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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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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就此放棄,熊小時離開看守所,又坐車去了被害人劉戈的小區。

她走進提供監控的便利店,買了和被害人同樣的夜宵,提著袋子走到門口,在監控攝像頭,按下了計時器的秒表。接著,她沿著被害人回家的路線,慢慢悠悠、走走停停,甚至還站住腳步玩了一會兒手機,最後走到被害人家門口的時間,也不過只有17分29秒。

5月1日的晚上,天氣很涼,深更半夜,人走路的速度只會快不會慢。

23點22分從便利店離開,走得再怎麽慢,24點前也應該到家了。

孫茂遠在時間上真的不可能作案。

可是,光她知道又怎麽樣?

“小時?”

突然,她正拿著計時器出神,熟悉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方老師?”

沒等熊小時說明自己的情況,方政先解釋起來:“我在等證人,他說他半個小時以後到家。”

說完,他才想起來:“你去見茂遠……”

熊小時垂下眼睛,輕輕地搖了下頭。

方政止住了話頭。

他在馬路牙子上坐下,沮喪地看著地面:“你說,茂遠真的沒有殺人嗎?”

他看起來垂頭喪氣:“連嬸娘對茂遠都沒有信心。她雖然說著茂遠不可能犯罪,但心裏未曾沒有懷疑過他是為了她的手術費鋌而走險。所以她不管對誰,什麽都不肯說。不肯說她的病,不肯說她需要錢,以為這樣就能把茂遠的動機瞞下來。可我卻還相信他,堅持要給他做無罪辯護。明明你們都勸過我……”

他抱歉地看向熊小時:“你第一次接觸刑事,就遇到這樣的案子。難為你了。”

方老師的這些話如果說在前幾天,熊小時肯定會在心裏大舒一口氣,感慨“你終於想通了,律師就不應該盲目相信當事人”。

可是現在,她判斷出孫茂遠沒有作案時間,卻發現孫茂遠周圍竟漸漸沒有了願意相信他的人,又覺得如鯁在喉。

可是她沒有證據,也不知道還能如何幫他。

熊小時想了想:“老師,我能跟您一起見一見證人嗎?”

得到方政的同意後,她從背包裏拿出電腦,一陣操作後,跑去小區的便利店打印了幾張照片。

……

半個小時後,證人回來了。

和他攀談著,幾個人到了小區裏的一家咖啡店。

熊小時買好咖啡回來,方老師已經把問題問得差不多了,但看起來沒有太大的收獲。

方政接過咖啡,示意熊小時也問一問。於是她從包裏拿出了一小沓照片,一張一張鋪在了桌子上。

這是她上網搜到的幾個男人的側臉照片。

她通過軟件用帽子和口罩的圖案把他們的臉部分遮住,並在他們的眉尾加了一顆痣,還原出證人遇到嫌疑人時真實看到的樣子。

當然,痣的位置都不完全相同,有的高,有的低,有的靠內偏向眉心,有的靠外偏向眉尾,但打眼看上去,實在很難分辨。

證人也在很長時間的辨認後,推開了照片。

“這些照片都太像了,你不給我真人照,我實在認不出來。而且,過去的時間太久。我去刑偵總局指認的那天,記得很清楚,所以一下就認出來了。”

“可是,您當時見到的,不就是這樣的側臉嗎?”熊小時語氣輕柔地試探著問,“我看過您的證詞了,您說那個人當時是戴著這樣的帽子和口罩的。如果從這些和當時差不多裝扮的照片中您找不出嫌疑人,那您到底是靠什麽認出他的呢?只是因為眉毛上有一顆痣嗎?”

證人喝了幾口咖啡,眉毛擰了起來。

他思考了一會兒,遲疑道:“但是後來探員也說了,他們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他的頭發。”

熊小時:“這和您的證詞是兩回事。您要說的一定是您親眼看到的情況,不能根據刑偵局方面的話先入為主地做判斷。”

證人開始動搖。

他重新仔細地看著那些照片,但直到最後離開,都沒能找出孫茂遠。

這其實是個好消息,但方政還是憂心忡忡。

“你給他看的那些照片,都不是真人的照片,那些痣,是後來做上去的。”

他告訴熊小時:“你這樣,只能說明他對照片的指認也許不夠嚴謹,但不能說明證人的證詞有任何問題。他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就說看到了一個眉尾有痣、身高175左右的瘦削男人從樓下經過,那個男人的身上有血,血蹭到了他的衣服上,且經過化驗,血就是被害人的。而他說出那番話的時候,是在刑偵局檢測出毛發的dna屬於茂遠以前。所以,證詞並不存在先入為主。”

熊小時:“眉尾有痣、身高175、偏瘦,這三個特征也許沒錯。但如果,我是說如果,現實中真的有一個和他身形相仿、眉尾差不多位置也有痣的男人,並且當那個男人帶上口罩和帽子後,和孫茂遠非常相像,不仔細看,很難將兩個人分清……”

她越說,越覺得自己的猜測有道理!她真的知道有這樣一個人的存在!

“那……茂遠的頭發為什麽出現在案發現場?”

方老師的一句話,就把熊小時激動起來的情緒壓了下去。

對,毛發的出現才是一切的關鍵。

就是因為解釋不了毛發出現的原因,她才把做無罪辯護的重點放在了“疑罪從無”上。只要檢察官提出的證據鏈中有一個環節是存在疑問的,他們就不能草率地將孫茂遠判刑。

可現在,對於刑偵局查出的所有證據,她都沒辦法拿出有力的證據來做出懷疑。

她到底該怎麽辦?

……

“什麽怎麽辦?去找兇手啊,你的當事人不都說了嗎?”

傍晚,熊小時剛走到家門口,鑰匙還沒從包裏掏出來,身後的門就打開了。

辛巴打著頭陣,何閱站在它身後,一人一狗合著力把什麽消息都沒弄到只想溜的熊小時給擄了過去。

熊小時只能把會見時大體的對話說了一遍,並以“我能怎麽辦?”作為結束。

於是,何閱漫不經心地邊捏著辛巴的臉,邊晃悠著說出了剛才那句讓熊小時特別想采取暴力手段的話:“什麽怎麽辦?去找兇手啊,你的當事人不都說了嗎?”

“我是律師,我為什麽要去找兇手?”

熊小時覺得不可理喻:“找兇手是刑偵局的活兒,我的工作是想辦法找出他們證據的存疑點、推翻他們對我當事人的指控。至於這個案子的真兇是誰,跟我又沒有關系。”

說著,她又想起了不肯配合的孫茂遠,整個人都有點蔫。

她找了個板凳搬到沙發對面,和何閱面對面坐著:“但是現在明明就有辦法證明他的無罪,他卻不肯說。”

她的語氣裏多少有些委屈。

她這些天吃不好睡不好、在外面風吹日曬地到處跑,為的還不是證明他的無罪?可想想他這些天的所作所為,不僅沒能幫上忙,還一個勁兒地拖後腿。

辛巴看她蔫頭耷腦,就把它的一個小皮球叼到了熊小時跟前,給她玩。

可熊小時抱住皮球,還是開心不起來。

辛巴著急了,跳上沙發,沖著何閱的耳朵“嗷!”地就是一聲。

何閱惡狠狠地瞪著它掏了掏耳朵。

老子養你已經不圖你看家護院或者溫暖陪伴。

但是,最起碼的忠心呢?

你忠心呢?!!

忠心呢?!!

辛巴:”嗷!!!!!”

眼看它急到打算往他的身上撲,何閱眼疾手快按住它的腦袋。

“餵。”

他朝熊小時喊:“他不願說出他的不在場證明,為什麽?”

熊小時擡起頭。

何閱:“那是你沒本事。”

他本來對小短腿堪憂的刑事生涯毫無興趣,但如果他再不點她兩句,他手底下的這條蠢狗大概會把他的房子給拆了。

“你覺得你是在為他好,你覺得你已經把法律方面的後果向他說得一清二楚,他卻還是一根筋地不配合,實在是無法理解,是不是?”

他傲慢地冷笑:“這只是你的自以為而已。”

”你自以為你站在了他的立場、為了他的利益考慮問題。但你考慮的真的是他的利益嗎?不,你考慮的是你的利益。”

“快把你的目的收一收吧,你的嘴臉太明顯了,小姑娘。”

他站起身,彎腰湊到熊小時面前,盯著她的眼睛:“趕緊把你的不在場證明說出來,這樣我就解脫了,我的任務就完成了,至於你說出不在場證明會有什麽後果,那可不關我的事,我才不會管。……你心裏想的,是這樣吧?”

作者有話要說: 抱住我的讚助商埋個胸~

上章的沙發小天使是 yaqin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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