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不是有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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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周樂琪被手機鈴聲叫醒,電話是嚴林打來的,她想接,但擔心吵醒睡在自己身邊宿醉的他,因此還是輕手輕腳地從床上起來想去房間外面接。他有點被驚動,手在她腰上摟了一下,她又輕輕把他的手拿開,然後才走出房間。
“餵?”
“人找到了,有些收獲,”電話那邊傳來嚴林略顯疲憊的聲音,“你們要見她嗎?要的話我帶人過去。”
嚴林說話總是簡潔有效,且似乎總能給人帶來好消息,周樂琪原本還擔心羅思雨跑了會找不到人,現在心是放下了大半,立刻說:“要見要見,你直接把她帶過來吧。”
說著報了皓庭的地址。
嚴林很快記了下來,並說:“半小時就到,不麻煩的話幫我叫個咖啡。”
周樂琪說好的,電話剛掛斷就聽到身後傳來腳步聲,還沒來得及回頭看人就被他從身後抱進懷裏了,他大概是還有點頭暈,說話時聲音也有點不清楚,問她:“誰的電話?”
她撇撇嘴,心想這人是占她便宜上癮了,昨晚看他特殊情況才多照顧了他一點,難道他還以為他們覆和了嗎?
想得美。
她又把他的手拿開了,回身很刻板地對他說:“嚴林一會兒帶羅思雨過來,你趕緊收拾一下吧。”
周樂琪叫了個早餐外賣,另外給宿醉的侯梓皓弄了杯檸檬水,他從樓上的房間下來時才發現家裏被重新收拾過了,那些白布都不見了,環境因此而變得跟他記憶中的家更為相似。
讓他有些恍惚,覺得都是做夢。
而坐在餐廳喝豆漿的那個女孩兒卻是很真實的,她擡頭看了一眼站在樓梯上發楞的他,皺了皺眉,問:“少爺,你在等我把飯給你端過去?”
一句話把他拉回現實,明明是在埋怨他,可卻莫名讓他心裏變得很踏實。
他整理了一下情緒走到餐廳吃早餐,剛吃完對講電話就響了,可視屏幕上是嚴林和一個不太熟悉的女性的臉,侯梓皓走過去開了門。
沒過一會兒他們就上樓來了,房門打開的時候嚴林先走了進來,身後跟著的是一臉濃妝顫顫巍巍的羅思雨。
嚴林找羅思雨的這個過程可不容易。
最初他當然也是到她家那裏去堵人,但等了一個多小時也沒見著人影,於是估計她是跑了,沒辦法只能轉而另找路子。
昨天下午他讓周樂琪截圖了一下丁鵬的朋友圈發給他,仔細翻過圖片以後找到了幾個他平時經常出沒的場所,其中有一個酒吧,在那裏丁鵬發過自己跟羅思雨的合影,嚴林於是決定去那裏碰碰運氣。
去的時候酒吧還未營業,他等到晚上七點才從一個酒保那裏問出羅思雨這個人,對方說她的確在這家酒吧賣過酒,但前段時間已經離職了,嚴林問為什麽離職,酒保說,害,幹這一行哪有長久的。
本來以為線索要斷在這兒,所幸後來又有一個賣酒的女侍應生經過,看到羅思雨的照片臉上露出很不屑的神情,說:“人家哪看得上這麽樸素的工作呀,帥哥你要找她不如去嘉琳路轉轉,可貴著呢。”
說完就蹬蹬蹬地走了。
嘉琳路有好幾家夜場,環境都比較覆雜,嚴林沒辦法只能一家一家進去找人,裏面的音樂開得震天響,待久了耳朵都會疼。
偏巧這時候米蘭還給他來了個電話,一聽他這邊鶯歌燕舞的就開始陰陽怪氣了,擠兌他說:“喲,嚴律在休閑呢?那我不打擾了。”
說得他直嘆氣,不得已又中途出去解釋,說他在A市,不是來玩兒的,是在查案子。
米蘭不太買賬,還是各種酸各種諷刺,逼得嚴林沒招兒,只能跟她交了個底,說:“別鬧,是為了猴子的事兒,你閨蜜也在,實在不信你就問她。”
這下可鎮住了米蘭。
她是沒想到嚴林已經和候神見面了,而且聽上去心平氣和還在給對方幫忙,一時之間又是驚訝又是疑惑,不過嚴林眼下確實沒時間跟她細講,就說:“等我這邊兒結束以後再給你電話,先掛了。”
想了想,怕她不高興,語氣軟了下來,又補充:“回去給你帶禮物。”
嚴林在嘉琳路待了一整夜,後來總算是逮到了人。
那天的羅思雨依然跟見周樂琪的那天一樣打扮誇張,十個手指頭有一半戴著戒指,每個戒指上都鑲嵌著大到一看就是假的寶石,從包間出來的時候簡直是爛醉,搖搖晃晃腳下都不生根。由於嚴林本來就跟她不熟,再加上她當時畫著濃濃的煙熏妝,臉上亂七八糟都快看不清五官了,因此著實讓嚴林費了一些力氣才辨認出她。
她一開始也沒認出嚴林,因為喝得太醉眼前已經有點模糊了,還以為對方只是個來搭訕她的帥哥。她心裏正美,覺得自己魅力無限,剛伸手要去摸嚴林的臉,耳朵裏就落進一個冷冰冰的聲音,說的是:“羅小姐,我是周樂琪小姐的律師,可以跟我談談嗎?”
很顯然,羅思雨是不必接受跟嚴林的談話的。
他只是個律師,又不是警察,沒有權限跟她約談,然而很顯然羅思雨並沒有這樣的法律常識,“律師”兩個字所帶來的威懾力十分充足,她幾乎是一下子就被嚇得醒了酒,由於做賊心虛,她甚至在聽到“周樂琪”這個名字的瞬間人就麻了,根本不需要嚴林采取什麽其他高明的話術。
此刻她抖如篩糠地坐在侯梓皓的公寓裏,臉上的大濃妝已經花了,看起來非常狼狽不體面,根本不敢擡頭看坐在自己對面的周樂琪和侯梓皓,場面由嚴林穩妥地把控著。
“羅小姐,”嚴林把手上的咖啡放下,嚴肅而平穩地開了口,“前天的車禍我們已經報了警,警方斷定這是蓄意謀殺,已經開始了對嫌疑人身份的調查,相信不久對方就會落網……”
這當然是假話,警方什麽時候斷定是謀殺了?再說什麽時候抓到人也不一定,可是這麽虛的話由嚴律師一說就顯得很逼真,羅思雨一看就是信了,整個人抖得更厲害了。
“故意傷害罪定罪比較重,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嚴林繼續刻板地說道,“我們懷疑你與這起案件有關系,如果你能主動坦白案件經過,我們將有機會為你爭取減輕量刑,不知道你本人是否……”
他還沒說完早已準備好的臺詞,羅思雨的心理防線就已經被擊潰了:她騰的一下站起來,隨後又噗通一聲跪下去,忽然就開始痛哭流涕,對坐在自己面前的周樂琪和侯梓皓不停地彎腰鞠躬,眼淚把本來就亂七八糟的妝容弄得更花了。
他們只聽到她說:“對不起,對不起……我,我不是有意的……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這就是一個略微有點歷史的故事了,可以追溯到7年前羅思雨跟丁鵬好上的那個時候。
當時她藝考剛剛失敗,周磊和高翔也正在鬧離婚,生活一塌糊塗沒人管,當然只能天天跟著自己的備胎丁鵬混。混著混著又沒錢了,每天都祈禱哪個犄角旮旯能突然蹦出個三五百塊錢,讓她去喝頓痛快的酒,然後再買一對漂亮的新耳釘。
正巧這時候機會找上門來了:她在丁鵬他們家門外遇到了一個名叫鐘恒的男人。
他一開始是來找丁鵬他媽的,一直在門外敲門,說要請她幫忙“做一件小事”,還聲稱“只要做好就能得到豐厚的報酬”,丁鵬他媽不幹,可她很感興趣啊,就去找那個男人問了一聲,需要人做什麽事,以及,能得到多少報酬。
那個男人告訴她,不麻煩的,只要送一份文件,事成之後可以得到十萬的傭金。
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餡兒餅,羅思雨真不明白丁鵬他媽是不是傻了,怎麽會白白放著這種機會不要?她立刻就告訴鐘恒,這事兒她願意幹,她特別願意幹。
鐘恒卻說她幹不了,她問為什麽,對方回答:因為你不能自由出入一個人的家。
直到後來羅思雨才知道,鐘恒想讓她進的是皓庭董事長蘇芮妮的家,也就是丁鵬他媽給人當保姆的那家,她有那家的鑰匙,而且熟知主人不在家的時間。
羅思雨的確不具備丁鵬他媽媽那樣得天獨厚的條件,可是這不妨礙她去偷啊;她的確不知道那家人平時不在家的時間,可是她可以讓丁鵬去套話呀。
十萬塊錢……對於一個高三的學生來說可是實實在在的一筆巨款,為了得到它,她當然不吝嗇於付出這些“努力”。
很快她就成功了——丁鵬幫了她的忙,替她偷了他媽的鑰匙,還套出了那家人平時不在家的時間,又在某天他媽該去收拾衛生的時間裝病,讓羅思雨有機會走進那個房子。
那是多麽豪華的一幢公寓啊,盡管她已經跟著周磊見識過蝴蝶灣了,可那也跟皓庭國際的頂層大覆式沒法比,這房子居然還有專門給保姆走的電梯,那排場、那氣派,簡直要晃花人的眼。
而她的工作非常簡單,就是把一份薄薄的文件偷偷放進蘇芮妮的書房,讓它夾雜在一大堆紙質材料中不被人發現。羅思雨也很好奇什麽文件值十萬塊錢,因此偷偷打開看了一看,發現那是一張簽了字蓋了章的合同,甲方是“皓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乙方是“榮達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合同內容就是甲方雇傭乙方完成豐遠地區部分房屋的拆除工作。
這不就是很普通的合同文件嗎?為什麽要花十萬塊偷偷雇人塞進皓庭董事長的書房?
羅思雨不知道,同時她也沒興趣知道,等把事情辦妥就立刻溜了,沒過幾天她賬上就多出了十萬塊錢,她和丁鵬逍遙快活了好一段日子,此事於是不了了之。
直到後來她在社會新聞上看到那一系列的消息:皓庭雇傭帶有黑丨社丨會性質的工程公司強拆民房致若幹人員傷亡,榮達法人卷款潛逃,皓庭董事長接受調查入獄……
她才懵懵懂懂地意識到……她闖禍了。
“我不是有意的,真的不是有意的,”此時此刻羅思雨跪在地上號啕大哭,萬分真誠地在替自己剖白,“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麽,只是鐘哥讓我放我就放了,我沒有壞心,我只是想要錢……”
“後來你找過來,我就慌了,”她又看向了臉色越發難看的周樂琪,“所以就給鐘哥打了電話,他說讓我不用擔心,他會解決你的問題,讓我不要再回家就行了……”
“我沒想害你們!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
◎最新評論:
吐了
追平!呀呀呀呀呀呀呀好看,愛桃籽兒。
嗚嗚嗚嗚想要男女主對手戲多一點
啊啊啊我只想看對手戲,讓我多甜一會吧大大□□l
來了
為啥不解決了羅阿 她才是□□吧
羅思雨還真是命大哈
最慘的就是男主家了,美麗的媽媽入獄,爸爸死了,嚴林爸爸太貪了,當然他是無辜的!
羅思雨沒被滅口算她命大,真的。也幸虧鐘哥“誠實守信”給了錢,不然真的就不會有七年後小周的神來之筆了。萬般皆是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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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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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樂琪說好的,電話剛掛斷就聽到身後傳來腳步聲,還沒來得及回頭看人就被他從身後抱進懷裏了,他大概是還有點頭暈,說話時聲音也有點不清楚,問她:“誰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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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把他的手拿開了,回身很刻板地對他說:“嚴林一會兒帶羅思雨過來,你趕緊收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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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把他拉回現實,明明是在埋怨他,可卻莫名讓他心裏變得很踏實。
他整理了一下情緒走到餐廳吃早餐,剛吃完對講電話就響了,可視屏幕上是嚴林和一個不太熟悉的女性的臉,侯梓皓走過去開了門。
沒過一會兒他們就上樓來了,房門打開的時候嚴林先走了進來,身後跟著的是一臉濃妝顫顫巍巍的羅思雨。
嚴林找羅思雨的這個過程可不容易。
最初他當然也是到她家那裏去堵人,但等了一個多小時也沒見著人影,於是估計她是跑了,沒辦法只能轉而另找路子。
昨天下午他讓周樂琪截圖了一下丁鵬的朋友圈發給他,仔細翻過圖片以後找到了幾個他平時經常出沒的場所,其中有一個酒吧,在那裏丁鵬發過自己跟羅思雨的合影,嚴林於是決定去那裏碰碰運氣。
去的時候酒吧還未營業,他等到晚上七點才從一個酒保那裏問出羅思雨這個人,對方說她的確在這家酒吧賣過酒,但前段時間已經離職了,嚴林問為什麽離職,酒保說,害,幹這一行哪有長久的。
本來以為線索要斷在這兒,所幸後來又有一個賣酒的女侍應生經過,看到羅思雨的照片臉上露出很不屑的神情,說:“人家哪看得上這麽樸素的工作呀,帥哥你要找她不如去嘉琳路轉轉,可貴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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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不太買賬,還是各種酸各種諷刺,逼得嚴林沒招兒,只能跟她交了個底,說:“別鬧,是為了猴子的事兒,你閨蜜也在,實在不信你就問她。”
這下可鎮住了米蘭。
她是沒想到嚴林已經和候神見面了,而且聽上去心平氣和還在給對方幫忙,一時之間又是驚訝又是疑惑,不過嚴林眼下確實沒時間跟她細講,就說:“等我這邊兒結束以後再給你電話,先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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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林在嘉琳路待了一整夜,後來總算是逮到了人。
那天的羅思雨依然跟見周樂琪的那天一樣打扮誇張,十個手指頭有一半戴著戒指,每個戒指上都鑲嵌著大到一看就是假的寶石,從包間出來的時候簡直是爛醉,搖搖晃晃腳下都不生根。由於嚴林本來就跟她不熟,再加上她當時畫著濃濃的煙熏妝,臉上亂七八糟都快看不清五官了,因此著實讓嚴林費了一些力氣才辨認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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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羅思雨是不必接受跟嚴林的談話的。
他只是個律師,又不是警察,沒有權限跟她約談,然而很顯然羅思雨並沒有這樣的法律常識,“律師”兩個字所帶來的威懾力十分充足,她幾乎是一下子就被嚇得醒了酒,由於做賊心虛,她甚至在聽到“周樂琪”這個名字的瞬間人就麻了,根本不需要嚴林采取什麽其他高明的話術。
此刻她抖如篩糠地坐在侯梓皓的公寓裏,臉上的大濃妝已經花了,看起來非常狼狽不體面,根本不敢擡頭看坐在自己對面的周樂琪和侯梓皓,場面由嚴林穩妥地把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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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是假話,警方什麽時候斷定是謀殺了?再說什麽時候抓到人也不一定,可是這麽虛的話由嚴律師一說就顯得很逼真,羅思雨一看就是信了,整個人抖得更厲害了。
“故意傷害罪定罪比較重,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嚴林繼續刻板地說道,“我們懷疑你與這起案件有關系,如果你能主動坦白案件經過,我們將有機會為你爭取減輕量刑,不知道你本人是否……”
他還沒說完早已準備好的臺詞,羅思雨的心理防線就已經被擊潰了:她騰的一下站起來,隨後又噗通一聲跪下去,忽然就開始痛哭流涕,對坐在自己面前的周樂琪和侯梓皓不停地彎腰鞠躬,眼淚把本來就亂七八糟的妝容弄得更花了。
他們只聽到她說:“對不起,對不起……我,我不是有意的……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這就是一個略微有點歷史的故事了,可以追溯到7年前羅思雨跟丁鵬好上的那個時候。
當時她藝考剛剛失敗,周磊和高翔也正在鬧離婚,生活一塌糊塗沒人管,當然只能天天跟著自己的備胎丁鵬混。混著混著又沒錢了,每天都祈禱哪個犄角旮旯能突然蹦出個三五百塊錢,讓她去喝頓痛快的酒,然後再買一對漂亮的新耳釘。
正巧這時候機會找上門來了:她在丁鵬他們家門外遇到了一個名叫鐘恒的男人。
他一開始是來找丁鵬他媽的,一直在門外敲門,說要請她幫忙“做一件小事”,還聲稱“只要做好就能得到豐厚的報酬”,丁鵬他媽不幹,可她很感興趣啊,就去找那個男人問了一聲,需要人做什麽事,以及,能得到多少報酬。
那個男人告訴她,不麻煩的,只要送一份文件,事成之後可以得到十萬的傭金。
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餡兒餅,羅思雨真不明白丁鵬他媽是不是傻了,怎麽會白白放著這種機會不要?她立刻就告訴鐘恒,這事兒她願意幹,她特別願意幹。
鐘恒卻說她幹不了,她問為什麽,對方回答:因為你不能自由出入一個人的家。
直到後來羅思雨才知道,鐘恒想讓她進的是皓庭董事長蘇芮妮的家,也就是丁鵬他媽給人當保姆的那家,她有那家的鑰匙,而且熟知主人不在家的時間。
羅思雨的確不具備丁鵬他媽媽那樣得天獨厚的條件,可是這不妨礙她去偷啊;她的確不知道那家人平時不在家的時間,可是她可以讓丁鵬去套話呀。
十萬塊錢……對於一個高三的學生來說可是實實在在的一筆巨款,為了得到它,她當然不吝嗇於付出這些“努力”。
很快她就成功了——丁鵬幫了她的忙,替她偷了他媽的鑰匙,還套出了那家人平時不在家的時間,又在某天他媽該去收拾衛生的時間裝病,讓羅思雨有機會走進那個房子。
那是多麽豪華的一幢公寓啊,盡管她已經跟著周磊見識過蝴蝶灣了,可那也跟皓庭國際的頂層大覆式沒法比,這房子居然還有專門給保姆走的電梯,那排場、那氣派,簡直要晃花人的眼。
而她的工作非常簡單,就是把一份薄薄的文件偷偷放進蘇芮妮的書房,讓它夾雜在一大堆紙質材料中不被人發現。羅思雨也很好奇什麽文件值十萬塊錢,因此偷偷打開看了一看,發現那是一張簽了字蓋了章的合同,甲方是“皓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乙方是“榮達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合同內容就是甲方雇傭乙方完成豐遠地區部分房屋的拆除工作。
這不就是很普通的合同文件嗎?為什麽要花十萬塊偷偷雇人塞進皓庭董事長的書房?
羅思雨不知道,同時她也沒興趣知道,等把事情辦妥就立刻溜了,沒過幾天她賬上就多出了十萬塊錢,她和丁鵬逍遙快活了好一段日子,此事於是不了了之。
直到後來她在社會新聞上看到那一系列的消息:皓庭雇傭帶有黑丨社丨會性質的工程公司強拆民房致若幹人員傷亡,榮達法人卷款潛逃,皓庭董事長接受調查入獄……
她才懵懵懂懂地意識到……她闖禍了。
“我不是有意的,真的不是有意的,”此時此刻羅思雨跪在地上號啕大哭,萬分真誠地在替自己剖白,“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麽,只是鐘哥讓我放我就放了,我沒有壞心,我只是想要錢……”
“後來你找過來,我就慌了,”她又看向了臉色越發難看的周樂琪,“所以就給鐘哥打了電話,他說讓我不用擔心,他會解決你的問題,讓我不要再回家就行了……”
“我沒想害你們!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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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平!呀呀呀呀呀呀呀好看,愛桃籽兒。
嗚嗚嗚嗚想要男女主對手戲多一點
啊啊啊我只想看對手戲,讓我多甜一會吧大大□□l
來了
為啥不解決了羅阿 她才是□□吧
羅思雨還真是命大哈
最慘的就是男主家了,美麗的媽媽入獄,爸爸死了,嚴林爸爸太貪了,當然他是無辜的!
羅思雨沒被滅口算她命大,真的。也幸虧鐘哥“誠實守信”給了錢,不然真的就不會有七年後小周的神來之筆了。萬般皆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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