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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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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呀,這麽用功呢?”

碳酸氣都跑光後又加了過量水的難喝可樂味。

突然靠近的聲音是喬桐的。

她不知道什麽時候走到了她的桌子旁,眼神正在不怎麽明顯地往熊小時的電腦屏幕上掃。

瞬間,熊小時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隨手delete了那行字,順便在心裏表揚了她新貼上的防窺屏屏幕膜。

見熊小時看向自己,喬桐才娉娉婷婷地把一份打印出來的文件遞給她。

”田老師說,讓我先把這份意見書拿給你看。”

說起這份意見書,先要追溯到5月1日,也就是熊小時和喬桐上班的第一天。

作為喬桐的指導老師,在聽說喬桐將來的意向是做非訴以後,實在用不上喬桐幹活的田桃丟給她了一份很簡單的過時項目底稿,讓她練習寫一份書面法律意見,說是等她寫完,就拿去找非訴那邊的朋友幫著看一看。

因為寫出來也沒用,所以田桃不急著要,喬桐也沒急著寫,一拖就是兩三天。

昨天下班前,喬桐好容易完成了,郵件發給田桃,田桃的朋友卻出了差。

田桃於是連打都沒打開,隨手一指熊小時,對喬桐說了句“要不你就先拿去給她先看看”。

然後……

就到了今天……

真是天上砸下來的麻煩。

但由於田桃發了話,熊小時只能把文件接過去。

先看第一頁。

嗯…………………………

田桃給喬桐挑的作業相當基礎,即使拿不出什麽新意讓人眼前一亮,中規中矩地寫也不會出錯。但熊小時看到的這份卻明顯就是從網上覆制粘貼出來的,連網頁痕跡都有好幾處沒修改過來。格式問題、錯別字、邏輯問題也都出全了,有條法規竟然還是錯的。

???

這都是什麽鬼?

在熊小時實習的一年裏,即使面對的是上百頁的工作報告和書面法律意見,她都不允許自己出現任何錯誤,連標點符號都要保證絕對的準確。

表達用語必須精準,所有論證要確保邏輯嚴謹,稍有不足就反覆修改,幾乎已經到了強迫癥的地步,現在突然看到這麽一份東西,她真的覺得渾身難受。

蟲子a,蟲子b,蟲子c,到處都是蟲子!

她轉身去拿了根鉛筆:“你這半頁的內容都不能用……”

但她的筆尖剛落到紙面上,那摞紙就被猛地抽走了。

熊小時擡頭,疑惑地看向緊抱著文件的喬桐。

“你就看了一眼……”

喬桐很為難似的地欲言又止,表情看起來仿佛熊小時對她幹了什麽不得了的壞事,她卻只能忍著咽下去。

看熊小時不為所動,並沒有接她話的意思,喬桐抿著嘴唇,很勉強地沖她笑了笑:“算了。是我麻煩你了。你還是繼續先忙你的吧,等你忙完了,我再拿給你看。”

說完她拿著那摞紙,轉身回了座位,呆呆地坐了一會兒,俯身趴到了桌面上,肩膀好像還有點抖。

熊小時:………………

這戲是不是太足了?

她最開始實習的時候,就算拿出了十足的專註,也還是會因為犯錯被同事和導師批得一無是處。犯了錯就改,有問題就反思,誰還不是從犯錯和改正裏走過來的?

再說了……

她只講了一句話啊!!!

她根本就沒有批評她,她只是說了一句“半頁內容不能用”啊!!!

辦公室裏坐著的所有人都聽到了,但沒有一個人擡頭往這邊看一眼。

只有梁寶寶,忙前忙後地又是給喬桐倒水,又是給她遞紙,輕聲細語安慰完,還特意走到熊小時跟前,擺出前輩樣子地教育著說:“人家辛辛苦苦寫了好幾天,你怎麽能就看一眼,就說半頁都不能用?人家多難過呀~”

用的是調侃的語氣,說的也很輕松,但誰都能聽出來他是站在哪邊。

但是熊小時她完、全、不、生、氣。

:)

不用她幫忙修改真是太好了呢。

喬桐寫的東西從根基上就全都是被蟲子蛀出來的洞,如果真要改,那基本就是推翻重新來。有那個時間,她能多研究多少新的法規?

再說,田桃是懶得管,老周是不願摻合小姑娘間的這些雞毛蒜皮,但他們又不是真的糊塗。這事兒她到底有沒有錯,在場的人那不心裏跟明鏡兒一樣?

最重要的是!她已經打定主意要辭職了!

跟這裏的人搞好關系屁用都沒有!

跟這兩個人計較,只會阻礙自己的個子長高!

想到自己到156cm後就怎麽都不肯往上竄一點的身高,熊小時趕緊拿出今早沒來得及喝的牛奶。

剛打算擼開吸管,辦公室的玻璃門被推開,熊小時的直屬上司方政埋頭走了進來。

眼鏡腿纏著膠布的眼鏡滑到鼻尖,襯衣的扣子從扣上的第一個開始就錯了一個位,頭發也比昨天更油了,幾撮幾撮的粘在一起,都能看到頭皮,邋遢得無法形容。

但他說出的話卻立馬讓熊小時丟開了手裏的吸管。

他說:“我接了一個案子。”

熊小時緊接著合上了電腦。

雖然辭職已定,但畢竟到了大悟,就算辭職,出於禮貌,也該先跟完一個案子再說。

對她來說,經驗這種東西,永遠是不嫌多的。

“案件資料已經從檢察院那裏帶回來了。”

方政從文件包裏費勁地抽出了一本文件,握在手裏發起楞,像是忘了接下來要說什麽。

熊小時察言觀色:“方老師,我去大家都覆印一份?”

“哦,哦,好。”

方政舒了一口氣。

他剛才正在猶豫是不是自己先去覆印,熊小時主動提出,總算是解了他的圍。

等熊小時拿著資料去覆印,他才想起來還沒說案子來源。

“被告是我的老鄉,算起來,他媽媽還跟我是遠房親戚。”

他說著,開始唉聲嘆氣,“第一次到城裏,竟然是因為兒子進了看守所。唉。能幫著就幫點吧。”

熊小時借著覆印的時間翻了翻。

這可不是什麽能幫就幫點的案子。

這是入室搶劫殺人案……

把覆印好的資料裝訂分類好,她一個抱著7人份的資料分發下去。然後抓緊時間,打開電腦開始做案件的要點梳理。

嫌疑人,孫茂遠,男,22周歲,池鷺市池鷺村人。

今年1月初來到熊貓市,如今正在一家名叫“威風堂”的網吧當網管。

2017年5月1日深夜,嫌疑人尾隨打工結束後回家的女性死者劉戈,趁其開門時強行將其挾持、闖入其家,由於遭到死者反抗,他向死者腹部連刺數刀將其殺害,並搶走了死者的錢包、手機,以及家中的所有值錢物品。

負責調查這個案子的是熊貓市刑偵總局的重案二組。

目前,收集到的證據包括:

1.留在案發現場的大量血腳印。

鞋號41號,與嫌疑人的鞋號相符,且重案二組探員已經找到了那雙沾著死者血液的鞋,就被丟在嫌疑人所住出租房附近的垃圾桶裏。

2.目擊證人。

證人聲稱案發當晚,他在死者樓道下的路燈旁和一個黑衣男子相撞,回家後發現自己的衣服上沾上了血跡。據描述,那是個“穿著黑色外套,個子1米75左右的偏瘦男人”,與嫌疑人特征相符。

並且在規範的指認程序下,證人從十二張照片中一下子指認出了嫌疑人。

3.留在案發現場的毛發。

經過DNA檢驗,結果正是嫌疑人孫茂遠的頭發。而嫌疑人和死者從未相識,因此死者房間出現的毛發只有可能是兇手作案期間留下的。

也是這點作為了最有力的證據,直接令刑偵總局做了逮捕決定。

雪上加霜的是,嫌疑人在第一次被刑偵局探員問話時,說自己5月1日晚一直都呆在威風堂網吧,但無論是網吧的工作人員還是網吧門口的監控,都證實了他是在撒謊。

被戳穿後,面對“你根本沒有不在場證明!”的鐵證,他卻不肯再說話了,只是一個勁兒地反覆說他沒有殺人,他不是兇手,要探員還他清白。

聲稱沒有殺人,卻對自己當晚的行蹤先是撒謊後是沈默。

頭發出現在案發現場,卻完全解釋不了它出現的原因。

這種情形下。

無罪辯護,可能嗎?

作者有話要說: 還是先來感謝讚助商們~

上章的沙發小天使是四連冠的1214luckygirl!

好的,我們的第一個案子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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