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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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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一若演技上身。

小樣,我就是故意的,你看的出來麽,無辜,求知,義憤填膺,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這一切,都是在鋪墊,在有的放矢。

要放在去年,他如若過來采訪這位大師,肯定是中規中矩,因為根本不了解,沒有發言權。

可昨晚上看了視頻裏大師那些所謂的作品,肖一若嗤之以鼻。

四個字形容:什麽玩意。

非要扯上藝術也行,加上“行為”二字。

純屬鬼畫符。

寫字講究一氣呵成,筆走龍蛇,他頭一回見到能續筆的。

比如寫“小”字,寫完了發現右邊那一點不滿意,居然再次下筆,像是畫畫一般來描邊。

至於視頻裏頭吹噓的楷書,根本不是那回事。

形容王羲之的字是端秀清新,飄若浮雲,矯若驚龍,他呢,就倆字,隨意。

你要有實力,隨意無所謂,可完全是草包一個,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唯一想不通的,是萬林嘴裏那些書法協會,按理說,不可能看不出他真實水平如何。

要麽是金錢開道,買通人心,要麽就是他在撒謊,所以,在節目組采訪的同時,也派出人進行調查,暫時還未得到結果。

車上,肖一若大膽地提出了大師是騙子的可能,一通分析,讓導演編導相信了七分。

他們的第一反應,是不再采訪,那不是助紂為虐,為騙子搖旗吶喊麽。

而肖一若的建議卻是繼續。

節目收視不高,要不咱們反其道而行之,你們一直報導真實的高手,沒啥人看,要是變成大型打假打臉現場呢?

都是專業人士,一句話點醒夢中人,導演經過短暫思考後決定,幹了!

於是,便有了開頭那一些列操作。

“萬大師,”肖一若不急著撕破臉,先讓他裝會:“剛才聽您徒弟說,您最喜歡的是王羲之的作品,電視機前的觀眾許多人都是只知其名,不明其道,能否介紹一下呢?”

萬林松了口氣,要是再說關於商演金錢的事,他都準備離開了。

隨後,對著鏡頭侃侃而談。

肖一若微微點頭,沒有打岔,看來也不是純粹草包,至少有去了解過,對於王羲之生平還是知道不少,很容易唬住人。

而且還會取巧,大談特談王羲之的成就和作品,但對於書法本身的特點,只是點到為止,不曉得是不是刻意而為之。

說了一會,高興了,站起身,帶著肖一若去到書櫃處,裏頭陳列著不少獎杯。

某某作家協會榮譽會員,

某某書畫展金獎,

某某大賽第一名...

二三十個獎杯在燈光的照射下很是唬人。

肖一若不好意思的掏出手機:“大師,我迄今為止只拿過一個獎杯,知道有多難,能不能拍幾張照片,作為對自己的鞭策。”

萬林微笑著點頭,做了個請的手勢。

哢嚓哢嚓,肖一若直接將照片發到了編導的微信上:查一查。

編導心領神會,去到一邊悄聲打起了電話。

看到肖一若不再問那些令人難堪的問題,萬林心情大好,看完獎杯,又帶他參觀起房子以及藏品。

這個是出自某大師之作,那個是著名設計師作品,還有誰誰誰...

肖一若配合著露出羨慕的眼神和表情,徒弟們也放松了警惕。

“萬大師,說一千道一萬,還是得手底下見功夫,要不,現場表演一下?”

這是既定的環節,萬林沒有拒絕,邁步走向了屋裏最顯眼的條案跟前。

徒弟們紛紛上前,研磨,鋪氈,準備筆洗。

肖一若不動聲色地來到導演身邊,低頭聊了幾句,隨後又換上笑容,去到條案邊上。

“大師,您這硯臺啥的都挺有講究的吧。”

“當然,你可能不知道...”

嘚吧嘚吧,一陣凡爾賽,最後就是一個字:貴。

眼前看到的所有東西,包括毛筆啥的,全都出自名家之手,一般人有錢都不一定能買著,限量來著。

肖一若有些心癢,他看的出是好東西,就單說那一溜的毛筆,全都價值不菲,隨便一支估計都得幾千上萬不等。

一會功夫,準備工作完成。

“大師,您準備給寫個什麽?”肖一若湊了上去。

“《蘭亭序》怎麽樣,”萬林擡頭:“既然咱們說了這麽久的王羲之,不寫個代表作,好像不太合適。”

“我沒意見,”肖一若話鋒一變:“只是,《蘭亭序》全文28行、324字,通篇遒媚飄逸,字字精妙,點畫猶如舞蹈,有如神人相助而成,被歷代書界奉為極品。

宋代書法大家米芾稱其為‘華夏行書第一帖’,後世但凡學習行書之人,都會傾心於蘭亭不能自拔,洋洋灑灑跳舞一般的筆法真是讓吾等後輩習書者望而生嘆。

難度可見一斑,大師果然不一般,請吧。”

萬林楞了一下,很快調整好表情。

咦,這小夥子啥情況,剛才聊天表現得和門外漢沒有區別,咋說到《蘭亭序》,這麽了解。

哦對,專業的主持人,對於各種特別出名的事物,肯定會看看聽聽,正常。

做了個深呼吸,左手挽著右手衣袖,指尖輕撫過眾多毛筆,一番挑選之後,取下一支,正準備蘸墨。

“等等,”肖一若忽然喊道:“大師,是不是搞錯了。”

萬林轉過頭,臉上稍顯不悅,你為什麽打斷我。

“大師,不好意思。”肖一若依然是那副忠厚老實的表情:“《蘭亭序》屬於行書,也是統稱,分為行楷和行草兩種,介於楷書、草書之間的一種字體,是為了彌補楷書的書寫速度太慢和草書的難於辨認而產生的。”

“我當然知道。”萬林對著鏡頭,不太好發作。

“我的意思是,您是不是拿錯筆了。”肖一若擡擡下巴:“這是羊毫沒錯吧,相傳,相傳王羲之寫《蘭亭序》用的是鼠須筆,取其挺健尖銳,與鬃毫相匹敵,眾多書法家在無數次臨摹實驗之後,覺得寫《蘭亭序》用狼毫紫毫最佳。

寫出來的字幹勁有力,筆力挺拔,神氣完足。

羊毫則是偏軟,含墨量大,容易寫出圓渾厚實的點畫,但對於...”

“小夥子,你說的沒錯。”萬林似乎不慌:“其實各種毛筆,都是筆者手下的武器,沒有真功夫,再好的筆也沒用,就像給一個普通人一枚導彈,他知道發射麽?”

肖一若笑了笑:“大師說的對,是我唐突了,請。”

萬林的反應之快讓他有些意外,但能理解。

好歹也算公眾人物,能如此久不被揭穿,自然有他獨到之處,而且說的也沒錯,真正的行家,不太在乎用什麽筆。

裊裊檀香飄起,萬林閉眼,做了個深呼吸,開始了他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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