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包子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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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日的倫敦,太陽依舊藏在厚重的雲層後,空氣也顯得有些窒悶,讓人不由猜測是不是會下雨。
今日正好沒什麽行程的阿格萊亞,正盤腿坐在自家客廳的茶幾前,低頭在自己的日程本上整理自己接下來一周的事務安排。
正在她寫得認真的時候,忽然有雙手從她身後一下子蒙上了阿格萊亞的眼睛。一個明明還帶著奶聲奶氣,卻非要壓著嗓子扮成熟的聲音,湊在她的耳邊說道:“猜猜我是誰?”
阿格萊亞便笑起來,卻不拆穿,反而非常配合地做出一副苦惱的樣子,說:“唔,是誰呢?是湯姆嗎?不對,聲音不像,是我的奧德小寶貝兒嗎?好像也不是?那到底是誰呢?”
看阿格萊亞似乎真的受到了迷惑,她身後的人樂呵呵的笑彎了眉眼,只當自己的偽裝手段真的極為到位。
他得意洋洋地松開雙手,不再掩住阿格萊亞的雙眼,轉而攬住了她的脖子,笑嘻嘻地說道:“媽媽,是我呀,是奧德修斯,媽媽好笨,都猜不到!”
阿格萊亞回身,含笑將自己的寶貝攬進懷裏,親了親他粉嘟嘟的小臉蛋,溫柔地說:“是呀,媽媽好笨呢,都沒有猜到是我的奧德,媽媽覺得好失落呀。”
奧德修斯歪著頭想了幾秒,仰起臉給了他的母親一個甜蜜的吻,並煞有介事地安慰道:“沒關系,媽媽,就算媽媽再笨,也是奧德最最喜歡的媽媽,奧德會一直一直愛你的。”
兒子的話讓阿格萊亞的心中甜蜜,於是她忍不住低頭又給了兒子一個吻,心裏還不由想著,也許在口才上,她的奧德還真的繼承了湯姆的那份能言善辯呢。
就在母子倆一親我一下,我吻你一口的時候,湯姆回到了家裏,一進客廳,看到這一幕,就不由會心的微笑起來,似乎連工作所帶來的那種疲憊感,也在這個瞬間迅速地蒸發殆盡了一樣。
他將領帶拉松一些,噙著笑意走向了阿格萊亞和奧德修斯。
面對著門口方向的的奧德修斯,先一步看到了自家爸爸的身影,他那雙和湯姆如出一轍的藍眼睛一下子就亮起來,裏面瞬時充滿了喜悅。
他連忙從阿格萊亞懷裏退出來,還不待阿格萊亞反應過來,就像個小火箭炮一樣,口中一邊喚著“爸爸”,一邊快速地沖向了湯姆。
湯姆適時地蹲下了身來,張開懷抱迎接他的兒子,奧德修斯撲進他的懷裏,熱情地親了湯姆一口,高興地說道:“爸爸,你終於回來了!奧德可想你了。”
明顯被兒子的話取悅的湯姆登時發出了他標志性的“Ehehehe”的笑聲,單手抱著兒子直起身來,側頭親了親他的臉蛋兒,說道:“謝謝你,奧德。我也很想你和媽媽。”
說著,他就自然地伸手牽住走過來的妻子的手,傾身和她交換了一個吻。
阿格萊亞柔聲說道:“累不累?很快就能吃飯了,你先去換衣服,然後帶著奧德去洗手吧。今天的飯後甜點有你們倆最愛的布丁哦,快去吧。”
湯姆故作驚訝的瞪大眼睛,頗為戲劇化地對奧德修斯說道:“奧德,Did you hear that?今天有我們最愛的布丁哦!Amazing!”
奧德修斯也非常高興地歡呼鼓掌,三呼萬歲,然後父子倆一起吵吵鬧鬧地向裏間而去了。阿格萊亞好笑地看著這對父子,這倆人,有時候真是幼稚到一起去了!
晚飯後,一家人照例出門,到家附近的那個小公園裏散步,在並不繁忙的時候,一家人都很樂意花些時間來完成這樣溫馨而閑適地家庭活動。
在結婚之後,阿格萊亞和湯姆搬離了湯姆以前的那個公寓,搬進了一個更保護*的小區裏的一棟二層小樓裏,那個小公園,正是小區自帶的公共設施。莫惋漣
最開始的時候,小區裏的有些住戶在看到湯姆和阿格萊亞時,還覺得興奮,但後來日子久了,大家也就慢慢淡然了,在面對阿格萊亞和湯姆時,也會自在地與之攀談了。
後來,阿格萊亞生下了奧德修斯後,跟小區裏同樣當媽媽的那些女士們,就更有共同語言了,相處日子久了,大家也就將這對明星夫妻,看做了平凡人。
幾乎整個小區裏所有認識奧德修斯的人,都會稱讚他是個很有禮貌的孩子,而這一優點,自然和他的生活環境是密不可分的。
在他的日常生活中,身邊最親近的人都是相當舉止有度的,其中,首推的就是他那對明星雙親了。
他的母親阿格萊亞,從出道伊始就是出了名的具有淑女氣質,她從不罵臟話,也不在背後詆毀人,即使是對什麽事情表示不讚同,也不會使用太過偏激的字眼,總是比較委婉,也相對溫和。
在成為母親之後,本來就很喜歡小孩子的阿格萊亞,明顯更加具有母性了,她的母性不止針對自己的孩子,她同樣非常憐惜那些生活不幸地孩子。
最近兩年,阿格萊亞將自己的一部分精力投向了慈善事業,和早已成為英國金融界投資新貴的克洛諾斯一起,成立了一個慈善基金,就像瑪麗莎曾經做的那樣,他們將這筆錢,用於撫養和幫助那些被遺棄的孩子。
熱衷公益事業的阿格萊亞,擁有著極好的社會形象,有人甚至稱她為“21世紀的奧黛麗·赫本”,因為她們都是那麽優雅美好,富有愛心的英式淑女。
除此之外,奧德修斯的父親湯姆,對他的性格形成,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奧德修斯看來,自己的爸爸就是他的英雄,他好像什麽都會,也什麽都懂。
他會說好多語言,對很多典故和名言也總是信手拈來,不管奧德修斯的問題再怎麽天馬行空,他永遠能用最合適的方式讓奧德修斯明白過來。
從開始記事起,奧德修斯就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逐步形成了良好的禮儀,爸爸曾告訴他,要用自己希望被對待的方式,來對待別人,而媽媽也告訴他,永遠不要低估一句友善的話或一樁好事的作用,所以不要輕易對人惡語相向,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也可以幫幫別人。
父母是這樣教導的,而奧德修斯也就是這樣做的,他以為這是理所當然地事情,可是等到他進入小學之後,他卻發現現實並不完全是這樣子。
雖說才不過六七歲,奧德修斯的言行舉止,已經開始初具紳士風範了,而大多數這個年齡的孩子,還正處於招貓逗狗的胡鬧年紀。
奧德修斯在女生中人緣還不錯,因為他總是會很自然地幫助女孩,但同班的男生裏,和奧德修斯關系好的寥寥無幾,因為他們總覺得奧德修斯跟他們不是一類人。
這種不同不僅僅體現在禮儀上,更體現在奧德修斯的積累上。也許是受了湯姆的影響【註1】,跟那些睡前故事多為童話的孩子不同,奧德修斯最喜歡的,就是聽爸爸給自己念些跌宕起伏的史詩故事。
他是聽著《羅蘭之歌》、《熙德之歌》【註2】和《荷馬史詩》長大的孩子,他對那些故事深深地著迷。
爸爸會用他充滿感情的聲音,為奧德修斯說起那些古老而久遠的故事,那一幅幅壯闊而秀麗的畫卷,就會隨著爸爸的講述,在奧德修斯的腦海中濃墨重彩地鋪陳開來。
受著這些故事的熏陶,奧德修斯不管是詞匯量,語言的邏輯性和文采,已經思考問題的方式上,都和班上的孩子大不一樣,這使得他深得老師的喜歡,也使得他和同學的關系更加疏離。進擊的狐貍精
他無法跟同學談論自己的愛好,因為他只要一說起那些他深深熱愛的那些故事,就會招致同學異樣的眼神,仿佛他是什麽不被包容的異類一樣。
在這樣的目光裏,小小的奧德修斯倍感受傷,於是,久而久之,他就對班上的同學關閉了心防,越來越不願意跟同學交流,也就越來越沈默,越來越獨來獨往。
一日裏,湯姆接到了兒子班主任的電話,表達了自己希望與湯姆交流一下的意願。湯姆隱約意識到,也許是和奧德修斯有關,也許是兒子遇到了什麽問題。
本來幾小時後他還有一個行程,但他毫不猶豫地就讓盧克幫他延期了,並很快趕到了奧德修斯所在的小學,因為在他看來,沒有什麽比家人更加重要了。
奧德修斯的老師是一位上了些年紀的中年男子,他先是跟湯姆笑著打了招呼,然後請他坐下,等雙方都落座後,他才對湯姆說起奧德修斯的事來。
他告訴湯姆,奧德修斯是一個很有禮貌,也很有主見的好孩子,他總是樂於助人,也一直很尊重大家,但是他卻並沒有受到歡迎。
相反的,有好幾次上課,在講完提綱並讓大家組成小組自主學習時,老師都留意到奧德修斯是一個人在學習,他不去加入別人,別人也不來邀請他。
老師認為這並不是一個樂觀的現象,他認為他應該告訴湯姆這個情況,並且和他一起為此作出努力,使奧德修斯能夠真正地融入這個班級。
和老師交流過後,當晚,一家人一起吃過晚飯後,湯姆牽著奧德修斯的手,走進了湯姆的書房。
父子倆坐在書房中的小沙發上,湯姆摸著奧德修斯的頭,詢問道:“奧德,你最近似乎不是很開心,你願意跟爸爸說說嗎?”
奧德修斯抿了抿嘴,沒有立即回答,湯姆也不急,很有耐心地等待著兒子的回覆。良久,奧德修斯才說:“我不喜歡他們。”
湯姆雖知道兒子指的什麽,還是故作不知地問道:“他們?他們是誰?”
奧德修斯嘟嘟嘴,說:“是班上的同學。爸爸,每次我一說我喜歡的東西時,他們就會用那種看異類的眼神看我,我不喜歡這樣。我討厭他們,也討厭他們喜歡的那些幼稚的東西!爸爸,我是不是真的是個怪人?”
湯姆有些明白事情的原委了,他說:“奧德,你當然不是怪人,你是個很聰明也很懂事的孩子。不過奧德,有些事情,在了解之前,是沒有發言權的,你說你討厭你同學喜歡的東西,但你真的有去接觸過那些東西嗎?”
奧德修斯沈默的搖了搖頭。湯姆繼續道:“這樣吧,奧德,你告訴我你的同學們經常談論的有些什麽東西,咱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好不好?”
奧德修斯下意識地想要拒絕,但是看著父親溫和卻隱帶鼓勵的眼神,終究還是答應了下來。於是他就和湯姆,一起去了解了一下那些他經常聽周圍人提及的東西。
在這個過程中,奧德修斯的態度,慢慢從開始的不情不願,變得好奇而主動,他開始意識到,那些被同學們廣泛提及的東西,並不都是一無是處的,至少其中有一些,看起來也真的挺有意思的。
看著奧德修斯一步步轉變了態度,湯姆就微笑著說道:“Look,奧德,事情並不完全像你所想的那樣不是嗎?你曾口口聲聲說自己會討厭的東西,其實也一樣激起了你的興趣,不是嗎?你覺得這說明了什麽?”
奧德修斯微微紅了臉,嚅囁道:“爸爸,我以後再也不那麽武斷的下評價了,我會先去了解一個事物,再評價的。”游釣天下
湯姆欣慰的摸摸兒子的頭,讚道:“嗯,說得很棒。不過爸爸覺得,還有一些要補充的,那就是,有時候,在面對一些事情的時候,不妨換一個角度來考慮,也許就會大不相同呢。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像一枚硬幣,有正面,也有反面,只是有些是正面更重,有些是反面更重罷了。Darling,在完全否定之前,我們也許也應該看看它的優點,從而立體而全面地了解它。要善於發現任何事物,乃至任何人的閃光點,你覺得呢?”
在第二天的課間,當奧德修斯周圍的男生又一次聚在一起討論他們熱愛的那部動畫片新播出的那一集時,一個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的人也加入了他們的討論。
奧德修斯開口說:“我覺得故事裏的主人公XXX,其實可以……”在他說完自己的一番見解後,發現周圍的好些男生都一臉呆楞的看著他。
奧德修斯不解道:“怎麽了?我有哪裏說錯了嗎?”幾個男生一下子回過神來,他們沒想到歷來看起來這麽高大上的的奧德修斯,也會跟他們看一樣的動畫。
這一發現讓一眾男生頓時大感親近和受寵若驚,也很快接著奧德修斯的話題講了下去。於是,就憑著這一部動畫片,奧德修斯令很多男生對其大為改觀。
而隨後,在一次課上,當老師在講完提綱後,並沒有由著同學們自行分組,而是自己劃分了幾個小組,並要求大家比賽哪個小組能夠更快地完成老師的學習任務。
很快,跟奧德修斯一個小組的同學紛紛發現,當他們有什麽不解的疑問時,奧德修斯總能夠很好地幫他們解決。
在他的幫助下,他們所在的那個小組很快完成了任務,奪得了第一,每個人都得到了老師獎勵的一只漂亮的彩色鉛筆。
從那之後,每次到了大家自主學習那個環節時,奧德修斯便成了所有小組爭相搶奪的對象,因為有了他,就等於擁有了一套方便快捷的參考書。
就這樣,奧德修斯慢慢從班裏的編外人員,變成了班級裏的核心人物,他和每一個人都能很好的交流,也從來都樂於傾聽和幫助別人。
於是大家也不由自主地親近他,信賴他。他的朋友越來越多,人際關系也越來越好,那曾遭排擠的過往,就仿佛僅僅是一場夢一樣,沒有人再提及,也沒有人再記得。
抖森先森教育指南第一條:讓孩子對世間萬物長存一種寬容,試著去理解,試著去寬恕,試著去懂得,試著去原諒。
作者有話要說:我對JJ的間歇性抽風表示已經筋疲力盡,從九點過點就開始發,一直刷到現在才刷上,真是累覺不愛……
因為昨天看到有個孩紙說希望看到小包子的番外,於是寫了這章。接下來會繼續正文內容,當然,如果大家有想要看的番外,也可以留言告訴我,我會酌情寫的。
附上抖森先森美圖一張,安慰安慰偶因JJ而受傷的心~~o(>_<)o ~~:
【註1】:抖森先森曾在采訪中提及,他天生就喜歡那些史詩故事的跌宕起伏和氣勢恢宏。於是我讓他的小包子,也繼承了他這一高大上的愛好╮(╯▽╰)╭
【註2】:《羅蘭之歌》是法國英雄史詩,是中世紀武功歌的代表作品。全詩共分為291節,長4002行 ,以當時民間語言羅曼語寫成。它幾乎可以稱得上是最古老的法國文學作品之一了。《熙德之歌》跟《羅蘭之歌》題材類似,都是英雄史詩,只不過《熙德之歌》不是法國的,而是西班牙的。它是西班牙文學史上最早的一部史詩。是迄今保留最完整的一部游唱詩,寫作時間一般認為在公元1140~1157年之間,全詩長達3730行,是根據歷史事實寫成的。使用語言為卡斯蒂利亞語(西班牙方言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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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正好沒什麽行程的阿格萊亞,正盤腿坐在自家客廳的茶幾前,低頭在自己的日程本上整理自己接下來一周的事務安排。
正在她寫得認真的時候,忽然有雙手從她身後一下子蒙上了阿格萊亞的眼睛。一個明明還帶著奶聲奶氣,卻非要壓著嗓子扮成熟的聲音,湊在她的耳邊說道:“猜猜我是誰?”
阿格萊亞便笑起來,卻不拆穿,反而非常配合地做出一副苦惱的樣子,說:“唔,是誰呢?是湯姆嗎?不對,聲音不像,是我的奧德小寶貝兒嗎?好像也不是?那到底是誰呢?”
看阿格萊亞似乎真的受到了迷惑,她身後的人樂呵呵的笑彎了眉眼,只當自己的偽裝手段真的極為到位。
他得意洋洋地松開雙手,不再掩住阿格萊亞的雙眼,轉而攬住了她的脖子,笑嘻嘻地說道:“媽媽,是我呀,是奧德修斯,媽媽好笨,都猜不到!”
阿格萊亞回身,含笑將自己的寶貝攬進懷裏,親了親他粉嘟嘟的小臉蛋,溫柔地說:“是呀,媽媽好笨呢,都沒有猜到是我的奧德,媽媽覺得好失落呀。”
奧德修斯歪著頭想了幾秒,仰起臉給了他的母親一個甜蜜的吻,並煞有介事地安慰道:“沒關系,媽媽,就算媽媽再笨,也是奧德最最喜歡的媽媽,奧德會一直一直愛你的。”
兒子的話讓阿格萊亞的心中甜蜜,於是她忍不住低頭又給了兒子一個吻,心裏還不由想著,也許在口才上,她的奧德還真的繼承了湯姆的那份能言善辯呢。
就在母子倆一親我一下,我吻你一口的時候,湯姆回到了家裏,一進客廳,看到這一幕,就不由會心的微笑起來,似乎連工作所帶來的那種疲憊感,也在這個瞬間迅速地蒸發殆盡了一樣。
他將領帶拉松一些,噙著笑意走向了阿格萊亞和奧德修斯。
面對著門口方向的的奧德修斯,先一步看到了自家爸爸的身影,他那雙和湯姆如出一轍的藍眼睛一下子就亮起來,裏面瞬時充滿了喜悅。
他連忙從阿格萊亞懷裏退出來,還不待阿格萊亞反應過來,就像個小火箭炮一樣,口中一邊喚著“爸爸”,一邊快速地沖向了湯姆。
湯姆適時地蹲下了身來,張開懷抱迎接他的兒子,奧德修斯撲進他的懷裏,熱情地親了湯姆一口,高興地說道:“爸爸,你終於回來了!奧德可想你了。”
明顯被兒子的話取悅的湯姆登時發出了他標志性的“Ehehehe”的笑聲,單手抱著兒子直起身來,側頭親了親他的臉蛋兒,說道:“謝謝你,奧德。我也很想你和媽媽。”
說著,他就自然地伸手牽住走過來的妻子的手,傾身和她交換了一個吻。
阿格萊亞柔聲說道:“累不累?很快就能吃飯了,你先去換衣服,然後帶著奧德去洗手吧。今天的飯後甜點有你們倆最愛的布丁哦,快去吧。”
湯姆故作驚訝的瞪大眼睛,頗為戲劇化地對奧德修斯說道:“奧德,Did you hear that?今天有我們最愛的布丁哦!Amazing!”
奧德修斯也非常高興地歡呼鼓掌,三呼萬歲,然後父子倆一起吵吵鬧鬧地向裏間而去了。阿格萊亞好笑地看著這對父子,這倆人,有時候真是幼稚到一起去了!
晚飯後,一家人照例出門,到家附近的那個小公園裏散步,在並不繁忙的時候,一家人都很樂意花些時間來完成這樣溫馨而閑適地家庭活動。
在結婚之後,阿格萊亞和湯姆搬離了湯姆以前的那個公寓,搬進了一個更保護*的小區裏的一棟二層小樓裏,那個小公園,正是小區自帶的公共設施。莫惋漣
最開始的時候,小區裏的有些住戶在看到湯姆和阿格萊亞時,還覺得興奮,但後來日子久了,大家也就慢慢淡然了,在面對阿格萊亞和湯姆時,也會自在地與之攀談了。
後來,阿格萊亞生下了奧德修斯後,跟小區裏同樣當媽媽的那些女士們,就更有共同語言了,相處日子久了,大家也就將這對明星夫妻,看做了平凡人。
幾乎整個小區裏所有認識奧德修斯的人,都會稱讚他是個很有禮貌的孩子,而這一優點,自然和他的生活環境是密不可分的。
在他的日常生活中,身邊最親近的人都是相當舉止有度的,其中,首推的就是他那對明星雙親了。
他的母親阿格萊亞,從出道伊始就是出了名的具有淑女氣質,她從不罵臟話,也不在背後詆毀人,即使是對什麽事情表示不讚同,也不會使用太過偏激的字眼,總是比較委婉,也相對溫和。
在成為母親之後,本來就很喜歡小孩子的阿格萊亞,明顯更加具有母性了,她的母性不止針對自己的孩子,她同樣非常憐惜那些生活不幸地孩子。
最近兩年,阿格萊亞將自己的一部分精力投向了慈善事業,和早已成為英國金融界投資新貴的克洛諾斯一起,成立了一個慈善基金,就像瑪麗莎曾經做的那樣,他們將這筆錢,用於撫養和幫助那些被遺棄的孩子。
熱衷公益事業的阿格萊亞,擁有著極好的社會形象,有人甚至稱她為“21世紀的奧黛麗·赫本”,因為她們都是那麽優雅美好,富有愛心的英式淑女。
除此之外,奧德修斯的父親湯姆,對他的性格形成,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奧德修斯看來,自己的爸爸就是他的英雄,他好像什麽都會,也什麽都懂。
他會說好多語言,對很多典故和名言也總是信手拈來,不管奧德修斯的問題再怎麽天馬行空,他永遠能用最合適的方式讓奧德修斯明白過來。
從開始記事起,奧德修斯就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逐步形成了良好的禮儀,爸爸曾告訴他,要用自己希望被對待的方式,來對待別人,而媽媽也告訴他,永遠不要低估一句友善的話或一樁好事的作用,所以不要輕易對人惡語相向,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也可以幫幫別人。
父母是這樣教導的,而奧德修斯也就是這樣做的,他以為這是理所當然地事情,可是等到他進入小學之後,他卻發現現實並不完全是這樣子。
雖說才不過六七歲,奧德修斯的言行舉止,已經開始初具紳士風範了,而大多數這個年齡的孩子,還正處於招貓逗狗的胡鬧年紀。
奧德修斯在女生中人緣還不錯,因為他總是會很自然地幫助女孩,但同班的男生裏,和奧德修斯關系好的寥寥無幾,因為他們總覺得奧德修斯跟他們不是一類人。
這種不同不僅僅體現在禮儀上,更體現在奧德修斯的積累上。也許是受了湯姆的影響【註1】,跟那些睡前故事多為童話的孩子不同,奧德修斯最喜歡的,就是聽爸爸給自己念些跌宕起伏的史詩故事。
他是聽著《羅蘭之歌》、《熙德之歌》【註2】和《荷馬史詩》長大的孩子,他對那些故事深深地著迷。
爸爸會用他充滿感情的聲音,為奧德修斯說起那些古老而久遠的故事,那一幅幅壯闊而秀麗的畫卷,就會隨著爸爸的講述,在奧德修斯的腦海中濃墨重彩地鋪陳開來。
受著這些故事的熏陶,奧德修斯不管是詞匯量,語言的邏輯性和文采,已經思考問題的方式上,都和班上的孩子大不一樣,這使得他深得老師的喜歡,也使得他和同學的關系更加疏離。進擊的狐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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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目光裏,小小的奧德修斯倍感受傷,於是,久而久之,他就對班上的同學關閉了心防,越來越不願意跟同學交流,也就越來越沈默,越來越獨來獨往。
一日裏,湯姆接到了兒子班主任的電話,表達了自己希望與湯姆交流一下的意願。湯姆隱約意識到,也許是和奧德修斯有關,也許是兒子遇到了什麽問題。
本來幾小時後他還有一個行程,但他毫不猶豫地就讓盧克幫他延期了,並很快趕到了奧德修斯所在的小學,因為在他看來,沒有什麽比家人更加重要了。
奧德修斯的老師是一位上了些年紀的中年男子,他先是跟湯姆笑著打了招呼,然後請他坐下,等雙方都落座後,他才對湯姆說起奧德修斯的事來。
他告訴湯姆,奧德修斯是一個很有禮貌,也很有主見的好孩子,他總是樂於助人,也一直很尊重大家,但是他卻並沒有受到歡迎。
相反的,有好幾次上課,在講完提綱並讓大家組成小組自主學習時,老師都留意到奧德修斯是一個人在學習,他不去加入別人,別人也不來邀請他。
老師認為這並不是一個樂觀的現象,他認為他應該告訴湯姆這個情況,並且和他一起為此作出努力,使奧德修斯能夠真正地融入這個班級。
和老師交流過後,當晚,一家人一起吃過晚飯後,湯姆牽著奧德修斯的手,走進了湯姆的書房。
父子倆坐在書房中的小沙發上,湯姆摸著奧德修斯的頭,詢問道:“奧德,你最近似乎不是很開心,你願意跟爸爸說說嗎?”
奧德修斯抿了抿嘴,沒有立即回答,湯姆也不急,很有耐心地等待著兒子的回覆。良久,奧德修斯才說:“我不喜歡他們。”
湯姆雖知道兒子指的什麽,還是故作不知地問道:“他們?他們是誰?”
奧德修斯嘟嘟嘴,說:“是班上的同學。爸爸,每次我一說我喜歡的東西時,他們就會用那種看異類的眼神看我,我不喜歡這樣。我討厭他們,也討厭他們喜歡的那些幼稚的東西!爸爸,我是不是真的是個怪人?”
湯姆有些明白事情的原委了,他說:“奧德,你當然不是怪人,你是個很聰明也很懂事的孩子。不過奧德,有些事情,在了解之前,是沒有發言權的,你說你討厭你同學喜歡的東西,但你真的有去接觸過那些東西嗎?”
奧德修斯沈默的搖了搖頭。湯姆繼續道:“這樣吧,奧德,你告訴我你的同學們經常談論的有些什麽東西,咱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好不好?”
奧德修斯下意識地想要拒絕,但是看著父親溫和卻隱帶鼓勵的眼神,終究還是答應了下來。於是他就和湯姆,一起去了解了一下那些他經常聽周圍人提及的東西。
在這個過程中,奧德修斯的態度,慢慢從開始的不情不願,變得好奇而主動,他開始意識到,那些被同學們廣泛提及的東西,並不都是一無是處的,至少其中有一些,看起來也真的挺有意思的。
看著奧德修斯一步步轉變了態度,湯姆就微笑著說道:“Look,奧德,事情並不完全像你所想的那樣不是嗎?你曾口口聲聲說自己會討厭的東西,其實也一樣激起了你的興趣,不是嗎?你覺得這說明了什麽?”
奧德修斯微微紅了臉,嚅囁道:“爸爸,我以後再也不那麽武斷的下評價了,我會先去了解一個事物,再評價的。”游釣天下
湯姆欣慰的摸摸兒子的頭,讚道:“嗯,說得很棒。不過爸爸覺得,還有一些要補充的,那就是,有時候,在面對一些事情的時候,不妨換一個角度來考慮,也許就會大不相同呢。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像一枚硬幣,有正面,也有反面,只是有些是正面更重,有些是反面更重罷了。Darling,在完全否定之前,我們也許也應該看看它的優點,從而立體而全面地了解它。要善於發現任何事物,乃至任何人的閃光點,你覺得呢?”
在第二天的課間,當奧德修斯周圍的男生又一次聚在一起討論他們熱愛的那部動畫片新播出的那一集時,一個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的人也加入了他們的討論。
奧德修斯開口說:“我覺得故事裏的主人公XXX,其實可以……”在他說完自己的一番見解後,發現周圍的好些男生都一臉呆楞的看著他。
奧德修斯不解道:“怎麽了?我有哪裏說錯了嗎?”幾個男生一下子回過神來,他們沒想到歷來看起來這麽高大上的的奧德修斯,也會跟他們看一樣的動畫。
這一發現讓一眾男生頓時大感親近和受寵若驚,也很快接著奧德修斯的話題講了下去。於是,就憑著這一部動畫片,奧德修斯令很多男生對其大為改觀。
而隨後,在一次課上,當老師在講完提綱後,並沒有由著同學們自行分組,而是自己劃分了幾個小組,並要求大家比賽哪個小組能夠更快地完成老師的學習任務。
很快,跟奧德修斯一個小組的同學紛紛發現,當他們有什麽不解的疑問時,奧德修斯總能夠很好地幫他們解決。
在他的幫助下,他們所在的那個小組很快完成了任務,奪得了第一,每個人都得到了老師獎勵的一只漂亮的彩色鉛筆。
從那之後,每次到了大家自主學習那個環節時,奧德修斯便成了所有小組爭相搶奪的對象,因為有了他,就等於擁有了一套方便快捷的參考書。
就這樣,奧德修斯慢慢從班裏的編外人員,變成了班級裏的核心人物,他和每一個人都能很好的交流,也從來都樂於傾聽和幫助別人。
於是大家也不由自主地親近他,信賴他。他的朋友越來越多,人際關系也越來越好,那曾遭排擠的過往,就仿佛僅僅是一場夢一樣,沒有人再提及,也沒有人再記得。
抖森先森教育指南第一條:讓孩子對世間萬物長存一種寬容,試著去理解,試著去寬恕,試著去懂得,試著去原諒。
作者有話要說:我對JJ的間歇性抽風表示已經筋疲力盡,從九點過點就開始發,一直刷到現在才刷上,真是累覺不愛……
因為昨天看到有個孩紙說希望看到小包子的番外,於是寫了這章。接下來會繼續正文內容,當然,如果大家有想要看的番外,也可以留言告訴我,我會酌情寫的。
附上抖森先森美圖一張,安慰安慰偶因JJ而受傷的心~~o(>_<)o ~~:
【註1】:抖森先森曾在采訪中提及,他天生就喜歡那些史詩故事的跌宕起伏和氣勢恢宏。於是我讓他的小包子,也繼承了他這一高大上的愛好╮(╯▽╰)╭
【註2】:《羅蘭之歌》是法國英雄史詩,是中世紀武功歌的代表作品。全詩共分為291節,長4002行 ,以當時民間語言羅曼語寫成。它幾乎可以稱得上是最古老的法國文學作品之一了。《熙德之歌》跟《羅蘭之歌》題材類似,都是英雄史詩,只不過《熙德之歌》不是法國的,而是西班牙的。它是西班牙文學史上最早的一部史詩。是迄今保留最完整的一部游唱詩,寫作時間一般認為在公元1140~1157年之間,全詩長達3730行,是根據歷史事實寫成的。使用語言為卡斯蒂利亞語(西班牙方言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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