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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病嬌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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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敢愛?我不明白,你們之間到底有什麽阻礙。”

爹娘不可能會阻止這兩人在一起的,再說哥哥家中又沒有妻兒,他到底在顧慮什麽?

“之前在北疆的時候,有兩次我主戰,差點就沒命了。”他終是緩緩說了出來。

雲初微楞住了,她怎麽都沒想到,哥哥顧慮的竟然是這個。

因為隨時都有為國犧牲的可能,所以沒辦法承諾給她一個完整的家以及一份完整的感情,怕她以後會痛苦一輩子,所以幹脆不要開始麽?

她頓時想到了九爺,倘若不是老太太和老太爺的死,他不會延長孝期在家陪她這麽久,雖然九爺是戰神,卻也不是百戰百勝的,那一年的西南一戰為了救出駱舒玄,他自己就九死一生了。

短短剎那,雲初微便完全理解了雲安曜心底的那份掙紮,她沒再出言勸說,畢竟戰場上的事情,誰也說不準,一個不慎就能團滅,哥哥心中有柒柒,甚至可以說,那個女子在他心中占了很大的比重,可是他不能承諾,所以愛不起,不敢愛。

哥哥選擇了逃避,這是他愛柒柒的另一種方式,哪怕知道柒柒會因此一輩子怨他。

所以其實,只要承認愛了,在不在一起似乎都已經不再重要。

這麽一件事,讓雲初微想通了很多東西。

回到國公府以後,她問蘇晏,“九爺之所以能猜到我哥哥不敢愛,是因為你也有過同樣的顧慮嗎?”

“你猜。”

“肯定有。”倘若沒有,他當時為什麽能一語道破雲安曜的心思?

“的確,西南戰役重傷昏迷的前一刻,我在想,這輩子都沒辦法實現對你的承諾了,早知道…早知道我就不娶你。”

這句話,雲初微聽得很堵心,眼圈濕潤。

蘇晏笑了一下,替她抹去眼淚,“可是後來我又想啊,除了我自己,把你交給誰我都不放心,所以即便知道自己沒辦法給你一輩子的承諾,我也要用血去拼出一個可能來,你真當我百戰百勝嗎?不,我只是不敢死罷了,因為我死了,你會難過,會痛苦,讓自己的女人痛苦,那是沒本事的男人才會做的事,為了你,我會變得更有本事,更惜命。”

“九爺。”雲初微哭著撲進他懷裏,“我們一定能白頭偕老的。”

“吾三生之幸。”他輕輕摟著她,直到她哭夠了才松開。

——

懷一個孩子,自然比懷兩個的時候更輕松,而且第二胎基本上沒孕吐,除了有些嗜睡之外,雲初微是吃嘛嘛香,清醒的時候,甚至很多時候都忘了自己是有孕在身的人,這讓韓大姑姑哭笑不得,總提醒她,“姑奶奶,您註意著些,這還懷著身子呢,萬一要有個好歹可如何是好?”

每當這種時候,雲初微才恍然地“哦”一聲,自己是又快要當娘的人了,摸摸小腹,乖乖回去歇著。

十月懷胎,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總而言之,就那麽過去了,臨盆在即,整個國公府上下的氣氛都緊繃到了極點。

反觀雲初微這個孕婦,大概是有了雙胎的經驗,越是接近產期就越冷靜,比起一胎的時候,簡直沈穩得像個歷經世事的中年人。

看著婆母緊張,雲初微笑著安慰她,“娘就放心吧,兩個都生過了,莫說這一個,還怕我應付不過來麽?”

太夫人被她這冷靜得不像話的樣子驚了一下,“微丫頭,你一點也不怕?”

“不怕。”雲初微莞爾,“只要想著外面有你們在等著,我就能咬牙挺過來。”

用太夫人的話說,雲初微是個全福之人,雙胎雖然費時,但最終平安出生,而第二胎,所有人看到她那尖尖的肚子都覺得一定會難產,可偏偏,她還是順利生下來了,也同頭胎一樣,沒哭喊過一聲,產後也沒有頭胎那麽虛弱,還能抱著剛出生的小兒子看一陣。

蘇海生。

這是太夫人親自取的名字,蘇晏和雲初微夫妻自然無異議,不過讓雲初微覺得好笑的一點是,這個小兒子將來還有個外號,小混蛋。

而與此同時,宮裏也傳來消息,皇後娘娘誕下龍子。

所有人都挺高興,唯獨雲初微嘴角狠狠抽了一下。

天家這位活土匪可比他們家的小混蛋殺傷力更大,小混蛋好歹只是皮了一點,那活土匪何止是一點,簡直是不作會死的典型,所過之處,雞犬不寧。

雲初微默默在心裏給閨蜜掬了把辛酸淚,要把這麽個混成球的兒子養大,不見點血見點淚似乎都不叫盡心盡力。

小九的滿月宴過後,蘇晏就熱孝期滿奉命回了南境。

雲初微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奶娃之路,有了前兩個的經驗,這一個帶起來就輕松得多,閑暇之餘便把自己的“帶娃秘訣”寫出來讓人送去宮裏,希望能給皇後一些幫助,然而毫不意外地,許菡還是在回信上抱怨了,說他們家那小祖宗才剛會爬就不消停,只要稍微走點神,他馬上就爬得遠遠的,讓你找都找不到。

雲初微看到回信,笑得前俯後仰,暗搓搓想著這才開始呢,你就受不住了,以後有你頭疼的。

不過回信的時候還是認真而仔細地給許菡分析了寶寶的情況,其實都是些中聽不中用的廢話,對別的孩子可能有點用,但用在那活土匪身上,簡直就是放鴨子上山,錯了地方。

——

若幹年後,北疆。

大將軍侯雲沖退役,雲安曜成了主帥。

苜蓿開花的時節,雪山下一片淡紫色。

剛打贏勝仗的大將軍侯雲安曜來牧場遛馬,忽然間聽到遠處有歌聲傳來,他端坐在馬背上循聲望去,見到遠處路過一群羊,羊群後頭,有個戴著頭巾的姑娘,歌聲便是從她嘴巴裏傳出來的。

“真好聽。”雲安曜閉上眼睛認真地享受了一下。

旁邊的副將解釋道,“這位呀,是出了名的牧羊姑娘,沒有人知道她叫什麽名字,只知道她每天都會經過這個距離咱們軍鎮不遠的牧場,歌聲非常的動聽,經常有士兵為了能聽到她唱歌而提前來這裏等著。”

“是嗎?”雲安曜攥緊了手裏的韁繩,因為那牧羊姑娘已經轉身,雖然隔得太遠看不清,但他感覺得到,她一定對他露出了一個甜美的微笑。

“好久不見。”他對著那人低喃一聲,聲音只有他自己能聽到。

——正文完——

番外一 柒曜百年

“好久不見。”方柒柒看著遠處騎在馬背上的英俊男子,也輕輕道了一句。

再見她是想過的,只是沒預料到再見他,自己竟然會有這樣坦然的心境,那些年的愛恨嗔癡,似乎再也找不回來。

她不會再不小心把春宮圖冊夾在雜書裏送去給他。

不會再死乞白賴地求著他帶她去看實戰演習。

不會再半夜裏偷偷摸去書房看他給誰寫信。

不會再為他跑去買醉。

不會追著他問如果侯夫人同意,他會不會娶她。

更不會在染上瘟疫生死攸關的時候撐著最後一口氣給他寫信,問他願不願意來看她。

因為,她明白了,他這輩子都不可能娶她。

他是她少時的一場夢,夢沒醒,她醒了。

“柒柒。”

阿木江·買買提的聲音從耳邊傳來,方柒柒這才驚醒,回過頭,對著來人一笑,“阿木。”

“不是說好了明天就走嗎?怎麽今天又來牧羊?”他向來好脾氣,就連責怪的語氣都聽來極舒服,夕陽下的輪廓,越發的輕柔俊美。

方柒柒垂下眼睫,淡笑,“就算作是,我和這裏最後的道別吧!”

“渴不渴?”他遞來水囊。

方柒柒接過,喝了一口,發現裏面竟然是酒。

“果然還是你懂我。”她笑笑。

“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也沒什麽能送你的,知道你喜歡酒,我自己釀的,嘗嘗,味道如何?”

方柒柒仔細品了一口,實話實說,“差點火候。”

阿木撓撓頭,“這已經是我最好的成果了。”

“不過,這種美中不足的感覺獨一無二,我很喜歡,謝謝你。”她又補充。

阿木擡起頭,看到了遠處的雲安曜,雖然瞧不清楚容貌,不過他能肯定,那個人就是柒柒愛了多年而不得的男子,看來柒柒今日是特地過來與他道別的。

收回視線,阿木問:“跟他說了嗎?”

方柒柒但笑不語。

雖然沒說,不過,那一瞬的眼神交錯也足夠了。

她愛過他,他知道,他心動過,她也知道,只是,他們最後沒能走到一起。無關乎誰比誰更愛或者誰不夠愛,他有他的顧慮,她有她的考量。

早已脫離年少情愫萌動的他們,選擇站在了最理智的那一面,微笑著,放開彼此。

“大將軍,天色不早了。”副將低聲提醒。

雲安曜回過神來,再看向那處,早已沒有了羊群和牧羊姑娘的身影,她該是已經找到自己的歸宿了吧?

調轉馬頭,雲安曜沈聲道:“回吧!”

——

俊美的大將軍侯三十歲未娶,將士們都知道他心中住著一位姑娘,不過沒人知道那姑娘是誰。

而立之年,他為南涼打贏了無數場戰爭,累積了數不盡的功勳,成了新一代戰神,然而盡管身上籠了這麽多榮光,他的後院還是空蕩蕩的,不管是京城還是北疆,他的身邊從來都沒出現過女子,只是某回副將去他房間奏事的時候見到他的書案上擺放著一個香囊,繡工奇差,毫無美感可言。

可就是這樣一個扔在路邊都沒人要的香囊,卻似乎很得大將軍重視,一看那幹凈的布面就知道經常洗,裏面放的也並非香料,而是曬幹了的苜蓿花。

從這件事,將士們又得了一個信息:大將軍心裏的那位姑娘不善女紅。

若是換了十幾年前,那幫將士很輕易就能猜出方柒柒來,不過現在是雲安曜主帥,早就“改朝換代”了,這幫人並不認識什麽方柒柒,就算有幾個認識的老人,他們也不一定就知道雲安曜心悅她。

所以,大將軍的意中人再一次成謎。

四十歲,不惑之年,雲安曜還是雲安曜,依舊是北疆赫赫有名的大將軍侯,戰神,只不過,他徹底褪去了年輕時候的浮躁,由內而外地散發著一股子陽剛和沈穩。

手握二十萬重兵的他在戰場上的表現越來越有當年雲沖的傑出風範。

容顏在變,心性在變,唯有一樣習慣,數十年沒變過——一旦打了勝仗,慶功之後必定會一個人騎著馬去牧場,不遛馬,也不做別的,就那麽靜靜地站在同一個位置,然後眺望著某個方向,像是在等一個永遠不可能歸來的人。

迄今為止,持續了將近三十年,換了數十匹戰馬,站的卻始終是同一個位置。

其間有一年,北疆政府是想把牧場改造成林場的,卻被雲安曜出面幹預了,所以這片牧場才能存留至今。

只不過再怎麽保存,都幾十年過去了,地貌肯定是有所改變的,但這似乎一點都不影響他的興致。

好似每次來牧場站一站,就能把自己得勝的喜悅與某個再也見不到的人無聲傾訴出來。

五十五歲,他在大戰前一夜收到家書,母親病危,第二日發揮失常,重傷倒地。

朝廷那邊得到消息,很快就安排了接替人選,讓人將雲安曜接回京養傷安度晚年。

離開北疆的前一天,雲安曜堅持要去牧場,沒人敢阻攔,他牽了匹馬,艱難地踩著馬鐙坐上去,慢慢到了常去的那片牧場,天藍草青,雪山下的苜蓿花開得正好,遠遠望去,像一片紫色的霧,與三十多年前他最後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是那麽的相像。

天還是三十多年前的那片天,苜蓿花還是三十多年前那樣美麗,然而三十多年前的那個人,卻再也見不著了。

雲安曜並不後悔沒娶她,正如他心中所想,自己隨時都有戰死沙場的可能,並不能給她完整的一輩子,除了錢財,他什麽都沒法承諾,與其將來讓她痛苦,還不如從一開始就斷絕她的念想。

只不過他未曾想到自己陷得如此深,她走後,這片牧場成了他的執念,來這裏已經成了他幾十年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然而今天,要說再會了。

調轉馬頭,正欲離開之際,草場的那頭忽然有悠揚的歌聲傳來,雲安曜僵住,慢慢回頭,目光所及處,是一群潔白的羊,它們歡快地一邊走一邊吃草,羊群後面,是個身穿紅衣的女子,她輕輕地哼著歌,面上掛著甜美的微笑。

待近了,雲安曜才發現,她身上穿的,是嫁衣。

五十二歲的她,眼角已經有了細紋,精神頭卻極好,尤其是穿上火紅的嫁衣後,似乎又回到了情愫萌動的當年,熱情而美麗。

羊群在馬兒跟前停下,她擡起頭看他,“如果侯夫人真讓你娶我,你會娶嗎?”

這是三十多年前,他帶她去國公府的半路上她壯著膽子問他的問題。

雲安曜眼眶一下子濕了,聲音艱澀地說出一個字,“會。”

方柒柒勾起唇,笑靨如花,上前兩步,對他招手,“你湊近點,我有話跟你說。”

雲安曜彎下身子來,她便俏皮地趁機在他臉頰上親了一口,面上全是滿足,她說,“不枉我等你到五十歲,終於等到你願意娶我的這一天,雲安曜,我沒白喜歡你一場。”

他伸出手,“柒柒,跟我走吧!”

——

男人五十歲娶親這種事,不管是在當下還是後世社會都很常見,但女人五十歲出嫁,在這裏就是件稀罕事兒了。

範氏因為兒子帶了媳婦回來這件事病情好轉,大有痊愈之勢,方柒柒是雲沖看著長大的孩子,自然深知其秉性,所以知道她要與自家兒子共結連理,高興壞了,他和老妻都是要入土的人了,還以為這輩子盼兒媳盼孫子的願望要落空,哪曾想,在這最後關頭,兒子這棵鐵樹終於舍得開花了。

方柒柒雖然五十二歲,不過空下來的那些年,一直都有按照雲初微教的法子保養,所以其實比起同齡人來,她看起來沒那麽老,但介於年齡擺在那兒,雲沖夫妻倆便沒想過孫子的事,只要能在作古之前見到兒媳,那也算了了他們一樁心願了。

不管外面怎麽傳,雲家這邊一概不理會,對於大婚的準備進行得很順利。

而對於雲初微來說,雲安曜娶方柒柒這件事簡直就是天上砸下來的驚喜,要知道,她孫子都快議親了才等到嫂子過門,這是怎樣的時過境遷。

因此,才聽到雲家的家仆來報信,雲初微當場就熱淚盈眶喜極而泣,讓人準備了厚禮親自回娘家。

這是時隔三十多年雲初微第一次見方柒柒。

比當年更穩重也更成熟了,只不過一看到她,雲初微就開始懷念當年那個渾身充滿靈氣的小女孩兒,只可惜,歲月不饒人,不管是誰,都沒辦法再回去了。

姑嫂倆挑了個僻靜的地方坐下談心。

雲初微激動地望著她,“柒柒,你是憑借什麽信念等了我哥哥這麽多年的?”

方柒柒淡笑,眼神恍惚,仿佛陷入了久遠的思緒當中,“問他會不會娶我的那年,我十八歲,他說不會;問他願不願意去北疆看我的那年,我二十歲,他沒回信,也沒來;離開北疆離開他的那年,我三十歲,最後一面的時候,我站在羊群中間,遠遠地看到他那雙滿是糾結的眼睛,我就知道,他還是不會娶我。四十歲的時候,我沒再見過他,但我知道,他還在北疆,還在打仗,就算見了,他還會說不願意娶我。終於,我等到了五十歲,等到了他退役的消息,我就知道,我這輩子唯一的機會來了,所以那天,我穿上嫁衣,趕著羊群,去我與他道別的地方,果然見到了他,再問及少時問的那個問題時,他終於說了一句會娶我。”

說完這些,她眼中已經包了淚花,“‘我會娶你’這四個字,就是我等他的信念,三年也好,三十年也罷,對我而言,都及不上這四個字的分量,為它,我願意等他到五十歲。”

這番話,讓雲初微狠狠地觸動了,“當年你染上瘟疫的時候他沒能去看你,你不怨他嗎?”

“怨,怎麽不怨。”方柒柒破涕為笑,“若沒有這些怨氣,我還撐不到現在呢!”

雲初微哽咽了好一會兒,“從今往後,我該改口喚你一聲嫂嫂了。”

方柒柒吸了吸鼻子,“微微,我很開心,也很幸福,能和你成為一家人。”

“嗯,我也是。”雲初微抱住她,到了她們這個年紀,便會越發的懂得珍惜命,珍惜身旁的每一位親人。

方柒柒早早就失了雙親,等雲安曜的這幾十年裏,雲初微無法想象她一個人是怎麽走過來的,但她知道,這個女子很偉大,那種敢愛敢恨愛了就是一輩子的精神,讓她無比的欽佩。

年輕時候,誰都有過心頭的一抹白月光,像雲安曜和方柒柒這樣迫於無奈沒辦法在一起的人也多得是,但敢用一輩子來賭來等的人,雲初微卻只見過方柒柒一個。

等一年,那叫惜緣。

等十年,那叫情深。

等三十年甚至更多,那叫執念。

能做到如斯地步,說明她少時大大咧咧的外表下,藏著一顆愛慘了雲安曜的丹心。

而能得人如此等,那個人便是最幸福的。

雲初微欣慰地對雲安曜道:“哥哥,恭喜你,終於把嫂嫂娶回家了。”

雲安曜看著對面與妹妹站在一起的方柒柒,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是妹妹和妹夫給我做了榜樣,我才能堅守這麽多年沒娶別的女子。”

雲初微點點頭,“總而言之,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你們在一起,我很高興。”

大婚如期舉行,場面十分的隆重,雲初微帶著夫君和兒孫前去觀禮,回來以後告誡兒子和孫子,一定要好好地對待他們各自的媳婦。

兒孫都敬重她,所以個個豎直了耳朵聽著,不敢有半點異議。

——

大婚半年,方柒柒竟然懷孕了,所有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蘇晏親自去探過脈,回來對雲初微說的確是懷孕了,她半晌反應不過來。

五十歲懷孕不難,難的是,怎麽養好胎直到順利生下來,雲初微之所以驚訝,是害怕中途出意外。

蘇晏感受到她那份濃濃的擔憂,寬慰道:“放心吧,柒柒自己就懂醫,她知道這個年紀懷孕的危險性,會註意的,再說,我去的時候也囑咐了不少事情,那邊的人伺候得可仔細了,不會有問題的。”

雲初微想到了什麽,又問,“那你可見到我爹娘是什麽反應了?”

“當然是高興壞了。”蘇晏笑說,“尤其是岳母大人,看得出來,她很期待柒柒肚子裏的孩子。”

雲初微舒一口氣,“我爹娘總算能在作古之前完成這輩子最大的心願了。”

同時心中也感激方柒柒等了她哥哥這麽多年。

若沒有方柒柒的執念,她哥哥便不會有老來的這段緣,她娘更不會因為兒媳的到來大病轉好,又多活了這麽久。

作為雲沖的第一個孫輩,不管是男是女,老夫妻倆都喜歡得不得了,吃的穿的用的,全讓人給最好的,就連精神不太好的範氏也強撐著每天去陪兒媳,就怕有個三長兩短。

日子就在所有人的擔憂中這麽一天天過去。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

雖然生產的時候因為盆骨小的問題讓眾人捏了不少冷汗,但好在,最終母子平安。

五四十歲的方柒柒,給雲家添了個大胖小子,給雲初微添了個粉嫩可愛的小侄子,皆大歡喜。

等到了孫子滿地跑的年紀,範氏和雲沖便再也陪不了他了,相繼離去。

越上年紀,對於生死就越看重。

雲初微跪在父親靈前,想著過不了幾年,自己也是要進棺材步他們後塵的人了,有時候想想,真的舍不得九爺,哪怕深知到了那個年紀誰都逃不掉躲不過,可她還是會止不住地幻想,倘若死後還能和九爺去另一個世界再續前緣,那該多好啊,她就怕自己喝了孟婆湯,再也記不得九爺了。

後來,蘇晏知道了她的擔憂,便抱著她說,“如果你擔心,那我們就同年同月同日死,一起上黃泉路,握緊彼此的手,誰也不要松開,這樣,等到了下一世,我就一定能再找到你。”

她哭著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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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001 江南初遇

春水碧於天,畫船聽雨眠,最是江南好風光。

陸修遠和易白兩兄弟一路行來,早把江南美景游覽了大半,陸修遠此行本是為了生意,不過路途中見到易白似乎對杏花春雨的江南很感興趣,便把生意推了一推,先帶著他各處賞玩,眼下兄弟二人是在畫舫上,外面下著淅淅瀝瀝的小雨,綿柔的雨絲透著些微冷意。

陸修遠從甲板上回來,收了雨傘進門,對著易白道:“看來這雨一時半會兒是停不了了,咱們靠岸吧,去找個茶樓喝杯茶暖暖身子再回客棧。”

易白從外面泛起漣漪的湖面上收回視線,點點頭,“好。”

畫舫靠岸,二人各自撐了傘踩著青石板階走上去。

此處是個小鎮,建築物均以灰白色調為主,前街後河,房屋格局四水歸堂。

二人一邊走一邊找茶樓。

“公子可願買下我這枚玉佩?”旁邊突然傳來聲音。

陸修遠駐足,偏頭望去。

那是個典型的江南女子,安靜恬淡,膚色白皙,身段玲瓏,說話的時候語調十分柔婉,只不過,她穿得很是單薄,料子極其普通,看樣子,倒像是個暫時落難的大家閨秀。

陸修遠的視線落在她手中的玉佩上,對於見慣了各種奇珍異寶的他來說,這是一枚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玉佩,放到尋常當鋪裏或許能當個一二百兩銀子,但在他眼裏,一文不值。

“抱歉,在下對姑娘的玉佩不感興趣。”陸修遠直接拒絕。

這一路上,但凡他們兄弟出去露過面,總有姑娘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接近他們,而送玉佩這種手段,比起前面那幾十位來,根本不夠看的。

“我只要五十兩。”她渾身都被淋濕了,似乎是有些冷,說話都帶著顫音,胡亂地抹了把臉,又將玉佩往前送了送,好似是想到了什麽,笑容有些苦澀,“出門在外一時落難,小女子也是走投無路,才會出此下策,還望公子大發善心,幫幫忙。”

陸修遠指了指前頭,“那邊就有當鋪,姑娘的玉佩絕對不止五十兩,與其在我手上吃虧,你還不如讓它有個好去處。”

江未語擡起頭看了看眼前的男子,他生得修眉俊眼,清雅絕倫,是很容易讓人一見傾心的如玉公子,只不過,他好像把自己當成不懂矜持上趕著示好的女子了。也對,像他這樣的人,主動送上門的姑娘想必如過江之卿,自己與那些人一比,的確是沒什麽“段數”可言。

江未語轉頭,前面不遠處的確有一家當鋪,門外用竹竿綴了布簾,上書一個大大的“當”字。

但凡識字的,都知道那是什麽地方。

她也識字啊,可是她去不得,這玉佩是她娘親留下的唯一遺物,一旦去了當鋪,馬上就會被那些人發覺,到時候她和嬤嬤都沒命活下去。

“公子不再考慮一下嗎?”江未語想了又想,還是對眼前的男子寄托了最後一絲希望,“十兩,不能再少了。”

她還等著銀子回去給租金,把那間勉強算寬敞的民宅租下來呢,否則今晚自己和嬤嬤便連個睡覺的地兒都沒有。

“無聊!”

陸修遠眉目越發的冷,完全沒有再跟她搭話的興致,撐著傘朝前走去。

江未語攥緊了手裏的玉佩,再次抹去臉上的雨水,重新走進小巷裏。

到了一處門前,停了腳步。

江南多雨,房屋側坡都會延伸出墻壁一尺多寬來,江未語的嬤嬤就在那一尺多寬的房檐下看著行禮等她。

見到江未語渾身濕漉漉的回來,孫嬤嬤忙迎上去,滿臉心疼,“姑娘,怎麽不找個地兒躲躲雨?你看你,都淋濕了,冷不冷,要不,咱們先找個地方換身幹凈的衣裳,否則這麽捱到晚上,病倒了可如何是好?”

江未語擡頭看了看眼前高大的民宅,她本來是要租住在這裏的,奈何租期最低半年,先付銀子後入住。

她一時半會兒拿不出那麽多銀子來,只好動了典當玉佩的念頭,豈料那當鋪竟是江家名下的,她只得打消了念頭,把希望寄托在那位路過的公子身上,還以為真能得貴人相助,哪曾想到頭來,還是得靠自己。

嘆了一口氣,江未語無所謂地撩起發絲擰幹上面寒涼的雨水,“我見鎮子上有家客棧,嬤嬤,不如咱們先去那住一晚再說吧,給我一夜的時間,我一定能想到辦法的,我身上還有些碎銀。”

見到孫嬤嬤發愁的臉以及紅通通的眼圈,她笑笑,“從小到大,我什麽苦沒吃過,對我來說,眼下的境況還不是最糟糕的,起碼,我還有信心能挺過去,走吧!”

一面說一面彎腰去拿行李。

孫嬤嬤趕在她前一步攔住,自己把所有的包袱都拿起來挎在肩上提在手上,又恨恨地叱罵道:“若是夫人還在世,哪輪得到那起子不長眼的東西欺負到您頭上來,姑娘等了這麽多年,為的就是重回江家,哪曾想,哪曾想…。唉,都怪奴婢沒用,都怪奴婢沒用啊!”

江未語垂下眼瞼,眸子暗了暗。

她生母去得早,父親續了弦,繼母一直無所出,但對她極好,當親閨女的待。

十歲那年,大姑母與她相公和離大歸,仗著有老太太撐腰在府上橫行霸道,把她這個長房嫡女給弄了出來趕到外莊上,一個月前,繼母來信說她父親已經同意將她接回來,讓她等著,過不了幾日江家就會派人去莊子上接她,可這一個月都已經過去了,江家這邊毫無動靜,江未語等不及,便帶著嬤嬤上路,打算回江家一探究竟。

江家是這裏的大戶,要想獲知到內部消息,沒幾十兩銀子上下打點是不可能的。

江未語掏空了身上那僅剩的二十多兩銀子才打聽出來,那人說,江大小姐江未語早就在一個月前回府了。

當時江未語還以為自己聽錯了,急急忙忙又遞上銀子再問一遍,那人見她有誠意,便多說了兩句,“我們家有位表親在江府當差,是他告訴我的,他說江家大姑奶奶以前與這位大小姐不睦,後來江大小姐去了外莊,大姑奶奶覺得過意不去,便趁著這次機會親自帶著人去把江大小姐給接了回來。”

江未語如遭雷擊,她都還在外面,江府何時多了個大小姐?

她不信,便悄悄躲在江府外面等,終於等到那個傳聞中的大小姐“江未語”出門。

然後那一眼,差點讓她驚叫出來。

因為取代她入了江府的那位姑娘,與她生得實在是太像了。

若非自己還真真實實地活著,江未語險些就以為那個人便是她。

當時江未語不動聲色地離開了江府,把這件事告訴了孫嬤嬤,主仆二人還沒商量出個門道來,她的行蹤就被江大姑奶奶所察覺,很快便安排了人來打算偷偷將她暗殺掉。

江未語帶著嬤嬤死裏逃生,一路輾轉到這個小鎮上,原本還要繼續往前逃的,無奈身上的盤纏不夠了,不得不在此滯留。

沒有銀子寸步難行,江未語會很多手藝,打算先租個民宅住下,想法子賺點小錢再繼續走,她想去京城,據說天子腳下都是達官顯貴,治安極嚴,她想,大姑母就算再有本事,總不至於讓人一路追殺她到京城去吧?

只是,自己的北上之路似乎有點不順呢!

晃回思緒,江未語繼續朝前走。

彼時,鎮上茶樓的雅間。

陸修遠和易白臨窗而坐,二人面前擺放著一張古樸的八仙桌,八仙桌上,是一套景德鎮青花瓷茶具,平滑細膩的杯盞中,茶湯清亮,茶香彌漫。

外面依舊下著雨。

“看樣子,今夜回不了城了。”陸修遠道:“只能委屈阿白跟我去住外面的客棧。”

這裏只有府城才有他們家的鏡花水居分客棧,只是天色近晚,再加上細雨綿延,實在不宜啟程,陸修遠唯有出此下策。

易白淡笑,“橫豎都是來游玩的,宿在外面便宿在外面吧,什麽委屈不委屈的,兄長見外了。”他只是對環境的幹凈與否特別挑,哪像兄長,追求雅致、奢華、格調與完美,就比如眼前的茶具,最開始的不是這一套,陸修遠進房以後皺了眉,點名要別人沒用過的茶具,這可愁壞了店家,掌櫃的最後不得不把壓箱底的給捧了出來。

而別人家最好的,在陸修遠眼中似乎也就是馬馬虎虎的樣子。

所以說,有錢就是了不起,有錢又有格調的人,更了不起。

嘴上說著在外面過夜是將就,可實際上十分擔心易白不習慣,所以馬上花錢請人去客棧訂了房間,再把裏面的床褥等物一概全換成了新的,料子雖然不是最好,質感卻是一等一的。

陸修遠追求奢華,但他不是土鱉,並不會覺得最貴的才是最好的,他一向只相信自己的感官與眼緣,一眼看中的,他會多留意,若是觸感以及其他感官也覺得不錯,那麽在他眼裏,那就是最好的。

江未語帶著孫嬤嬤進客棧的時候,恰巧見到裏面興師動眾給那位出手大方的客人換用品。

打聽清楚了緣由,江未語撇撇嘴,有錢人可真能揮霍,就客棧夥計們剛送上去的東西,僅是一個喝茶的杯子就抵得上她玉佩的三四個倍,更別說那光是看起來就柔軟保暖的天鵝絨錦被,若能蓋著那玩意兒睡覺,一準能做個富貴夢。

住不起陸修遠他們那樣的房間,江未語開的是整個客棧最普通的房間,房間有點小,但好在床夠寬敞,晚上兩個人擠一擠還是能挺過去的。

把行禮安放好,江未語道:“嬤嬤,我肚子餓了,來的時候見到街面上又餛飩攤子,咱們去吃一碗吧!”

孫嬤嬤有些哽咽,若是姑娘進了江家,過的便是富貴日子,哪能淪落到出來吃餛飩充饑的田地?

江未語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有些無語,“嬤嬤,咱們都已經這樣了,你就別再傷春悲秋了好麽,最困難的時候不是該往好的方向想嗎?或許咬牙挺過這一關,咱們的好日子就來了呢?好啦好啦,咱不想那些,先去填飽肚子我才有力氣計劃今後要怎麽辦。”

“姑娘說得對,是奴婢心思狹隘了。”嘴上這麽說,心裏卻直嘆氣,一個姑娘家,沒有親人的幫襯和庇護,她就算再有本事,能闖出個什麽名堂來?更何況眼下還在逃命,能不能躲過大姑奶奶的殺劫都還是個未知數呢!

主仆二人來到街面上。

餛飩攤子正對著茶樓。

易白最先發現那對主仆,挑了下眉,看向陸修遠,“竟然是她?”

陸修遠垂目望下去,臉上表情淡淡的,似乎是在看江未語,又似乎是在看別的東西。

易白想起早前那樁事,“看這位姑娘的樣子,的確不像是什麽大富大貴的人家出來的,或許真的是落難了,但似乎,被兄長誤會了呢!”

陸修遠神色漠然,“萍水相逢而已,我沒義務一定要幫她,若是每一個落難的人我都要出手,那麽陸家早就傾家蕩產了。”

易白不再說話,目光也從江未語身上收了回來。

兄弟倆又在茶樓坐了會兒,等雨徹底停了才去客棧。

而與此同時,江未語和孫嬤嬤也剛好吃完餛飩要回去。

然後就造成了尷尬的一幕,江未語一直跟在陸修遠身後。

陸修遠並不知道她和他們兄弟倆住了同一家客棧,只是對這姑娘的印象不是那麽的好,蹙蹙眉轉過身望著她,“你又想做什麽?”

江未語直視著陸修遠的眼睛,平靜道:“走我自己的路。”

陸修遠有些頭疼,因為這種情況之前實在是太常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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