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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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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華爾茲兼具莊重典雅與飄逸欲仙的風格,這是由舞步中的旋轉動作帶來的。雖然其中的女步是由男步帶動的,但以你這種程度的舞步,到時候只會被美第奇家族的人嘲笑為學步的鴨子。”

可黛毫不顧及林皓夜劍聖傳人的身份,用各種方式冷嘲熱諷,逼著林皓夜穿著四寸高的高跟鞋,必須在一根直線上款款而行,腰上掛著的鈴鐺不能響動分毫。稍有錯疏,羊皮鞭子就抽到小腿上。

“我記得中國古代女子有一種‘蓮步’,走來意韻姍姍,風姿裊娜,連腰帶上的流蘇珠子都不會發出響聲。什麽時候你能練到這種境界,什麽時候這個下午的功課就算過關了。”

林皓夜憋了一肚子火,回頭看見淩昊天靠在一邊悠悠翻閱著公文,更加氣不打一處來:“為什麽我練得這麽慘,他就這麽悠閑?”

淩昊天翻過兩頁文件,頭也不擡地悠悠道:“我從十三歲開始就有專門的舞蹈老師教授貴族交誼舞,你那時候在幹嘛?”

林皓夜哽了一下,回想一下自己十三歲時,貌似還在紮堆踢毽子、打游戲,登時垮下臉來。

可要就這麽認輸,她又有些不甘,不甘不願道:“可是……只不過是開場舞,有必要這麽嚴苛嗎?”

她不是沒試過穿著高跟鞋跳舞,可還是第一次穿這麽高的鞋跟,能保證正常走路不崴腳已經算不錯,還要走出那種婀娜款款的意韻,跳出流暢飄逸的舞步,簡直是要她的命。

可黛優雅一笑:“今天的訓練不止是要教會你跳華爾茲,更是要讓你養成行止間的儀態,否則又怎麽能跟美第奇家族的第一繼承人較勁?何況……”她頓了頓,走到林皓夜近前,刻意壓低聲音:“林小姐覺得,是你在女子中算得上漂亮,還是董事長在男性中稱得上帥氣?”

林皓夜不明白她為何突然這樣問,可還沒厚臉皮到睜眼說瞎話的地步,扁扁嘴道:“是他比較帥。”

可黛微笑著點點頭:“那就是了。董事長稱得上男子中的翹楚,還得時不時顧及一下自己的形象,何況是林小姐。若是不花一點心思改善自身條件,你憑什麽認為殷文主管就必須對你死心塌地?據我所知,對殷主管芳心暗許的女性可不在少數。”

林皓夜一口血噎在喉嚨口:狠……太狠了!這樣一張利口,專挑別人的軟肋紮,難怪能勝任淩氏審訊官這一職務。

她偷眼看看殷文,後者靠在角落裏,翻看著自己的手機,似是全未註意到這邊的動靜。視線在那張清雋英挺的面孔上凝註片刻,再回想下穆清華那張清麗絕俗的臉,截圖掃描,再PS在一起,合成了許久,忍不住發出一聲哀嘆:這兩人,光看外表……真TM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她深吸一口氣,咬牙道:“我知道了,繼續吧。”

所謂的“舞步訓練”持續了足足四個小時,中途飛廉一個電話打來,說安防部代理主管李如松已經到了港城,把淩氏少帥臨時拉走。於是禮儀訓導廳裏只留下林皓夜一人繼續受著痛苦煎熬。

當她第N次走過那條紅毯,腰帶上的鈴鐺紋絲不響。可黛點點頭,隨即換了訓練方式——廳廊下的理石地板微微下陷,漲起一池清水。而她就要踏著水池下的青石練習華爾茲的舞步,每一步都不準帶起水花。

林皓夜目瞪口呆,半晌終於回過神來,忿忿大叫道:“這是什麽訓練方式?根本是刁難人!有本事你自己做做看?”

可黛看了她一眼,一句話沒說,人已站在青石上,接連三個三拍旋轉,CD的金色鞋跟化開層層漣漪,竟當真沒帶出一片水花。

“我知道你是劍聖傳人,劍術獨步天下,自然不會把這些雕蟲小技放在眼裏。不過你別忘了,你同時也是女性,如果還想像一個正常女孩子一樣談戀愛,就不能輕視這些可以展示女性魅力的技藝。”

她看著垂眸思索的林皓夜,十分精準地加上最後一塊砝碼:“當年,穆清華小姐也是這樣過來。”

聽到“穆清華”這三個字,林皓夜驟然擡頭,眼底好像有火光在燃燒:“我知道了!我練!”

殷文對華爾茲練習沒興趣,更不想一直面對著審訊官,索性找了個借口躲出去。等到兩個小時後回來時,正看到林皓夜在水面上練習舞步,四寸高的鞋跟一滑,崴了腳踝,險些栽倒在水裏。

殷文吃了一驚,一個箭步沖到近前,將已經栽倒一半的林皓夜堪堪拉起,連聲問道:“你沒事吧?”

“沒、沒事。”

林皓夜捂著腳踝,痛得齜牙咧嘴:幸虧她是上古名劍化身,筋骨強健殊異於常人,否則剛才那一下非扭斷肌腱不可。

殷文扶著她到一旁坐下,脫下那雙黑色的高跟禮鞋,想察看她傷勢如何。誰料不過一個下午,她腳上已磨起無數血泡,連鞋幫都染紅了,頓時嚇了一跳:“怎麽弄成這樣?只是練舞而已,有必要這麽拼命嗎?”

林皓夜也沒想到會搞得這麽慘,撓撓頭道:“既然已經答應了,那我就想做到最好嘛。而且……”她頓了幾秒鐘,低聲嘟囔道,“而且……我也想更襯得上你一點嘛。”

殷文正撕開手絹替她包紮傷口,聞言不禁一楞,擡頭:“你說什麽?”

林皓夜咬著手指,聲音含糊不清:“我又不是美女,脾氣也不溫柔,小心眼又睚眥必報,還霸道不講理……都不知道到底哪裏吸引你。那位可黛小姐說的也對,連淩昊天那樣的人都要顧及形象,討人歡心,何況是我。”

她的解釋太出乎殷文意料,一時竟不知該說些什麽。隔了一會兒,才無奈道:“你知道,我並不看重這些。”

“我知道啊……可是不看重,並不代表不喜歡嘛。”

林皓夜玩著自己的手指,語氣中帶著一股連自己也沒察覺到的酸意:“你當年會跟穆清華交往,說明你心裏還是更欣賞喜歡那樣的女性啊。”

殷文有些啞然,盯著她瞧了片刻,輕輕嘆了口氣:“所以,你才讓淩昊天將清華調回北美總部?因為她讓你覺得不安,是嗎?”

林皓夜眨眨眼,倏爾擡起頭:“你……都知道了?是淩昊天告訴你的?”

“不是。清華來向我辭行,我想淩氏少帥沒理由無端調走一名得力幹將,除非有人向他提出要求。”

殷文聲音平靜,目光卻透出幾分無奈:“夜兒,我現在同清華只能算普通朋友,她不會對你有任何影響,你沒必要這樣介意她。”

林皓夜扁扁嘴:她當然知道,否則這兩年來殷文也不會對穆清華避之唯恐不及。可是知道歸知道,每次想到那個女人曾跟殷文是男女朋友,還幾番與其無語凝噎地對望,她就像喉嚨裏梗了一根魚刺,吐不出也咽不下,極其不舒服。

之前她向淩昊天提出這個要求時,並未刻意要求其保密,一半是因為知道,淩氏少帥就算答應了,也未必會做到;另一半則是因為,她既然說了出口,就不怕讓殷文知道。

“我知道你一直把穆清華當成普通朋友,可是很明顯,她可沒把你當成普通朋友。”

想到那一晚她在淩氏東海別苑裏所看到的那一幕,林皓夜眉心微蹙,一股無法明述的微妙情緒湧上心頭,新仇舊恨疊加在一起,索性坦白道:“她對你的心思,我非常明白。我不喜歡她楚楚可憐的表情她說的話,好像我欠了她一樣。我更不喜歡她看你的眼神她做的事,每次聽你嘴裏說出她的名字,我就會想起這兩年她所有試圖將你搶走的舉動!”

這是她自從知道穆清華和殷文的那段過往後,就一直憋悶在心裏的話——之前因為與殷文關系未定,所以沒有立場這樣說;而之後……則是再沒有機會說出口。

一口氣說完,她清楚看到殷文眼睛裏一閃而過的愕然神色,不由微微苦笑:是了,想來這個男人從未想過這一點吧?在他看來,他全心全意喜歡的是自己,她自然沒必要為這些事而在意。可是於她而言,哪怕此刻殷文鐘情的是她,只要一看到穆清華,她就會想起那兩人曾經共處的時光,想到那兩人曾經是如怎樣珠聯璧合的一對。

所以說,前女友這種生物是非常麻煩的存在,絕對不能沾染——可惜的是,再怎樣聰明睿智的男人,一旦碰到這個問題,都會拎不清。

這一回,殷文沒有立刻回答,而是埋頭將她的腳傷處理好,手絹接口打了個整齊的結。

這樣的反應在林皓夜意料之外:如果他表示出憤怒,或者對她的話加以反駁,她反倒能隨機應變。可是殷文沈默以對,她也不知該如何繼續,只能任憑氣氛一點一點沈寂僵持。

殷文處理好她腳上的血泡,終於擡起頭:“今天先到這兒吧,我送你回去。”

他剛想回身召喚司機,卻感到衣袖一緊——林皓夜輕扯扯他衣袖,眨巴著一雙黑白分明的眸子,頭一歪,眉一低,竟然流露出幾分怯生生的意味:“你生氣了嗎?”

她是個聰明的女子,自然知道何時該強勢,何時該示弱。而應對殷文這樣水潑不透的堅冷性子,柔情攻勢永遠比強硬頂撞要有效。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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