這些,尤其是沒想到普普通通一只兔子還能嗑藥變成和主人心意相通的靈寵,她應了聲哦,把小兔子提起來,看著它的眼睛,發現它也看著她,並且蘭歌不知是不是錯覺,總覺得這兔子在笑,頓時她就想起了大黃,又想到了它此刻悲催的形象,於是估摸著她如果把這兔子帶到天境山,菜叔那個睚眥必報的老男人一定也會剪了這兔子的毛的。這麽一想,這兔子是越看越像大黃,連那諂媚的笑都如出一轍,當下蘭歌就丟了兔子,說,“我不要。”
“為什麽?”聶浮瀟問。
蘭歌撅著嘴說,“太肥太醜,以後指不定還會胖成什麽樣,最關鍵的是,萬一以後它跟我搶吃的怎麽辦?”
兔子當即蹬腿,吃了兩口草表示,它只吃草,軟萌活潑好養活。
“那也不行!”蘭歌瞪了它一眼。
兔子可憐兮兮地看著她,見她好像鐵了心的不要它,於是又跑到聶浮瀟腳邊蹭蹭,仿佛在哀求他幫忙說兩句好話。聶浮瀟說,“認主以後,不管你去哪它都會跟著你,你丟不掉的。”
“那你的意思是說,這什麽認主還是流、氓行為了?”蘭歌瞪大眼睛。
聶浮瀟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差不多。”
“啊啊啊啊那你為什麽不經過我的同意就隨便給人認一個兔子?好歹也該是老虎或者大獅子那麽威風凜凜的啊,你給我認一個兔子,帶出去我多丟面子?”蘭歌哀嚎。
想不到那兔子突然站起來,嗷嗷地嘶叫,前爪子還捶打胸口,雖然腿太短了捶不到,但它也已經表現出了自己的氣勢。
“這兔子天生通靈,要想在大千世界裏找到天生通靈的靈寵是不容易的,你能遇到它是你的幸運,當然,它能遇到你也是它的幸運。”聶浮瀟道。
蘭歌頓時頹然萎靡了,“好吧。”她沖兔子勾勾手指頭,兔子立刻蹦跶到她面前,乖巧地看著她,蘭歌說,“既然是我的跟班,肯定得給你取個好聽的名字,傻子叫傻子……那你就叫憨子吧。”
聶浮瀟面皮一抽。
兔子也很不屑地別過了頭,好像生氣了。
“不好聽嗎?傻子就從來沒有抗議過。”蘭歌有些失落。
兔子看她的眼神充滿了矛盾。
“叫不叫?不叫就滾!”蘭歌不耐煩起來。
兔子頓時糾結得整坨毛都卷在了一起,開始撒潑打滾。
最後聶浮瀟看不下去了,親自賜名,“它長得這般胖不如就叫毛胖吧。”
蘭歌和兔子同時嫌棄地看著他,尤其是兔子,滿臉的生無可戀。
聶浮瀟惱羞成怒,“愛叫不叫,不叫滾!”
蘭歌也不知道他說的誰,只是覺得他現在的樣子看起來比平時生動多了,說起來她也是夠慘的,遇見的姑娘哪個不是被男人捧在手心裏哄著的?偏偏到她這裏,她還得反過來哄著聶浮瀟,他不高興了她就得想方設法地逗他笑,還事事都聽他的。“好好好,毛胖就毛胖,毛胖也挺好聽的。”蘭歌至少確定了一件事情,聶浮瀟的名字絕對不是他給自己取的,否則他大概就會叫“孽障”?
兔子毛胖兩白眼一翻,暈過去。早知道還不如叫憨子呢,起碼順口又可愛,毛胖一聽就是個醜到極點的名字。
“毛胖!毛胖!”蘭歌叫著,擼著毛胖的肚皮,眉眼彎彎笑。從小到大她還從來沒有自己擁有過一只寵物,雖然現在就是只兔子,不過總比沒有強,而且仔細想想,這是聶浮瀟送給她的,也是聶浮瀟取的名字,以後不管在哪裏,只要有它,聶浮瀟馬上就能找到她了。這種感覺……她逗弄著兔子,笑得更開心了。
聶浮瀟看她很是高興的樣子,也就放心了。蘭歌的變化深得他心,他希望蘭歌就這樣一直保持下去,直到神之眼覺醒的那一天。
蘭歌一眼掃到烤魚,尖叫起來,“啊啊啊啊特娘的聶浮瀟!魚烤焦了!啊啊啊啊我的魚!”蘭歌淚流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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