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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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傷從赤腳大夫那兒出來, 天色已經完全黑了,然而村裏還是很熱鬧,因為一百多斤的大野豬擡了下來,屠戶和村支書大隊長他們正在村大食堂那邊準備給分肉。
夏天天熱,等到明天再來處理肉怕是要臭了,而且這年代大家看到肉都挺激動的,都想趕緊分到自己家中,得到手的才是最實際的。
村裏分這種意外打到的野豬肉都是按照戶頭來分, 差不多每家可以分到一兩斤肉, 方志軍作為野豬的人可以多分些,大家都沒意見,本來就是這麽安排的。
不過姜可可和江寄餘沒想到他們兩個也能多分兩斤肉, 因為方志軍沒把打野豬的功勞全攬過去,他說是姜可可和江寄餘從旁幫忙協助, 消耗了野豬體力分散了野豬註意力, 他才能安全地把野豬打死。
當時打死野豬時只有他們三人在場, 方志軍這麽說大家夥也就沒好反駁。
趙志紅本來有點不高興, 因為她也被野豬追,姜可可能多分點,她也應該多一點才是, 不過轉念一想姜可可確實是吸引了野豬大半火力, 可以說是用命換來的這幾斤野豬肉, 要不是江寄餘和方志軍及時趕到, 沒準要沒命了。這樣一想, 心裏就平衡下來了。
林思然卻是沒辦法平衡,不僅是為了姜可可能多分野豬肉,更是為了姜可可被方志軍和江寄餘救下。尤其是方志軍,自他回來探親,她就沒正面跟人認識過,三天兩頭往他家跑都沒遇到人,姜可可這麽好命,在山上被野豬追都能讓方志軍給遇上,這叫什麽事!
可是她不高興也沒辦法,方志軍說完打野豬的情況後就回家去了,她也不好意思晚上去人家家裏。看了眼來領野豬肉的李嬸子,林思然咬咬唇,看來還是得跟她挑明,讓她按照之前說好的那樣給他們牽線搭橋才行。
姜可可腿傷了沒有去排隊領豬肉,是趙志紅幫忙給領回來的,她看著三斤重的豬肉咽了下口水,除了去鎮上的國營飯店吃過一兩次,她基本沒再沾什麽葷腥,眼下看見生豬肉腦海裏已經自動浮現起紅燒肉,梅菜扣肉,豬肉青菜湯,筍燜肉等等菜式。
然而並沒有什麽用,因為她不會做。
最後她還是把肉交給了趙志紅,讓她幫忙處理,她們對半分著吃。
趙志紅不肯要這麽多,畢竟這肉來之不易,沒道理一下子占了人這麽大便宜的,還是姜可可堅持,趙志紅這才應下,不過她表示願意幫姜可可燒洗澡水幫忙提水洗澡什麽的,這樣姜可可就不怎麽不需要走來走去,更利於靜養。
姜可可跟她道謝,兩人倒是更親近了些。
因為姜可可這一出,女知青宿舍裏就有眼紅地說酸話,說姜可可會收買人,讓人幹活是大小姐,又說趙志紅是貪圖便宜才對姜可可好。
姜可可被說習慣了沒什麽大反應,趙志紅一開始不太高興,不過她好朋友安慰她,她就不難受了,還跟她朋友說姜可可為人不錯什麽的,讓她朋友對姜可可也有好臉色。本來也就沒多大的仇,放下成見也比較容易,再試著相處發現人有改變還不錯,就可以繼續相處下去了。
就這樣,姜可可沒有刻意去改變去討好別人,她也成功地打破宿舍孤立,在女知青宿舍也有了能說話的普通朋友,這點讓她挺高興的。
因為腿傷姜可可再次請假在宿舍休息,剛開始還覺得特別幸福,不用曬太陽去拔草去下地,但是漸漸地就覺得不太方便了,洗澡走路什麽的都挺麻煩的,要不是有趙志紅幫忙她自己會搞得更加亂七八糟,所以還是想要快點好起來。
她算是發現了,自己這金手指對外傷有效,像骨頭錯位這種就沒辦法,還是跟正常人差不多的愈合過程,很緩慢。
真是、雞肋得要命啊。
姜可可心塞塞,不過還是謹遵醫囑能不走路就不走路,每天就在房間裏背背書做做題,偶爾也寫寫故事,主要是寫長篇故事,她短篇故事也積累了一些,打算等上次寄的短篇有了結果後再考慮把現在這些寄往哪個報刊雜志。
就這樣五天時間過去,姜可可都待在宿舍沒有出門過,也不知道林思然這位原著女主終於跟方志軍這個原著男主有了第一次正式的見面。
那天也算是李嬸子牽線搭橋,林思然還是側面說服了李嬸子給她和方志軍做媒,她旁敲側擊了解到李嬸子改變主意不給她牽線搭橋的原因後對癥下藥,跟李嬸子說了些娶了部隊女人後方志軍就不會再回家來了,也不會像其他媳婦那樣給李嬸子拿捏,誰城裏住著的樂意伺候鄉下婆婆?不僅會拾掇方志軍不回來,沒準還會拾掇方志軍不給家裏寄錢或者少給家裏寄錢,還有以後的孫子孫女也不會帶回家來給她看。
李嬸子有三個兒子,但是她最愛的還是方志軍這個最有出息也最俊的兒子,要是日後方志軍都不能回家來,那她跟沒有這個兒子有什麽區別?還有不寄錢回來,不寄錢回來她吃什麽喝什麽?大兒子跟二兒子都是地裏刨食的泥腿子,孩子一堆要養,靠他們她是別想過什麽好日子的。
她是個現實的女人,雖然一開始認為兒子有出息可以找個部隊姑娘幫襯一下,但是一想到找了部隊姑娘,尤其是她心目中最能幫助兒子前進的領導千金什麽的會瞧不起她讓她失去自己最有出息最能依靠的兒子,李嬸子當即就斷了這個念頭。
這結婚還是門當戶對的好,即使不門當戶對,也不能讓女方壓頭,她想了想還是讓林思然跟方志軍相親吧,雖說不能讓方志軍娶領導媳婦,但是也不能太磕磣,她尋摸了身邊的人,除了姜可可條件最好,就剩下林思然了。但是姜可可名聲不太好,又常跟江寄餘攪和在一起,還是國外回來的,雖說從國外回來沒遭到批鬥,但指不準啥時候就有事了,所以姜可可第一時間就給排除了,這樣一來還是林思然最好最適合了,她也跟林思然相處過,是個不錯的城裏娃,平時對她也好,跟她唯一的閨女方曉紅也處得來,要是能跟方志軍結婚,還是很不錯的。
也不怕林思然拾掇方志軍不歸家,畢竟林思然是個知青,在這裏沒有個娘家,還不是得聽她的話,而且嫁給他兒子還是她高攀了,不怕門戶太高自己沒底氣,婆婆的譜都不能擺。
就這樣一分析,李嬸子就幫著給林思然和方志軍牽線搭橋了。
方志軍沒想要相親的,不過想起回來前領導批他假條時說讓他把個人情況給解決了,也能了卻一樁心事,再看自家老娘這麽殷切希望,想到這麽多年自己一直沒回家照顧她,心一軟便同意了。
於是便有了原著男女主的第一次見面——相親。
這個情況又跟原著不大相同了,原著裏男女主在相親之前見過面了,而且因為原身姜可可沒有出場和林思然的特意打扮和偶遇方志軍對林思然初步印象還不錯,現在穿書的姜可可蝴蝶掉了這次林思然獲得方志軍好感的偶遇,而且還讓方志軍對姜可可有更多的好感,所以這次的相親會不會按照原著劇情走,這還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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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天熱,等到明天再來處理肉怕是要臭了,而且這年代大家看到肉都挺激動的,都想趕緊分到自己家中,得到手的才是最實際的。
村裏分這種意外打到的野豬肉都是按照戶頭來分, 差不多每家可以分到一兩斤肉, 方志軍作為野豬的人可以多分些,大家都沒意見,本來就是這麽安排的。
不過姜可可和江寄餘沒想到他們兩個也能多分兩斤肉, 因為方志軍沒把打野豬的功勞全攬過去,他說是姜可可和江寄餘從旁幫忙協助, 消耗了野豬體力分散了野豬註意力, 他才能安全地把野豬打死。
當時打死野豬時只有他們三人在場, 方志軍這麽說大家夥也就沒好反駁。
趙志紅本來有點不高興, 因為她也被野豬追,姜可可能多分點,她也應該多一點才是, 不過轉念一想姜可可確實是吸引了野豬大半火力, 可以說是用命換來的這幾斤野豬肉, 要不是江寄餘和方志軍及時趕到, 沒準要沒命了。這樣一想, 心裏就平衡下來了。
林思然卻是沒辦法平衡,不僅是為了姜可可能多分野豬肉,更是為了姜可可被方志軍和江寄餘救下。尤其是方志軍,自他回來探親,她就沒正面跟人認識過,三天兩頭往他家跑都沒遇到人,姜可可這麽好命,在山上被野豬追都能讓方志軍給遇上,這叫什麽事!
可是她不高興也沒辦法,方志軍說完打野豬的情況後就回家去了,她也不好意思晚上去人家家裏。看了眼來領野豬肉的李嬸子,林思然咬咬唇,看來還是得跟她挑明,讓她按照之前說好的那樣給他們牽線搭橋才行。
姜可可腿傷了沒有去排隊領豬肉,是趙志紅幫忙給領回來的,她看著三斤重的豬肉咽了下口水,除了去鎮上的國營飯店吃過一兩次,她基本沒再沾什麽葷腥,眼下看見生豬肉腦海裏已經自動浮現起紅燒肉,梅菜扣肉,豬肉青菜湯,筍燜肉等等菜式。
然而並沒有什麽用,因為她不會做。
最後她還是把肉交給了趙志紅,讓她幫忙處理,她們對半分著吃。
趙志紅不肯要這麽多,畢竟這肉來之不易,沒道理一下子占了人這麽大便宜的,還是姜可可堅持,趙志紅這才應下,不過她表示願意幫姜可可燒洗澡水幫忙提水洗澡什麽的,這樣姜可可就不怎麽不需要走來走去,更利於靜養。
姜可可跟她道謝,兩人倒是更親近了些。
因為姜可可這一出,女知青宿舍裏就有眼紅地說酸話,說姜可可會收買人,讓人幹活是大小姐,又說趙志紅是貪圖便宜才對姜可可好。
姜可可被說習慣了沒什麽大反應,趙志紅一開始不太高興,不過她好朋友安慰她,她就不難受了,還跟她朋友說姜可可為人不錯什麽的,讓她朋友對姜可可也有好臉色。本來也就沒多大的仇,放下成見也比較容易,再試著相處發現人有改變還不錯,就可以繼續相處下去了。
就這樣,姜可可沒有刻意去改變去討好別人,她也成功地打破宿舍孤立,在女知青宿舍也有了能說話的普通朋友,這點讓她挺高興的。
因為腿傷姜可可再次請假在宿舍休息,剛開始還覺得特別幸福,不用曬太陽去拔草去下地,但是漸漸地就覺得不太方便了,洗澡走路什麽的都挺麻煩的,要不是有趙志紅幫忙她自己會搞得更加亂七八糟,所以還是想要快點好起來。
她算是發現了,自己這金手指對外傷有效,像骨頭錯位這種就沒辦法,還是跟正常人差不多的愈合過程,很緩慢。
真是、雞肋得要命啊。
姜可可心塞塞,不過還是謹遵醫囑能不走路就不走路,每天就在房間裏背背書做做題,偶爾也寫寫故事,主要是寫長篇故事,她短篇故事也積累了一些,打算等上次寄的短篇有了結果後再考慮把現在這些寄往哪個報刊雜志。
就這樣五天時間過去,姜可可都待在宿舍沒有出門過,也不知道林思然這位原著女主終於跟方志軍這個原著男主有了第一次正式的見面。
那天也算是李嬸子牽線搭橋,林思然還是側面說服了李嬸子給她和方志軍做媒,她旁敲側擊了解到李嬸子改變主意不給她牽線搭橋的原因後對癥下藥,跟李嬸子說了些娶了部隊女人後方志軍就不會再回家來了,也不會像其他媳婦那樣給李嬸子拿捏,誰城裏住著的樂意伺候鄉下婆婆?不僅會拾掇方志軍不回來,沒準還會拾掇方志軍不給家裏寄錢或者少給家裏寄錢,還有以後的孫子孫女也不會帶回家來給她看。
李嬸子有三個兒子,但是她最愛的還是方志軍這個最有出息也最俊的兒子,要是日後方志軍都不能回家來,那她跟沒有這個兒子有什麽區別?還有不寄錢回來,不寄錢回來她吃什麽喝什麽?大兒子跟二兒子都是地裏刨食的泥腿子,孩子一堆要養,靠他們她是別想過什麽好日子的。
她是個現實的女人,雖然一開始認為兒子有出息可以找個部隊姑娘幫襯一下,但是一想到找了部隊姑娘,尤其是她心目中最能幫助兒子前進的領導千金什麽的會瞧不起她讓她失去自己最有出息最能依靠的兒子,李嬸子當即就斷了這個念頭。
這結婚還是門當戶對的好,即使不門當戶對,也不能讓女方壓頭,她想了想還是讓林思然跟方志軍相親吧,雖說不能讓方志軍娶領導媳婦,但是也不能太磕磣,她尋摸了身邊的人,除了姜可可條件最好,就剩下林思然了。但是姜可可名聲不太好,又常跟江寄餘攪和在一起,還是國外回來的,雖說從國外回來沒遭到批鬥,但指不準啥時候就有事了,所以姜可可第一時間就給排除了,這樣一來還是林思然最好最適合了,她也跟林思然相處過,是個不錯的城裏娃,平時對她也好,跟她唯一的閨女方曉紅也處得來,要是能跟方志軍結婚,還是很不錯的。
也不怕林思然拾掇方志軍不歸家,畢竟林思然是個知青,在這裏沒有個娘家,還不是得聽她的話,而且嫁給他兒子還是她高攀了,不怕門戶太高自己沒底氣,婆婆的譜都不能擺。
就這樣一分析,李嬸子就幫著給林思然和方志軍牽線搭橋了。
方志軍沒想要相親的,不過想起回來前領導批他假條時說讓他把個人情況給解決了,也能了卻一樁心事,再看自家老娘這麽殷切希望,想到這麽多年自己一直沒回家照顧她,心一軟便同意了。
於是便有了原著男女主的第一次見面——相親。
這個情況又跟原著不大相同了,原著裏男女主在相親之前見過面了,而且因為原身姜可可沒有出場和林思然的特意打扮和偶遇方志軍對林思然初步印象還不錯,現在穿書的姜可可蝴蝶掉了這次林思然獲得方志軍好感的偶遇,而且還讓方志軍對姜可可有更多的好感,所以這次的相親會不會按照原著劇情走,這還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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