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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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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巨人

精靈族讓梅幫忙在小鎮裏補充好物資後,便打算和毓秀分道揚鑣了。

毓秀和塞斯要往科馬寧大陸的最南邊走,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沿著橫穿整個大陸的科馬寧河一直往前走,但是科馬寧河的兩岸有許多人類小鎮。

精靈族想要遠離人類以及其他種族,只能往和毓秀他們相反的方向走。

不過精靈族要去的地方會經過毓秀和梅所屬的阿森斯國,如果毓秀和梅願意的話,他們可以幫毓秀把梅送回家。

對於這個提議,毓秀是有些猶豫的。

除了把梅送回家外,他還想找在家族裏最有威望的伊芙奶奶說一下關於卡帝國和巨人族的事。

如今卡帝國開始內戰,塞斯也離開了巨人族的群體,估計從今往後,卡帝國和巨人族都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卡帝國還能否庇護山下的小人族這件事暫且不提,以後不管卡帝國被哪個巨人掌權,想必小人族的日子都會越來越難過——就憑巨人族對待小人族的態度。

目前最好的辦法就是趕緊和卡帝國以及巨人族劃清界限。

如果可以的話,毓秀希望伊芙奶奶可以出面勸說其他小人族,或者下個月不要參加卡帝國舉辦的國慶慶祝會。

至少先保證自身安全。

可讓毓秀犯難的是,他沒有原主的記憶,也不了解梅經常提到的伊芙奶奶,他不知道伊芙奶奶會不會以為他在胡說八道。

梅似乎看出了毓秀的擔憂,他對毓秀說:“你帶著塞斯陛下去找精靈巫師吧,說服伊芙奶奶的事交給我。”

毓秀問:“你可以嗎?”

“要說服整個小人族可能不行,但只是說服我們佩德家族的人,我應該是可以的。”梅說,“小人族太多了,光是我們阿森斯國就有五萬以上的人口,而且由於權利和金錢的紛爭,大家被劃分為好幾派,面和心不和,我不想把時間和精力浪費在那些不會相信我的人身上,我只會找那些會相信我的人。”

毓秀覺得梅說得很有道理,他想了想,點頭道:“那就交給你了。”

梅看著毓秀,眼眶開始泛紅,她張了張嘴,勉強擠出一句話來:“我們都等你回來。”

“嗯。”毓秀叮囑她,“我帶著塞斯去找精靈巫師的事,不要告訴任何人,包括伊芙奶奶。”

“那你和塞斯陛下的關系呢?”

“說吧,也好讓他們有個心理準備。”

毓秀和梅抱了一會兒,分開後,梅已經流淚滿面,她把為毓秀準備好的包袱遞給毓秀,裏面裝著幹糧和趕路時可能會用到的東西。

毓秀背上包袱,轉身向精靈們揮了揮手,隨後展開翅膀飛走了。

塞斯站在不遠處的陽光下等他,見他飛過來,便下意識伸出手拖住他。

沈浸在陽光中的塞斯身上不再溢出那些黑氣,毓秀可以放心大膽地坐在塞斯的肩頭休息。

毓秀從衣領裏摸出精靈給他的牛皮紙,展開牛皮紙,仔細看了看,無奈他分不清東南西北,只知道前後左右。

“正南方有兩個人類小鎮,我們先往西南方向走。”毓秀摸了摸塞斯冰涼的骨頭,問他,“你知道西南方向怎麽走嗎?”

塞斯擡頭看了眼太陽的位置,又對比了下太陽和群山的距離,他收回目光,點了點頭。

“那我們走吧。”毓秀在骨頭上輕輕拍了拍。

塞斯邁開步子朝著西南方向走去。

他們越往前走,所見的樹木就越稀少,走出樹林後,映入眼簾的是綠色覆蓋面積不足的土地和一簇簇低矮的灌木叢。

毒辣的陽光直曬下來。

雖然陽光壓住了塞斯身上的黑氣,但著實把毓秀曬得夠嗆,他扶著塞斯的脖子,垂頭喪氣地扯著包袱的一角,連背後透明的翅膀也耷拉下來了。

忽然,眼前的光線一暗——有什麽東西擋在了他的上方。

毓秀楞了楞,擡頭看去。

率先看見的就是一片綠油油的樹葉,正好把曬在他身上的陽光擋得結結實實,拿著樹葉的是兩根森白的指骨。

他這才意識到塞斯不知從哪裏摘來了一片很大的樹葉。

塞斯一邊舉著樹葉一邊往前走。

沒有了太陽的直曬,毓秀總算能喘口氣了,他說:“謝謝你,塞斯。”

塞斯搖了搖頭,繼續往前走。

他們連著走了好幾天,有陽光的時候,毓秀就坐在塞斯的肩頭休息,塞斯通常會摘來一片葉子幫毓秀擋住陽光,沒有陽光的時候,毓秀就展開翅膀在塞斯的周圍盤旋。

他們沿著科馬寧河一直往前走,但是他們刻意避開了人類聚集的小鎮,只從偏僻無人的叢林經過。

漸漸地,毓秀發現科馬寧大陸比他想象中更加富饒。

這裏沒有人類的過度捕獵和開采,只有瘋狂生長的植物和活蹦亂跳的動物。

僅是塞斯走幾步路的功夫,毓秀就看見了好幾只野兔從塞斯的腳下竄過。

應該是野兔吧?

看外形很像野兔,就是它們同體發黑,顏色和毓秀認知中的野兔有著很大的差別。

想到包袱裏的幹糧快吃完了,毓秀便讓塞斯停下來。

聞言,塞斯立即停住腳步。

盡管現在塞斯不會說話,可他十分聽毓秀的話,毓秀說什麽就是什麽,毓秀叫他往東他絕不會往西。

有時候毓秀甚至懷疑塞斯是不是還沒完全恢覆理智,畢竟還是卡帝國的君王時期的塞斯可沒這麽聽話。

可無論他問什麽問題,塞斯都能點頭或者搖頭地答上來,又不像還沒完全恢覆理智的樣子。

不過這不是什麽大事。

毓秀想了幾次,沒想出個所以然來,很快把這件事拋到了腦後。

他飛到塞斯腳下,四處看了看,居然看到有只野兔鬼鬼祟祟地從一處草叢後面探出腦袋,圓溜溜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著他。

不知為何,毓秀硬是從那只野兔臉上看出了賊眉鼠眼的感覺。

毓秀深吸口氣,嘗試著輕手輕腳地朝那只野兔走去。

結果他剛走到野兔面前,還沒來得及伸手,野兔就咻的一下轉身消失在了草叢裏。

毓秀只好往回走。

誰知他才走了兩步,就冷不丁聽見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回頭看去,那只野兔又回來了,還帶了兩個小夥伴。

三只野兔躲在草叢裏,豎成一排地探出三個烏漆墨黑的腦袋,賊眉鼠眼地盯著毓秀。

毓秀:“……”

也許是從上個世界到這個世界看多了奇奇怪怪的東西,他突然有種這三只野兔都成了精的感覺。

這個想法一旦生出來,就再也壓不下去了。

一時間,毓秀連捉只兔子來吃的想法也沒了。

他準備往塞斯肩頭飛去,沒想到前一秒還安安靜靜站在原地的塞斯突然擡起一只腳向前踏出一步。

這一腳踏得又快又穩。

還很準……

因為塞斯正好踏中了那三只盯著毓秀不放的野兔。

毓秀還是第一次看見巨人族有這麽迅速的動作,別說他沒反應過來,連那三只野兔也沒反應過來,還沒跑就慘烈地死在了塞斯腳下。

塞斯拿開腳,那三只野兔的屍體頓時出現在毓秀的視線裏。

估計塞斯控制著踩下去的力道,盡管那三只野兔被他踩得血肉模糊,卻還保持著完整的外形。

毓秀張著嘴巴,半天沒能說出話來。

直到塞斯蹲下身,低著頭湊到他面前,他才猛地回神,他的腦子還沒開始運作,他的身體就已經主動擡起手去撫摸塞斯頭部的骨頭。

好像只有塞斯身上冰涼的觸感才能把他驚魂未定的狀態穩下去。

但他壓根忘了造成他驚魂未定的罪魁禍首就是他正在撫摸的塞斯。

“你怎麽把它們踩死了?”

塞斯沒辦法回答毓秀的問題,於是用頭輕輕蹭了蹭毓秀的手。

毓秀又撫摸了塞斯幾下,才收回手,走過去看那三只野兔的屍體。

他想起剛才的猜測,忍不住回頭問塞斯:“它們是普通的動物嗎?還是像獸人那樣可以思考?”

塞斯搖頭。

毓秀一下子理解了塞斯的意思,驚喜道:“它們只是普通的動物?”

塞斯點頭。

“那我就放心了。”毓秀松了口氣,“它們剛才表現得太聰明了,讓我以為它們也能像人一樣地思考呢。”

塞斯低頭俯視著毓秀,用指尖碰了下毓秀的臉頰,可能是在附和毓秀的話,也可能是在無奈毓秀的胡思亂想。

有了塞斯的答案,毓秀整顆心都落到了地上,他就地把三只野兔剝了皮,又讓塞斯摘來樹葉把三只野兔包起來。

他已經弄得兩手都沾滿了黏糊的鮮血,得去河邊洗幹凈才行,還有三只野兔的內臟沒處理,也要去河邊處理。

塞斯一只手拿著毓秀的包袱,一只手抓起用樹葉包著的野兔,正要往河邊走,卻被毓秀喊住了。

毓秀站在他腳邊,對他揮了揮手,大喊道:“你坐下來。”

塞斯歪了歪頭,似乎在疑惑毓秀為什麽讓他坐。

但毓秀沒有告訴他原因,只是不停地喊他坐下來。

即便成了一副骨架,塞斯也是有點潔癖的,之前不清醒時在大樹下面坐了一宿等待毓秀,現在清醒了他恐怕再也做不出那樣的事來。

何況他剛不得已踩死三只野兔,腳上沾著血,黏糊糊的感覺讓他難受極了,只想趕緊找個有水的地方清洗一下。

可是毓秀不肯走,一定要他坐。

塞斯掙紮了一會兒,繳械投降了,認輸地坐到地上。

他正好奇著毓秀要做什麽,就看見毓秀扯來一堆草,認認真真地替他擦拭掉腳上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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