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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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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孟建國對熊小時來說, 只是一個陌生的、有名的律師,那現在,熊小時只要把他寫在本子上,備註一個反派或者壞人再打一個問號, 然後繼續了解案情就行了。

可對熊小時來說, 孟建國不是一個陌生人。

即使律師職業犯罪是一個非常熟悉的話題,她也從沒有把這個話題與孟建國這三個字聯系到一起。

在她的記憶中, 孟建國健談而博學, 愛說愛笑,與其說是律師, 更像是一名學者, 天文地理仿佛無所不知,說出的每一句話, 都能讓聽者發自內心地信任與誠服。

就連他給她講的童話故事,她都從來沒有在任何一本童話書裏看過,全都是他信口編出來的, 卻又極其寓意深遠。

他是她小時候最喜歡的叔叔。

這些年,每當聽到他打贏案子的消息,她都與有榮焉得不得了。

就連昨天、看到一審律師是他的時候,她還恍惚地產生了一種“竟然已經跟他這麽接近”的小小的驚訝和緊張。

可是今天,她卻在林京的口中聽到了這樣的消息。

心中維持了十幾年的形象轟然動搖,她的內心充滿了疑惑和茫然,各種想法混亂地碰撞,可還是必須保持理智……

熊小時低下頭才發現, 她手中握著的筆正用力地抵著本子,筆尖與紙面接觸的那個點深深地凹陷下去。

“您的意願是什麽?”

熊小時收起筆芯,翻開新的一頁,看著林京。

“在二審,我們可以推翻之前的供述,主張無罪,也可以只是在量刑上提出意見,希望減輕量刑或者爭取緩刑,但是,”她很認真地告訴他,“不管您選擇哪一個,我都不能向您保證任何的結果。”

林京搖頭,表示他並不介意:“孟律師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證了結果,但我卻什麽都沒有得到。既然如此,我希望這次我可以說出真話,把事實講出來。”

“您想要翻供、主張無罪?”

“對。”

熊小時拿過資料冊。

想要以無罪作為二審的辯護主張,那她至少要找到一條能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的內容才行。

孟建國誘導林京認罪的這件事怎麽證明,她暫時想不出對策,越想只會越亂,只能把目光先放到別的證據上。

她快速地調整著自己的情緒,翻開她貼了提示貼的一頁。

“您知道在案發現場發現了您的血指印嗎?”

這是當初林京被作為嫌疑人抓捕的一個重要證據。

因為案發現場出現了他左手拇指的指紋,而指紋上的血跡屬於被害者宋雪梅。

想要證明無罪,這一點就必須要得到解釋。

“我知道。”

熊小時等著聽他接下來的話,但林京說完“我知道”三個字,就閉上了嘴,靜靜地看著熊小時。

真的是問什麽答什麽,一個多餘的字都不說。

熊小時繼續問:“您認為這個指紋是怎麽出現的?”

林京平靜地回答:“我做過左手拇指的指紋模型。因為經常會錯過研究所上下班的打卡時間,所以我把指紋模型交給我了我的助理王同,讓他幫我按時打卡。”

熊小時根本沒想到這麽容易就能得到答案!

她甚至楞了楞,才接著問:“那個指紋模型現在在哪兒?”

林京很客觀:“我不知道它現在在哪兒。”

熊小時也覺得自己剛才問得很蠢。

她重來:“案發現場指紋可能是有人用你的指紋模型陷害你這件事,你早就想到了?”

“是。”

”也跟孟律師說過嗎?”

“說過。”

“可庭審中你並沒有提。”

“是的,沒有,我完全按照孟律師教我的內容進行陳述。”

“那在刑偵局調查期間,你有沒有把這件事告訴刑偵局的探員?”

“在見孟律師前,刑偵局的探員拿著調查出的證據對我做過一次訊問,我把我的情況和對證據的分析都告訴了他們,並且還在筆錄上簽過字。後來我決定聽從孟律師的建議認罪,就再也沒有提過這件事。”

那卷宗中應該有相應的筆錄證據。

熊小時在本子上著重標記了【指紋模型】四個大字,想了想,又在這四個字上圈了個圈。

指紋模型的存在並不能排除林京作案的可能,但可以動搖這個事實。

這條線索,一定要想辦法查清楚。

牢記著這一點,在與林京把剩下的細節溝通完、暫時沒有得到更多著手點以後,熊小時抓緊時間趕到了熊貓市高級人民法院查看卷宗,想要先把林京提到的那份筆錄翻出來。

但事與願違,她沒能在卷宗中找到這份筆錄。

還沒等她再仔細地再翻第二遍,方老師的電話就打過來了,讓她現在趕緊回去。

熊小時只能轉身往律所趕,連午飯都沒顧上吃。

一路上,她翻著她匆忙拍下的幾張卷宗的圖片,慢慢地看。但看來看去,始終沒什麽收獲。

她收起手機,靠在地鐵的欄桿上閉上眼。

從卷宗看,這個案子幾乎沒有什麽爭論,該認罪的都認罪了,證詞與檢察院提供的證據也都符合,什麽漏洞都沒有,平和得不得了。

她甚至都沒看到林京提到的那份他不認罪的筆錄。

到底是怎麽回事?

…………

什麽都沒搞清楚,而且越想越覆雜,熊小時的心情沈重到都有點暴躁。

她皺著眉推門走進辦公室,眉頭擰得非常緊。

“別動!”

一個男孩子的童聲大喊出來。

隨著聲音,一個看起來六七歲的小男孩舉著桿會閃光還會tututu響的玩具槍,猛地從一個桌子後面冒出來,緊接著一道紅色的射線biu地對準了熊小時的皺得更緊的眉心,晃得她的眼睛都瞇了一下。

熊小時:暴躁。

她左右又看了看,怎麽一個人都不在,只有一個小孩兒在這兒?

“不準動!”

“說你呢!”

“不準動!!!”

看熊小時東張西望、完全沒有配合他,警告地大喊了幾聲以後,小男孩終於生氣了,攥著拳頭啊啊啊地朝她沖過去。

熊小時仔細一看,他的手裏捏著一塊看起來剛嚼完的口香糖,正想要往她的頭發上粘。

熊小時:…………

開什麽玩笑!!!!!!

她的頭發,連晚上睡覺多翻兩下,早上都會纏得梳不開,現在居然有人敢往上面粘口香糖!!!

熊小時想都不想,一把把那塊口香糖搶過來,啪唧地拍到了他的後腦勺上。

動我頭發!!!!

去死吧!!!

理所當然地,小男孩被嚇到了。

他茫然地去摸自己的後腦勺,緊接著就著急起來,抓耳撓腮跟只猴子似的。

熊小時也意識到她好像有點過分,跟個小學生計較實在不像話,於是她伸出手,想幫他把口香糖弄下來。但小男孩看到她伸手,用力地一把把她的手拍開,直接把她的小臂拍出五個紅指印。

熊小時捂著發麻的胳膊,不敢靠近,眼睜睜看著本來只是粘在他後腦勺上地口香糖被他抓來抓去的,抓得滿頭都是,拉著絲,怎麽都弄不幹凈。

小男孩終於受不了了,開始嚎啕大哭,邊哭還邊瞪著眼,兇狠狠地舉起他的槍想要用槍桿打她。

那個槍雖然是玩具槍,但打到身上可是真疼!

熊小時沒留神,後背挨了一下,疼得躥出去好幾米,接著就開始繞著幾個桌子躲。

終於,小男孩沒收住勁,一槍砸在辦公桌上,哐地一聲,塑料槍,斷了。

熊小時:活該。:)

不過,這是到底誰啊?

……

……

就在後知後覺困惑中的熊小時與捧著斷槍大哭不止的小男孩僵持的時候,田桃攪著杯咖啡、用手肘推門進來。

“幹什麽呢?“

她挑眉,”一出電梯就聽到辦公室的聲音了。”

接著,她掃了眼已經坐到地上快要撒潑打滾的小男孩:“樂樂這是怎麽了?”

雖然聽起來問得很親切,但她並沒有什麽親切的行動,看他在地上坐著,完全沒有要去扶的意思,就站在他旁邊,而且還離了他至少兩步遠。

熊小時:“我剛回來,進來的時候,屋子裏只有他一個人。”

實話實話。

毫無虛假。

田桃問樂樂:“喬桐姐姐呢?不是讓她在這兒陪你玩嗎?”

“老師。”

喬桐正好回來。

她捂著臀部的裙子,臉漲得通紅,支支吾吾地小聲解釋:“椅子上被他粘了口香糖,我不小心坐上了,剛才去衛生間處理……”

田桃很幹脆:“回頭讓老方給你賠。”

接著她看著熊小時、指指樂樂:“你總算回來了,這是你的活兒,老方的兒子,樂樂。今天開始放暑假,沒地兒去就先到辦公室來了。老方給他開家長會去了,剛開完,估計馬上就能回來。他回來之前你看著啊。”

熊小時:……………………

她低下頭,看著那個捧著斷槍賴在地上不肯起來的小男孩。

她還以為是其他兩組哪個委托人帶來的孩子呢。

原來是、方老師的、兒子啊。

這可真是…………

真是…………

活潑開朗!

熊小時蹲到樂樂跟前,笑瞇瞇地甜著嗓子問:”姐姐給你買一個新槍好不好呀?”

麽麽噠。

……

直到方老師回來,熊小時腿都蹲麻了,樂樂還坐在地上,說什麽都不肯起。

但一看到方老師推門進來,樂樂立刻就乖乖地站了起來,低著頭不說話。

熊小時當然也沒有告狀的打算,她只是抓緊時間把上午和林京見面的收獲匯報了一下。

方老師的臉色還是很蒼白,明顯帶著病態,但好在他說話已經不會喘得厲害了。

安靜聽完熊小時的匯報,他搖頭:“不能做無罪辯護,這對當事人也不負責任,還是照減刑的方向去做。”

熊小時:“可是當事人的意思……”

“不能光聽他的意願,我們也要站在辯護人的角度提出合理的意見。我下午先去看卷宗,下周再去見一見他,看能不能說服他。“

見熊小時猶豫,方政跟她講:“你看,他解釋之前的供述,理由是什麽?他說是律師教他做的。可是如果他沒犯罪,他完全清白,就憑律師的幾句話、一個保證,他就願意把一個殺人的罪名認下來?這太不現實了。再者,孟律師也不會這麽做,他可是在刑辯做了幾十年的老律師,這樣做,教當事人認罪,對他沒有任何好處,他有什麽理由這麽做?”

他嘆了口氣:“肯定是當事人認罪以後後悔了,但又想不出解釋的理由,就把臟水潑到律師身上。這樣的事,以前我見得多了。”

熊小時抿抿嘴唇。

方老師說的也有道理,甚至比林京說的更加合情合理。但現在事實還沒有清楚,她不想下任何一個結論。

她提出:”我覺得指紋模型那個問題還是值得調查一下的。”

不管怎麽說,終究是一個疑點。

方老師沈吟:“卷宗裏不是沒找到嗎?是不是真的有那份筆錄,都不好說。”

熊小時:“所以我在想,能不能到總局重案二組那兒問一問,看那兒有沒有那份筆錄。”

方老師沒有回答。

他想了想,站起來:“我去一趟高檢看卷宗。”

說著,他收拾著公文包:“我不能帶著樂樂去,你下午帶一帶樂樂。別讓他玩手機,看著他把抄單詞和練字帖的作業寫一寫。”

“可是……”

律師助理幫律師看孩子,不能說是什麽不合理的事,但現在可不是看孩子的時候啊。

熊小時看著方老師匆匆離開的背影,再回頭看看樂樂…………

她還想抓緊時間去刑偵總局呢!

嗯……

看田桃!

田桃拎起包:“我也要去檢察院。”

看喬桐!

“老師我跟你一起去!”

看著又只剩下她和樂樂的辦公室,熊小時想了想,拿起手機發了條短信:

【你在家嗎?】

剛發出兩秒,她就收到了接連的兩條回覆:

【在啊。】

【幹嘛?】

“樂樂,姐姐帶你回家好不好?”

看完短信,熊小時馬上拎起樂樂的小書包。

方樂樂:“你家裏有空調嗎?”

看到熊小時遲疑的反應,他立馬搶過書包:“沒空調我不去!”

“有!”

“有空調!”

熊小時馬上回應。

她用著一種講童話故事時地、特別溫柔的、哄小孩的腔調告訴樂樂:“姐姐家裏啊不僅有空調,而且……還有小狗呢!”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讚助商~

上章的沙發小天使是 炒炒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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