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番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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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沖洗一番後, 沈篤裹著浴巾,倒在在床上。
酒店裏準備的簡易藥箱大敞著,被翻了個底朝天扔在邊上,但是他的右手還是沒有包紮, 只用一條浴室的毛巾包著, 鮮血已經透了出來。
比起右手的傷口, 沈篤翻遍藥箱,更想知道身後難以啟齒的疼痛該怎麽處理——
就算是浪遍酒吧的人, 弄錯姿勢也還是頭一遭,還上來就遇到這個不會“憐香惜玉”的棒槌, 氣得他牙癢癢。
不知道什麽時候掉到地上的手機“嗡嗡”作響, 有好一陣了,大概是肖颯打來的。
最近公司忙得不可開交, 肖颯一邊要忙著談戀愛,人都談傻了,一邊還要趕在肖震峰發現之前出手,直接在公司裏架空對方——
沈篤知道, 現在沒有人能顧上他這點破事, 就算有,這麽丟人的事他也不可能讓肖颯知道。
他嘆了口氣, 翻身起來接起電話,果然是肖颯, 喊他幫忙回公司處理事情。
接下來幾天他跟肖颯在公司連軸轉, 肖颯忙得都要睡在公司裏, 他也只好當做什麽都沒發生過。
直到準備工作做得差不多了,他才終於有機會閑了下來。
跟肖颯不一樣,他不需要家, 也不需要某個特定的人陪著;他的生活模式其實跟唐堂差不多,在銀灘路附近的五星級酒店開著長包房,方便他“及時行樂”——
去喝酒近,喝多了要帶人開房更近,第二天醒來不想動,還有客房服務可以隨時替他“打掃戰場”。
肖颯以前說過,說他每晚跟一群人在酒吧裏的行為是一場“毫無意義的狂歡”,當時他沒有反駁,因為他覺得肖颯說得沒錯——
活著已經夠累了,為什麽一定要去找那些所謂的“意義”呢?
所以今天就算肖颯“大發慈悲”放他休息一晚,他也不會像普通人一樣回家泡澡睡覺。
告別肖颯後,他開上自己的紅色超跑,一路狂奔進了銀灘路。
熟悉的人潮,熟悉的音樂,熟悉的酒杯,熟悉的喧囂。
許久不見的沈大少的出來約局了,圈裏的小可愛各個削尖了腦袋網上湊。
沈篤看著身邊一張張年輕的臉蛋,有幾張熟面孔,也有好多第一次見,都是他一直喜歡的那一類小男孩,白皙幹凈,年輕纖細。
哪個他媽不比唐堂強?
草!
他在心裏暗罵一句,回身選了個順眼的,名字都沒問就帶回了酒店。
之前在公司忙得腳底朝天,別說“開葷”,他連澡都好久沒有好好洗一個了;進了酒店房間,面對小貓一樣腰肢細軟纏上自己索吻的小男孩,他就覺得渾身不舒服——
像是身上膩了一層汗,有人碰到他就覺得惡心。
他心裏一陣厭煩,面上盡量壓著不耐煩的態度,但還是忍不住把人推開,轉身進了浴室。
浴室的梳妝鏡前,他脫去上衣,看著自己身上已經淡去不少的痕跡,偏偏脖子上露出來讓人看見的地方有一塊吻痕格外深,到現在還很清晰。
他擡手一把擋住那塊地方,心裏更煩躁了,好像突然有種做賊心虛的感覺,不知道肖颯跟剛才那個小男孩有沒有看到。
就算看到了,他們也會覺得在自己身上有什麽痕跡,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他一邊自我安慰,一邊擰開了浴室的水龍頭。
沖涼的感覺並沒有讓人覺得好過一點,溢滿水蒸氣的浴室反而讓他覺得悶,喘上不來氣來。
他突然覺得哪裏怪怪的。
今天晚上的整個流程明明是他一直以來最熟悉的,去酒吧跟一群人進行“毫無意義的狂歡”,然後在裏面找出一個合適的帶走,回酒店做些成年人間“有意義”的事情。
愉快的話,這個人接來下會短暫的陪他一段時間,做的還是那些在肖颯看來“毫無意義”的事情,無非吃吃喝喝、逛逛買買,然後好聚好散;如果不怎麽愉快就更簡單了,他會盡量滿足對方合理的要求,錢或者東西,然後江湖不見。
自從離開肖震峰,做回“沈篤”開始,他重覆這樣的生活好多年了,雖然談不上有多麽快樂美滿,但他至少一直活得瀟灑自在,從來沒有哪一回像今晚這麽別扭過,好像哪哪都不對勁。
懷疑自己是最近在公司忙傻了,他在心裏罵了肖颯句臟話,然後憤憤地關掉水龍頭,下半身隨便系了條浴巾就走出了浴室。
房間內,剛才的小男生已經脫光了鉆進被子裏,露出的上截身子白皙光滑,靠在床頭上,笑盈盈地看著沈篤。
接下來的劇情傻子都能看明白了,更何況是“身經百戰”的沈篤。
他看著躺在床上那具年輕軀體,是他一直以來喜歡的那一款,找不出任何毛病;但不知道為什麽,他看見對方躺在床上,就莫名想起幾天前酒店大床上的唐堂,除了遍布的吻痕,身材完美得像一尊石膏雕像。
“沈哥——”見沈篤楞在浴室門邊,半天沒有反應,小男孩輕輕喚了一聲,“你怎麽了?”
“楞著幹嘛鴨?”他說著低頭嬌羞地笑笑,拍了拍自己身邊的床單,那裏放著一個小小的盒子,“我都準備好了。”
沈篤瞇起眼睛看著床上熟悉的小方盒,心中瞬間湧出一萬句臟話。
草!
他跟唐堂……
好像就沒有準備好該準備的東西……
“你……”他看著床上的小男孩,指了指身後的浴室,“我習慣先洗澡……”
“你也去洗一下。”
浴室很快傳出“嘩嘩”的水聲,沈篤一個人怔怔地坐在床邊。
他滿腦子都是唐堂那一身漂亮的肌肉,和走前那句——
“我不會扔下你不管的。”
他也很奇怪自己為什麽會突然想到這個,只是因為這句話,他突然明白了自己這一晚上別扭的源頭在哪裏。
其實他很清楚,人是社會性動物,沒有人是不需要陪伴的,尤其是一個人的時間太久了,每個人都會覺得孤獨——
就像肖颯需要鄒允。
但沈篤更了解自己。
他跟肖颯在一樣的環境長大,從幾歲大開始人生就被一只無形的大手束縛著,肖颯的選擇是反抗,但他只想逃離,安安逸逸地做回自己——
沒有什麽特別的原因,他只是怕麻煩。
本來活著已經這麽累了,他怕麻煩。
好不容易才重獲自由,他也不想開始一段正常的親密關系束縛自己。
於是,他開始現在這樣放浪的生活,他需要在那些一群人“毫無意義的狂歡”活動裏尋找一點陪伴;偶爾遇到合心意的,也會把對方留在身邊一段時間。
他會付出大量的金錢,只需要對方付出少量的時間,給予一點陪伴,只需要讓他覺得自己不是一個人;這樣在彼此厭倦,或者大部分時候是他單方面厭倦時,雙方都不需要有負罪感。
本來,他以為自己可以這樣過一輩子的。
那時候肖颯還沒有認識鄒允,開玩笑時他還跟肖颯聊過,讓肖颯去買一個養老院,等他以後老了,浪不動了,還有個地方可以打折。
只是他萬萬沒有想到,今年他才二十五歲,好像就已經浪不動了——
從剛才在酒吧喝酒開始到現在,他沒有尋找到哪怕任何一點之前那種安慰或是陪伴的感覺。
不管是剛才置身在酒店裏的一群人中,還是現在酒店客房裏面對那張他一貫最喜歡的臉,這些所能給予的慰藉似乎都不如那一句話有分量——
“我不會扔下你不管的。”
從來沒有人跟他說過這樣的話。
“草!”
他又低聲暗罵一句,一拳錘向身旁的床框。
因為忘記了自己右手的傷,他在一陣劇痛後才清醒過來。
他匆忙起身,胡亂地找了一身衣服套上,在房間書桌的便簽上留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和一段話——
酒店已經付過錢了,你可以住到明天,離開的時候不需要退房。想好了要什麽可以告訴我,離開後就不用聯系了。
留下一張淩亂的便簽後,他匆匆逃離了酒店。
離開酒店時,入夜已深,銀灘路的酒吧一條街內可以夜夜笙歌,但城市空蕩的大街已然入睡。
沈篤一個人開車駛過這個已經酣然入睡的城市,特地放下了紅色超跑的頂棚,清涼的夜風使人清醒——
偌大一座觀海市,甚至偌大一個世界,除了形形色色的酒店,他似乎也無處可去。
他開車經過震雲集團總部的樓下,隔著一條街也能看到,頂樓的總裁辦公室燈火通明——
好像整個觀海市只有肖颯還沒睡。
現在能讓肖颯這臺瘋狂的機器停下來的,可能只有鄒允的聲音。
沈篤安靜的坐在車裏,他想,或許他打一通電話也可以讓肖颯停下工作來陪他。
但他不會那麽做。
因為他不是鄒允。
他和肖颯是很好的兄弟,但註定陪伴肖颯的只能是鄒允;而能陪伴他的那個人無論是誰,也都不會是肖颯。
緩緩搖起頂棚,他將車駛向了郊外的方向。
曾經他和肖颯最大的願望都是能逃離那棟別墅,最終,他們看似都做到了——
可肖颯有了鄒允,永遠都不會再回去;而他,現在除了那套別墅,似乎無處可去。
別墅已經很久沒有人住,在肖颯跟他接連搬走後,連屋裏僅剩的幾個傭人都遣散了,不過好在他有請別墅保養的機構定期打掃維護,除了冷清點,起碼還算幹凈,至少能住人。
接下來的日子裏,公司有事情要忙,他會回公司幫肖颯,肖颯只要給他休息,他就會回到別墅去。
沒別的,他就是只要進了酒店的房間,就會想起唐堂半裸著上身和他說那句話的樣子;好像因為那一晚的荒唐,唐堂這個人就跟酒店的房間綁定了——
他覺得別扭。
別墅在遠離市區的郊縣裏,那一塊連片的幾個山頭都是震雲集團的地皮,當初以開發度假山莊的名義買下的,但最後除了那棟別墅,什麽都沒有,附近連個種地放牛的農民都找不到。
為了一個人在那種“遠離人煙”的地方活下去,沈篤差點沒直接搬一座超市回去。
但他本身不會做飯,後備廂載回去的都是餅幹、泡面和一些速凍食品。
因為實在是離市區太遠了,每次肖颯找他,他都開車需要至少兩個小時之後才能趕到。
敏銳如肖颯,很快就覺出了端倪——
沈篤看起來吊兒郎當,但認真做事的時候從不掉鏈子;現在公司裏的事正在緊要關頭,他知道沈篤絕對不是自己玩瘋了耽誤事的人。
肖颯很直接地問過他,不過他什麽都沒說。
直到有一天,公司的事情已經進展到最後的環節,肖颯終於出手了——
雨辰峰拍賣行出事,肖震峰被捕,震雲集團股價大跌。
沈篤跟肖颯守在公司,盯著股市和肖震峰的人,幾乎三天沒有合眼,肖颯終於“大發慈悲”放他回去休息一晚,他卻在離開公司時看到了被保安和前臺攔在樓下的鄒允。
之前他配合肖颯騙過鄒允,他能感覺出來,鄒允好像一直對他抱有一些敵意;又加上礙於自己名聲不太好,看在肖颯的面子上,他也一直樂得跟鄒允保持距離。
因此,雖然之前他跟鄒允見過許多次面,但幾乎沒什麽接觸,他跟自己唯一好兄弟的小“嬌妻”,話都沒說過兩句。
這天在公司,是他第一次有機會近距離接觸了了解鄒允。
那是他第一次明白,為什麽肖颯這冷血的閻王會栽在鄒允的手上,愛鄒允愛到愚蠢,愛到發瘋。
鄒允幹凈、善良,的確是他和肖颯成長的那個世界裏沒有見過的光。
這樣好的人,誰都會喜歡的吧?
所以,也包括唐堂。
那天看著鄒允急匆匆沖進會議室的背影,他就知道肖颯完了,他特意去買了啤酒陪肖颯,但他也明白,那個時候的肖颯已經不需要酒精和陪伴了——
肖颯只需要鄒允。
肖颯的確會需要一個人陪,但那個人也只能是鄒允。
趁著辦公室內兩個人可能快打起來的間隙,他迅速摸清了鄒允大概為什麽會氣沖沖地鬧到公司來。
看到鄒允離開公司後,他拎著啤酒進了肖颯的辦公室,但顯然,他猜對了,肖颯沒有心情陪他喝酒。
留下證據後,他拎著半罐啤酒獨自走到公司樓下的小公園裏,找了個長凳坐下。
雖然不多,但他已經喝了酒,至少不能馬上開車回別墅那邊去。
他暫時無處可去,只能坐在公園的長凳上發呆,等身體裏的酒精散掉。
天色漸漸轉黑,已經有附近小區裏吃過晚飯後的大爺大媽出來散步跳舞,有的還帶著家裏的孫子孫女。
小公園裏熱鬧的不像話。
以前沈篤喜歡去酒吧,就是喜歡呆在熱鬧的地方,但最近他不喜歡了,越是熱鬧,就越是顯得他只有一個人。
他把半罐啤酒擱在腳邊,掏出手機看了眼時間。
之前唐堂準備回美國,給鄒允發了條消息告別,差不多的消息也發給了沈篤。
跟鄒允沒看到消息不一樣,沈篤第一時間就看到了,可是他沒有回覆。
現在他看著手機屏幕上的時間,算一算,唐堂應該已經到機場了。
不知道為什麽,只要想起剛才鄒允逃離公司的那個背影,他就覺得——
當初唐堂對他說“我不會扔下你不管的”,或許只是隨口一說,畢竟一個多禮拜之後,唐堂就選擇了回美國,雖然發消息告訴他,他雖然也沒有攔著,可也沒有祝唐堂“一路順風”。
但唐堂還是沒有改變計劃。
他不知道唐堂會不會丟下他不管,但至少這次,他覺得唐堂一定不會丟下鄒允不管的。
作者有話要說: 拖了好久,終於來啦~【輕輕跪下】
雖然不一定有人,但哪怕是一個人,這裏還是要解釋一下。
之前在評論區說過,因為一開始這個番外是想另開一本書的,但是因為沒有什麽人響應,我就想著番外了結好了。
但由於之前單開一本的打算,導致我沒有提前做準備,只有一個故事的大概走向,但很苦惱怎麽放進正文的時間線裏。
這個問題有些困擾我,加上正文畢竟已經完結了,故事很完整,所以我心裏算是對大家有個交代的,就沒有逼著自己一定要馬上完結這個番外。
不過這幾天突然有了點靈感,不管還有沒有人看,肯定會陸陸續續會寫完,不會坑的!
感謝在2021-04-25 23:30:54~2021-06-16 14:33:31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應笑我 10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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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右手的傷口, 沈篤翻遍藥箱,更想知道身後難以啟齒的疼痛該怎麽處理——
就算是浪遍酒吧的人, 弄錯姿勢也還是頭一遭,還上來就遇到這個不會“憐香惜玉”的棒槌, 氣得他牙癢癢。
不知道什麽時候掉到地上的手機“嗡嗡”作響, 有好一陣了,大概是肖颯打來的。
最近公司忙得不可開交, 肖颯一邊要忙著談戀愛,人都談傻了,一邊還要趕在肖震峰發現之前出手,直接在公司裏架空對方——
沈篤知道, 現在沒有人能顧上他這點破事, 就算有,這麽丟人的事他也不可能讓肖颯知道。
他嘆了口氣, 翻身起來接起電話,果然是肖颯, 喊他幫忙回公司處理事情。
接下來幾天他跟肖颯在公司連軸轉, 肖颯忙得都要睡在公司裏, 他也只好當做什麽都沒發生過。
直到準備工作做得差不多了,他才終於有機會閑了下來。
跟肖颯不一樣,他不需要家, 也不需要某個特定的人陪著;他的生活模式其實跟唐堂差不多,在銀灘路附近的五星級酒店開著長包房,方便他“及時行樂”——
去喝酒近,喝多了要帶人開房更近,第二天醒來不想動,還有客房服務可以隨時替他“打掃戰場”。
肖颯以前說過,說他每晚跟一群人在酒吧裏的行為是一場“毫無意義的狂歡”,當時他沒有反駁,因為他覺得肖颯說得沒錯——
活著已經夠累了,為什麽一定要去找那些所謂的“意義”呢?
所以今天就算肖颯“大發慈悲”放他休息一晚,他也不會像普通人一樣回家泡澡睡覺。
告別肖颯後,他開上自己的紅色超跑,一路狂奔進了銀灘路。
熟悉的人潮,熟悉的音樂,熟悉的酒杯,熟悉的喧囂。
許久不見的沈大少的出來約局了,圈裏的小可愛各個削尖了腦袋網上湊。
沈篤看著身邊一張張年輕的臉蛋,有幾張熟面孔,也有好多第一次見,都是他一直喜歡的那一類小男孩,白皙幹凈,年輕纖細。
哪個他媽不比唐堂強?
草!
他在心裏暗罵一句,回身選了個順眼的,名字都沒問就帶回了酒店。
之前在公司忙得腳底朝天,別說“開葷”,他連澡都好久沒有好好洗一個了;進了酒店房間,面對小貓一樣腰肢細軟纏上自己索吻的小男孩,他就覺得渾身不舒服——
像是身上膩了一層汗,有人碰到他就覺得惡心。
他心裏一陣厭煩,面上盡量壓著不耐煩的態度,但還是忍不住把人推開,轉身進了浴室。
浴室的梳妝鏡前,他脫去上衣,看著自己身上已經淡去不少的痕跡,偏偏脖子上露出來讓人看見的地方有一塊吻痕格外深,到現在還很清晰。
他擡手一把擋住那塊地方,心裏更煩躁了,好像突然有種做賊心虛的感覺,不知道肖颯跟剛才那個小男孩有沒有看到。
就算看到了,他們也會覺得在自己身上有什麽痕跡,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他一邊自我安慰,一邊擰開了浴室的水龍頭。
沖涼的感覺並沒有讓人覺得好過一點,溢滿水蒸氣的浴室反而讓他覺得悶,喘上不來氣來。
他突然覺得哪裏怪怪的。
今天晚上的整個流程明明是他一直以來最熟悉的,去酒吧跟一群人進行“毫無意義的狂歡”,然後在裏面找出一個合適的帶走,回酒店做些成年人間“有意義”的事情。
愉快的話,這個人接來下會短暫的陪他一段時間,做的還是那些在肖颯看來“毫無意義”的事情,無非吃吃喝喝、逛逛買買,然後好聚好散;如果不怎麽愉快就更簡單了,他會盡量滿足對方合理的要求,錢或者東西,然後江湖不見。
自從離開肖震峰,做回“沈篤”開始,他重覆這樣的生活好多年了,雖然談不上有多麽快樂美滿,但他至少一直活得瀟灑自在,從來沒有哪一回像今晚這麽別扭過,好像哪哪都不對勁。
懷疑自己是最近在公司忙傻了,他在心裏罵了肖颯句臟話,然後憤憤地關掉水龍頭,下半身隨便系了條浴巾就走出了浴室。
房間內,剛才的小男生已經脫光了鉆進被子裏,露出的上截身子白皙光滑,靠在床頭上,笑盈盈地看著沈篤。
接下來的劇情傻子都能看明白了,更何況是“身經百戰”的沈篤。
他看著躺在床上那具年輕軀體,是他一直以來喜歡的那一款,找不出任何毛病;但不知道為什麽,他看見對方躺在床上,就莫名想起幾天前酒店大床上的唐堂,除了遍布的吻痕,身材完美得像一尊石膏雕像。
“沈哥——”見沈篤楞在浴室門邊,半天沒有反應,小男孩輕輕喚了一聲,“你怎麽了?”
“楞著幹嘛鴨?”他說著低頭嬌羞地笑笑,拍了拍自己身邊的床單,那裏放著一個小小的盒子,“我都準備好了。”
沈篤瞇起眼睛看著床上熟悉的小方盒,心中瞬間湧出一萬句臟話。
草!
他跟唐堂……
好像就沒有準備好該準備的東西……
“你……”他看著床上的小男孩,指了指身後的浴室,“我習慣先洗澡……”
“你也去洗一下。”
浴室很快傳出“嘩嘩”的水聲,沈篤一個人怔怔地坐在床邊。
他滿腦子都是唐堂那一身漂亮的肌肉,和走前那句——
“我不會扔下你不管的。”
他也很奇怪自己為什麽會突然想到這個,只是因為這句話,他突然明白了自己這一晚上別扭的源頭在哪裏。
其實他很清楚,人是社會性動物,沒有人是不需要陪伴的,尤其是一個人的時間太久了,每個人都會覺得孤獨——
就像肖颯需要鄒允。
但沈篤更了解自己。
他跟肖颯在一樣的環境長大,從幾歲大開始人生就被一只無形的大手束縛著,肖颯的選擇是反抗,但他只想逃離,安安逸逸地做回自己——
沒有什麽特別的原因,他只是怕麻煩。
本來活著已經這麽累了,他怕麻煩。
好不容易才重獲自由,他也不想開始一段正常的親密關系束縛自己。
於是,他開始現在這樣放浪的生活,他需要在那些一群人“毫無意義的狂歡”活動裏尋找一點陪伴;偶爾遇到合心意的,也會把對方留在身邊一段時間。
他會付出大量的金錢,只需要對方付出少量的時間,給予一點陪伴,只需要讓他覺得自己不是一個人;這樣在彼此厭倦,或者大部分時候是他單方面厭倦時,雙方都不需要有負罪感。
本來,他以為自己可以這樣過一輩子的。
那時候肖颯還沒有認識鄒允,開玩笑時他還跟肖颯聊過,讓肖颯去買一個養老院,等他以後老了,浪不動了,還有個地方可以打折。
只是他萬萬沒有想到,今年他才二十五歲,好像就已經浪不動了——
從剛才在酒吧喝酒開始到現在,他沒有尋找到哪怕任何一點之前那種安慰或是陪伴的感覺。
不管是剛才置身在酒店裏的一群人中,還是現在酒店客房裏面對那張他一貫最喜歡的臉,這些所能給予的慰藉似乎都不如那一句話有分量——
“我不會扔下你不管的。”
從來沒有人跟他說過這樣的話。
“草!”
他又低聲暗罵一句,一拳錘向身旁的床框。
因為忘記了自己右手的傷,他在一陣劇痛後才清醒過來。
他匆忙起身,胡亂地找了一身衣服套上,在房間書桌的便簽上留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和一段話——
酒店已經付過錢了,你可以住到明天,離開的時候不需要退房。想好了要什麽可以告訴我,離開後就不用聯系了。
留下一張淩亂的便簽後,他匆匆逃離了酒店。
離開酒店時,入夜已深,銀灘路的酒吧一條街內可以夜夜笙歌,但城市空蕩的大街已然入睡。
沈篤一個人開車駛過這個已經酣然入睡的城市,特地放下了紅色超跑的頂棚,清涼的夜風使人清醒——
偌大一座觀海市,甚至偌大一個世界,除了形形色色的酒店,他似乎也無處可去。
他開車經過震雲集團總部的樓下,隔著一條街也能看到,頂樓的總裁辦公室燈火通明——
好像整個觀海市只有肖颯還沒睡。
現在能讓肖颯這臺瘋狂的機器停下來的,可能只有鄒允的聲音。
沈篤安靜的坐在車裏,他想,或許他打一通電話也可以讓肖颯停下工作來陪他。
但他不會那麽做。
因為他不是鄒允。
他和肖颯是很好的兄弟,但註定陪伴肖颯的只能是鄒允;而能陪伴他的那個人無論是誰,也都不會是肖颯。
緩緩搖起頂棚,他將車駛向了郊外的方向。
曾經他和肖颯最大的願望都是能逃離那棟別墅,最終,他們看似都做到了——
可肖颯有了鄒允,永遠都不會再回去;而他,現在除了那套別墅,似乎無處可去。
別墅已經很久沒有人住,在肖颯跟他接連搬走後,連屋裏僅剩的幾個傭人都遣散了,不過好在他有請別墅保養的機構定期打掃維護,除了冷清點,起碼還算幹凈,至少能住人。
接下來的日子裏,公司有事情要忙,他會回公司幫肖颯,肖颯只要給他休息,他就會回到別墅去。
沒別的,他就是只要進了酒店的房間,就會想起唐堂半裸著上身和他說那句話的樣子;好像因為那一晚的荒唐,唐堂這個人就跟酒店的房間綁定了——
他覺得別扭。
別墅在遠離市區的郊縣裏,那一塊連片的幾個山頭都是震雲集團的地皮,當初以開發度假山莊的名義買下的,但最後除了那棟別墅,什麽都沒有,附近連個種地放牛的農民都找不到。
為了一個人在那種“遠離人煙”的地方活下去,沈篤差點沒直接搬一座超市回去。
但他本身不會做飯,後備廂載回去的都是餅幹、泡面和一些速凍食品。
因為實在是離市區太遠了,每次肖颯找他,他都開車需要至少兩個小時之後才能趕到。
敏銳如肖颯,很快就覺出了端倪——
沈篤看起來吊兒郎當,但認真做事的時候從不掉鏈子;現在公司裏的事正在緊要關頭,他知道沈篤絕對不是自己玩瘋了耽誤事的人。
肖颯很直接地問過他,不過他什麽都沒說。
直到有一天,公司的事情已經進展到最後的環節,肖颯終於出手了——
雨辰峰拍賣行出事,肖震峰被捕,震雲集團股價大跌。
沈篤跟肖颯守在公司,盯著股市和肖震峰的人,幾乎三天沒有合眼,肖颯終於“大發慈悲”放他回去休息一晚,他卻在離開公司時看到了被保安和前臺攔在樓下的鄒允。
之前他配合肖颯騙過鄒允,他能感覺出來,鄒允好像一直對他抱有一些敵意;又加上礙於自己名聲不太好,看在肖颯的面子上,他也一直樂得跟鄒允保持距離。
因此,雖然之前他跟鄒允見過許多次面,但幾乎沒什麽接觸,他跟自己唯一好兄弟的小“嬌妻”,話都沒說過兩句。
這天在公司,是他第一次有機會近距離接觸了了解鄒允。
那是他第一次明白,為什麽肖颯這冷血的閻王會栽在鄒允的手上,愛鄒允愛到愚蠢,愛到發瘋。
鄒允幹凈、善良,的確是他和肖颯成長的那個世界裏沒有見過的光。
這樣好的人,誰都會喜歡的吧?
所以,也包括唐堂。
那天看著鄒允急匆匆沖進會議室的背影,他就知道肖颯完了,他特意去買了啤酒陪肖颯,但他也明白,那個時候的肖颯已經不需要酒精和陪伴了——
肖颯只需要鄒允。
肖颯的確會需要一個人陪,但那個人也只能是鄒允。
趁著辦公室內兩個人可能快打起來的間隙,他迅速摸清了鄒允大概為什麽會氣沖沖地鬧到公司來。
看到鄒允離開公司後,他拎著啤酒進了肖颯的辦公室,但顯然,他猜對了,肖颯沒有心情陪他喝酒。
留下證據後,他拎著半罐啤酒獨自走到公司樓下的小公園裏,找了個長凳坐下。
雖然不多,但他已經喝了酒,至少不能馬上開車回別墅那邊去。
他暫時無處可去,只能坐在公園的長凳上發呆,等身體裏的酒精散掉。
天色漸漸轉黑,已經有附近小區裏吃過晚飯後的大爺大媽出來散步跳舞,有的還帶著家裏的孫子孫女。
小公園裏熱鬧的不像話。
以前沈篤喜歡去酒吧,就是喜歡呆在熱鬧的地方,但最近他不喜歡了,越是熱鬧,就越是顯得他只有一個人。
他把半罐啤酒擱在腳邊,掏出手機看了眼時間。
之前唐堂準備回美國,給鄒允發了條消息告別,差不多的消息也發給了沈篤。
跟鄒允沒看到消息不一樣,沈篤第一時間就看到了,可是他沒有回覆。
現在他看著手機屏幕上的時間,算一算,唐堂應該已經到機場了。
不知道為什麽,只要想起剛才鄒允逃離公司的那個背影,他就覺得——
當初唐堂對他說“我不會扔下你不管的”,或許只是隨口一說,畢竟一個多禮拜之後,唐堂就選擇了回美國,雖然發消息告訴他,他雖然也沒有攔著,可也沒有祝唐堂“一路順風”。
但唐堂還是沒有改變計劃。
他不知道唐堂會不會丟下他不管,但至少這次,他覺得唐堂一定不會丟下鄒允不管的。
作者有話要說: 拖了好久,終於來啦~【輕輕跪下】
雖然不一定有人,但哪怕是一個人,這裏還是要解釋一下。
之前在評論區說過,因為一開始這個番外是想另開一本書的,但是因為沒有什麽人響應,我就想著番外了結好了。
但由於之前單開一本的打算,導致我沒有提前做準備,只有一個故事的大概走向,但很苦惱怎麽放進正文的時間線裏。
這個問題有些困擾我,加上正文畢竟已經完結了,故事很完整,所以我心裏算是對大家有個交代的,就沒有逼著自己一定要馬上完結這個番外。
不過這幾天突然有了點靈感,不管還有沒有人看,肯定會陸陸續續會寫完,不會坑的!
感謝在2021-04-25 23:30:54~2021-06-16 14:33:31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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