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不認識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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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笑語有度,而拐過彎的一條街道上,某個只有一個掌櫃和夥計的小小珠寶行可就沒那麽安生了,貼著胡須,扮作一中年大漢的顧曲揚唇整理整理粗布衣襟,沈下臉沖入店中拿起桌上一筆筒狠狠砸下,兇狠的叫囂:“掌櫃的,你們童家珠寶行好歹也算有頭有臉了,居然敢賣家夥給我,知不知道大爺我本來都可迎娶到美嬌娘,就因為你們一個假金鐲而被趕出大門?”
四十來歲的掌櫃大叔一臉呆滯,敢在童家商行這麽耍橫的還是第一個,回神後,怒喝:“大膽,哪來的刁民竟敢在此……”
“刁民,行,賣假貨不說,還出口傷人,刁民是吧?今天就刁給你看。”轉頭看了一圈,抓起一把金鏈子撒腿就跑。
“嘿……”掌櫃再次驚呆,還能如何?追啊:“還楞著幹嘛?快跟我去追啊,那麽多金銀,丟了誰負責?”
事情來得太過緊急,一股腦就想著追賊人了,沒去想店裏無人看守該怎麽辦。
躲在角落裏的楚離楓戴上與掌櫃同款的帽子,一身錦衣走進,站在櫃臺後。
而女扮男裝的蘭紋則被拉來充當夥計,因和蘭紋長得如出一轍,所以不但滿臉胡子,還故意馱著背,能不露臉就不露臉。
於是乎,在林婉帶著左一入店時,掌櫃眸子一亮,恭敬上前點頭哈腰:“大小姐,您怎麽親自過來了?不是說好待會讓夥計將東西送到府上嗎?”
林婉故意羞怯地看看左一,後溫和道:“富叔,不礙事,我就是想出來轉轉,你把東西給我吧。”
“是是是!”楚離楓立馬直起腰,沖旁邊的蘭紋大喝:“你個沒眼力見的,還不快把東西交給大小姐?”
蘭紋嚇得連連點頭,到櫃子裏把方才準備好的東西雙手遞上。
左弈不等女孩兒伸手就體貼的接過:“我來吧!”
“謝謝公子,富叔,那我就不逗留了!”
楚離楓激動得不能自己的大力彎腰:“恭送大小姐!”
林婉沖他禮貌點頭,後含笑走出,並原路返回。
而另一邊被追了整條街的顧曲感覺差不多了,轉過身一把將那堆珠寶砸到了掌櫃懷裏,後繼續卯足了勁拐進一條巷子。
“掌櫃的您沒事吧?”夥計看他痛得彎下腰,立馬卻步攙扶。
“呼……呼呼……老了老了,東西沒少,別廢話了,趕緊回去吧,店裏不能沒人照看,這都是什麽世道?”居然敢明著搶劫,也實在追不動了,既然東西沒少,就放他一馬,再敢來,一定抓去見官。
回到店裏,發現什麽都沒少,方才松口氣,幸好不是調虎離山,否則這事沒完,以童家的勢力,挖地三尺也能給他找出來。
林婉果然沒猜錯,一見面,那左一就不想分開,一會帶她吃美食,一會游湖泛舟,楞是給拖到了傍晚才肯放她離開。
“我覺得吧,火候已經差不多了,他已經完全相信了小婉的身份,那麽何必還要去騙童老爺離開?”
小院內,蘭紋邊摘菜邊提醒眾人。
林婉悠哉悠哉躺在貴妃椅內,將一粒花生米扔進口中,冷笑:“在沒開口問他借錢之前,的確深信不疑,一旦開口,你看他會不會懷疑。”一萬兩雪花銀,相當於兩百多萬塊呢,哪那麽輕易,說給就給?
呵呵,如果讓他知道他心目中冰清玉潔跟白蓮花一樣的人其實已經有個五歲多的兒子了,會如何呢?那表情一定很好玩。
看他以後還敢囂張不。
“我是沒你們想的那麽細密,總之不太難的活都可以派給我,至於勾搭男人,還是算了吧。”
楚離楓也正拿著一張顧曲自制的請柬出門,直奔童家山莊,到了門口後就被兩個護院攔住,送上請帖:“大哥,小弟來自南門鎮,是李員外家一名小斯,讓小的將這張請柬務必送到童莊主手中,可否轉交一下?小弟還得去別家繼續送貼。”
“這樣啊,剛好老爺在家,行,你去吧。”
“那正好,告辭!”拱拱手,焦急的小跑開。
這裏到南門鎮有兩日路程,而喬月戲班要三天後才開場,那麽說明天他們就要開始行動了,而且顧曲也說過那左一是個極為精明的人,這一票必須速戰速決,多拖一天就多一分危險。
“林婉,你說給它取個什麽名字?”
院內,小石頭邊將一粒粒牛肉倒進盤子餵貂兒,一邊瞪大眼睛看著它問著身後人。
林婉取下蓋在臉上的編制花式草帽,懶懶的望著高空:“嗯……看它長那麽白,就叫小雪吧。”若是叫小白的話,她總覺得會變成蠟筆小新那條傻狗,還是小雪高大上一點。
“小雪,阿彌陀佛,來,都給你吃。”從不殺生的小石頭一點也不嫌棄它會吃葷,林婉說它是肉食動物,不吃肉會死的。
小雪也不客氣,站立著,伸出兩前爪抱著肉粒拼命的往嘴裏塞,圓圓的小腦袋,圓圓的小眼睛,耳朵耷拉著,小嘴巴蠕動個不停,看得蘭紋和蘭舞大氣兒都不敢喘,深怕驚嚇到它,實在是太可愛了。
忽地,吃東西的動作漸漸變慢,擡頭看了下屋頂,後又怯懦著低下頭……繼續瘋狂的進食。
見狀,雲天鶴那堅毅的唇角輕輕扯動,不怪它會叛變,以前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出去覓食,更不敢在他面前吃葷,如今則飯來張口,更有人陪它戲耍,等了一夜,是真的不會歸來了,那劍還得靠自己來找。
孟雨已經恢覆了冷靜,有那孩子在,他不知道如何出手,那女人又不肯出門,有些事他必須要問清楚。
終於還是給孟雨等到了機會,天黑之際,林婉決定出去再給小雪買點別的食物,正悠閑甩動著手中荷包愜意行走各色攤位中。
孟雨也換去了一身道袍,而是穿著一套與當年救她時相差無幾的藍色袍子,瞅著她正面走去,居然只看他一眼就轉開了臉,莫不是真把他給忘了?狐疑地直接站她身前。
某女皺眉,仰頭笑問:“這位公子有事?”
“你不認識我了?”孟雨同樣蹙眉,不可能啊,雖然時隔六年,但那好歹是她的初夜,而自己也算她的救命恩人,面對面,豈會認不出?
林婉抓抓腦袋,努力的回想,後搖搖頭:“不認識。”而且那表情似乎有點慍怒,我去,不會是以前騙過的目標吧?攥緊荷包後退一步:“你認錯人了吧?”
可千萬別是來尋仇的,那就不好玩了。
不像是在演戲,想到掌門次日也忘得一幹二凈,莫不是她後來也失了記憶?究竟是什麽樣的蠱毒能起到這種效果?笑著點頭:“難怪覺得有點出入,興許是真的認錯了,告辭!”松下口氣,滿面紅光的越過,不記得好啊,最好這兩人永遠都別想起來,那麽全天下都不會有第二個人知道那事。
全陽宮聲譽得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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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來歲的掌櫃大叔一臉呆滯,敢在童家商行這麽耍橫的還是第一個,回神後,怒喝:“大膽,哪來的刁民竟敢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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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乎,在林婉帶著左一入店時,掌櫃眸子一亮,恭敬上前點頭哈腰:“大小姐,您怎麽親自過來了?不是說好待會讓夥計將東西送到府上嗎?”
林婉故意羞怯地看看左一,後溫和道:“富叔,不礙事,我就是想出來轉轉,你把東西給我吧。”
“是是是!”楚離楓立馬直起腰,沖旁邊的蘭紋大喝:“你個沒眼力見的,還不快把東西交給大小姐?”
蘭紋嚇得連連點頭,到櫃子裏把方才準備好的東西雙手遞上。
左弈不等女孩兒伸手就體貼的接過:“我來吧!”
“謝謝公子,富叔,那我就不逗留了!”
楚離楓激動得不能自己的大力彎腰:“恭送大小姐!”
林婉沖他禮貌點頭,後含笑走出,並原路返回。
而另一邊被追了整條街的顧曲感覺差不多了,轉過身一把將那堆珠寶砸到了掌櫃懷裏,後繼續卯足了勁拐進一條巷子。
“掌櫃的您沒事吧?”夥計看他痛得彎下腰,立馬卻步攙扶。
“呼……呼呼……老了老了,東西沒少,別廢話了,趕緊回去吧,店裏不能沒人照看,這都是什麽世道?”居然敢明著搶劫,也實在追不動了,既然東西沒少,就放他一馬,再敢來,一定抓去見官。
回到店裏,發現什麽都沒少,方才松口氣,幸好不是調虎離山,否則這事沒完,以童家的勢力,挖地三尺也能給他找出來。
林婉果然沒猜錯,一見面,那左一就不想分開,一會帶她吃美食,一會游湖泛舟,楞是給拖到了傍晚才肯放她離開。
“我覺得吧,火候已經差不多了,他已經完全相信了小婉的身份,那麽何必還要去騙童老爺離開?”
小院內,蘭紋邊摘菜邊提醒眾人。
林婉悠哉悠哉躺在貴妃椅內,將一粒花生米扔進口中,冷笑:“在沒開口問他借錢之前,的確深信不疑,一旦開口,你看他會不會懷疑。”一萬兩雪花銀,相當於兩百多萬塊呢,哪那麽輕易,說給就給?
呵呵,如果讓他知道他心目中冰清玉潔跟白蓮花一樣的人其實已經有個五歲多的兒子了,會如何呢?那表情一定很好玩。
看他以後還敢囂張不。
“我是沒你們想的那麽細密,總之不太難的活都可以派給我,至於勾搭男人,還是算了吧。”
楚離楓也正拿著一張顧曲自制的請柬出門,直奔童家山莊,到了門口後就被兩個護院攔住,送上請帖:“大哥,小弟來自南門鎮,是李員外家一名小斯,讓小的將這張請柬務必送到童莊主手中,可否轉交一下?小弟還得去別家繼續送貼。”
“這樣啊,剛好老爺在家,行,你去吧。”
“那正好,告辭!”拱拱手,焦急的小跑開。
這裏到南門鎮有兩日路程,而喬月戲班要三天後才開場,那麽說明天他們就要開始行動了,而且顧曲也說過那左一是個極為精明的人,這一票必須速戰速決,多拖一天就多一分危險。
“林婉,你說給它取個什麽名字?”
院內,小石頭邊將一粒粒牛肉倒進盤子餵貂兒,一邊瞪大眼睛看著它問著身後人。
林婉取下蓋在臉上的編制花式草帽,懶懶的望著高空:“嗯……看它長那麽白,就叫小雪吧。”若是叫小白的話,她總覺得會變成蠟筆小新那條傻狗,還是小雪高大上一點。
“小雪,阿彌陀佛,來,都給你吃。”從不殺生的小石頭一點也不嫌棄它會吃葷,林婉說它是肉食動物,不吃肉會死的。
小雪也不客氣,站立著,伸出兩前爪抱著肉粒拼命的往嘴裏塞,圓圓的小腦袋,圓圓的小眼睛,耳朵耷拉著,小嘴巴蠕動個不停,看得蘭紋和蘭舞大氣兒都不敢喘,深怕驚嚇到它,實在是太可愛了。
忽地,吃東西的動作漸漸變慢,擡頭看了下屋頂,後又怯懦著低下頭……繼續瘋狂的進食。
見狀,雲天鶴那堅毅的唇角輕輕扯動,不怪它會叛變,以前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出去覓食,更不敢在他面前吃葷,如今則飯來張口,更有人陪它戲耍,等了一夜,是真的不會歸來了,那劍還得靠自己來找。
孟雨已經恢覆了冷靜,有那孩子在,他不知道如何出手,那女人又不肯出門,有些事他必須要問清楚。
終於還是給孟雨等到了機會,天黑之際,林婉決定出去再給小雪買點別的食物,正悠閑甩動著手中荷包愜意行走各色攤位中。
孟雨也換去了一身道袍,而是穿著一套與當年救她時相差無幾的藍色袍子,瞅著她正面走去,居然只看他一眼就轉開了臉,莫不是真把他給忘了?狐疑地直接站她身前。
某女皺眉,仰頭笑問:“這位公子有事?”
“你不認識我了?”孟雨同樣蹙眉,不可能啊,雖然時隔六年,但那好歹是她的初夜,而自己也算她的救命恩人,面對面,豈會認不出?
林婉抓抓腦袋,努力的回想,後搖搖頭:“不認識。”而且那表情似乎有點慍怒,我去,不會是以前騙過的目標吧?攥緊荷包後退一步:“你認錯人了吧?”
可千萬別是來尋仇的,那就不好玩了。
不像是在演戲,想到掌門次日也忘得一幹二凈,莫不是她後來也失了記憶?究竟是什麽樣的蠱毒能起到這種效果?笑著點頭:“難怪覺得有點出入,興許是真的認錯了,告辭!”松下口氣,滿面紅光的越過,不記得好啊,最好這兩人永遠都別想起來,那麽全天下都不會有第二個人知道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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